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21.09亿元,同比下降7.22%[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81.08万元,同比下降23.03%[1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628.95万元,同比下降37.89%[1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1元/股,同比下降26.67%[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32%,同比下降0.76个百分点[18] - 公司2020年总营业收入为210,946.87万元,同比下降7.22%[43] - 营业利润为5,662.02万元,同比下降13.44%[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46.66万元,同比下降9.96%[43] - 批发业务收入17.23亿元,占总收入81.69%,同比下降6.74%[59] - 零售业务收入3.00亿元,占总收入14.24%,同比下降14.14%[59] - 黄金产品收入19.08亿元,占总收入90.44%,同比下降6.77%[59] - 珠宝销售量6.06吨,同比下降28.54%[63] - 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8,810,800.42元[123] - 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7,430,449.48元[123] - 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9,612,134.25元[123]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总额18.06亿元,同比下降4.51%[67]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14.28%至1.10亿元,管理费用同比下降24.20%至3191.63万元[72] - 研发费用同比下降22.55%至154.55万元,研发人员数量减少7.50%至37人[73]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0.07%,同比下降0.02个百分点[74] 各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主营业务为珠宝相关业务,报告期内无变更[16] - 全年营业收入为20.24亿元,其中批发模式贡献17.23亿元占比85.1%,直营模式贡献3.00亿元占比14.9%[32] - 全年毛利率为14.04%,其中批发模式毛利率13.23%,直营模式毛利率18.65%[32] - 采购模式以现货交易为主,采购黄金573.72万克金额20.81亿元占比70.54%,租赁业务采购黄金239.60万克金额8.91亿元占比29.46%[36] - 生产模式中委外加工占比56.47%金额10.26亿元,自产占比43.53%金额7.91亿元[33] - 线上销售收入为1,740.39万元,通过天猫、京东等第三方平台销售[54] - 全年采购黄金总量达813.32万克,总金额29.72亿元[36] 各地区表现 - 截至2020年末公司拥有直营店27家,加盟店484家,总计511家门店[29] - 公司拥有484家加盟店和27家直营店,覆盖全国大部分城市[40][49] - 东北地区加盟店净增11家至161家,直营店净增2家至12家[50] - 华北地区加盟店净增1家至197家,直营店净增1家至6家[50] - 华东地区加盟店净减少9家至33家,直营店数量维持0家[50] - 华中地区加盟店净减少4家至41家,直营店净减少2家至0家[50] - 华南地区收入7.71亿元,同比增长52.04%[59] - 西南地区收入4.62亿元,同比增长307.71%[59]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7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64.01%[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显著,第一季度为1.04亿元,第二季度为-9954.55万元,第三季度为3263.58万元,第四季度为9955.10万元[23]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增长164.01%至1.37亿元,主要因商品采购现金支出减少[75]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滑342.82%至-2210.09万元,主要因上期诚意金收回[75]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暴跌546.67%至-3.09亿元,主要因偿还借款及保证金增加[75] 资产和债务 - 公司存货账面价值21.54亿元,其中库存商品10.98亿元[56] - 存货同比增长2.16个百分点至60.36%,达21.54亿元[79] - 短期借款同比增长2.30个百分点至35.21%,达12.57亿元[79] - 货币资金中5.76亿元因保证金用途受限,占总货币资金92.01%[82] - 黄金租赁余额为人民币198.3013百万元,其中97.4563百万元租赁期至2021年3月19日,100.845百万元租赁期至2021年3月19日[85] - 受限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人民币3.0837百万元,原值人民币5.0289百万元,售后租回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55百万元[86] - 报告期投资额为人民币-4.45427378百万元,较上年同期人民币0.308百万元下降1546.19%[87] - 2020年末总资产为35.69亿元,同比增长4.91%[18] - 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60亿元,同比增长2.40%[18] 募投项目与资金使用 - 2014年IPO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8.2131百万元,截至2020年末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7.5379百万元[91] - 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068百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人民币0.0655百万元[92] - 募集资金投资进度100%的项目为铁西商圈直营店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17.7208百万元[94] - 广东省直营店项目投资进度80.52%,累计投入人民币49.3755百万元,报告期效益为人民币-1.0408百万元[94] - 中街店中店项目投资进度75.34%,累计投入人民币20.9754百万元,报告期效益为人民币1.1263百万元[94] - 大东区店中店项目投资进度97.04%,累计投入人民币61.3775百万元,报告期效益为人民币0.3838百万元[94] - 华北区直营店项目投资进度58.79%,累计投入人民币23.479百万元,报告期效益为人民币-0.1623百万元[95] - 铁西区新玛特店实际效益87.11万元,低于预期效益219.69万元,达成率39.7%[96] - 大东区中街新玛特店实际效益27.45万元,低于预期效益215.84万元,达成率12.7%[96] - 千盛百货店实际效益214.76万元,低于预期效益393.44万元,达成率54.6%[96] - 中山百汇店实际亏损25.15万元,低于预期效益149.05万元[96] - 中山海港城店实际亏损17.37万元,低于预期效益279.22万元[96] - 东莞万达店实际亏损96.5万元,低于预期效益117.55万元[96] - 沈河区中街店实际效益112.63万元,低于预期效益562.71万元,达成率20%[96] - 大东区龙之梦店实际效益80.42万元,低于预期效益443.23万元,达成率18.1%[96] - 东方广场店实际亏损422.58万元,低于预期效益85.99万元[97] - 广州正佳广场店实际亏损266.99万元,低于预期效益63.89万元[97] - 原募投项目“茂业国际商业地产10家合作店”变更为全国多商圈直营店项目,保证营业面积和铺货量不减少[98] - 2017年变更实施主体,将9000万元募集资金及1000万元自有资金投入设立萃华廷(北京)珠宝有限公司[98] - 全国多商圈直营店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3444万元,其中4444万元维持原用途[98] - 2018年变更铁西商圈项目未投入的6131.92万元募集资金至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实施地点改为广东省[98] - 大东龙之梦商圈项目未使用的1806.78万元中1338.08万元变更至深圳萃华,实施地点改为深圳及周边[98] - 西南和华中区域项目2530万元整体变更实施主体至深圳萃华,实施地点不变[98] - 2018年累计变更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和地点的总金额为1亿元[98] - 原募投项目“全国多商圈直营店”已累计投入6290.3万元,总计划金额为16759万元[98] - 公司承诺如募集资金不足将自筹解决资金缺口[98] - 董事会获授权根据商圈店铺资源出现时机灵活安排项目实施时间[98]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和地点涉及金额为9,000万元,用于开设直营店[99] - 原募投项目剩余资金4,444万元仍用于全国直营店开设计划[99] - 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290.30万元至原募投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16,759万元[99] - 公司变更1亿元募集资金实施主体至深圳子公司,其中6,131.92万元用于铁西商圈直营店项目[99] - 大东龙之梦商圈项目变更1,338.08万元实施主体至深圳子公司,原未使用资金为1,806.78万元[99] - 西南华中地区直营店项目整体变更实施主体,承诺投资总额为2,530万元[99] - 公司使用3,463.7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99] - 公司多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最高单次金额达1亿元(占募集资金净额24.5%)[100] - 