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34.0973879162亿元,上年同期32.0076135591亿元,同比增长6.53%[7]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59156486亿元,上年同期2.6190038327亿元,同比下降39.83%[7]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0.0598元/股,上年同期0.0994元/股,同比下降39.84%[7]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81.7680298296亿元,上年度末76.6856705667亿元,同比增长6.63%[7]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2244121359亿元,上年度末24.6476964108亿元,同比增长6.40%[7] - 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下降38.61%,主要系Amyris.Inc的股权投资变动减少影响所致[18] -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长132.43%,主要系货款结算影响所致[18] - 报告期管理费用同期对比下降31.50%,主要系管理费用重分类到研发费用影响所致[18] - 报告期营业利润同期对比下降42.98%,主要系能特维E价格变动影响所致[18] - 2019年1 - 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67.29%至106.84%[139] - 2019年1 - 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55,000万元至68,000万元[139] - 2018年1 - 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876.22万元[139] - 能特科技股权转让增加公司收益约30,000万元[139]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股票初始投资成本为34,389,500.00元[140] - 股票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 - 6,953,493.48元[140] - 股票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为 - 25,007,485.31元[140] - 2019年3月31日货币资金为399,872,184.15元,2018年12月31日为469,889,101.65元[200] - 2019年3月31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9,382,014.69元,2018年12月31日为15,282,066.31元[200] - 2019年3月31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为823,896,192.43元,2018年12月31日为354,467,043.65元[200] - 2019年3月31日预付款项为460,854,983.96元,2018年12月31日为221,001,706.96元[200] - 2019年3月31日其他应收款为49,470,915.00元,2018年12月31日为25,942,046.07元[200] - 2019年3月31日存货为1,164,708,091.51元,2018年12月31日为1,320,607,591.03元[200] - 2019年3月31日其他流动资产为75,137,190.83元,2018年12月31日为76,389,530.28元[200] 股东相关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75025户[10] 成都梦谷股权转让纠纷 - 2010年1月公司与明发集团发生成都梦谷股权转让纠纷[19] - 2011年5月30日公司与智造空间电子商务签订协议转让成都梦谷100%股权[21] - 2011年10月8日厦门仲裁委员会受理明发集团仲裁申请[21] - 2012年3月31日厦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21] - 2012年4月11日公司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22] - 2012年7月26日明发集团向双流法院提起诉讼[24] - 2013年11月15日厦门中院驳回公司撤销仲裁裁决申请[29] - 公司收到智造空间电子商务支付的成都梦谷股权转让价款4500万元及当地政府项目补贴1630万元[21] - 厦门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以明发集团已支付的3300万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支付违约金,支付律师代理费25万元,承担仲裁费328440元[21] - 双流法院驳回明发集团、黄焕明行政诉讼起诉,退还案件受理费50元[28] -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400元[30] - 明发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266,800元[31] - 成都中院冻结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限额1350万元,期限一年[35] - 成都中院将公司经仲裁应付的违约金、律师费及仲裁费合计13,417,506.70元划转至明发集团账户[35] - 明发集团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2,270,897.09元,承担律师代理费154,000元[35] - 公司仲裁反请求要求明发集团支付1000万元投资款、1630万元收益款项,返还预计500万元违约金超出部分[36] - 明发集团承担仲裁费70,724.00元[36] - 明发集团起诉要求公司与上海智造空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共同赔偿经济损失26,842,732.09元[38] - 明发集团负担一审受理费176,014元[39] 中水路桥与燊乾矿业劳务纠纷 - 中水路桥起诉公司与燊乾矿业,请求支付劳务工资等合计4238284元及利息、赔偿经济损失1271485.2元并承担诉讼费[44] - 汉滨法院一审判决燊乾矿业支付中水路桥工程款等合计3887842元及利息、违约金388784元,负担案件受理费50368元[44][45] - 安康中院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限燊乾矿业支付中水路桥欠款3742108元及利息,驳回中水路桥其他请求,一审受理费50368元由燊乾矿业负担,二审受理费50368元燊乾矿业负担40000元、中水路桥负担10368元[45][48] - 燊乾矿业向陕西高院申请再审,请求撤销一、二审判决,驳回起诉并移送公安机关,判令中水路桥承担一、二审诉讼费[48] - 陕西高院裁定提审本案,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执行[49] - 陕西高院终审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驳回以中水公司名义的起诉,退还一、二审案件受理费[49] - 