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21.0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22%[18] - 公司2020年总营业收入为210,946.87万元,同比下降7.22%[44] -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21.09亿元,同比下降7.22%[6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81.08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3.03%[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46.66万元,同比下降9.96%[4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28.95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7.89%[18] - 营业利润为5,662.02万元,同比下降13.44%[44] - 基本每股收益0.11元/股,同比下降26.67%[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2%,同比下降0.76个百分点[18] - 2020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6.61亿元,第二季度为4.78亿元,第三季度为4.74亿元,第四季度为4.97亿元[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第一季度为2290.68万元,第二季度为891.49万元,第三季度为383.71万元,第四季度为-684.79万元[23]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14.28%至1.1亿元[72] - 管理费用同比下降24.20%至3191.63万元[72] - 研发费用同比下降22.55%至154.55万元[72][73] 各业务线表现 - 批发模式营业收入为17.23亿元,毛利率13.23%,直营模式营业收入为3.00亿元,毛利率18.65%[32] - 批发业务收入为17.23亿元,占总收入81.69%,同比下降6.74%[60] - 零售业务收入为3.00亿元,同比下降14.14%[60] - 黄金产品收入为19.08亿元,占总收入90.44%,同比下降6.77%[60] - 自产模式金额为7.91亿元,占比43.53%,委外加工模式金额为10.26亿元,占比56.47%[34] - 现货交易采购金额为20.81亿元,占比70.54%,租赁业务采购金额为8.91亿元,占比29.46%[37] - 线上销售收入为1,740.39万元,通过天猫、京东等第三方平台销售[55] - 珠宝销售量6.06吨,同比下降28.54%[63] 各地区表现 - 华南地区收入为7.71亿元,同比大幅增长52.04%[60] - 西南地区收入为4.62亿元,同比激增307.71%[60] - 东北地区加盟店净增加11家,期末数量为161家[51] - 华北地区加盟店净增加1家,期末数量为197家[51] - 华东地区加盟店净减少9家,期末数量为33家[51] - 公司拥有484家加盟店和27家直营店,覆盖全国大部分城市[41][50]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直营店27家,加盟店484家[29] - 营业收入排名第一的直营店(总号)收入为12,597.97万元,利润为2,654.65万元[51]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7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164.01%[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第一季度为1.04亿元,第二季度为-9954.55万元,第三季度为3263.58万元,第四季度为9955.10万元[23]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增长164.01%至1.37亿元[75]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342.82%至-2210.09万元[75]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546.67%至-3.09亿元[75] 资产和存货 - 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21.54亿元,其中库存商品为10.98亿元[57] - 存货占总资产比例上升2.16个百分点至60.36%[79] - 短期借款占总资产比例上升2.30个百分点至35.21%[79] - 货币资金中5.76亿元使用权受限[82] - 黄金租赁余额达1.98亿元[85]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821.31万元[91] - 2020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20.68万元[92] - 截至2020年末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30,753.79万元[92]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为1,570.39万元[92] - 铁西商圈直营店项目投资进度达100%[94] - 广东省内直营店项目投资进度为80.52%[94] - 萃华廷(北京)珠宝有限公司项目报告期实现效益为-941.58万元[94]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报告期实现效益为-1,026.19万元[94] - 截至2020年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92] - 铁西区新玛特店实际效益87.11万元,低于预期219.69万元,达成率39.7%[96] - 大东区中街新玛特店实际效益27.45万元,低于预期215.84万元,达成率12.7%[96] - 千盛百货店实际效益214.76万元,低于预期393.44万元,达成率54.6%[96] - 中山百汇店实际亏损25.15万元,低于预期收益149.05万元[96] - 东莞万达店实际亏损96.50万元,低于预期收益117.55万元[96] - 东方广场店实际亏损422.58万元,低于预期收益85.99万元[97] - 广州正佳广场店实际亏损266.99万元,低于预期收益63.89万元[97] - 大东区龙之梦店经营面积缩小63%,实际效益80.42万元低于预期443.23万元[96] - 故宫店实际亏损55.44万元,低于预期收益119.72万元[97] - 海雅店实际亏损49.52万元,低于预期收益173.63万元[96] - 原募投项目“全国范围内的多商圈的多个直营店”拟使用募集资金13,444.00万元,其中9,000.00万元变更实施主体至全资子公司萃华廷(北京)珠宝有限公司[98][99] - 公司使用9,000.00万元募集资金及1,000.00万元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萃华廷(北京)珠宝有限公司[98][99] - 原募投项目“全国范围内的多商圈的多个直营店”剩余4,444.00万元仍用于全国范围内开设直营店[98][99] - 原募投项目“铁西商圈(多个直营店)”未投入募集资金6,131.92万元变更实施主体至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并调整实施地点至广东省内[98][99] - “大东龙之梦商圈(多个直营店)”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1,806.78万元中的1,338.08万元变更实施主体至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并调整实施地点至深圳及周边[98][99] - “西南和华中省会城市、重点城市或直辖市多区域的多个直营店项目”承诺投资总额2,530万元整体变更实施主体至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98][99] - 公司累计使用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实施主体至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98][99] - 截至2014年10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自筹资金3,463.72万元,后以募集资金置换[99] - 2015年使用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同年12月9日全部归还[99] - 2015年决定使用不超过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40,821.31万元的19.6%)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16年11月18日全部归还[99]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40821.31万元的24.5%[100] - 2019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8000万元[100] - 2020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5000万元[100] - 2020年3月20日将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0]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1630.45万元含利息收入[100][103]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入11630.45万元投资进度100%[103]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开展增设直营店业务[100] 子公司表现 - 子公司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1746008992.66元净利润63197212.40元[106] - 子公司沈阳萃华国际珠宝城有限公司2020年净资产为-54047585.32元净利润-709774.21元[106] - 