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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华股份(688571) - 2020 Q4 - 年度财报
杭华股份杭华股份(SH:688571)2021-03-11 16:00

利润分配与股东回报 - 公司2020年度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5] -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20万元(含税)[5] - 现金分红金额占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32.22%[5] -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 公司实行积极的现金分红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147] - 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147] - 公司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现金分红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8] - 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48]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需达到80%[148]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需达到40%[148]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需达到20%[148] - 2019年现金分红4032万元,占当年净利润的44.74%[153] - 2018年现金分红3168万元,占当年净利润的47.34%[153] - 公司2020年现金分红总额为3520万元人民币,占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32.22%[152][153] - 公司2020年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152] 收入与利润表现 -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9.8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04%[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24%[2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0.9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4.12%[21] - 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04%至98705.41万元[80] -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21.24%至10926.53万元[80] -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705.41万元同比下降2.04%[6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0926.53万元同比增长21.24%[68] - 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248.39万元同比增长21.95%[68] 成本与费用变化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4.59%至72104.45万元[82] - 研发费用同比下降5.13%至3915.24万元[82]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18.13%至-587.24万元[82] - 销售费用6,399.86万元同比下降4.48%[97] - 研发费用3,915.24万元同比下降5.13%[97] - 研发投入总额为39,152,417.09元,同比下降5.13%[51]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3.97%,同比下降3.17%[51] 现金流量状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30%[21] -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3.99万元人民币,第二季度为3918.76万元人民币,第三季度为5960.08万元人民币,第四季度为3730.42万元人民币[24]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3,105.27万元同比下降1.30%[98]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流出35,532.61万元同比降789.95%[98] 资产与负债变动 - 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1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0.01%[21] - 2020年末总资产为16.5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6.58%[21] - 净资产和总资产增长主要因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及利润增加[22] - 公司资产总额为1,659,380,065.91元,较期初增长36.58%[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09,952,782.85元,较期初增长50.01%[59] - 公司总资产165938.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58%[68] - 货币资金增长31.18%至4.54亿元,占总资产比例27.36%,主要因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101] - 交易性金融资产新增3.2亿元,占总资产19.28%,系利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01] - 固定资产增长69.63%至2.51亿元,占总资产15.15%,主要因2.8万吨液体油墨及功能材料项目转固[101] - 在建工程减少77.66%至2514.94万元,系项目结转固定资产所致[101] - 预付款项下降54.75%至71.25万元,因预付购材料款减少[101] - 资本公积增长94.46%至5.92亿元,占总资产35.66%,主要因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股本溢价[101] - 公司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3.2亿元[132] 业务线表现 - 