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2021年营业收入为202,545,808.35元[5] - 2021年营业收入为202,545,808.35元,同比增长348.64%[21]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48.64%至202,545,808.35元[38] - 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总额为20.25亿元人民币,较2020年的4514.64万元人民币大幅增长348.64%[40] - 2021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74,699,135.97元,占全年36.88%[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970,569.46元,同比增长132.52%[21] - 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117,047.63元[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117,047.63元,同比增长730.10%[21] - 营业利润实现42,188,363.88元,较上年亏损120,722,431.15元大幅改善[38] - 2021年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855,976.13元,占全年107.21%[26] - 2021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8.22%,同比增长131.33%[22] - 公司2021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1154元/股,同比增长132.53%[22] - 公司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11.7万元,营业收入为2.0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1亿元[182]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186.25%至161,453,145.26元[38] - 销售费用同比激增480.50%至496.75万元人民币,主要由于盐城新城福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所致[52] 各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主营业务拓展至物业管理和租赁、汽车经销、大健康三大领域[35] - 汽车经销业务通过孙公司盐城新城福德开展别克品牌销售[35] - 汽车销售业务成为公司最大收入来源,2021年收入达10.06亿元人民币,占总营收的49.68%[41] - 杀菌纸巾业务收入从2020年的4.31万元人民币激增至1989.69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6071.44%[41] - 物业管理及停车费业务收入基本持平,为1996.30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0.84%,但占营收比重从43.85%降至9.86%[40][41] - 房屋租赁业务收入增长12.90%至2597.35万元人民币,毛利率高达96.85%[41][44] - 一次性口罩业务收入大幅萎缩,从2020年的99.51万元人民币下降至398.25元人民币,降幅达99.96%[41] - 国内业务收入15.7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49.26%,占总营收的77.85%[41] 子公司和投资表现 - 物业管理子公司深圳市零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净利润为617.77万元[72] - 汽车销售子公司盐城新城福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1.11亿元[72] - 投资子公司深圳德福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净亏损151.34万元[72] - 投资子公司深圳市零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净亏损248.10万元[72] - 投资子公司深圳市广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净亏损59.37万元[72] - 贸易子公司江门市都合纸业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4492.26万元[72] - 健康子公司零度大康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净亏损120.34万元[72] - 公司现金购买江门市都合纸业科技有限公司95%股权[72] - 公司参与并购基金对外投资收到北京泓钧第一期回款200万元[69] - 公司参与并购基金对外投资北京泓钧第二期回款1200万元[69]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51.98万元[60] - 江苏北人证券投资报告期损益-173.86万元[63] - 同花顺证券投资报告期损益152.60万元[63] - 上汽集团证券投资报告期损益-160.30万元[65] - 公司参与并购基金份额回购,北京泓钧以1.2亿元回购公司持有的7713.04万元合伙份额(占比8.15%),已支付回购款200万元及担保款9200万元[185]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8,706,064.00元,同比下降1,349.99%[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870.61万元人民币,同比大幅下降1349.99%[5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下降93.40%至1731.32万元[5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下降92.62%至1859.74万元[5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12.06%至-128.42万元[5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长8.21%至788.53万元[55] 资产和负债 - 2021年末总资产为432,015,468.55元,同比增长18.56%[22] - 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1,314,443.49元,同比增长57.15%[22] - 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1,314,443.49元[5]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下降0.38个百分点至13.66%[57] - 存货占总资产比例上升5.78个百分点至6.17%[57] - 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1.39%[151] 