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收入和利润 - 营业收入9.06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79%[22] -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690.07万元,同比增长10.79%[63] - 公司营业收入906,900,729.64元同比增长10.79%[75][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6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59%[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8,678.74万元同比降低9.59%[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38,759.73万元同比降低9.32%[75] - 基本每股收益2.07元同比下降29.35%[24]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成本和费用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60.80%至2.634亿元[81]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9.87%至1.209亿元[81]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57.09%至2674万元[81]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99.94%至3278万元[81]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现金流和资产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2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7.19%[22]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77.19%至1.127亿元[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4.43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5.47%[22] - 货币资金同比增长123.79%至26.961亿元[83] - 存货同比增长142.57%至3.195亿元[8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96%同比下降41.01个百分点[24] 研发投入与成果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3.61%同比增加1.61个百分点[24] - 报告期内研发投入总额为3277.82万元,同比增长99.94%[45][46]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3.61%,较上年同期增加1.61个百分点[45] - 研发投入3,277.8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3.61%[64] - 公司已取得国内授权专利51项,其中发明专利23项[43] - 报告期内新获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外观专利5项[43] - 新获国内备案凭证3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外观专利5项[65] - 累计取得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87项,其中III类注册证36项,II类注册证1项[65] - 拥有国内授权专利51项(发明专利23项,实用新型19项,外观专利7项),境外专利2项[65] - 研发人员数量达117人,占总员工比例37.14%[53] - 研发人员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28.21%,本科学历占比47.86%[53] - 30岁以下研发人员占比61.54%,30-40岁占比33.33%[53] 核心技术及产品 - 公司核心技术包括纳米磁珠制备技术、锁核酸和小沟结合物共修饰核酸片段技术、全自动核酸提取技术等[38] - 公司纳米磁珠制备技术可制备粒径从180纳米到超过1微米的磁珠产品[39] - 公司拥有磁棒法提取和抽吸法提取两种类型全自动核酸提取技术[39] - Autrax全自动核酸检测前处理系统具有DNA和RNA共提取及多重防污染设计特点[39] - 公司EX9600全自动核酸提取仪处理96个样本提取仅需10分钟[31] - 公司已开发400余种产品[58] - 公司成功研发全自动核酸检测系统"青耕一号"并申请多项专利[67] - 公司开发新冠肺炎全人源抗体药物和双特异抗体药物申请2项发明专利[67] - 公司拥有核酸均一化方法专利(专利号:201710618321.1)[42] - 公司拥有锁核酸和小沟结合物共修饰核酸片段专利(专利号:ZL200910054805.3)[40] 业务与市场表现 - 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集采导致产品毛利下降[24] - 新冠检测试剂获得欧盟CE认证包括突变检测试剂盒[30] - 公司取得87项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其中I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36项,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1项,另有239个产品获得欧盟CE认证[31] - 产品销往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62] -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通过欧盟CE认证及WHO应急使用清单(EUL)[62] - HPV核酸检测试剂通过WHO国际标准品标定及VALGENT-4项目评估[59] - 营业收入增长主要因新冠疫情推动分子诊断产品需求增加[78] 生产与营销模式 - 公司营销体系直接或通过经销商向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及海关等客户销售产品[33] -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订单需求及销售计划安排生产[33] 行业与市场环境 - 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数截至2021年3月底达102.6万个,较2020年3月底增加17273个[35] - 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院增加117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7572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减少1624个[35] 风险因素 - 公司主要原材料依赖进口包括Taq酶-I逆转录酶等来自美德瑞澳等国[73] - 公司面临产品价格下降风险因市场竞争加剧和政策调整[69][70] - 新冠病毒检测产品存在需求下降风险因疫情控制和疫苗普及[72][73] - 公司面临"两票制"政策推广可能对经销商体系带来的长期风险[71][72] - 公司未被列入美国"实体清单"但目前原材料进口存在潜在管制风险[74]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IPO募集资金到账导致资产增加[24] - 