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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东电力(000993) - 2021 Q2 - 季度财报
闽东电力闽东电力(SZ:000993)2021-08-27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2.47亿元,同比增长18.66%[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56.62万元,同比增长444.98%[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96.73万元,同比增长359.84%[19] - 基本每股收益0.1454元/股,同比增长444.57%[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42%,同比上升2.81个百分点[19] - 报告期营业收入为24664万元,同比增长18.66%增加3878万元[28] - 营业利润为7013万元,同比增长403.41%增加5620万元[28] -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6657万元,同比增长444.98%增加5435万元[28]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8.66%至2.466亿元,主要因电力行业销售收入增加[36]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8.7%至2.466亿元[151] - 公司2021年上半年净利润为6527.84万元,较2020年同期的1280.72万元增长409.5%[15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656.62万元,较2020年同期的1221.43万元增长444.9%[153]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454元,较2020年同期的0.0267元增长444.6%[154]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2.36%至1.385亿元,因折旧增加及医社保减免政策取消[36]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2.4%至1.385亿元[151] - 财务费用为2669万元其中利息费用2300万元[151] - 母公司财务费用为1101.39万元,较2020年同期的685.38万元增长60.7%[156] - 母公司利息费用为1161.70万元,较2020年同期的1536.13万元下降24.4%[156] - 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长94.8%,从1244万元增至2423万元[161] - 信用减值损失为407.24万元,2020年同期为收益320.95万元[153] 各条业务线表现 - 水力发电量41303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1.05%,售电量40810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2.48%[28] - 风力发电量18674万千瓦时,同比增长30.37%,售电量18302万千瓦时,同比增长31.28%[28] - 水电上网电价执行0.3545元/千瓦时(不含税),风电上网电价执行0.5089元/千瓦时(不含税)[28] - 地产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54万元(房屋租赁收入),同比增长34.30%[29] - 电力行业收入占比96.42%,毛利率43.80%,同比提升3.26个百分点[37][38] - 水力发电业务增长主要因报告期降雨量同比增加导致发、售电量上升[60][61] - 水力发电子公司福建福安市黄兰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81.55万元,净利润542.14万元[59][60] - 水力发电子公司福建穆阳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13.57万元,净利润660.66万元[59][61] - 新能源子公司航天闽箭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57496.52万元,净亏损1123.92万元[59][61] - 房地产子公司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总资产126891.12万元,净利润仅7.76万元[59][62] - 贸易子公司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净资产为负7607.48万元,但本期实现净利润664.21万元[59][63] - 风电子公司霞浦县浮鹰岛风电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52.24万元,净利润2127.48万元[59] - 水电子公司福安市国电福成水电有限公司净利润亏损16.97万元[59] - 新能源子公司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11.04万元,净利润1371.34万元[59] - 矿业子公司宁德环三矿业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284.05万元[59] - 宁德环三矿业有限公司净利润为284.05万元,同比增长原因系参股公司投资收益增加[64] - 霞浦县浮鹰岛风电有限公司净利润为2,127.48万元,总资产达63,948.20万元[65] - 福安市国电福成水电有限公司净亏损16.97万元,总资产为17,906.66万元[66] - 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净利润为1,371.34万元,总资产为51,401.35万元[66] 各地区表现 - 福建省收入占比93.46%,同比增长26.11%至2.305亿元[37]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面临自然气候风险,水电业务受降雨量影响,风电业务受风况及台风影响[67] - 政策调整风险涉及移民、环保、电价等领域,直接影响电力主业[67] - 融资风险源于风电等项目资金需求大,经营净现金流难以支撑高投融资规模[68] - 东北区域风电限电问题未完全缓解,船舶行业低迷导致库存压力[68] - 公司通过股权转让处置低效资产,并加强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力度[69]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6] 其他财务数据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1亿元,同比下降33.64%[19]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3159.88万元,主要来自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185.20万元[23][2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同比下降33.64%至1.312亿元,因地产预收款减少[3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同比下降66.60%至1441.62万元,因股权转让款减少[36] - 