非经常性损益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021年金额为264,245.79元[28]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投资收益产生损失1,016,434.28元[28]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39,950,258.87元[28] -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产生损失11,278,421.92元[28]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金额为27,853,521.83元[28] 公司治理和股东结构 - 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80] - 公司无控股股东且无实际控制人[197][198]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持股数量均为0股[83][84] - 公司治理状况与监管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79] -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责令整改措施并已完成整改[78] - 报告期内共召开4次临时股东大会和1次年度股东大会[81][82]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38.19%[81]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18.89%[81]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15.44%[81] -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16.23%[82] -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31.43%[82] - 2021年度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董事出席率100%[99][101] - 审计委员会在2021年共召开6次会议[103] -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未发现重大缺陷[113]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00%[11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00%[115]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为0个[116]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为0个[116]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117] - 非财务报告不存在重大缺陷[117]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与董事会自我评价报告意见一致[117] - 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37,50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10.82%[192] - 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308,948,044股,占总股本比例89.18%[192] - 公司股份总数346,448,044股[192] - 汉富控股报告期末持股比例为14.25%,持股数量49,382,527股[194] - 汉富控股报告期内持股减少25,617,600股[194] - 汉富控股全部持股49,382,527股处于质押和冻结状态[194] - 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82%持股数量37,500,000股[195] - 第二大股东融通富国成长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比例4.09%持股数量14,152,624股[195] - 第三大股东陈卓婷持股比例3.89%持股数量13,494,072股[195] - 前十大股东中洛克化学持股比例1.51%持股数量5,236,200股[195] - 前十大股东中甘滔持股比例0.73%持股数量2,540,300股[195] - 前十大股东中杨生平持股比例0.65%持股数量2,265,668股[195] - 前十大股东中邱振强持股比例0.64%持股数量2,202,400股[195] - 前十大股东中王晓峰持股比例0.58%持股数量2,022,700股[195] - 前十大股东中王珏持股比例0.58%持股数量2,000,000股[195] - 博恒投资持有的3750万股公司股票自解除限售之日起36个月内不会通过二级市场减持[148] - 朴和恒丰一致行动人王昕、朱勇胜因强制平仓导致被动减持[141] - 朴和恒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票锁定期不低于12个月[143] - 汉富控股2021年6月16日减持公司股票3,450,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86] - 汉富控股2021年9月15日减持公司股票2,027,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9%[186] - 公司控股股东汉富控股持有3920万股股份进入司法拍卖程序,后法院公告暂缓拍卖[184] - 汉富控股未经合规程序取消其前期所作公开承诺,被深圳证监局责令整改[184] 人员变动和薪酬 - 财务总监陈建梅于2021年9月24日因个人原因辞职离任[85] - 董事许雄于2022年2月14日因个人原因辞职离任[85] - 独立董事陈毅龙于2022年2月14日因个人原因辞职离任[85] - 独立董事田进于2022年2月14日因个人原因辞职离任[85] - 监事马斌于2021年12月9日因个人原因辞职离任[85] - 副总经理周原于2022年1月13日因个人原因被解聘[85] - 副总经理顾毅于2022年1月13日因个人原因被解聘[85] - 施森捷于2022年2月14日被聘任为公司董事[85] - 独立董事吴琼洁于2022年2月14日被聘任[85] - 独立董事卞欢于2022年2月14日被聘任[85]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税前报酬总额合计为432.34万元[97] - 董事长黄国铭税前报酬为88.66万元,占总额的20.5%[97] - 总经理陆波税前报酬为75.92万元,占总额的17.6%[97] - 副总经理周原(离任)税前报酬为63.14万元,占总额的14.6%[97] - 董事会秘书陈伟彬税前报酬为61.22万元,占总额的14.2%[97] - 财务总监陈建梅(离任)税前报酬为36.65万元,占总额的8.5%[97] - 监事长孙华税前报酬为32.5万元,占总额的7.5%[97] - 监事李亚萍税前报酬为29.84万元,占总额的6.9%[97] - 董事杨春龙在股东单位领取报酬,公司支付金额为2万元[96][97] - 