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 - 2020年营业收入为4.04亿元,同比增长28.20%[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亿元,同比增长48.49%[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216.09万元,同比增长30.99%[31]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8.20%[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48.49%[3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0.99%[35] - 基本每股收益1.29元/股,同比增长14.16%[32] -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40420.34万元,同比增长28.20%[1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91.62万元,同比增长48.49%[104] - 营业收入404,203,405.80元,同比增长28.20%[107][108] - 球形硅微粉收入144,665,212.18元,同比增长59.94%,毛利率45.85%[111] - 境外收入33,609,628.14元,同比增长49.85%[111] - 球形硅微粉销售量11,227.20吨,同比增长63.80%[116] 成本和费用(同比) - 营业成本231,043,907.68元,同比增长36.48%,其中因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17,189,200元[107][108] - 销售费用7,203,262.32元,同比下降67.27%,主要因运输费及包装费调整至营业成本[107] - 研发费用19,784,132.70元,同比增长54.17%[107] - 财务费用-372,399.41元,同比下降319.13%[107] - 研发投入总额为1978.41万元,同比增长54.17%[74][75]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4.89%,同比上升0.82个百分点[74] - 研发投入197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4.89%,同比增长54.17%[97] - 主营业务成本中燃料动力费56,277,045.64元,同比增长41.04%[117] - 球形硅微粉燃料动力成本同比增长50.27%至3738.2万元[118] - 球形硅微粉直接材料成本同比增长64.3%至2379.89万元[118] - 其他业务燃料动力成本同比增长77.85%至666.52万元[122] 现金流和资产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968.62万元,同比增长11.31%[31] - 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64亿元,同比增长7.57%[31] - 2020年末总资产为10.93亿元,同比增长6.72%[31]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89,686,223.95元,同比增长11.31%[107] - 货币资金同比下降67.75%至1.44亿元,主要因购买理财产品[135] - 其他流动资产同比增长117.63%至3.52亿元,主要因购买理财产品[135] - 应收账款同比增长32.78%至1.23亿元,因经营规模扩大[135] - 固定资产同比增长49.99%至2.04亿元,因在建工程转固[13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比增长331.29%至132.91万元,因信用减值损失增加[135] - 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为12,046,800.00元,全部为银行理财产品[143] 负债和权益 - 合同负债为746,624.96元,占总资产0.07%,主要因预收账款重分类所致[138] - 应付职工薪酬为13,413,592.55元,占总资产1.23%,同比增长49.03%[138] - 应交税费为4,822,963.74元,占总资产0.44%,同比增长38.81%[138] - 其他应付款为246,731.99元,占总资产0.02%,同比增长20,610.29%[138]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减少100.00%,主要因归还长期借款所致[138] - 递延所得税负债为11,650,762.19元,占总资产1.07%,同比增长469.29%[138] - 盈余公积为34,788,397.49元,占总资产3.18%,同比增长46.83%[138] - 未分配利润为223,855,302.07元,占总资产20.49%,同比增长34.03%[138] 利润分配和分红 -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含税)[7] - 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4298.67万元[7] - 现金分红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8.76%[7] - 公司总股本为8597.34万股[7] - 2020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4298.67万元[155] - 2020年度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8.76%[155] - 公司总股本为8597.34万股[155] - 2020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11亿元[159] - 2019年度现金分红占净利润比例为57.55%[159] - 2018年度现金分红占净利润比例为26.51%[159] - 2019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469.50万元[159] - 2018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836.65万元[159] - 2019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159] - 2018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0元[159] 业务表现 - 公司微米级和亚微米级球形硅微粉销售至国际一流客户包括三星、住友、松下、台塑、生益、ISOLA、TACONIC等[51] - 公司球形氧化铝粉销售至莱尔德、瓦克、派克、三星、KCC、住友、松下、飞荣达等客户[51] - 公司产品覆盖北美、欧洲、中东、日本、韩国、新加坡、泰国以及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51] - 公司产品应用于蜂窝陶瓷、3D打印、齿科材料、芯片封装材料、覆铜板、热界面材料、胶黏剂、先进绝缘制品等领域[51] - 公司功能性填料具有低介电常数、低介质损耗、高可靠性等特性,满足5G通信用印制电路板及芯片要求[56] - 公司专为蜂窝陶瓷载体设计高纯度、窄粒径、低比表面积和低热膨胀系数的角形硅微粉和球形硅微粉[57] - 公司产品属于新材料行业,硅基氧化物填料和铝基氧化物填料等技术快速提升,需求领域稳定增长[55] - 公司产品应用于5G装备、消费电子、汽车工业等高速发展领域[63] - 球形氧化铝粉需求量持续增长,对纯度、粒度及放射性要求提升[62] - 微米级/亚微米级球形硅微粉在3D打印材料和齿科材料领域大幅提升制品性能[61] - 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为17693.1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3.77%[124][125] -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为6323.5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7.08%[127][128][131] 研发投入和项目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89%,同比增加0.82个百分点[3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金额为1875.53万元[41]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1204.68万元,对当期利润影响金额为4.68万元[42] - 研发人员数量为39人,占公司总人数比例为10.68%[85] - 研发人员薪酬总额为550.31万元,同比增长63.1%[85]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为14.11万元,同比增长50.6%[85] - 研发人员学历构成:硕士及以上5人(12.82%),本科22人(56.41%),本科以下12人(30.77%)[85]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20-29岁19人(48.71%),30-39岁12人(30.77%),40-49岁4人(10.26%),50岁及以上4人(10.26%)[85] - 公司累计获批专利56件,其中发明专利19件,实用新型专利34件,外观设计专利3件[90] - 发明专利申请57个,获得19个,获得率为33.3%[73] -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41个,获得34个,获得率为82.9%[73] - 在研项目累计投入3207.87万元,占预计总投资规模4843万元的66.2%[82] - 5G高频基板用球形硅微粉项目投入265.14万元,累计投入507.35万元[79] - Low a球形硅微粉开发项目投入367.41万元,累计投入643.16万元[79] - 新能源汽车用低钠球形氧化铝项目投入217.36万元,累计投入424.17万元[79] - 5G高频高速高纯熔融硅微粉研发项目投入347.27万元,累计投入388.88万元[79] - 