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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药业(002370) - 2020 Q4 - 年度财报
亚太药业亚太药业(SZ:002370)2021-03-26 16:00

收入和利润变化 -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15亿元[12] - 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人民币2.08亿元[12] - 2020年营业收入为5.1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7.41%[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27.5万元人民币,较调整后2019年亏损19.21亿元实现扭亏,同比增长101.42%[1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3亿元人民币,较调整后2019年亏损19.40亿元收窄92.62%[17] - 第四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亿元人民币,显著高于前三季度亏损[24] - 2020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27.5万元,实现扭亏为盈[31] - 营业收入为5.15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7.41%[43] - 营业利润为5108.9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2.66%[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727.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1.42%[43] -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7.41%至5.15亿元,2019年为7.09亿元[48] - 医药制造业收入同比下降16.34%至5.13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99.70%[48] - 服务业收入同比暴跌98.48%至139.77万元,占比降至0.27%[48] - 抗生素类制剂收入下降6.79%至2.15亿元,毛利率提升12.83个百分点至40.27%[51] - 非抗生素类制剂收入下降21.75%至2.78亿元,毛利率提升12.83个百分点至63.20%[51]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44.81%至2.51亿元,毛利率提升15.39个百分点至51.19%[51] - 原材料成本下降35.60%至2.02亿元,占营业成本比重80.35%[54] - 医药制造业销售量微增0.93%至14.89亿片/粒/瓶,库存量下降34.47%[52] - 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合计1.00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19.44%[59]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总额为40,825,000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22.57%[60] - 最大供应商采购额为12,100,000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6.69%[60] - 营业外支出为22,693,583.76元,占利润总额比例达79.91%[71] - 公司通过拆迁补偿实现业绩扭亏为盈[31] - 公司出售柯桥厂区房屋资产获得拆迁补偿款26,596.95万元[94] - 该次资产出售为公司贡献净利润656.58万元,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未明确披露[94]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贡献1.84亿元人民币[25] - 公司转让浙江泰司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获转让价款745万元[129] - 公司出售浙江泰司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确认投资收益4,490,920.85元[97] - 2019年因前期差错调整调增投资收益147,981,092.02元[127][128] 成本和费用变化 - 销售费用为205,433,067.37元,同比增长3.99%[63] - 管理费用为74,664,327.92元,同比下降33.67%[63] - 研发费用为37,349,164.53元,同比下降46.72%[63] - 研发投入总额为58,383,828.39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1.34%[64] - 研发人员数量为143人,同比下降23.53%[66] 现金流变化 - 公司202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0.52亿元[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80.68万元人民币,较2019年-5573.68万元增长131.95%[1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7,806,768.20元,同比大幅增长131.95%[68]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26,980,309.13元,同比增长135.23%[68] 资产和负债变化 - 公司2020年总资产为人民币18.24亿元[12] - 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7.23亿元[12] - 2020年末总资产为19.5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3.76%[18] - 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61亿元人民币,较调整后2019年末6.33亿元增长4.32%[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22%,较2019年调整后的-125.03%大幅改善129.25个百分点[18] - 在建工程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73.08%[39] - 应收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61.08%[39] - 应收款项融资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00.65%[39] - 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017.47%,主要系应收柯桥厂区拆迁补偿款所致[39] - 预付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83.95%[39] - 存货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8.06%[39] - 境外资产占公司净资产的比重为5.29%[40] - 货币资金减少至9.03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下降5.88%至46.15%[73] - 应收账款增加61.08%至1.18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上升2.79%至6.01%[73] - 