投资收益3048.81万元,占利润总额43.07%,来自参股公司收益[40][41] - 货币资金减少至3.253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下降1.96%,因偿还银行借款[43] - 应收账款增至2.627亿元,占比上升1.98%,因应收电费款增加[43] - 合同负债增至5.804亿元,占比上升2.57%,因地产预收款增加[43]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本期购买金额5000万元,出售金额3000万元,期末余额2000万元[4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初与期末余额均为2561.74万元[45] - 金融资产小计期初余额2561.74万元,期末增至4561.74万元[45]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末余额9391.28万元[45]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合计期末余额1.395亿元[45] - 受限资产总额11.183亿元,其中存货抵押8.101亿元,固定资产抵押3.069亿元[48] - 报告期投资额1573.87万元,较上年同期2022.61万元下降22.19%[49] - 新设福建闽电新能源公司投资1000万元,持股比例100%[50] - 出售厦钨新能源材料股权产生损益3013.27万元[56] - 货币资金受限119.01万元为按揭保证金[46] - 投资收益大幅增长至3049万元同比增长379%[151] -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为691.71万元,2020年同期为亏损181.94万元[157] - 母公司投资收益为2755.29万元,较2020年同期的302.10万元增长812.1%[157]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09亿元,较2020年同期的3.88亿元下降20.4%[16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33.6%,从1.977亿元降至1.312亿元[16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下降77.5%,从3.109亿元降至7000万元[16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净额扩大196.4%,从-7455万元增至-2.210亿元[162]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下降32.2%,从2.451亿元降至3.241亿元[162]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转负,从1606万元降至-709万元[164][165]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3127%,从411万元增至1.326亿元[165] - 母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22.6%,从2.855亿元增至3.5亿元[165] - 处置固定资产收回现金净额增长3997%,从24万元增至983万元[161]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下降76.4%,从2.55亿元降至6014万元[161] - 货币资金为3.25亿元人民币,较年初3.99亿元下降18.7%[143] - 应收账款为2.63亿元人民币,较年初1.73亿元增长51.8%[143] - 存货为8.87亿元人民币,较年初8.18亿元增长8.4%[143] - 短期借款为5.41亿元人民币,较年初6.21亿元下降12.9%[144]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为2000万元人民币[143] - 长期股权投资为1.63亿元人民币[144] - 投资性房地产为1.23亿元人民币[144] - 货币资金从4909万元增长至7545万元增幅53.7%[148] - 短期借款从6.112亿元降至5.313亿元减少13.1%[149] - 合同负债从4.576亿元增至5.804亿元增长26.8%[145] - 应交税费从382万元增至1244万元增长225%[145] - 未分配利润从-2.212亿元改善至-1.546亿元[146] - 长期借款从6.38亿元降至5.477亿元减少14.1%[145] - 公司股本为457,951,455.00元[167][168] - 资本公积为1,649,392,451.17元[167][168] - 盈余公积为24,874,859.91元[167][168] - 未分配利润从年初的-221,200,787.29元改善至-154,634,626.49元[167][16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从1,911,017,978.79元增长至1,977,584,139.59元[167][168] - 少数股东权益从55,659,738.05元下降至54,371,993.07元[167][168] - 所有者权益合计从1,966,677,716.84元增长至2,031,956,132.66元[167][168]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66,566,160.80元[167] - 少数股东权益本期减少1,287,744.98元[167] - 所有者权益本期净增加65,278,415.82元[167] - 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0.57亿元[170]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1.28亿元[170] - 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增至20.62亿元[171] - 母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为17.28亿元[174] - 母公司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2227.81万元[174] - 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93亿元[174] - 资本公积为16.49亿元[170] - 盈余公积为2487.49万元[170] - 未分配利润从-1.41亿元改善至-1.28亿元[171] - 其他综合收益减少738.44万元[171] - 公司2021年上半年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人民币1,749,905,009.10元[175] - 公司2020年上半年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人民币1,822,818,157.62元[177] - 公司2021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为亏损人民币8,493,738.81元[178] - 