胶印油墨营业收入同比下降9.36%至31441.81万元[85] - UV油墨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29%至50887.55万元[85] - 液体油墨营业收入同比下降5.90%至12096.01万元[85] - 境外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9.01%至1885.54万元[85] - 胶印油墨产销量下降,生产量13,912吨同比减12.73%,销售量14,107吨同比减9.49%[86] - UV油墨销售量5,838吨同比增6.84%,但生产量5,734吨仅微增0.27%[86] - 出版领域毛利率27.45%,同比增加8.34个百分点[127] - 包装领域营业收入74,101.49万元,毛利率28.97%[127] - 经销模式营业收入70,418.40万元,同比下降1.36%[129] 研发投入与技术创新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3.97%,同比下降0.13个百分点[22] - 公司2020年研发投入3915.24万元,占收入比例3.97%[69] - 研发人员共计91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79.12%[58] - 研发人员中35-44岁年龄段占比最高,达47.25%[58] - 费用化研发投入39,152,417.09元,无资本化研发投入[51] - 在研项目合计预计总投资规模42,720,000元,累计已投入35,277,880.77元[55] - 在研项目中投资规模最大的为高生物基含量UV油墨开发(5,750,000元),已投入5,175,187.63元[55] - 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91人占公司总人数比例13.64%[60]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2149.84万元平均薪酬23.62万元[60] - 公司拥有16项发明专利并主持参与起草30余项国家/行业标准[110] - 公司拥有16项发明专利,另有8项发明专利申请提交审核中[69] - 累计拥有知识产权35项,其中发明专利24项(获得16项)[49] - 公司共取得27项专利包括16项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外观设计专利尚有8项发明专利申请审核中[48] - 公司主持/参与起草油墨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三十余项[41] - 公司拥有27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6项实用新型专利10项[62] 产品与市场地位 - 公司UV油墨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高档香烟、酒、保健品及化妆品包装印刷,市场份额约占一半以上[32] - 公司液体油墨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烟、酒、食品、饮料、药品、儿童玩具等卫生条件要求严格的包装印刷[32] - 公司数码喷印油墨适用于纸、塑、膜、纤维等各类型材料的数码印刷[33] - 公司经销收入占比70%左右[35] - 公司油墨产品在重点企业中市场占有率超过6.3%[40] - 公司UV油墨在重点企业同类产品中占比超过52.6%[40] - 全球油墨年产量约为420至450万吨[36] - 中国油墨产量约占全球总产量17%[36] - 中国油墨年产量从2012年61.5万吨发展到2019年77万吨[38] - 中国油墨年均增长率约为3.3%[38] - 公司油墨年产量从2012年61.5万吨增至2019年77万吨,年均增长率3.3%[109] 产能与项目建设 - 杭华功材液体油墨及功能材料项目一期年产1万吨液体油墨产能于10月全面投产[71] - 年产5000吨紫外光固化(UV)油墨产能置换项目于9月正式投入全面使用[71] - UV油墨年产能从3000吨提升至8000吨,增幅达166.7%[121] - 液体油墨总产能从11000吨提升至15000吨,增幅36.4%[122] - 下沙厂区UV油墨产能利用率75%[121] - 下沙厂区平版胶印油墨产能利用率65%[121] - 德清厂区液体油墨产能利用率70%[121] - 湖州杭华液体油墨产能利用率85%[121] - 年产5000吨UV油墨项目投资额7514.41万元[121] - 年产1万吨液体油墨项目投资额10074.55万元[121] - 蒙山梧华松香及松节油产能利用率仅25%[121] - 蒙山梧华松香改性树脂产能利用率50%[121] - 公司计划建设年产1万吨液体油墨及8000吨功能材料项目(二期工程)[138] 原材料采购成本 - 报告期内原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重保持在84%左右[74] - 松脂采购价格同比大幅上涨45.30%[124] - 引发剂采购价格同比下降21.55%[124] - 燃煤采购价格同比下降2.79%[125] - 电力采购价格同比上升3.35%[125] 关联交易情况 - 公司关联采购金额为8843.52万元且TOKA为第一大供应商[77] - 向株式会社T&K TOKA采购油墨、树脂、颜料等商品金额为8843.5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13.86%[200] - 向株式会社T&K TOKA采购设备金额为7.36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0.00%[200] - 向株式会社T&K TOKA销售胶印油墨金额为12.06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0.01%[200] - 向株式会社T&K TOKA销售树脂金额为404.7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0.41%[200] - 向株式会社T&K TOKA销售其他商品金额为410.6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0.42%[200] - 向东华油墨国际(香港)销售胶印油墨金额为160.3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0.16%[200] - 向东华油墨国际(香港)销售树脂金额为300.2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0.30%[200] - 向东华油墨国际(香港)销售其他商品金额为105.9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0.11%[200] - 向东华油墨国际(香港)销售包装辅材金额为1.28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0.00%[200] - 向ROYAL DUTCH PRINTING INK FACTORIES VAN SON B.V.