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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全新(000007) - 2020 Q2 - 季度财报
全新好全新好(SZ:000007)2020-08-27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2130.98万元,同比增长1.36%[20] - 营业总收入为2130.98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6%[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80.96万元,同比下降626.16%[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9.91万元,同比下降60.35%[20] - 营业利润亏损3751.96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28.10%,主要因证券投资亏损[3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980.96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26.16%,主要因证券投资亏损[3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860元/股,同比下降628.81%[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5.33%,同比下降603.21%[20] - 净利润亏损2991万元,同比扩大623%[181]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亏损2981万元[181] - 基本每股收益-0.086元[182] -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为449.36万元[185] - 营业利润为37.21万元,同比下降94.6%[185] - 净利润为5.86万元,同比下降100.1%[185]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总成本为1817.02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60%[36] - 财务费用为222.4万元,同比下降27.4%[185] - 利息收入为20.29万元,同比下降5.8%[185] - 信用减值损失为-283.22万元,同比恶化542.6%[185] - 营业外支出为3667.18万元,同比激增228.6%[185] 各业务线表现 - 物业管理及停车费收入913.52万元人民币,占营业收入42.87%,同比下降6.24%[40] - 房屋租赁收入1062.41万元人民币,占营业收入49.86%,同比下降1.04%[40] - 一次性口罩收入77.74万元人民币,占营业收入3.65%,为新增业务[40] - 杀菌纸巾收入24.87万元人民币,占营业收入1.17%,为新增业务[40] - 物业管理及停车费营业收入为913.52万元,同比下降6.24%[42] - 物业管理及停车费营业成本为518.87万元,同比下降2.36%[42] - 物业管理及停车费毛利率为43.20%,同比下降2.26个百分点[42] - 房屋租赁营业收入为1062.41万元,同比下降1.04%[42] - 房屋租赁营业成本为43.95万元,同比下降48.41%[42] - 房屋租赁毛利率为95.86%,同比上升3.80个百分点[42] - 公司主营业务为物业管理及停车场经营主要经营场地为深圳华强北现代之窗大厦[67][68] 地区表现 - 广东省内收入2037.50万元人民币,占营业收入95.61%,同比下降3.07%[41] 证券投资表现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导致非经常性损益-4097.09万元[24]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3489.75万元[47][51] - 公司持有的拉夏贝尔股票(代码603157)成本为21,140,441.71元,公允价值为20,641,410.00元,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3,508,369.15元[53] - 公司持有的百隆东方股票(代码601339)成本为2,167,756.22元,公允价值为2,189,712.00元,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637,058.49元[53] - 公司持有的中国平安股票(代码601318)成本为69,695.34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704.66元,期末公允价值为71,400.00元[53] - 公司证券投资组合总成本为23,377,893.27元,总公允价值为22,831,122.00元,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为-3,514,574.98元[53] - 公司证券投资组合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489,447.71元[53] - 公司证券投资组合本期出售金额为86,626,564.26元,产生投资收益-4,166,578.45元[53] - 公司证券投资组合期末持有金额为43,622,789.00元[53]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54] 资产处置和投资活动 - 公司出售鸿颖大厦27层11套房产,交易价格为2,500万元[56] - 该房产出售产生损失129万元,已于2019年12月完成过户[56] - 出售宁波保税港区佳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股权交易价格为1.2亿元[58] - 该股权出售对公司净利润影响为0元且占净利润总额比例为0.00%[58] - 股权出售收益未确认因交易先决条件未完成[59][6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流出1736.70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81.96%,主要因增加证券投资[40] - 公司出售鸿颖大厦27层11套房产总价2500万元,已收到买方深圳博亚支付的首付款500万元和第二笔款项750万元,合计1250万元[139][140][142] - 北京泓钧同意以1.2亿元回购公司持有的宁波佳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8.15%合伙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7713.04万元),但首笔1亿元回购款未按约于2020年4月20日前支付[142] - 公司与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1.2亿元资产交易合同[138] 子公司表现 - 子公司深圳市零七物业管理净利润为-316.32万元[64] - 子公司深圳德福联合金融控股净利润为-3255.30万元[64] - 子公司深圳市零七投资发展净利润为4.86万元[64] - 子公司深圳市广博投资发展净利润为-98.55万元[64] - 