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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002724) - 2020 Q4 - 年度财报
海洋王海洋王(SZ:002724)2021-04-15 16:00

收入和利润表现 - 营业收入17.0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03%[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90%[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67%[19] - 基本每股收益0.4011元/股,同比增长12.23%[19] - 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08亿元,其中第四季度贡献1.539亿元,占比51.1%[23] - 扣非后净利润2.72亿元,同比增长22.67%[45] - 公司2020年总营业收入为17.0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03%[55]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达6.751亿元,环比第三季度增长44.5%[23] - 第一季度扣非净利润仅357万元,占当季净利润比例26.6%[23] - 第二季度净利润4357万元,环比第一季度增长224.4%[23] - 第三季度净利润8993万元,较第二季度增长106.4%[23] 成本和费用变化 -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9.45%至5.21亿元,主要因运杂费重分类[64] - 管理费用同比下降13.22%至1.15亿元,主要因展会及咨询费用减少[64]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9.50%至8647.72万元,主要因并购明之辉产生[64] 业务线收入构成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收入为14.60亿元人民币,占总收入85.68%,同比下降2.30%[55][57] - 建筑工程业务收入为2.44亿元人民币,占总收入14.32%[55] - 固定照明设备销售收入为8.0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44%,占总收入47.34%[55] - 移动照明设备收入为3.0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16%,占总收入18.05%[55] - 便携照明设备收入为3.2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39%,占总收入19.08%[55] 地区收入表现 - 境内地区收入为16.4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04%,占总收入96.71%[55] - 境外地区收入为5602.81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34%,占总收入3.29%[55] 现金流量变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61%[1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第四季度为2.296亿元,较第三季度的6829万元增长236%[23]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7.61%至2.99亿元,主要因销售回款增加[67][68]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下降833.72%至-2.43亿元,主要因结构性存款购买额减少[67][68] 资产和负债变动 - 应收账款增加1.78亿元,增幅43.79%,主要因并购明之辉并入合并报表[38] - 存货增加1.39亿元,增幅84.19%,主要因明之辉工程施工存货并入[38] - 应收款项融资减少0.95亿元,降幅79.07%,基于商业承兑汇票判断[38] - 商誉增加1.51亿元,主要因并购明之辉项目产生[38]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增加3.52亿元,主要因1年以上定期存款增加[38] - 合同资产增加1.14亿元,因新收入准则重分类工程质保金及已完工未结算项目[38] - 预付款项增加908.76万元,增幅48.89%,主要因明之辉并入合并报表[38]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下降2.73个百分点至20.80%,期末余额6.94亿元[70] - 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比下降21.5%至4.81亿元,主要因结构性存款购买减少[70] - 商誉新增4.53%至1.51亿元,主要因收购明之辉产生[70] 子公司业绩贡献 - 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净利润15,390.26万元[91] - 子公司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净利润7,538.02万元[91] - 子公司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净利润6,407.71万元[91] 投资和收益情况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金额为1407万元,占净利润比重4.7%[24]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收益为852万元,较2019年2273万元下降62.5%[24]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925万元,较2019年573万元增长235.8%[25] - 收购明之辉建设公司投资金额2.71亿元,持股51%,本期投资收益3512.68万元[74] - 公司证券投资初始成本总额为5.85亿元,涉及奥拓电子、联建光电、乐凯新材三只股票[76] - 奥拓电子期末账面价值为91.90万元,较初始成本增长3.8%[76] - 联建光电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99.34万元,累计损失达286.31万元[76] - 乐凯新材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355.55万元,累计损失1012.80万元[76] - 公司报告期委托理财发生额为2.947亿元未到期余额为4.7亿元[160] - 公司委托理财类型为银行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160] 研发投入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9.50%至8647.72万元,主要因并购明之辉产生[64] - 研发人员数量同比增长16.26%至379人,研发投入金额同比增长9.50%至8647.72万元[66] - 公司持续加大对新光源及新技术应用投入包括LED激光光源4G/5G传输等技术[97] 并购与整合 - 公司完成对明之辉51%股权收购,新增照明工程施工业务[28] - 公司收购深圳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132][133] - 明之辉2020年实际净利润为6407.71万元,超过预测业绩6100万元[125] - 明之辉2020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6434.10万元,完成业绩承诺[126]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2014年IPO募集资金净额3.98亿元,累计使用3.31亿元[80][81] - 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1.18亿元,当期使用6783万元[80][82] - 