募集资金总额为194,232.16万元[17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27,553.39万元[174]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27,553.39万元[174] -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线升级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21,905.99万元[174] - 分子诊断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22,168.75万元[174] -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线升级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为0.00万元[174] - 分子诊断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为0.00万元[174] -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线升级项目投入进度为0.00%[174] - 分子诊断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进度为0.00%[174] -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线升级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2年8月[174] - 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项目投入11,514.37万元人民币,实际支出0元,进度0%[175] - 产品研发项目投入55,000万元人民币,实际支出324.11万元,进度0.59%[175] - 补充流动资金投入25,000万元人民币,实际支出13,059.23万元,进度52.24%[175] - 超募资金总额58,643.05万元人民币,已使用14,170.05万元,剩余44,473万元[175]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3,101.88万元人民币[177] - 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333.47万元人民币[177]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128,000万元人民币[179] - 使用超募资金约27,784.404万元人民币购置房产[179] -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160] 研发项目投入 - 研发项目总投入资金为41,165.00万元,累计投入11,608.67万元[51] - 移动式全自动核酸检测方舱项目投入4,000.00万元,累计投入1,553.80万元,完成度38.85%[50] - 分子检测全自动化流水线平台项目投入6,000.00万元,累计投入167.60万元[50] - 提取试剂产品开发项目投入2,165.00万元,累计投入841.36万元[51] - 肝炎病毒系列产品开发项目投入1,000.00万元,累计投入551.82万元[50] - CE高风险产品的试剂盒开发项目投入2,000.00万元,累计投入1,161.09万元[50] - 新冠肺炎特效抗体药物研发项目预计总投资5000万元,本期投入840.91万元[49] - 呼吸道病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开发项目预计总投资6000万元,累计投入3840.88万元[49] - 妇科肿瘤系列产品开发项目预计总投资3000万元,累计投入691.89万元[49] 公司治理与人员变动 - 公司总经理邵俊斌辞职,吕力琅被聘任为新任总经理[96] - 公司监事王岳明离任,李明正被聘任为新任监事[96]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5] - 公司人员总数315人,较去年年末增加26人[65] 股东与股权结构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48,676,088股,总股本增至194,704,350股[185] - 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比77.1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比22.82%[184]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74户[190] - 报告期内新增限售股总数为7,803,411股[189] - 上海之江药业有限公司持有64,969,560股限售股份,占总股本33.37%[193] - 磐信(上海)股权投资中心持有39,454,262股限售股份,占总股本20.26%[193] - 宁波睿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持有10,814,800股限售股份,占总股本5.55%[193] - 上海能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7,636,440股限售股份,占总股本3.92%[193] - 宁波康飞顿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有6,002,000股限售股份,占总股本3.08%[194] - 富诚海富资管战略配售计划持有4,476,989股限售股份,占总股本0.74%[194] -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新增限售股1,460,282股[189] - 网下摇号抽签限售股份新增1,866,140股[189] - 宁波璟辉脉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持有公司存托凭证2,544,600份[198] - 上海高特佳懿海投资合伙企业持有公司存托凭证2,136,080份[198] - 杭州腾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有公司存托凭证2,085,600份[198] - 上海迈景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存托凭证1,650,000份[198] - 之江生物专项资管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476,989股,持股比例2.30%[199] - 董事邵俊斌持有之江生物专项资管计划28.14%份额[200] - 董事倪卫琴持有之江生物专项资管计划14.33%份额[200] - 监事王逸芸持有之江生物专项资管计划2.53%份额[200] - 高级管理人员麻静明持有之江生物专项资管计划8.21%份额[200] - 核心技术人员姜长涛持有之江生物专项资管计划5.12%份额[200] - 资本公积因IPO募集增长738.14%至21.502亿元[86] 承诺事项 - 公司实际控制人邵俊斌及控股股东之江药业于2020年5月作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110][111][112][113] - 公司实际控制人邵俊斌及控股股东之江药业于2020年5月作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及避免资金占用承诺[114][115][116][117]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分红承诺[108] - 公司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股东作出股份限售承诺[108] - 之江生物、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其他承诺(注5)[109] - 之江生物、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作出其他承诺(注6)[109] - 