公司报告期末在职员工总数82人,其中母公司26人,主要子公司56人[107] - 公司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为108人[107] - 员工专业构成中行政人员占比最高,达57人,占总员工数69.5%[107] - 员工教育程度以专科及以下为主,占比70.7%(专科27人,高中及以下31人)[107] - 研究生学历员工2人,占员工总数2.4%[107] - 本科学历员工22人,占员工总数26.8%[107] - 董事黄国铭因对公司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被出具警示函[166] - 高级管理人员陈伟彬因对公司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被出具警示函[166] 关联交易和承诺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168] - 公司子公司盐城福德与关联方盐城新城签订关联交易合同,总金额达3608万元,包括租赁合同前三年每年150万元后两年每年165万元、购销合同1563万元及借款协议1200万元[174] - 前海全新好、吴日松、陈卓婷承诺不利用股东地位谋求优于市场第三方的业务合作权利[128] - 前海全新好、吴日松、陈卓婷承诺杜绝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资产的行为[129] - 前海全新好、吴日松、陈卓婷承诺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0] - 汉富控股承诺未来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市场价格进行[130][131] - 玤泽实业承诺尽快变更经营范围未来不从事物业管理业务以避免同业竞争[131] - 汉富控股承诺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132] - 博恒投资、陈卓婷等承诺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目前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132] - 博恒投资、陈卓婷等承诺将获得的与上市公司存在竞争的商业机会优先给予上市公司[133] - 博恒投资、陈卓婷等承诺若未来业务构成竞争将以转让股权或终止业务等方式处理[133] - 公司承诺避免关联交易,确保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135] - 公司承诺不利用第一大股东地位谋求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或优先交易权[136] - 公司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资金和资产行为,不要求提供任何形式担保[136] - 公司承诺赔偿因违反承诺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或开支[134][136] - 公司关联方练卫飞承诺承担因合同纠纷案件造成的给付义务或经济损失[138] - 练卫飞承诺在30个工作日内提供足额财产担保以解决诉讼案件[138] - 练卫飞承诺若未能解决诉讼,公司有权处置担保物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139] - 上海乐铮承诺在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后继续有效增持公司股份[139] - 上海乐铮或其指定主体计划增持全新好不少于10%股份[140] - 练卫飞承诺支付人民币800万元解决借贷纠纷[140] - 汉富控股承诺保障上市公司及股东权益[144] - 公司承诺以股权转让尾款1.59亿人民币为上限补偿诉讼仲裁案件直接经济损失[148] 诉讼和仲裁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8854.87万元,已和解并形成预计负债[156] - 另一重大诉讼涉案金额9721.45万元,已和解并形成预计负债[157] - 诉讼涉及2014年借款本金5100万元及利息3496.96万元[156] - 诉讼涉及2014年另一笔借款本金5500万元[157] - 公司已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并完成支付义务[156][157] - 仲裁申请要求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5500万元[158] - 申请支付利息人民币3938.30137万元(月息2%)[158] - 申请支付律师费人民币283.149041万元[158] - 仲裁案件总申请金额达人民币9721.450411万元[158] - 深圳国际仲裁院裁决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910万元[159] - 裁决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人民币1033.959452万元(年利率24%)[159] - 裁决支付律师费人民币90万元[159] - 裁决承担仲裁费人民币19.7514万元[159] - 诉讼涉及3750万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手续[159] - 仲裁裁决第一被申请人需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700万元[161] - 第一被申请人需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人民币3026.2726万元(暂计至2019年5月13日)[161] - 逾期还款违约金按年利率24%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161] - 第一被申请人需承担律师费人民币428,942.70元及仲裁费相应份额[161] - 第二、第三被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161] - 公司因谢楚安仲裁案被责令履行生效法律义务并承担延迟履行债务利息[161] - 公司已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要求承担相关执行费用[161] - 公司另案起诉汉富控股及北京泓钧索赔金额人民币3944.97万元[162] - 北京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裁定[162] - 谢楚安支付金额为39,449,653.16元[163] - 公司请求两被告在1.59亿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63] - 公司请求两被告共同支付已实际产生的案件损失金额39,449,653.16元[163] - 吴海萌借款合同本金为4900万元[164] - 吴海萌案件暂计至2020年5月14日的利息为7039.8904万元[164] - 吴海萌案件暂计至2020年5月14日的律师费为358.1967万元[164] - 卢金与练卫飞借贷纠纷案涉及本金1300万元[165] - 公司支付和解款合计12,000万元给吴海萌、王沛雁[187] - 法院裁定查封冻结公司财产以人民币94,140
*ST全新(000007) - 2021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