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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星智能(002849) - 2018 Q4 - 年度财报
威星智能威星智能(SZ:002849)2019-04-25 16:00

收入和利润表现 - 营业收入788,547,409.92元,同比增长57.24%[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025,109.32元,同比增长18.46%[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8,125,004.43元,同比增长21.31%[15] - 基本每股收益0.48元/股,同比增长14.29%[1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94%,同比增长0.09个百分点[15] - 营业收入较2016年389,942,168.32元实现显著增长[15] - 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788,547,409.92元,同比增长57.24%[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025,109.32元,同比增加18.46%[49]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7.24%至7.885亿元人民币[70][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第一季度为1146万元,第二季度为2122万元,第三季度为1544万元,第四季度为1491万元[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第一季度为1067万元,第二季度为2044万元,第三季度为1462万元,第四季度为1240万元[20] - 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550亿元,第二季度为2.205亿元,第三季度为1.998亿元,第四季度为2.132亿元[20] - 2017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3,204,476.10元[143] - 2018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63,025,109.32元[143] 成本和费用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58.47%至5.443亿元人民币[78]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40.22%至8526.42万元人民币[85]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50.65%至3529.53万元人民币[85] - 研发投入金额为4109.29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1.18%[85][86] - 管理费用调整为23,429,268.97元,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31,324,510.92元[160] - 资产减值损失占利润总额10.76%,金额为1023.52万元人民币[91]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960,924.99元,同比增长61.17%[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第一季度为-9281万元,第二季度为1593万元,第三季度为-4859万元,第四季度为1.594亿元[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96.09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1.17%[8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89.90万元人民币,同比改善36.81%[89] 业务线表现 - 远传燃气表收入同比增长129.41%至3.095亿元人民币[71] - IC卡智能燃气表收入同比增长41.20%至3.831亿元人民币[71] - 民用智能燃气表销售规模超过320万台[50] - 生产量同比增长66.52%至375.24万台[75] - 销售量同比增长56.62%至320.93万台[75] - 计算机应用服务业毛利率30.88%同比下降0.50个百分点[74] 地区表现 - 华东地区收入同比增长54.07%至2.620亿元人民币[71] - 华南地区收入同比增长51.38%至3.088亿元人民币[71] 资产和负债变化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比期初余额增加71.05%[35] - 预付款项比期初余额增加166.22%[35] - 存货比期初余额增加57.75%[35] - 固定资产比期初余额增加365.98%[35] - 无形资产比期初余额增加81.30%[35] - 长期待摊费用比期初余额增加196.32%[35] - 递延所得税资产比期初余额增加56.02%[35] - 在建工程比期初余额减少84.91%[35] - 其他非流动资产比期初余额减少74.25%[35] - 总资产1,272,241,247.07元,同比增长43.34%[15] - 应收账款同比增长74.4%至4.08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32.06%[93] - 货币资金减少5.68个百分点至总资产的28.22%,金额为3.59亿元人民币[93] - 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合并为258,691,411.05元[160] - 应付票据与应付账款合并为312,169,073.74元[160] 非经常性损益 - 2018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金额为331万元[21] - 2018年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为220万元[21] - 2018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490万元[22] 客户与市场认可 - 公司产品获得港华燃气、华润燃气、昆仑能源、新奥能源和中国燃气等主要燃气集团认可[30] - 全年累计新开发客户逾百家[50]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46.58%,总计3.67亿元人民币[82]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的40.26%,总计2.41亿元人民币[82] - 向中国燃气下属公司销售产品及技术服务金额29425.25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37.32%[171] 研发与技术创新 - 公司拥有各类知识产权140余项[38] - 公司成为浙江物联网开放实验室生态合作伙伴[52] - 公司民用超声波燃气表U-GR-4系列通过MID认证[55] - 公司智能燃气表被评为浙江省名牌产品[63] - 公司入选2018年浙江省省级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企业[63] - 公司持续优化研发管理机制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和知识产权体系建设[128] 智慧燃气云业务 - 公司智慧燃气云已在百余家燃气公司成功上线[29] - 智慧燃气云系统已在百余家燃气公司成功上线[56] 投资与项目建设 - 智慧燃气物联网智能终端产业化项目报告期内投入金额为958.28万元[96] - 智慧燃气物联网智能终端产业化项目累计实际投入金额为2460.27万元[96] - 智慧燃气物联网智能终端产业化项目进度为20%[96] - 智能燃气表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7955.29万元,投资进度45.49%[102]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1898.77万元,投资进度59.06%[102] - 智能燃气表建设项目2018年实现效益3492.28万元[102] - 智能燃气表建设项目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完成[103]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完成[103]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27亿元[100] - 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160.89万元[100] - 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9亿元[100] - 截至2018年末募集资金余额为1.18亿元[100] - 公司批准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3]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笔额度不超过1亿元[103] -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不超过12个月[157] - 公司承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12个月[156] - 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156] - 公司承诺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生产经营[156] 子公司表现 - 主要子公司中燃荣威能源设备注册资本3000万元总资产1.91亿元净资产5106.8万元[107] - 中燃荣威能源设备营业收入2.4亿元营业利润4066.17万元净利润3066.58万元[107] - 公司出资600万元设立杭州星达能源设备有限公司,持股60%[162] - 设立杭州星达能源设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持股60%[80] - 公司计划出资619万元设立杭州缥缈峰科技有限公司,持股77.375%[162] 行业与市场趋势 - 2018年中国天然气产量161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7.5%[108] - 2018年中国天然气消费量276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6.6%[108] - 预计2019年天然气消费量308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1.4%[108] - 2020年目标天然气消费占一次能源比例达8.3%-10%[111] - 中国电信投入3亿元物联网专项资金推进NB-IoT终端产业链成熟,其中2亿元补贴模块产品[116] - 中国移动2017-2018年投入400亿建设超过40万个NB-IoT基站,并对模组做20亿元补贴[116] - 到2020年NB-IoT基站规模目标达到150万个,总连接数超过6亿[114][115] - 当前中国约有1.2亿台在线运行燃气表,智能燃气表3000-4000万台,市场渗透率约40%[118] - 智能燃气表新增用户数量约占燃气表新增用户数量的60%[118] - 过去5年智能燃气表产量以20%左右速度快速增长[118] - 到2020年天然气管道里程目标达10.4万公里,2016-2020年均增速10.20%[119] - 城镇天然气用气人口从2015年2.9亿人提高至2025年5.5亿人[119] - 燃气表强制替换周期为10年,每年存在约10%保有量的更新需求[119] - 