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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宝生物(688278) - 2022 Q2 - 季度财报
特宝生物特宝生物(SH:688278)2022-08-18 16:00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2022年上半年报告期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8] - 公司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7.1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2.35%[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5.36%[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5.21%[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0.76%[1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3元,同比增长83.33%[1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37元,同比增长68.18%[1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94%,同比增加3.96个百分点[16]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1.93%,同比减少2.84个百分点[16] - 公司2022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1,486.78万元,同比增长52.35%[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65.41万元,同比增长85.36%[38] - 公司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71,486.78万元,同比增长52.35%[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65.41万元,同比增长85.36%[45] - 研发费用为51,907,689.95元,同比增长34.39%[4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1,858,545.13元,同比增长50.76%[46] - 货币资金为403,796,509.40元,占总资产的26.32%,同比增长41.48%[49] - 固定资产为143,642,406.81元,占总资产的9.36%,同比增长135.64%[49]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为90,461,714.62元,占总资产的5.90%,同比下降53.94%[49] - 公司2022年上半年净利润为125,780,397.01元,同比增长95%[132] - 公司2022年上半年营业利润为193,562,414.40元,同比增长97.5%[132] - 公司2022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1,858,545.13元,同比增长50.8%[134] - 公司2022年上半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733,144,792.39元,同比增长42.2%[134] - 公司2022年上半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696,451.86元,同比下降86.3%[135] - 公司2022年上半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720,574.42元,同比下降91.1%[135] - 公司2022年上半年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02,887,009.40元,同比增长16.8%[136] - 公司2022年上半年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153,180,604.66元,同比增长38.4%[134] - 公司2022年上半年支付的各项税费为63,902,309.82元,同比增长76%[134] - 公司2022年上半年资产处置收益为76,208.42元,同比增长302.5%[132] - 公司2022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6,952,522.21元,同比增长53.5%[137] - 公司2022年上半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732,585,007.39元,同比增长42.1%[137] - 公司2022年上半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003,923.36元,同比下降74.8%[138] - 公司2022年上半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819,694.04元,同比下降87.1%[138] - 公司2022年上半年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67,479,995.96元,同比增长16.7%[138] - 公司2022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254,234,527.87元,同比增长8.0%[142] - 公司2022年上半年未分配利润为404,743,699.62元,同比增长29.8%[142] - 公司2022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为133,654,117.58元[140] - 公司2022年上半年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148,320,310.68元,同比增长37.8%[137] - 公司2022年上半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95,267,444.31元,同比增长29.3%[137] - 公司2022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为72,104,655.39元[144] - 公司2022年上半年利润分配为-20,340,000.00元[144] - 公司2022年上半年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052,164,106.44元[145] - 公司2022年上半年未分配利润为397,069,613.11元[148] - 公司2022年上半年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212,500,934.65元[148] - 公司2022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为125,780,397.01元[147] - 公司2022年上半年利润分配为-40,680,000.00元[147] - 公司2022年上半年未分配利润为311,969,216.10元[146] - 公司2022年上半年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127,400,537.64元[146] - 公司2022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为64,495,436.67元[148] 公司产品与研发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注射液(派格宾),具有长效干扰素优势[9] - 公司研发的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YPEG-G-CSF)采用40kD Y型分支聚乙二醇分子进行定点修饰[9] - 公司产品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rhGM-CSF)通过基因工程技术制备[9] - 公司产品重组人白介素-11(rhIL-11)通过基因工程技术制备,具有促血小板生长功能[9] - 公司产品重组人促红细胞生成素(rhG-EPO)通过基因工程技术制备,调节红细胞生成[9] - 公司产品派格宾市场渗透率上升,销售收入持续增长[16] - 公司目前上市四个产品,分别为派格宾、特尔立、特尔津和特尔康,其中派格宾是全球首个40kD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注射液,用于病毒性肝炎治疗[19] - 派格宾在报告期内支持了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发起的多个真实世界研究项目,旨在提高慢性乙型肝炎临床治愈率和降低肝癌风险[19] - 特尔津主要用于治疗肿瘤化疗后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并参与国际标准品协作标定工作[19] - 特尔立是国内首个上市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药物,用于治疗和预防肿瘤放疗或化疗后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20] - 特尔康主要用于实体瘤、非髓性白血病化疗后III、IV度血小板减少症的治疗,并被多个专家共识推荐为主要治疗手段[21] - 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中的生物药品制造,是国家重点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22] - 公司是中国聚乙二醇蛋白质长效药物领域的领军企业,已有5项聚乙二醇蛋白质长效药物获准开展临床研究[23] - 公司感染线产品派格宾于2016年获批上市,是国内首个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长效干扰素产品,主要应用于病毒性肝炎领域[23] - 公司血液肿瘤线产品特尔立、特尔津、特尔康均为国家医保乙类药品,市场占有率排名前列[23] - 公司形成了涵盖药物筛选和优化、蛋白质药物生产、聚乙二醇重组蛋白质修饰三个方面的主要核心技术[25] - 公司开发的聚乙二醇重组蛋白质修饰平台技术具有独特、成熟、稳健、适合工业化放大并具备优良的成本控制特性[25] - 公司采用大肠杆菌、酵母和哺乳动物细胞等主流表达系统开发和生产重组蛋白质药物,达到国内先进水平[25] - 公司引进并再开发了基于ACTOne Biosensor技术的药物筛选技术,建立了可实现G蛋白途径和β-arrestin途径同时筛选的技术平台[25] - 公司"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YPEG-G-CSF)"项目已完成III期临床研究,正申报药品注册[27] - 公司慢性乙肝临床治愈研究项目已完成受试者招募,正开展临床研究工作[27] - 公司"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生长激素(YPEG-GH)"项目正开展II/III期临床研究,已完成受试者招募[27] - 公司本期研发投入总额为85,312,879.65元,同比增长23.12%[29]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1.93%,较上年同期下降2.84个百分点[29] - 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194人,同比增长28.48%[34]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为2,321.16万元,同比增长42.31%[34] - 公司累计获得发明专利12个,累计申请发明专利16个[28] - 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YPEG-G-CSF)已完成III期临床研究,正申报药品注册[31] - 