子公司萃华廷北京珠宝有限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85113022.79元净利润-5027437.81元[106] - 2020年5月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重庆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并纳入合并范围[146]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设子公司重庆萃华无业务发生[146] - 公司子公司深圳萃华向武汉阜康提供临时借款累计3795万元[150] 利润分配和分红 - 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5] - 公司以256,156,000股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5] - 2020年度拟以总股本256,156,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121][125] - 2020年现金分红金额为3,842,340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3.34%[123] - 2019年现金分红金额为3,842,340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0.27%[123] - 2018年现金分红金额为7,534,000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5.44%[123] - 2020年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40,071,248.49元[125] - 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24,879,839.60元[125] - 2020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810,800.42元[125] 非经常性损益和政府补助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479.70万元[25]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金额为252.13万元[25] 知识产权和研发 - 公司已拥有产品研发专利共280个,商标共159个[39] - 公司拥有159项商标和280项专利[45] 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比37.53%,第一大客户占比17.24%[69]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占比97.76%,第一大供应商占比96.32%[70] 担保情况 - 公司对子公司深圳萃华提供担保额度1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4473.76万元[171] - 公司对子公司深圳萃华提供担保额度165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5000万元[171] - 公司对子公司深圳萃华提供另一笔担保额度165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2000万元[171]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143,492.53万元[174]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89,905.26万元[174] - 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71.37%[174]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232,500万元[174] - 报告期末已审批担保额度合计312,500万元[174] - 深圳萃华2019年3月19日获得16,500万元担保额度,并于2019年7月8日使用2,600万元[172] - 深圳萃华2019年4月30日获得10,000万元担保额度,并于2019年11月5日使用4,110.24万元[172] - 深圳萃华2019年7月31日获得10,000万元担保额度,并于2019年7月26日使用8,000万元[172] - 深圳萃华2019年12月27日获得20,000万元担保额度,并于2019年12月30日使用5,299.45万元[172] - 深圳萃华2019年12月27日获得20,000万元担保额度,并于2019年12月30日使用1,983.02万元[172] - 深圳萃华2020年2月24日获得10,000万元担保额度,并于2020年2月20日使用7,150万元[173] - 深圳萃华2020年3月17日获得16,500万元担保额度,并于2020年3月13日使用5,000万元[173] - 深圳萃华2020年3月21日获得22,000万元担保额度,并于2020年3月19日使用9,745.63万元[173] - 深圳萃华2020年3月21日获得22,000万元担保额度,并于2020年3月20日使用10,084.5万元[173] - 深圳萃华2020年7月8日获得10,000万元担保额度,并于2020年11月6日使用4,426.07万元[173]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公司股份总数256,156,000股[188] - 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341,778股至35,184,451股[188] - 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1,341,778股至220,971,549股[188] - 马俊豪期末限售股数为11,459,608股,较期初减少839,850股[190] - 李玉昆期末限售股数为6,782,283股,较期初增加572股[190] - 郭裕春期末限售股数为4,590,000股,较期初减少510,000股[190] - 刘彦文期末限售股数为7,500股,较期初增加7,500股[190] - 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报告期末为22,484户,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为19,754户[193] - 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8,200,000股,占比30.53%,其中质押29,100,000股[193] - 郭英杰持股16,456,000股,占比6.42%,其中限售股12,342,000股[193] - 马俊豪持股12,717,978股,占比4.96%,报告期内减少2,561,500股[193] - 周应龙持股6,278,325股,占比2.45%,报告期内减少3,588,730股[193] - 郭裕春持股6,120,000股,占比2.39%,其中限售股4,590,000股[193] 承诺和限售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承诺不从事与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生产经营和业务 承诺期限至9999年12月31日[126][127] - 郭英杰等6人股份限售承诺已履行完毕 限售期为36个月至2017年11月4日[127][128][129] - 陈少巧等8人股份限售承诺已履行完毕 限售期为12个月至2015年11月4日[129] - 君信投资股份限售承诺已履行完毕 限售期为36个月至2017年11月4日[129] - 郭琼雁及深圳市翠艺投资股份限售承诺已履行完毕 限售期为36个月至2017年11月4日[129][130] - 金顺姬等3人股份减持承诺已履行完毕 第一年转让不超过发行上市之日所持股份总数的25%[130] - 锁定期满后第一年股份转让上限为发行上市日所持股份的25%[131][133][135] - 锁定期满后第二年股份转让上限为当时持有股份的25%[131][133][135] - 两年锁定期内累计转让股份上限为持有股份总额的20%[132] - 锁定期满两年内每年转让上限为发行上市日所持股份的10%[132] - 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除权除息调整后)[131][132][133][135] - 未履行承诺所获收益需在5个工作日内归还公司[132][135] - 违反减持承诺时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135] - 股份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发布公告[131][133] - 减持方式包括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交所认可方式[131][133] - 郭琼雁等股东减持承诺已于2019年11月6日履行完毕[132] - 2018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每10股转增7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256,156,000股[119] 会计政策和审计 - 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2020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合同负债99,184,538.97元、预收款项-112,078,529.04元、其他流动负债12,893,990.07元[142] - 母公司财务报表因新收入准则调整合同负债27,499,058.65元、预收款项-31,073,936.28元、其他流动负债3,574,877.63元[142] - 会计政策变更经2020年8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批准[143] - 新收入准则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141] - 公司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为110万元[147] - 公司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连续年限为13年[147] - 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连续年限为1年[147] -
萃华珠宝(002731) - 2020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