公司2021年上半年未分配利润为亏损人民币392,870,138.29元[175] - 公司2020年上半年未分配利润为亏损人民币319,956,989.77元[177] - 公司2021年上半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亏损人民币328,450,728.58元[179]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7,951,455.00元[175][177][179] - 公司资本公积为人民币1,659,948,832.48元[175][177][179] - 公司盈余公积为人民币24,874,859.91元[175][177][179] - 委托理财未到期余额为2,000万元[115] - 委托理财发生额为2,000万元[115]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30,28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15.31%[114]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为0万元[113]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30,000万元[113]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19,000万元[113] - 公司对子公司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22,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280万元[111][112] - 公司对子公司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单笔最大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112] - 公司对子公司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担保类型均为连带责任担保[111][112] - 公司对子公司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担保期均至2032年11月29日[111][112] 公司权益和装机容量 - 公司权益装机容量为55.62万千瓦,其中水电占65.05%为36.18万千瓦,风电占34.95%为19.44万千瓦[27] 行业和市场环境 - 全国全社会用电量3.9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2%,两年平均增长7.6%[31] - 全国水电发电量4826.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风电发电量344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6%[32] 诉讼和仲裁事项 - 公司诉上海东溟投资有限公司纠纷案涉案金额为10,617.26万元[89] - 法院一审判决东溟公司应支付公司1亿元及利息[89] - 公司已向东溟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1亿元及利息[89] - 2021年7月5日公司收到破产分配款项457.99万元[89] - 上海东溟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转入破产清算程序[89] - 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诉家具工贸案涉案金额1,688.73万元[89] - 一审判决家具工贸公司需偿还借款本金1,688.73万元及利息[89] - 宋志建等对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三分之一清偿责任[89] - 案件于2021年1月26日进行二审开庭审理[89] - 二审判决维持康灿公司偿还本金1,688.73万元及利息[89] - 肖建辉对康灿公司不能清偿部分承担三分之一清偿责任[90] - 家具工贸公司对不能偿还部分承担16.6%的补充赔偿责任[90] - 南瑞贸易案因被执行人无财产于2019年5月终结执行程序[90] - 祥奉建材案涉及金额405.23万元并于2019年11月恢复强制执行[90] - 聚仁贸易案涉及金额1,389.38万元并于2019年12月终结执行程序[90] - 宇星实业案涉及金额144.2万元并于2019年12月终结执行程序[90] - 上海某公司案涉及金额824.04万元经中级法院裁定执行[90] - 环三实业获判上海乾淳实业支付货款824.04万元及违约金[91] - 环三实业诉营口七色光案一审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金358.2万元及利息[91] - 环三实业另案诉营口七色光案涉及金额467.99万元[91] - 环三实业与上海乾淳实业买卖合同纠纷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91] - 环三实业申请强制执行但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91] - 宁德中院于2020年12月2日裁定终结执行程序[91] - 环三实业诉营口七色光案二审于2019年10月29日由宁德中院作出判决[91] - 福建省高院于2021年3月16日对358.2万元案件再审立案审查[91] - 福建省高院于2021年6月28日对467.99万元案件裁定再审[91] - 蕉城区法院于2020年4月2日对358.2万元案件立案执行[91] - 涉及上海岑屹工贸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法院判决偿还借款本金1422.77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92] - 蔡小溪对岑屹公司等还款义务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承担清偿责任[92] - 涉及上海益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法院判决偿还借款本金678.98万元及相应利息[92] - 营口盛世汽车园实业有限公司在323.53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92] - 福建省高院于2021年6月28日裁定对678.98万元借款案件进行再审[92] - 蕉城区法院已于2020年4月2日受理678.98万元借款案件的立案执行[92] - 环三实业公司于2021年1月7日收到宁德市中院立案执行通知书[92] - 福建省高院于2021年3月16日受理323.53万元借款案件的再审申请[92] - 宁德市中院于2019年10月29日对1422.77万元借款案件作出二审判决[92] - 被告对678.98万元借款案件判决不服提起上诉[92] - 一审判决被告应偿还借款本金8,385,871元并支付相应利息[93] - 一审判决被告应偿还另一案件借款本金8,335,85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93] - 被告营口盛世汽车园实业有限公司对8,385,871元本金承担连带还款责任[93] - 被告营口盛世汽车园实业有限公司对8,335,850元本金承担连带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