存货减少58.06%至6488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下降3.5%至3.32%[73] - 在建工程减少73.08%至4444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下降5.01%至2.27%[73] - 长期借款减少46.26%至1.1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下降3.41%至5.63%[73] - 应收款项融资增加100.65%至4306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上升1.25%至2.2%[73] - 其他应收款激增3017.47%至1.16亿元,主要系拆迁补偿款[73] - 其他应付款增加306.47%至1.33亿元,主要系股权收购款项[74] - 受限资产总额4.34亿元,包括冻结货币资金1999万元及抵押固定资产3.67亿元[76] - 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金额1999.49万元[107] - 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金额为1999.49万元[132] - 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存款金额10436.73万元[173] - 公司银行账户曾冻结1999.49万元[176] 业务线表现 - 公司拥有101个制剂类药品批准文号,其中抗生素类52个,非抗生素类49个[27] - 公司拥有5个原料药批准文号产品,包括罗红霉素、阿奇霉素等[27] - 公司销售模式向专业学术营销、精细化招商和精准营销转变[29] - 注射剂一致性评价工作于2020年正式启动[34] - 公司失去对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的控制导致CRO业务停顿[92] - 绍兴雅泰药业有限公司净利润为-8,717,086.25元,营业利润为-8,711,586.25元,营业收入为32,017,777.87元[97] - 武汉光谷亚太药业有限公司净利润为-11,694,747.68元,营业利润为-11,684,644.54元,营业收入为9,016,683.65元[97] - 绍兴兴亚药业有限公司净利润为-11,483,988.42元,营业利润为-11,484,521.72元,营业收入为26,125,416.78元[97] - 绍兴雅泰药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37,887,098.39元,净资产为429,859,971.61元[97] - 武汉光谷亚太药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27,472,726.10元,净资产为218,081,682.92元[97] - 绍兴兴亚药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4,059,720.70元,净资产为6,988,431.23元[97] 子公司和投资变化 - 因子公司上海新高峰失去控制,自2019年10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9] - 因子公司浙江泰司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自2020年7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9] - 公司失去对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的控制,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56] - 公司于2019年四季度失去对上海新高峰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控制,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116] - 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人员离职、业务停顿,无法恢复经营[116] - 公司自2019年10月起不再将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纳入合并报表范围[153] -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29.45亿元,余额1275万元[82][83] -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258820756亿元[84]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11513亿元[84] - 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净额人民币0.11954亿元[84] - 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833909亿元[84] - 收购上海新高峰100%股权项目投资进度98.75%[86] - 武汉光谷生物城新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投资进度72.04%[86] - 亚太药业现代医药制剂项目投资进度57.27%[87] - 研发平台建设项目投资进度18.13%[87]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进度1.40%[87] - 将武汉光谷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148822亿元补充流动资金[87]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投入使用[88] - 终止武汉光谷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1488.22万元补充流动资金[88][89] - 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新增绍兴滨海新城并增加子公司为实施主体[88] - 武汉光谷项目原实施方式变更为合资经营湖北科投公司增资40000万元[88] -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86625万元[88] - 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5317.16万元[88] - 收购上海新高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9] - 武汉光谷新药研发项目累计投入29088.4万元投资进度72.04%[91] -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因诉讼被冻结涉及金额10836.22万元[89] - 武汉农商行诉讼导致浦发银行募集账户1999.49万元被冻结[89]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40,376.98万元至武汉光谷生物城医药园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92] - 公司终止武汉光谷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1,488.2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2] - 募集资金变更原因为避免资金闲置和提高使用效率[92] - 武汉光谷项目终止原因为核心人员离职及业务停顿带来的较大风险[92] - 公司生产基地已转移至绍兴滨海新城,拆迁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94] - 公司以总价4亿元人民币回购湖北省科投持有的光谷亚太药业49%股权[154][158] - 公司已支付首期股权收购价款3亿元人民币及对应利息3761.47万元人民币[154][158] - 