销售胶印油墨金额为474.1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0.48%[200] 技术成果与产品开发 - 公司2020年向市场提供五大系列220余套(500余组)供墨装置[44] - 公司UV FLEXO-LM油墨实现超低迁移性(10ppb级)和高速印刷固化性能(>250米/分钟)[44] - 公司高速高彩度数码喷墨技术达到600DPI时100米/分钟的印刷速度[47] - 公司八大系列产品入选《绿色原辅材料产品目录(2020)》包括UV油墨普通胶印油墨液体油墨[48] - 公司参与制定国家标准GB 38507-2020和GB/T 38608-2020涉及VOCs含量限值与测定方法[48] - 公司完成高性能SURFACE系列产品开发和低气味全植物油EF系列产品市场化[47] - 公司食品复合轻包装用途的白墨配方完成设计并进入高速印刷测试[47] - 公司CNAS分析测试中心于2020年9月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年度复核评审[44] - 公司开发多系列多场景应用的LED-UV固化体系产品[44] - 国家CNAS认证分析检测中心完成近3000个样品测试分析任务[63] - 印刷技术研究室进行近百项印刷测试分析项目[63] - 公司拥有60多条生产线生产100多个系列油墨产品[63] - 公司UV油墨、普通胶印油墨、液体油墨中八大系列产品入选绿色原辅材料产品目录[70] - LED-UV油墨在高速宽幅柔版和高速轮转印刷应用获得突破[70] 非经常性损益 - 公司2020年非经常性损益总额为1224.53万元人民币,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为588.10万元人民币[26][27] - 公司2020年政府补助为649.99万元人民币[26] 客户与供应商集中度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0,849.7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1.12%[89] - 最大客户A销售额8,909.36万元占比9.03%[91]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7,013.67万元占采购总额26.66%,其中关联方采购占比13.86%[94] 审计与内部控制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5]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被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7]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情况[7]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年报真实性情况[7] - 公司支付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报酬500,000元[195] - 公司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为30年[195] 行业政策与标准 - 2020年国家出台GB 38507-2020等多项VOCs含量限值标准强化行业管控[108] 子公司与股权投资 - 公司转让安庆杭华100%股权,对价1,802.16万元[133] - 子公司蒙山梧华净利润504.15万元[134] 未来发展战略 - 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动绿色油墨技术创新[141] - 公司重点发展UV油墨并扩大其在更多应用领域的适应性[141] - 公司推广低VOCs溶剂型油墨并开发水性化替代产品[141] - 公司LED-UV油墨保持持续增长以维持细分市场领先优势[142] - 公司通过ISO9001和ISO14001体系规范内部管理[142] - 公司致力于发展食品包装及儿童安全卫生油墨产品[141] 股份限售与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杭实集团、协丰投资承诺股份限售期为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155] - 杭实集团、协丰投资承诺股份限售期为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155] - TOKA承诺股份限售期为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155] - 核心技术人员承诺股份限售期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156] - 公司承诺上市后三年内实施分红政策[157] - 杭实集团、协丰投资及TOKA承诺长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义务[156] - 杭实集团、协丰投资及TOKA承诺长期规范关联交易[156] - 公司及控股股东承诺上市后三年内履行稳定股价措施[157]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长期履行股份限售义务[155][156]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承诺长期履行股份限售义务[156] - 杭实集团和协丰投资持有杭华股份首发前股份锁定期为上市之日起36个月[158] - 若杭华股份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58] - 杭实集团和协丰投资限售届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58] - TOKA持有杭华股份首发前股份锁定期为上市之日起12个月[159]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60] - 核心技术人员限售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持有总数的25%[161] - 杭实集团和协丰投资承诺不从事与杭华股份相竞争的业务[162] - 若存在同业竞争企业将转让给第三方或由杭华股份收购[163] - 关联交易承诺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并严格履行程序[164][166] - 违反关联交易承诺造成损失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65]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168] - 减持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并在六个月内完成[168] - 公司有权扣留未履行稳定股价措施股东现金分红[174] - 公司有权扣留未履行稳定股价措施董事及高管薪酬[174] - 公司承诺5个工作日内启动欺诈发行股份购回程序[176] - 杭实集团和协丰投资承诺5个工作日内启动欺诈发行股份购回[176] - 公司承诺30日内启动招股书虚假记载股份回购程序[178] - 回购价格按发行价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前30日平均股价孰高[178] - 杭实集团和协丰投资承担招股说明书法律责任[180] - 董事及高管承诺依法赔偿投资者证券交易损失[182] - 新聘任董事及高管需签署履行稳定股价承诺书[175] - 填补回报措施未履行时公司需公开说明原因并致歉[177] - 公司未履行承诺时需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且可能调减或停发责任人薪酬[183] - 股东未履行承诺时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归属于杭华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