自然人郭亦鹏以实际施工人名义起诉燊乾矿业,请求确认其为涉案合同实际施工人[49] - 全资子公司燊乾矿业需支付郭亦鹏欠款3742108元,并按央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自2015年12月17日至付清之日的利息[51] - 燊乾矿业与郭亦鹏案案件受理费46895元,由燊乾矿业承担40000元,郭亦鹏承担6895元[52] 上海五天相关物业纠纷 - 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租赁建筑面积39460平方米的大楼用于项目开发[53][61] - 上海五天与海西明珠曾被要求支付翔发物业水电费465762.99元、2015年2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物业服务等费用3291662.50元,合计3757425.49元[55] - 法院判决上海五天与海西明珠支付翔发物业水电费103571.98元、2015年2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物业服务费等3177900.50元[55] - 上海五天与海西明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6526元,由二者负担[56] - 上海五天与海西明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二审案件受理费33052元,由二者负担[59] - 翔发集团起诉上海五天与海西明珠,要求支付水电费1134923.65元及逾期利息、2016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物业服务费等3096789.03元及逾期利息,合计4231712.68元[59][60] - 翔发集团起诉上海五天和海西明珠,要求支付租金14850090元、逾期付款利息2211425.91元、履约保证金100万、违约金30万,合计18361515.91元[63][64] - 翔发集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查封冻结60套房产及上海五天、海西明珠价值1800万元范围内的财产[64] - 翔安法院判决上海五天、海西明珠支付翔发物业水电费103571.98元、物业服务费及公共维修金3177900.5元、诉讼费16526元,厦门中院维持原判[68] - 上海五天起诉许翰龙、郑泽吟、海西明珠,要求赔偿水电费损失103571.98元、物业服务费损失3177900.50元、案件受理费损失51740元、保全费5000元[71] - 翔安法院判决许翰龙、郑泽吟、海西明珠赔偿上海五天水电费损失103571.98元、物业服务费损失3177900.50元、案件受理费损失51740元、保全费5000元[71] - 案件受理费33052元,减半收取计16526元,由许翰龙、郑泽吟、海西明珠负担[72] 公司债项目情况 - 公司启动并推进公司债项目,2018年6月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规模不超过12.5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72] - 公司债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72] - 公司为本次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72][73] - 公司尚未发行公司债,后续将按要求办理发行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73] 重大资产重组与股份转让 - 2018年6月启动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上海山钢实业100%股权,8月决定终止筹划[75] - 2018年8月29日,控股股东拟将383,716,723股股份转让给诺鱼科技,转让价不低于每股4.50元[79] - 大股东陈烈权将80,000,000股股份转让给诺鱼科技,转让价每股4.30元,因诺鱼科技违约已通知终止协议[80] 公司违规与诉讼情况 - 2019年1月18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83] - 2019年1月18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涉嫌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83] - 控股股东违规导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部分房产被查封[85] - 公司为同孚实业发行不超6亿元私募债提供担保[87] - 截至2019年3月31日,同孚实业私募债余额(本金)4.1813847192亿元,未到期本金2109万元,已到期未兑付本金3.9704847192亿元[88] - 公司控股股东出现债务危机,公司存在担保代偿风险[89] - 公司控股股东通过公司及子公司违规开具商票、对外担保、借款等[93] - 2018年10月16日起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简称由“冠福股份”变为“ST冠福”,代码“002102”,涨跌幅限制为5%[93] - 公司控股股东违规事项涉及金额236,565.62万元,自2018年10月引发纠纷及诉讼[97] - 案件(2018)浙0102民初3965号诉讼标的金额为20,000,000.00元[98] - 案件(2018)苏0102民初字第8022号诉讼标的金额为30,000,000.00元[98] - 案件(2018)浙0103民初4478号诉讼标的金额为19,434,000.00元[100] - 案件(2018)皖0422民初2856号诉讼标的金额为9,500,000.00元[100] - 案件(2018)湘民初字第66号诉讼标的金额为190,000,000.00元[100] - 案件(2018)沪0118民初15449号诉讼标的金额为5,000,000.00元[100] - 案件(2018)闽05民初1054号诉讼标的金额为49,022,910.12元[100] - 案件(2018)闽05民初1055号诉讼标的金额为57,942,861.34元[103] - 案件(2018)沪0115民初75825号诉讼标的金额为6,000,000.00元[103] - 陈双培起诉冠福股份等相关方,涉案金额700万美元[105] - 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起诉冠福股份等相关方,涉案金额6500万美元[105] - 中信商业保理深圳分公司起诉冠福股份等相关方,三起案件涉案金额分别为2500万美元、2500万美元、1500万美元[105] - 上海盈邵投资管理起诉冠福股份等相关方,涉案金额500万美元[105] - 江苏盈时互联网信息科技起诉冠福股份等相关方,涉案金额6000万美元[106] - 深圳市益安保理起诉冠福股份等相关方,涉案金额600万美元[106]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起诉冠福股份等相关方,三起案件涉案金额均为100万美元[106] - 恒丰银行泉州分行起诉冠福股份等相关方,两起案件涉案金额分别为5516万美元、5544万美元[106] - 恒丰银行泉州分行起诉冠福股份等相关方,案号(2018)闽05民初1384号,涉案金额5516万美元[109] - 恒丰银行泉州分行起诉冠福股份等相关方,案号(2018)闽05民初138
冠福股份(002102) - 2019 Q1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