慢性乙型肝炎临床治愈研究项目累计投入46,951,214.90元,已完成受试者招募[31] - 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生长激素(YPEG-GH)累计投入87,140,412.70元,正在开展Ⅱ/Ⅲ期临床研究[32] - 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促红素(YPEG-EPO)累计投入70,051,530.29元,已完成II期临床研究[32] - ACT50项目累计投入32,347,255.79元,正在开展临床前毒理研究[32] - 公司核心产品派格宾是国内首个40kD聚乙二醇长效干扰素α-2b注射液,2016年获批上市[37] - 公司持续推进乙肝临床治愈研究,支持多个公益项目如"珠峰"、"绿洲"、"萌芽"、"未名"等[38] - 公司研发的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YPEG-G-CSF)已完成Ⅲ期临床研究,正在进行药品注册申报[40] - 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生长激素(YPEG-GH)项目正在开展Ⅱ/Ⅲ期临床研究[40] - 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促红素(YPEG-EPO)项目已完成II期临床研究[40] -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正在进行主体建设,建成后将拓展研发创新空间[40] - 公司持续加强生产质量过程管控,打造独立的质量研究实验室,推进LIMS系统建设[40] - 公司采用"知明行习"的人才培养模型,提升人力资源模块数字化建设能力[40] -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保障各研发项目有序开展[47] - 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理财产品投资减少[47] -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减少93.05%,主要由于进项税额和预缴企业所得税减少[50] - 公司其他应付款增加63.19%,主要由于未到支付期限的费用增加[50] - 公司对外股权投资额比去年同期减少75%,主要由于去年同期新设成立四家下属公司[51] - 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90,461,714.62元,全部为债务工具投资[52] - 公司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项目配套的新污水处理车间建筑主体预计于2022年下半年完工[60] - 公司废水、废气、噪声等环保指标均达标排放,废水监测每月自行监测1次,氨氮2次[60] - 公司通过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的监督审核,证书保持有效[60] - 公司项目建设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和投产[62] - 公司计划利用厂房闲置屋面建设光伏发电作为电能补充,并规划建设两套先进的动态冰蓄冷系统[63] - 公司支持中国慢乙肝临床治愈(珠峰)工程项目,旨在提高乙肝诊疗水平和患者认知[64] - 公司支持中国降低乙肝患者肝癌发生率研究(绿洲)工程项目,旨在优化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方案[64] 公司治理与股东承诺 - 公司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3] -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4] -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4] - 公司报告期内未披露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情况[4] - 公司收到政府补助30,593,729.73元,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18] - 公司采用经销商和专业学术推广相结合的销售模式,确保药品配送服务质量和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22]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英、兰春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股份[66]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孙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股份[68] - 孙黎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若股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68] - 孙黎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68] - 孙黎承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68] - 孙黎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时,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67] - 孙黎承诺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67]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满三十六个月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69] -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黎的配偶蔡智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70] -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黎的配偶蔡智华之妹蔡慧丽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72] -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黎的配偶蔡智华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70] -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黎的配偶蔡智华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71] -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黎的配偶蔡智华承诺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70] -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黎的配偶蔡智华承诺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70] -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黎的配偶蔡智华承诺在减持计划中披露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及其他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内容[70] -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黎的配偶蔡智华承诺若公司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不减持公司股份[71] -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黎的配偶蔡智华之妹蔡慧丽承诺若公司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不减持公司股份[72]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高管周卫东、杨美花、张林忠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73]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高管周卫东、杨美花、张林忠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若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73]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高管周卫东、杨美花、张林忠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时,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73]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高管周卫东、杨美花、张林忠承诺在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73] - 持股5%以上的股东通化东宝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75] - 持股5%以上的股东通化东宝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时,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75] - 持股5%以上的股东通化东宝承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时,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75] - 公司董事或高管赖力平、孙志里、陈方和、郑杰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76] - 公司董事或高管赖力平、孙志里、陈方和、郑杰华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若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76] - 公司董事或高管赖力平、孙志里、陈方和、郑杰华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时,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76] - 公司监事刘军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77] - 公司监事刘军在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78] - 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79] - 实际控制人杨英、兰春、孙黎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其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五[79] - 持股5%以上的股东通化东宝承诺在限售期满后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其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数的百分之五十[80] - 公司承诺在上市后三年内,若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将启动股价稳定方案,包括回购股票、实际控制人增持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