子公司零度大健康技术净利润为-35.45万元[64] - 公司子公司零七物业管理涉及3起纠纷案件,总金额约7.2万元[144]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71.62万元,同比下降156.33%[2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010.87万元,同比下降5.2%[18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71.62万元,同比下降156.4%[189]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767.45万元,同比下降29.1%[19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人民币98,880.08千元[19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人民币18,202.95千元[194]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人民币80,677.13千元[194] 诉讼和仲裁事项 - 公司已按相关准则对4起诉讼仲裁案件计提预计负债[66] - 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涉案金额总计约221.8万元人民币(其中一笔698.53万元、一笔267万元、一笔1252.3万元)[99][100] - 公司为深圳市中浩公司担保代偿金额约698.53万元人民币[99] - 公司为深圳发展银行布吉支行担保代偿金额约267万元人民币[100] - 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扬声器厂涉案金额约1252.3万元人民币[100] - 诉讼案件均显示"未形成预计负债"[99][100] - 公司因吴勇明控制企业抵押贷款损失房产,法院判决深圳市豪力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偿还500万元(房产拍卖成交价)[101] - 法院判决深圳市得运来实业有限公司偿还公司428万元(房产拍卖成交价487万元)[101][102] - 公司就担保案确认房产净值损失14,769,994.48元[102] - 公司对已支付的267万元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103] - 公司为中浩公司担保代偿债务本金及利息合计1000万元[103] - 法院调解中浩公司于2012年12月31日前偿还公司代偿款1000万元及利息[103] - 吴海萌起诉公司要求偿还借款本金4900万元及利息3076.93万元(月息2%)[103][104] - 吴海萌另要求公司支付律师费239.31万元[104] - 深圳国际仲裁院涉及仲裁案金额8854.87万元(审理中)[104] - 公司涉及另一起诉讼案金额8216.24万元(已审结)[103] - 涉及仲裁的借款本金为人民币5100万元[105] - 截至2017年3月27日应付利息为人民币3496.96万元[106] - 应付律师费为人民币257.91万元[106] - 月息利率为2%[106] - 另一仲裁案涉及借款本金为人民币5500万元[107] - 对应截至2017年3月27日应付利息为人民币3938.30万元[107] - 对应应付律师费为人民币283.15万元[107] - 仲裁请求总额达人民币9721.45万元[107] - 仲裁程序因关联案件已中止但公司已申请恢复审理[106] - 被申请人包括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及练卫飞等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105] - 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被裁决需偿还本金人民币2187.7万元及逾期违约金人民币339.48万元[108] - 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需支付仲裁费人民币96.92万元及律师费人民币154万元[108][109] - 法院执行裁定要求公司支付执行款及费用合计人民币3944.97万元[108] - 申请人最初仲裁请求包括借款本金人民币1亿元及利息人民币114.4万元[109] - 申请人曾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至2016年10月23日为人民币9983.65万元[109] - 另一借贷纠纷中公司与自然人王坚达成调解,需支付人民币843.84万元[110] - 王坚案调解款分两期支付:400万元于2020年1月23日前,400万元于2020年3月31日前[110] - 公司涉及多起担保责任纠纷,均已被法院审结[108][110] - 涉及本金843.84万元及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的强制执行申请[111] - 诉讼受理费减半收取为47,565.5元及保全费5,000元[111] - 律师费20万元由原告承担但若被告违约则转由被告承担[111] - 鉴定费182,021元由被告承担[111] - 博恒投资要求解除3750万股限售股份的诉讼请求被一审法院支持但二审被撤销[112][113] - 谢楚安仲裁申请要求三被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1000万元[114] - 截至2019年5月13日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为1,100.9589万元[114] - 截至2019年5月13日律师费暂计为110.0479万元[114] - 博恒投资不服二审判决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并获立案审查[113] - 仲裁案件涉及民间借贷纠纷且目前处于审理中状态[114] - 涉及民间借贷纠纷仲裁案,被要求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700万元[115] - 截至2019年5月13日,被要求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3026.2726万元[115] - 截至2019年5月13日,被要求支付律师费人民币301.3136万元[116] - 被要求支付诉讼保全担保费人民币3.5万元[116] - 被要求承担财产保全费用人民币5000元[116] - 涉及另一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案,被要求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4900万元[117] - 截至2020年5月14日,被要求支付利息人民币7039.8904万元[117] - 截至2020年5月14日,被要求支付律师费人民币358.1967万元[118] - 两起案件(仲裁案编号2019深国仲受3033号;诉讼案)均处于审理中状态[115][116] 担保事项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7.74亿元,其中方正证券担保4.9亿元[134] - 实际担保余额7.74亿元占公司净资产比例431.11%[135] - 一村资本担保1.42亿元,东兴投资控股担保1.42亿元[134] - 