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表现 - 公司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2.1亿元,同比增长50.2%[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00万元,同比增长45.6%[2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68元/股,同比增长36.0%[21]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9.25%至2.89亿元人民币[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85.05%至7913.77万元人民币[2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88.94%至7215.97万元人民币[28]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84.00%至0.92元/股[3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增加3.24个百分点至7.94%[31] - 营业收入为28903.28万元,同比增长69.25%[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13.77万元,同比增长85.05%[98]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00万元,同比增长33.3%[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87.59%至9632.31万元人民币[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632.31万元,同比增长87.59%[9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142.53万元,同比改善64.49%[99] 成本和费用 - 研发投入1,20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5.7%[21]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5.42%同比减少0.37个百分点[31] - 研发费用为1567.6万元,同比增长58.5%[99] - 营业成本为16355.91万元,同比增长67.51%[99] - 销售费用为405.36万元,同比增长24.46%[99] - 管理费用为1801.26万元,同比增长26.31%[99] - 财务费用为12.62万元,上年同期为-74.38万元[99] - 研发投入总额为15,676,030.12元,同比增长58.50%[69][70]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5.42%,同比下降0.37个百分点[69]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3,897,387.41元,人均薪酬86,608.61元[80] - 2021年上半年研发投入1567.6万元,同比增长58.5%[88]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5.42%[88] 业务线表现 - 球形硅微粉产品收入占比提升至35.2%[16] - 5G相关领域产品销售收入增长超过60%[19] - 半导体封装和集成电路基板需求增长带动产品销量提升[33] - 主要产品包括角形硅微粉(D50=3.2μm)、圆角硅微粉(D50=23μm)、微米球形硅微粉(D50=3.8μm)、亚微米球形硅微粉(D50=0.3μm)和球形氧化铝(D50=77μm)[42][44] - 微米球形硅微粉用于高端芯片封装用EMC和高频高速电路用CCL等电子材料的高性能填料[45] - 亚微米球形硅微粉(平均粒径100-1000纳米)用于EMC性能调节、液态封装料、IC载板、ABF膜等应用[48] - 球形氧化铝用于改善EMC、CCL等电子材料导热性的填料及热界面材料(TIM)[48] - 受益于国六排放标准实施,公司专为蜂窝陶瓷载体设计的高纯度、窄粒径、低比表面积角形硅微粉和球形硅微粉销售同步增长[55] - Low a球形硅微粉和直通式蜂窝陶瓷载体用球形硅微粉项目已实现产业化[67] - 5G高频高速高纯熔融硅微粉项目投入2,181,744.62元,处于产业化阶段[72] - 高导热环氧模塑料用球形氧化铝项目投入2,928,621.84元,累计投入4,114,624.15元[74] - 募投项目产能得到进一步释放,产能利用率逐步提高[98][91] 地区市场表现 - 海外市场收入同比增长62.5%[21] - 产品销售至国际一流客户包括三星、住友、松下、台塑、生益、ISOLA、TACONIC等公司[49] - 球形氧化铝粉销售至莱尔德、瓦克、派克、三星、KCC、住友、松下、飞荣达等客户[49] - 产品覆盖北美、欧洲、中东、日本、韩国、新加坡、泰国以及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49] 研发与技术 - 公司拥有功能性陶瓷粉体填料领域30多年的研发经验和技术积累[62] - 公司研发团队积累了近40年的研发和生产管理经验[62] - 2021年上半年新增申请发明专利7个,获得授权6个[68] - 2021年上半年新增申请实用新型专利2个,获得授权3个[68] - 公司累计申请发明专利64个,获得授权25个[68] - 公司累计申请实用新型专利43个,获得授权37个[68] - 公司累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3个,获得授权3个[68] - 公司累计获得软件著作权1个[68] - 公司专利及软著申请总数累计达111个,获得总数达66个[68] - 资本化研发投入为0元,资本化比重为0%[69] - 研发人员数量45人,占总员工比例10.16%[80] - 在研项目11个,预计总投资规模59,370,000元[72][77] - 本期在研项目投入金额15,676,030.12元,累计投入29,560,633.16元[77] - 研发人员中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11.11%,30-39岁人员占比53.33%[80] - 截至2021年6月30日累计获批专利66项[84] - 其中发明专利25项,实用新型专利37项,外观专利3项,软件著作权1项[84] - 报告期内获得国际专利1项[84] - 主持国家标准制定1项,参与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制定3项[84] - 公司拥有企业标准5项[84] - 报告期内获得授权专利10项[88] - 公司系国家首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81] - 建有国家特种超细粉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硅微粉产业化基地[81] - 公司产品满足5G通信用印制电路板及芯片的低传输损耗、低传输延时、高耐热、高导热、高可靠性要求[54] - 公司通过ISO19001、ISO14001、IATF16949认证,并获批江苏省安全生产2级标准化认证[50] 资产与负债变动 - 总资产达到8.9亿元,较年初增长15.6%[21] - 资产负债率为18.3%,保持在较低水平[21] - 总资产同比增长7.91%至11.79亿元人民币[28] - 货币资金减少43.19%至8199.85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从13.21%降至6.95%,主要因购买理财产品增加[105] - 交易性金融资产从1204.68万元降至0,因非保本理财产品到期收回[105][110] - 在建工程大幅增长257.28%至8720.84万元,主要因电子级新型功能性材料制造项目投入增加[105] - 无形资产激增337.87%至4394.89万元,因电子级新型功能性材料项目土地款增加[105] - 其他非流动资产下降42.02%至3211.35万元,因预付土地款转入无形资产[105] - 应付票据增长101.56%至3880.22万元,因业务增长采用银行承兑票据付款增加[105] - 应交税费增长116.28%至1043.12万元,主要因应交所得税和增值税增加[105] - 递延收益增长133.93%至6268.44万元,因收到电子级新型功能性材料项目政府扶持款[105] - 货币资金中3.96亿元用于购买稳健性理财产品,1128.65万元作为承兑汇票和信用证保证金[108]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总额为43,934,148.69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为15.22%[168] - 向广东生益科技销售商品金额为21,442,827.28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为7.43%[165] - 向广东生益科技提供劳务金额为188,141.59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为100%[165] - 向常熟生益科技销售商品金额为5,021,209.88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为1.74%[165] - 向苏州生益科技销售商品金额为5,407,637.61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为1.87%[168] - 向陕西生益科技销售商品金额为5,294,232.3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为1.83%[168] - 向江西生益科技销售商品金额为3,762,091.14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为1.30%[168] - 向江苏生益特种材料销售商品金额为2,549,569.96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为0.88%[168] - 购买广东生益科技专利技术交易价格为10,000,000.元,评估价值为10,010,540.