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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川物联(688528) - 2020 Q4 - 年度财报
秦川物联秦川物联(SH:688528)2021-04-27 16: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302,084,839.10元,同比增长23.33%[20][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157,564.78元,同比增长4.36%[20][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24,678.27元,同比下降104.74%[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54,641,531.62元,同比增长158.58%[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82%,同比下降7.58个百分点[2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1元/股,同比下降11.43%[21] - 营业成本18372.15万元,同比增长33.62%[114] - 公司净利润4615.76万元,同比增长4.36%[112] - 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198.22万元,同比增长0.20%[1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2.47万元,同比下降104.74%[114] - 制造业毛利率39.18%,同比下降4.68个百分点[117] - 燃气表总销量130.03万只,同比增长22.19%[118] - 直接材料成本14148.39万元,同比增长37.41%[120]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8.34%至2723.94万元,管理费用同比增长30.26%至2005.14万元[130]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5.25%至2429.35万元[130][132]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04.74%至-252.47万元[133] - 货币资金同比增长577.59%至2.71亿元,占总资产比例27.33%[135] - 交易性金融资产新增1.3亿元[135][139] - 资本公积同比增长476.90%至4.53亿元[135] - 未分配利润同比增长52.88%至1.2亿元[135] - 公司2020年物联网智能燃气表销售数量同比增长98.48%[97] - 公司2020年物联网智能燃气表销售收入同比增长74.69%[97] 各条业务线表现 - 物联网智能燃气表销售占比从2019年的47.26%提升至2020年的66.94%[22] - 公司物联网智能水表业务销售收入594.87万元[46] - 公司智能流量计销售收入50.57万元[46] - 物联网智能燃气表收入20221.48万元,同比增长74.69%[117] - IC卡智能燃气表收入7715.66万元,同比下降28.51%[117] - 公司2020年物联网智能水表实现销售收入594.87万元[97] 研发与技术能力 - 公司拥有国内发明专利135项[44] - 公司拥有实用新型专利108项[44] - 公司拥有外观专利11项[44] - 公司主编及参编国家标准共22项[44] - 公司产品部分关键/主要技术指标优于欧洲、日本标准[44] - 宽量程燃气表量程比(qmax /qmin)达到375(6/0.016)是市场多数产品的2.4倍[49] - 高区范围度(qmax /qt)扩宽至24(6/0.25)同时满足G1.6/G2.5/G4.0三种规格计量要求[49] - 壳体焊接扭力达到250N·m以上优于国家标准和欧洲标准110N·m的要求[51] - 电子与机械计数误差控制在百万分之一内优于欧洲标准万分之五的要求[53] - IC卡燃气表静态电流<30μA物联网智能燃气表静态电流<20μA低于国标50μA[57] - 温度转换技术解决环境温度与参比温度相差3℃时产生1%计量误差的问题[52] - 机电阀采用双向无堵转齿轮传动技术实现开关阀稳定可靠[56] - 通信抗干扰技术结合硬件与软件解决同频干扰和信道干扰问题[59] - 信息安全技术采用消息认证码和高级密钥实时升级保障数据安全[60] - 阀门技术具备异常流量监测及自动切断功能提升安全用气管理[54] -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4项发明专利 19项实用新型专利和3项外观专利[67] - 新增发明专利包括物联网智能水表系统(专利号201510795635X)和物联网智能燃气表系统(专利号2015107968107)[68] - 新增燃气表示值误差检定方法专利(专利号201711284223.5)于2020年7月14日获得授权[68] - 膜式燃气表高低温性能试验测试装置专利(专利号201910892232.5)于2020年12月1日获得授权[68] - 新增19项实用新型专利主要涉及燃气表工艺技术 水表技术和流量计等领域[68] - 新增3项外观专利包括智能气体超声流量计和物联网智能气体流量计表头等设计[69] - 公司参编5项国家标准[69] - 传感网络管理系统采用微服务架构支撑物联网智能燃气表的庞大数量终端连接[61] - 公司构建基于云技术的综合管理系统集成日常燃气业务受理 抄表计量等十余项功能[62] - 云平台为燃气运营商提供SaaS和PaaS服务 支持大规模高并发访问能力[64] - 公司研发投入总额为2429.35万元,同比增长5.25%[74]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8.04%,同比下降1.38个百分点[74] - 公司累计拥有发明专利135项,实用新型专利108项,外观专利11项[70] - 本年度新增发明专利55项,获得4项,累计申请404项[71] - 本年度新增实用新型专利42项,获得19项,累计申请222项[71] - 研发投入总额为1.09亿元人民币,本年度投入金额为2429.35万元人民币[79] - 研发人员数量为138人,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21.90%[82]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为1651.69万元人民币,平均薪酬为13.59万元人民币[82] - 研发人员教育程度中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9.42%,本科学历占比70.29%[82]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中31-40岁占比54.35%,30岁以下占比31.88%[82] - 智能燃气表新型采样装置研发项目预算为182万元人民币,本年度投入103.18万元人民币[79] - 智慧燃气物联网复合管理平台研发项目预算为1200万元人民币,本年度投入100.47万元人民币[79] - 智能水表机电一体化及新采样装置研发项目预算为439.3万元人民币,本年度投入42.11万元人民币[79] - 公司参与制定22项国家标准,2020年度新参与5项国家标准制定[87] - 公司是少数同时具备燃气表基表及智能控制部分设计和制造能力的企业之一[44] 市场与客户 - 公司客户覆盖全国2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44] - 公司客户包括700余家燃气运营商[44] - 公司拥有12个覆盖全国的营销服务办事处[94] - 