报告期内无对公司利润贡献超10%的租赁项目及违规担保情况[132][136] - 公司存在违规担保情形涉及关联方谢楚安及练卫飞[82] 股东和股权结构 - 股东汉富控股持有公司股份7500.0127万股(占总股本21.65%),其中质押4500.0127万股(占其持股60%),另有3000万股通过信用账户持有(占其持股40%)[144] - 汉富控股所持4500.0127万股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累计冻结达1.52亿股[144] - 公司股份总数保持不变为346,448,044股[148] -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37,500,000股占总股本10.82%[148] -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308,948,044股占总股本89.18%[148] - 控股股东汉富控股持股75,000,127股占比21.65%[150] - 第二大股东博恒投资持股37,500,000股占比10.82%[150] - 控股股东汉富控股质押股份45,000,127股[150] - 控股股东汉富控股冻结股份45,000,127股[150]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2,643名[150] - 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博恒投资等六方于2020年5月27日生效[152]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王玩虹等六方于2020年5月27日生效[154] 承诺履行情况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7] - 股权交易款项因疫情导致政府备案延迟尚未支付[60][61] - 公司预计未来3个月内完成股权转让相关备案工作[61] - 前海全新好等承诺方长期履行关联交易承诺正常履行中[73][74] - 汉富控股承诺在2018年3月14日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确保交易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75][76] - 玤泽实业承诺变更经营范围,未来不从事物业管理业务以避免同业竞争[77] - 博恒投资等一致行动人承诺在2019年10月19日签署协议,确保不利用持股5%及以上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78][79] -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关联交易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80]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保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独立性[78] - 实际控制人韩学渊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77] - 关联方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资产的行为[81] - 公司承诺履行《公司法》和《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75] - 一致行动人承诺若获得与上市公司竞争的商业机会,将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79] -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80][81] - 上海乐铮或其指定主体承诺增持公司不少于10%股份[85] - 练卫飞承诺提供足额财产担保以解决诉讼案件[84] - 练卫飞违规借款纠纷案需向原告支付人民币800万元[86] - 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承诺于2019年3月19日到期未履行[84] - 朴和恒丰相关承诺履行期限为2019年3月28日[86] - 练卫飞承诺承担公司因诉讼可能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84][86] - 关联交易承诺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避免损害中小股东权益[83] - 练卫飞承诺不存在未披露的违规借款或担保事项[86] - 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后增持承诺继续有效[85] - 佳杉资产收购明亚保险经纪66.67%股权[88] - 汉富控股承诺为并购基金优先级和中间级合伙人承担份额远期转让及差额补足义务连带责任[90] - 北京泓钧承诺解除上市公司对并购基金差额补足义务的连带责任保证[89] - 股权转让尾款安排涉及金额1.59亿元人民币[92][93] - 朴和恒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完成增持工作且锁定期不低于12个月[88] - 北京泓钧未按时收到回购宁波佳杉份额款项[89] - 汉富控股承诺若上市公司损失未获赔偿将以1.59亿股权转让尾款为上限进行补偿[93] - 北京泓钧担保责任承诺履行期限延长至2019年11月22日[90] - 承诺履行情况未按时完成[94] -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72] 监管和审计事项 -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于2020年8月10日结案(深结案字【2020】4号)[97] - 2019年度审计报告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96] -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95] - 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事项[98] - 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收到深圳证监局结案通知书,对原实际控制人练卫飞作出行政处罚[143] - 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因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143] 资产和负债变动 - 总资产为4.95亿元,同比下降7.32%[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80亿元,同比下降14.24%[20] - 持有待售资产账面价值10787.97万元因仲裁案被司法查封[48] - 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3356.09万元,同比下降2.13个百分点[45]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776.74万元,占总资产比例3.59%,同比增加0.39个百分点[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