2020年将11,630.45万元募集资金(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0] - 截至2020年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0]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630.45万元(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总额的100%[103] 子公司表现 - 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46,008,992.66元,净利润63,197,212.40元[106] - 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子公司)总资产达2,435,579,468.44元,净资产为625,684,500.60元[106] - 沈阳萃华国际珠宝城有限公司(子公司)净资产为负54,047,585.32元,净利润亏损709,774.21元[106] - 萃华廷(北京)珠宝有限公司(子公司)净利润亏损5,027,437.81元[106][107] - 公司2020年5月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重庆萃华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146] - 子公司华宝鑫有一处房产对外出租产生租赁收益[168] - 租赁收益未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169]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贡献479.70万元,其他营业外收支净支出115.58万元,合计影响净利润252.13万元[25] 客户与供应商集中度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7.92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7.53%[69]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总额占比97.76%,其中第一名供应商采购额20.83亿元,占比96.32%[70] 研发与知识产权 - 公司研发专利达280个,商标159个,拥有数十名国内外研发设计师团队[38] - 公司拥有159项商标和280项专利[44] 季度表现 - 2020年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4.79万元,是全年唯一亏损的季度[23] 分红与利润分配 - 公司拟以256,156,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5] - 2020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3,842,34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3.34%[123] - 2019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3,842,34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0.27%[123] - 2018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7,534,00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5.44%[123] -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5元(含税)[121] -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5元(含税)[120] - 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并每10股转增7股[119] - 2020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40,071,248.49元[125] 股东与股份变动 - 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341,778股至35,184,451股[187] - 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1,341,778股至220,971,549股[187] - 马俊豪期末限售股数为11,459,608股,较期初减少839,850股[190] - 李玉昆期末限售股数为6,782,283股,较期初增加572股[190] - 郭裕春期末限售股数为4,590,000股,较期初减少510,000股[190] - 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报告期末为22,484户,较上一月末20,652户增加8.87%[193] - 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8,200,000股,占比30.53%,其中质押29,100,000股[193] - 郭英杰持股16,456,000股,占比6.42%,其中限售股12,342,000股[193] - 马俊豪持股12,717,978股,占比4.96%,报告期内减持2,561,500股[193] - 周应龙持股6,278,325股,占比2.45%,报告期内减持3,588,730股[193] - 方嘉凯持股2,561,500股,占比1.00%,报告期内新增2,561,500股[193]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合计持有无限售流通股107,527,319股[194] 股份锁定与减持承诺 - 公司股票上市后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28][130] -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和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128] - 不再担任职务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持有股份[128] - 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已发行股份[129] -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129][130]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第一年转让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股份的25%[130][131]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第二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当时持有股份的25%[130][131]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股份的10%[132]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累计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股份总额的20%[132] - 股份减持价格均不得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除权除息后调整)[131][132] - 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股份的25%[133][135] - 锁定期满后第二年减持股份不超过当时持有公司股份的25%[133][135] -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133][135] - 减持需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发出相关公告[133][134] - 未履行减持承诺时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135] - 未履行减持承诺所获收益需上缴公司所有[134][135] - 稳定股价承诺已于2017年11月4日履行完毕[136] - 公司已批准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预案[136]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承诺已于2017年11月4日履行完毕[137][138]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合并财务报表合同负债99,184,538.97元预收款项-112,078,529.04元其他流动负债12,893,990.07元[142] - 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因新收入准则调整合同负债27,499,058.65元预收款项-31,073,936.28元其他流动负债3,574,877.63元[142] 内部控制与合规 - 公司子公司深圳萃华2015-2016年累计向武汉阜康借款3795万元未履行审议程序[150] - 公司因对外借款未审议披露及存货管理制度问题被辽宁证监局责令改正[149] - 深圳萃华向武汉阜康提供累计3795万元临时借款以支持业务拓展[151] - 武汉阜康已全额归还深圳萃华3795万元借款未造成损失[151] - 深圳萃华代公司保管存货但未单独存放和记录存在管理缺陷[154] - 公司已完成整改并持续强化内控管理[158] - 公司报告期无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140] -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145] - 公司报告期无破产重整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148] -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关联交易及关联债权债务往来[160][161][162][163][164] - 公司报告期无委托理财及委托贷款情况[176
萃华珠宝(002731) - 2020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