公司客户包括华润燃气、中国燃气、港华燃气、昆仑能源、新天然气等大型燃气集团[95]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为4443.85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4.71%[123] 成本与费用 -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在70%以上[107] - 直接材料成本14148.39万元,同比增长37.41%[12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为4733.0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9.76%[125][128]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国家政策推动智慧城市和清洁能源发展,间接促进燃气表市场需求扩张[143] - 公司发展战略聚焦物联网智能燃气表、智能水表及超声波流量计产品线[146] - 经营计划强调技术研发投入,推进终端产品全面物联网化[147] - 公司将通过智能制造降低交货周期并提升生产自动化水平[148] - 加强市场开拓,重点推动物联网智能燃气表系统销售及应收账款回收[149][150] - 公司存在市场竞争加剧风险,因产业链相关企业可能进入该领域[144] - 公司将持续推进技术创新以提升研发实力和市场竞争力[173] - 公司将加强智能燃气表销售推广 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173] - 公司将提高日常运营效率 降低运营成本[173] - 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173] - 公司将扩大主营业务经营规模 提高盈利规模[173] - 公司加快智能燃气表研发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建设[175] - 公司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175] 募投项目与资金使用 - NB-IoT物联网智能燃气表项目总投资646.2万元,累计投入820.36万元[77] - 超声波智能流量计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累计投入915.91万元[77] - 基于LoRa技术的物联网智能燃气表项目总投资449.8万元,累计投入251.92万元[77] - 智慧燃气管理平台升级项目总投资1503.2万元,累计投入337.62万元[78]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为176.86百万元人民币,其中结构性存款170百万元,定期存款6.86百万元[194] - 委托理财未到期余额为166.86百万元人民币,无逾期未收回金额[194] - 单项委托理财中年化收益率最高为3.00%(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195] - 单项委托理财中年化收益率最低为1.02%(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195] - 募集资金总额为416.64百万元人民币,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7.59百万元[197] - 智能燃气表研发生产基地扩建项目投入进度仅26.78%,投入金额62.32百万元[197] -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投入进度为0%,未发生实际投入[197] - 营销网络及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投入进度为3.69%,投入金额2.53百万元[197]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进度达99.91%,投入金额69.94百万元[197]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80万元人民币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98] 股东回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总股本168,000,000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5,200,000元[6] - 2020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4.60%[6] - 公司总股本为168,000,000股[6] - 公司2020年度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总金额25,200,000.00元[152] - 现金分红金额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4.60%[152] - 公司总股本为168,000,000股[152] - 公司已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175] - 公司每年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17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最低比例80%[181]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最低比例40%[181]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最低比例20%[181] - 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179] - 现金分红需满足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值条件[179] - 现金分红需满足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条件[179] - 现金分红需审计机构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79]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时将扣减其现金红利偿还[181] 公司治理与承诺 - 控股股东邵泽华承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上市前股份[159] - 邵泽华承诺若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上市前股份[159] - 邵泽华承诺锁定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总数的25%[159] - 邵泽华承诺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59] - 股东成都香城兴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上市前股份[161] - 股东共青城华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承诺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上市前股份[161] - 股东共青城穆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承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上市前股份[161] - 