之江生物、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作出其他承诺(注7)[109] - 之江生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其他承诺(注8)[109] - 之江生物、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其他承诺(注9)[109] - 之江生物、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作出其他承诺(注10)[109] - 公司控股股东之江药业承诺自2021年1月18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发前股份[122][123] - 实际控制人邵俊斌控制的企业宁波康飞承诺自2021年1月18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发前股份[124][125] - 实际控制人邵俊斌承诺自2021年1月18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接及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125] - 邵俊斌承诺限售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持有总数的25%[127] - 邵俊斌承诺担任董事长等职务期间及离任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27]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对符合政策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121]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的预案投赞成票并促使宁波康飞顿斯投赞成票[119] - 公司承诺实施积极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118] - 控股股东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122] - 实际控制人企业宁波康飞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124] - 实际控制人近亲属邵俊杰邵艳芬承诺自2021年1月18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128] - 董事倪卫琴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间接持股总数25%[130] - 监事季诚伟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131] - 所有承诺人若违反承诺则转让首发前股份所获增值收益归公司所有[128][129][131][133][135] - 公司有权在未足额缴纳减持收益前暂扣承诺人报酬及现金分红[128][129][131][133][135] - 监事王逸芸作为核心技术人员额外承诺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持股25%[134]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130][132][134] - 承诺人减持行为需符合《证券法》及上交所减持实施细则等法规要求[129][131][133][135] - 承诺时间均为2020年5月且具体期限自2021年1月18日起计算[128][129][131][133][135] - 离职后6个月内所有董事监事均不得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130][131][132][133][134] - 副总经理麻静明和王凯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136] - 副总经理每年减持不超过间接持股总数的25%[136] - 核心技术人员张捷等承诺限售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不超过上市时持股总数的25%[138] - 监事王岳明之子王能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锁定期可自动延长6个月[139] - 持股5%以上股东磐信投资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140] - 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能发和宁波睿道同步承诺12个月锁定期[142] - 公司及实控人承诺当股价连续20日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启动稳定措施[143] - 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份且董事承诺投赞成票[143][144] - 所有承诺人若违反承诺则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137][138][140] - 承诺有效期自2021年1月18日起12个月[137][139][140][142] - 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46] - 公司年度回购资金范围为上一会计年度归母净利润10%至30%[146] - 控股股东增持资金范围为上年度获得税后现金分红10%至20%[146] - 董事高管增持资金范围为上年度税后薪酬总和10%至20%[147] - 控股股东增持后6个月内不得出售所持股份[147] - 董事高管增持后6个月内不得出售所持股份[147] - 股价稳定措施终止条件包括连续10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149] - 控股股东违约需返还上年度税后现金分红金额20%作为补偿[152] - 董事高管违约需支付上年度税后薪酬总和20%作为补偿[152] - 股份回购承诺有效期自2021年1月18日起3年内[153] - 公司董事会需在股份回购启动条件触发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回购决议[155]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需在股份购回启动条件触发后2个交易日内提交购回方案[155] - 若违反股份回购承诺公司需公开道歉并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56] - 控股股东违反购回承诺需返还最近会计年度税后现金股利[157] - 公司承诺若欺诈发行将购回全部新股[158] - 公司承诺加大研发投入并提升市场占有率以应对即期回报摊薄[159] - 董事及高管承诺约束职务消费行为并推动薪酬制度完善[161] - 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并承担连带法律责任[161] - 控股股东关联企业宁波康飞承诺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62] 公司基本信息与报告情况 -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5] - 公司报告期内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6] - 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7] - 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7]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张江高科技产业东区瑞庆路528号[16] - 公司办公地址位于
之江生物(688317) - 2021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