截至2020年末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18亿元,其中6826.52万元闲置超两年[8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率77.1%,剩余资金存放监管账户[80] - 2020年非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5.89元,发行2303.23万股[81] - 募集资金先期投入置换总额23,365.99万元[86] - 全资子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合计8,000万元(深圳2,100万元 东莞5,900万元)[86] 投资项目进度 - 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进度100.39% 累计投入金额24,428.98万元[85]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进度50.36% 累计投入金额5,284.17万元[85] - 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投资进度66.09% 累计投入金额3,340.93万元[85] - 明之辉现金对价项目投资进度100% 累计投入金额6,783万元[85] 股东分红政策 - 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股本7.80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388元[5] - 公司2019年度现金分红以总股本72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72,000,000元[109] - 2020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2亿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9.90%[112][113] - 2019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7200万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7.98%[112] - 2018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7200万元,分红方案与2019年一致[111] - 2020年度每10股派息1.5388元(含税),分红股本基数为779,829,726股[110][113] - 2019年度每10股派息1.00元(含税),分红股本基数为720,000,000股[110] - 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2亿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22.53万元[113] - 2020年末可分配利润为2.96亿元,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76亿元[113] - 现金分红政策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决策程序完备,中小股东权益得到充分保护[110] - 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均为100%,无其他分红方式[112][113] 公司治理与承诺 - 承诺人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海洋王资金和资产的行为,不要求海洋王及其控制企业提供任何形式担保[115] - 承诺人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海洋王及其控制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115] - 承诺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海洋王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115] - 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海洋王构成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115] - 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事任何与海洋王目前或未来业务相竞争的业务[115] - 海洋王对新技术新产品享有优先受让和生产权利[115] - 海洋王对相关资产和业务享有优先购买权且条件不逊于独立第三方[115] - 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承诺在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4月13日期间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116] - 朱恺童莉莉盟建设承诺不从事与明之辉海洋王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116] - 承诺人保证不利用获取的信息从事损害明之辉海洋王利益的竞争行为[116] - 公司控股股东周明杰承诺不从事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119] - 周明杰承诺确保公司人员独立及管理层稳定[119] - 周明杰承诺承担因违反承诺造成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119] - 股东徐素(周明杰配偶)作出相同不竞争承诺[119] - 江苏华西集团承诺持有5%以上股份期间避免同业竞争[120] - 江苏华西集团承诺优先向公司转让竞争业务资产[120] - 周明杰承诺规范关联交易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120] - 周明杰承诺杜绝占用公司资金资产行为[120] - 公司所有承诺自2014年11月04日起生效[119][120] - 承诺人保证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120] - 控股股东承诺避免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121] - 控股股东承诺不非法占用公司资金或资产[121] - 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121] - 控股股东江苏华西集团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121] 股份变动与限售 -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数量为36,797,468股,总股本增至756,797,468股[185]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23,032,258股,总股本增至779,829,726股[186] - 公司注册资本由720,000,000元变更为779,829,726元[187] - 公司股份总数由720,000,000股变更为779,829,726股[187] - 公司总股本从720,000,000股增加至779,829,726股,增幅为8.31%[192][194] - 有限售条件股份从388,037,338股增至444,114,664股,占比从53.89%升至56.95%[192] - 无限售条件股份从331,962,662股增至335,715,062股,占比从46.11%降至43.05%[192] - 发行新股购买资产新增股份36,797,468股,于2020年6月17日上市[193] - 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23,032,258股,于2020年7月8日上市[193] - 