董事向海棠、孟安华、李承诺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上市前股份[161] - 董事向海棠、孟安华、李承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上市前股份[161] - 所有承诺方均表示若股份锁定法规发生变化将自动适用新要求[159][161] - 董事/高管持股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63] - 若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63] - 监事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63][165] - 股东邵福珍等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63] - 核心技术人员锁定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持有总数的25%[165] -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65] - 所有承诺主体均声明适用监管要求的自动变更条款[163][165] - 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标准时承诺人承诺不减持股份[163][165] - 控股股东邵泽华锁定期满后2年内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上一年末持股总数的25%[167] - 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67][169] - 董事/监事/高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少于上年度薪酬总额的20%且不超过50%[167] - 董事/监事/高管增持后6个月内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167] - 董事/监事/高管增持完成后2年内不得出售股份[169]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169] - 公司累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IPO募集资金总额[169] - 稳定股价方案需在触发条件成就后5个交易日内启动董事会审议[169] - 终止股价稳定条件包括连续3日收盘价高于调整后每股净资产[169] - 独立董事若连续两次未履行义务可能被罢免[169] - 若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导致发行条件不符 公司将回购全部新股 回购价格不低于二级市场价格[171] - 若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 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71] - 控股股东承诺若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导致损失 将在认定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赔偿程序[171] - 董事监事高管承诺若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导致损失 将在认定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赔偿程序[173] - 公司承诺若招股书虚假记载将回购全部新股[177] - 新股回购价格按二级市场价格或停牌前均价计算[177] - 公司承诺依法赔偿投资者因虚假陈述遭受的损失[177] - 赔偿范围包括股票投资损失及佣金印花税等损失[177] - 控股股东承诺购回已转让原限售股份[177] - 控股股东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177] - 公司董事高管承诺薪酬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75] - 未履行承诺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81] - 公司承诺若未能履行相关义务将暂停现金分红计划并停止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发放[183] - 公司可扣减未履行承诺高管不超过50%的薪酬用于赔偿投资者[183] - 违反承诺的持股高管股份锁定期将延长六个月[183] - 公司承诺若存在欺诈发行将在证监会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回购全部新股[185] 其他财务数据 - 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0年金额为4,882,267.42元[25]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130,000,000.00元[28] -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23,548.27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为23.78%[103] - 公司应收账款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77.95%[103] - 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6,157,564.78元[157] - 投资合营企业山东鑫能物联网科技持股40%,2020年亏损104.04万元[140]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91,723,260.46元,为全年最高季度[24] 审计与合规 - 公司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18] - 持续督导机构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赵波、李杨[18] - 持续督导期间为2020年12月31日至2023年7月1日[18] - 2020年度审计机构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为40万元[189] -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5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189] - 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191] - 报告期不适用业绩承诺及商誉减值测试事项[187] -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详见财务报告重要会计政策章节[187] - 报告期公司及控股股东无重大处罚及诚信问题[19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均为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区南四路931号[13] - 公司股票简称秦川物联,代码688528,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6] - 公司法定代表人邵泽华[13] - 公司电子信箱zhengquanbu@qinchuan-meters.com[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