剩余1亿元人民币投资款及对应利息需于2021年9月30日前支付[154][158] - 湖北省科投原持有光谷亚太药业49%股权对应注册资本4亿元人民币[154][158] - 公司持有光谷亚太药业51%股权对应出资额4.1632653亿元人民币[158][159] - 湖北省科投平均年化投资收益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8][159] - 公司以人民币4亿元回购湖北省科投持有的光谷亚太药业49%股权[174][175] - 股权回购年利率为4.75%[175] - 首期支付3亿元本金及对应利息3761.47万元[175] - 第二期支付1亿元本金及对应利息[175] - 子公司兴亚药业提供1亿元及利息的抵押担保[174][175] - 可转债转股增加50347股,转股比例为0.009%[181][185] -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9.65亿元[181][182] - 累计转股金额103.7万元转股数量63,677股[199] - 累计转股数量占转股前已发行股份总额比例0.01%[199] - 尚未转股金额9.64亿元占发行总金额比例99.89%[199] - 转股开始日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5.36亿股[198][199] - 亚药转债转股价格从16.30元/股调整为16.25元/股[198] - 转股价格调整于2019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生效[198] - 亚药转债转股期为2019年10月9日至2025年4月2日[198] - 可转债发行总量9,650,000张对应总金额9.65亿元[199]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2021年计划强化创新驱动加大研发投入并优化产品结构[99]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4] - 2018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6,824,722.80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7.77%[113] - 2019年度公司亏损1,920,673,762.31元,未进行现金分红[113] - 2020年度公司净利润为27,274,987.52元,但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未进行现金分红[112][113] - 2018年度以总股本536,494,45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112] - 2019年度因亏损未提出利润分配预案[112] - 2020年度因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112] - 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间为2015至2018年度,承诺净利润分别为8500万元、10625万元、13281万元和16602万元[115] - 交易对方Green Villa Holdings LTD.因上海新高峰财务造假未完成业绩承诺,需履行现金补偿义务[115] - 2015年交易价格确定为9亿元[115] - 公司2019年四季度失去对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的控制[115] - 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任军承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日期为2015年10月10日[116] - 交易对方Green Villa Holdings LTD.承诺竞业禁止,承诺日期为2015年10月10日[117] - 违反竞业禁止承诺需支付违约金2000万元人民币[117] - 竞业禁止补偿金为离职前1个月税前工资的30%[117] - 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及陈氏承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日期为2008年02月03日[117] - 控股股东亚太集团承诺不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经营活动,否则将承担赔偿责任[118] - 实际控制人陈尧根承诺不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经营活动,否则将承担赔偿责任[118]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自股票上市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18] - 董事钟婉珍承诺自股票上市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19] - 锁定期满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19] - 董事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之后12个月内转让比例不超过持有总数的50%[119] - 2016年非公开发行认购方承诺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所认购股份[119] - 子公司上海新高峰2016年至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总额[120] - 上海新高峰未完成业绩承诺,交易对方需以现金方式补偿公司[120]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21] - 公司因会计差错追溯调整2016年营业收入调减100,532,665.65元[124] - 2017年营业收入调减176,082,360.66元[125] - 2018年营业收入调减177,316,490.65元[126] - 2016年营业成本调减64,709,437.87元[124] - 2017年营业成本调减101,860,412.81元[125] - 2018年营业成本调减108,173,166.24元[126] - 公司对2016-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134] - 公司因未履行担保审议程序被深交所通报批评[133]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及委托贷款情况[156][157]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155] - 公司全资子公司兴亚药业为股权回购部分款项1亿元人民币及对应利息提供抵押担保[154] - 子公司兴亚药业已完成房屋及土地抵押担保手续办理[154] - 公司对绍兴雅泰药业担保总额度48,000万元[151][152]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19,400万元[152] - 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29.38%[153]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0万元[152] - 报告期末已审批担保额度合计48,000万元[152] - 违规担保涉及上海新生源医药集团,公司未予追认[153] - 公司对武汉光谷新药孵化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借款本金约1999.18万元及利息[107] - 法院判决光谷新药孵化支付借款本金1999.18万元及利息3140.37元[176] 风险因素 - 公司面临包括药品招投标及价格下降、主要产品未能通过一致性评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