境内自然人持股从388,037,338股增至401,841,900股,占比从53.89%降至51.53%[192] - 境内法人持股新增42,272,764股,占比5.42%[192] - 基本每股收益从0.4178元降至0.4011元,降幅4.0%[194] - 稀释每股收益从0.4178元降至0.4016元,降幅3.9%[194] - 股份变动主要由于发行股份购买明之辉5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192][193]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限售股总计60,906,846股,其中深圳市莱盟建设合伙企业获19,240,506股[196] - 深圳市远致华信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14,543,294股[196] - 朱恺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14,397,541股[196] - 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心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8,488,964股[196] - 童莉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3,159,421股[196] -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36,797,468股,发行价格5.53元/股[198] - 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23,032,258股,发行价格5.89元/股[199] - 公司总股本从720,000,000股增至779,829,726股,增幅8.3%[199] - 高管锁定股期末余额62,359,596股,其中李彩芬解除限售2,565,000股[197] - 控股股东周明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年减持不超过持股数量25%[122] - 控股股东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22] - 公司董事及高管锁定期满后任职期间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25%[122] - 公司董事及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股份[122] - 公司董事及高管离职后6-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股票比例不超过50%[122]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22] 业绩承诺与解锁条件 - 明之辉2020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标准达成后可解锁股份上限30%[117] - 明之辉2020及2021年度累计业绩承诺净利润总金额达标后可累计解锁股份上限60%[117] - 交易对方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117][118] - 核心管理团队需在标的公司连续服务不少于5年且交易完成后不少于3年[118] - 锁定期内股份不得用于质押融资或设定权利负担[117][118] - 关联交易需按市场公允定价原则执行[117] - 锁定期内不得以任何方式处置间接享有的股份权益[118] - 业绩补偿义务需在股份解锁前全部履行完毕[117][118] 法律与诉讼事项 - 明之辉起诉贵州梦昀影视文化创意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合同违约案件涉案金额1663.75万元[137] - 西安银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照明科技、照明工程专利纠纷案涉案金额1897.51万元[137] - 照明工程公司起诉新疆地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违约案件涉案金额1400万元[137] - 明之辉起诉深圳市鲤鱼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同违约案件涉案金额276.97万元[137] - 照明科技、照明工程等起诉山东精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等6个案件涉案金额2094.19万元[137] - 深圳市永正光电有限公司起诉明之辉买卖合同纠纷案等22个案件涉案金额1474.05万元[137]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预收款项减少898.62万元[129] - 合同负债科目新增796.5万元[129] - 其他流动负债增加102.11万元[129] - 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留存收益,预收款项减少953.45万元[129] - 合同负债初始确认843.76万元[129] - 其他流动负债期初增加109.69万元[129] - 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合并净利润无影响[129] -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131] 员工持股计划 -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累计购买公司股票389.43万股占总股本0.97%成交均价23.555元/股[141] - 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6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6000万元[143] - 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获得转增股数116.829万股[143] - 转增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票700.974万股[143] -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4年4月13日[144] - 截至报告公告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股份[145] 担保与租赁 - 公司对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亿元[156][157] - 公司及子公司租赁116个服务中心及其下属服务部房屋用于办公[154] - 公司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1亿元[157] 客户与销售 - 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3.67亿元人民币,占年度销售总额21.55%[63] - 固定照明设备销售量46.18万套,同比下降1.31%[58] - 公司客户以大中型国有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为主实行年初预算年底决算[101] 风险因素 -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冶金铁路等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行业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99] - 客户采购方式改革实行集中招标导致竞争对手以低价策略为主要竞争手段[100] - 公司营业收入存在季节性波动下半年尤其第四季度集中体现[101] - 公司面临商标和商号侵权风险市场上存在其他企业使用海洋王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