元[171]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总额为517,860,736.34元,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1,719,707.04元[177] - 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4934.07万元,实际投入金额为769.64万元,投资进度为15.6%[180]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2500万元,实际投入金额为2502.74万元,投资进度为100.11%[180] -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2.85亿元,累计投入金额为2.03亿元,总体投资进度为71.3%[180]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为9034.63万元[180] - 公司批准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80] -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331.94万元[180] - 公司使用69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59%[183]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38亿元[183] - 公司通过现金管理实现累计收益约159.08万元[183] 股东与股权结构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8597.34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占38.43%[187] - 战略投资者东莞市东证宏德投资有限公司获得公司配售股票1,074,670股[188] - 东莞市东证宏德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转融通方式出借股份716,800股,占其配售股份的66.7%[188][198] - 东莞市东证宏德投资有限公司剩余限售股份357,870股,占其配售股份的33.3%[188][198] -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4,976户[191] -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000,000股,占总股本23.26%[192] - 李晓冬持股17,350,300股,占总股本20.18%,其中限售股17,350,000股[192] - 江苏省东海硅微粉厂持股15,000,000股,占总股本17.45%,全部为限售股[192] - 江苏连云港国际物流园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314,303股,占总股本1.53%[192]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87,283股,占总股本1.15%[195]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股900,000股,占总股本1.05%[195] -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不适用[199]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不适用[199] - 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不适用[199]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成为前十名股东不适用[199]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不适用[199]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股权激励情况不适用[199] 公司治理与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李晓冬股份限售承诺履行期限为2019年4月4日起三十六个月且已严格履行[128]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长之股份限售承诺履行期限为2019年4月4日起三十六个月且已严格履行[128] - 持股5%以上股东硅微粉厂股份限售承诺履行期限为2019年4月4日起三十六个月且已严格履行[128] - 30名2016年度股票发行认购对象股份限售承诺履行期限为2019年4月4日起十二个月且已严格履行[128]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李晓冬等四人股份限售承诺履行期限为2019年4月4日起十二个月且已严格履行[131] - 控股股东控制企业硅微粉厂其他承诺自2019年4月4日起持续有效且已严格履行[131] - 持股5%以上股东生益科技其他承诺履行期限为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且已严格履行[131]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承诺自2019年4月4日起持续有效且已严格履行[131] - 实际控制人李晓冬其他承诺自2019年4月4日起持续有效且已严格履行[13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34][136] - 锁定期满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34][136] - 实际控制人李晓冬作为核心技术人员承诺上市后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总数的25%[136]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连续20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34][136]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调整后)[134][136]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34][136] - 其他股东硅微粉厂、生益科技需遵守首次公开发行相关承诺[134] - 2017年2月21日起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股份限售承诺期限为36个月[134] - 公司承诺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10%[11] - 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139] - 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将触发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3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39] - 2016年参与股票发行取得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额外1年[139][5][6] - 核心技术人员限售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持股总数的25%[8] -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最低比例在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为20%[145] -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最低比例在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但属成熟期时为40%[145] - 控股股东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所持股份总额25%[145] - 控股股东任意90日内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145] - 控股股东任意90日内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145] - 控股股东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145] - 违反减持承诺所得收入需在5日内归还公司[145] - 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政策调整需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145] - 稳定股价措施未实施时公司需停止董事高管薪酬及股东分红[148] - 稳定股价措施未实施时公司需停止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148] - 公司承诺若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将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全部新股[21][22] - 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时将回购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取发行价与监管认定前30日交易均价孰高者[23][24] - 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将在证券监管部门认定后30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3][24] - 公司承诺未履行稳定股价预案时以自有资金补偿投资者直接损失[26] - 公司董事/高管违反承诺时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5日内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27][28] - 公司董事/高管违反承诺时将停止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直至措施实施完毕[25][27] - 公司董事/高管违反减持承诺时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27] - 公司承诺未履行稳定股价预案前不得为董事/高管增加薪资或津贴[26] - 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时将积极通过和解、调解及赔偿基金等方式赔偿投资者[24][25] - 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将根据上市后除权除息事项相应调整[23][2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共36名自愿锁定定向发行的248万股股票36个月[160] - 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时相关责任人5个工作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157]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致使投资者受损时相关责任人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57] - 违反公开承诺造成公司投资者损失时相关责任人将依法赔偿损失[160] - 股份锁定期满后仍需持有满1年方可解禁[160] 其他重要事项 - 政府补助计入非经常性损益198.60万元人民币[34] - 全资子公司联瑞新材(连云港)报告期内营业收入0元,净亏损92.98万元,总资产1.31亿元[114] - 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已取得必要环保许可且报告期内无环保行政处罚[124] -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1年5月12日决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
联瑞新材(688300) - 2021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