中国电信实现31万个基站升级,建成全球首个覆盖最广的商用NB-IoT网络[116] 公司战略与规划 - 公司2019年计划重点发展NB-IoT物联网产品并加速海外市场布局[127] - 公司坚持产业数字化建设智慧工厂通过供应链整合节约物流和生产成本[129] - 公司是国内最主要智慧燃气解决方案供应商之一拥有完整产品线营业收入总额市场区域覆盖终端布局数量均处行业前列[123] 竞争格局 - 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包括金卡智能集团杭州先锋电子技术新天科技股份成都千嘉科技重庆前卫克罗姆表业等企业[124] 风险因素 - 公司面临市场竞争风险毛利率水平存在下降风险[133] - 公司智能燃气表属国家强制性检定产品已取得防爆许可证[134] 利润分配与分红 - 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4] - 公司总股本基数为132,407,050股[4] - 2017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0,400,004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9.55%[141][143] - 2017年度以总股本86,666,700股为基数实施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30,000,050股[141] - 2018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为每10股派息0.50元,总额6,620,352.50元[144] - 2018年度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比例为10.50%[143] - 2016年度现金分红金额9,533,337元,占净利润比例为18.25%[143] - 2018年度可分配利润为207,205,812.84元[144] -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股本基数为132,407,050股[144] - 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86,666,7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139] -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以总股本86,666,7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9,533,337.00元(含税)[140] - 公司承诺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20%[154] -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周期为至少每五年重新审议一次[154] - 公司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可作为现金分红分配的例外情形[154] 股权激励 - 公司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46] - 公司2018年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66][167][168] - 公司向16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41.1万股,授予价格为7.52元/股[169] - 因1名激励对象未缴款,最终授予人数调整为159人,股份数调整为240.7万股[169] 关联交易 - 关联方深圳市中燃科技采购原材料金额1910.5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3.19%[170] - 关联方河北华通燃气设备采购原材料金额6830.49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11.39%[171] - 关联方哈工大燃气技术研究院委托技术开发金额100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56.77%[171] - 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38263.38万元,获批总额度60100万元[172] - 关联交易承诺遵循市场定价原则[155] - 承诺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155] - 承诺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155] 委托理财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13000万元[182] -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8000万元[182]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券商理财产品25000万元[182] - 公司2018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金额达46,000万元[185] - 公司委托理财实现总收益566.24万元[185] - 公司购买浙商证券收益凭证10,000万元年化收益率5.20%实现收益158.14万元[183] - 公司购买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4,000万元年化收益率4.90%实现收益16.88万元[184] - 公司购买中信银行理财产品4,000万元年化收益率5.10%实现收益55.63万元[184] - 公司购买华泰证券收益凭证2,000万元年化收益率4.20%实现收益6.21万元[184] - 公司购买券商收益凭证8,000万元年化收益率5.00%实现收益103.01万元[184] - 公司购买杭州银行结构性存款2,000万元实现收益23.41万元[185] - 公司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结构性存款3,000万元年化收益率3.75%实现收益16.88万元[185]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和其他重大合同[186][187] 股东承诺与股份锁定 -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文谦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14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锁定期为上市后36个月[147]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可减持不超过持股总数25%[147][148] - 离职后半年内禁止减持 离职后6-18个月减持比例不得超过50%[147][148] - 上市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时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47][148] - 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147][148] - 深圳市中燃科技锁定期满后1年内减持不超过持股30%[147] - 深圳市中燃科技锁定期满后3年内累计可减持100%股份[147] - 杭州颐丰睿投资锁定期满后1年内减持不超过持股50%[148] - 杭州颐丰睿投资锁定期满后2年内累计可减持100%股份[148] - 未履行减持承诺需在20日内将减持收益上缴公司[147][148] - 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股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49][150] - 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149][150] - 未履行减持承诺时需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发行人并在20日内完成交付[149][150] - 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持有的股份[149][150] - 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149][150] -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49][150] - 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股票数量不超过持股总数的50%[149][150] - 部分股东(如赵彦华等)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发行前股份[150] - 股东徐光华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发行前股份[149] - 股东韦航等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且遵守减持相关规定[150]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单次增持股份金额不少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51]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151] - 公司承诺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少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51] - 公司承诺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151] -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总额[151]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用于增持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其上年度薪酬总和(税前)的20%[15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用于增持股份的货币资金不超过其上年度薪酬总和[152]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152] - 回购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调整后)[152] - 公司及承诺人承担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责任[152] -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文谦承诺避免同业竞争[154] -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期限为60个月[153] - 所有相关承诺均处于正常履行中状态[153][154] - 公司承诺若因未履行承诺获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156] - 公司承诺若未履行承诺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156] - 个人承诺若未履行承诺获得收益需在5日内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156] - 公司承诺不向控股子公司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