高导热环氧模塑料用球形氧化铝开发项目投入118.6万元,累计投入118.6万元[82] - 获得授权专利8项,专业期刊发表文章3篇[97] - 完成QCC项目35项,达到历史新高[97] - 实施完成改善类项目28项[97] 公司运营和战略 - 公司注册地址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经济开发区[24] - 公司股票代码为6883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26] - 报告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22] - 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境内会计师事务所[30]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达1.2557亿元,为全年最高[36]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4003.36万元,为全年最高[36] - 公司通过ISO19001、ISO14001、IATF16949认证,获批江苏省安全生产2级标准化认证[54] -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提前对接下游客户应用需求[54] - 公司采用直销为主、代理为辅的销售模式,客户遍布中国大陆、中国台湾、日本、韩国、欧洲和东南亚[54] - 公司拥有近40年功能性陶瓷粉体填料研发生产经验,突破多项核心关键技术[68] - 2020年在连云港自贸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扩大球形氧化铝粉和亚微米级球形硅微粉产能[68] - 公司承担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65][71] - 公司突破国外"卡脖子"技术封锁,荣获科技进步一等奖[65] - 新建液态填料生产线满足热界面材料和5G市场需求[68] - 公司是首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65] - 产品成功打破日本等技术封锁实现进口替代并返销海外[68] - 境外资产为0元,占总资产比例0%[87] - 公司主持国家标准制定1项,参与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制定3项[90][91] - 通过ISO9001、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92] - 2020年启动QMS质量管理系统信息化升级[92] - 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23000万元实施电子级新型功能性材料一期项目[97] - 新项目设计产能为9500吨/年,主要扩产球形氧化铝粉等产品[97] - 新增球形产品年产能7200吨以满足客户需求[97] - 公司向武汉捐款50万元,并于2020年3月逆势加薪10%[97] - 设立全资子公司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实施电子级新型功能性材料项目[142][146] 公司治理和承诺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晓冬与李长之首次公开发行相关承诺于2019年4月4日生效[171] -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首次公开发行锁定期承诺于2019年4月4日生效[171]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174][178] -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74][178]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174][178] - 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低于发行价触发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74][178] - 核心技术人员上市后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持股总数的25%[175] - 其他股东硅微粉厂及生益科技首次公开发行承诺于2019年4月4日生效[171] - 董事及高管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转让限制条款[174][178] - 2016年股票发行取得股份自登记日起锁定36个月[178] - 公司监事在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179] - 公司2016年股票发行取得的股份自登记日起锁定36个月并继续持有满一年[179] - 公司股东通过二级市场取得的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181] - 核心技术人员自限售期满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持股总数的25%[182]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79][180] - 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79] - 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获得的股份适用相同锁定安排[179][180] - 关联交易已按监管要求完整披露不存在未披露关联交易[182] - 控股股东承诺避免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业务活动[182]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向竞争对手提供资金技术等帮助[182] - 公司承诺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10%[185] - 重大投资计划触发条件为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185] - 重大现金支出定义为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以上[185] - 控股股东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股份总额的25%[188] - 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188] - 控股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在任意90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188] - 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在任意90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188] - 现金分红政策调整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8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最低达到80%[185] - 违反减持承诺所得收入需在5日内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188]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191] - 违反减持承诺所得收入将在5日内归公司所有[191] - 未履行稳定股价措施将停止董事及高管薪酬发放和股东分红[191][192] - 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需在10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股东分红[192] - 若存在欺诈发行将在监管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全部新股回购程序[195]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并按发行价或30日均价孰高确定回购价格[195][198] - 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损失将在监管认定后30天内依法赔偿[195][198] - 未履行赔偿承诺将停止领取薪酬及分红且股份不得转让[198] - 回购价格需根据除权除息事项相应调整[195][198] - 赔偿投资者时将优先采用先行赔付及设立赔偿基金等方式[198] - 公司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时将以自有资金补偿投资者直接损失[199] - 公司未消除未履行承诺影响前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管增加薪资或津贴[199] - 违反股份流通限制承诺需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200] - 违反承诺所获收益需在5日内归入发行人指定账户[200] - 未履行承诺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200] - 未履行稳定股价预案需以自有资金补偿公司及投资者损失[200] - 违反摊薄即期回报承诺需公开解释并道歉[200] - 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需承担回购或赔偿责任[200] - 违反赔偿承诺时5个工作日内停止领取股东分红[200] - 未履行赔偿承诺期间股份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200]
联瑞新材(688300) - 2020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