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表现 - 营业收入为1.3086亿元,同比增长21.66%[22][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28.38万元,同比增长30.05%[22][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268.30万元,同比增长40.15%[22] - 基本每股收益为1.02元/股,同比增长30.77%[23] - 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085.88万元,同比增长21.66%[8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28.38万元,同比增长30.05%[8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268.30万元,同比增长40.15%[88] - 营业收入13085.88万元,同比增长21.66%[100] -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4528.38万元,同比增长30.05%[1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4268.30万元,同比增长40.15%[100] 成本和费用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34%,同比增加1.24个百分点[24] - 研发投入总额为568.4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4.34%[60] - 研发费用568.48万元,同比增长70.28%[102][10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31.03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347.42万元[22][25]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6131.03万元,去年同期为1783.61万元[102][103] 资产和负债状况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5931亿元,同比增长14.42%[22] - 总资产为4.7822亿元,同比增长7.03%[22]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47822.31万元,较期初增长7.03%[88] - 净资产35931.15万元,较期初增长14.42%[88] - 总资产47822.31万元,较期初增长7.03%[100] - 净资产35931.15万元,较期初增长14.42%[100]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3147.88万元,同比增长25.96%[107] - 货币资金4429.05万元,同比下降37.55%[107] - 在建工程3938.94万元,同比增长114.29%[107] 业务线表现 - 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收入为1.0647亿元,同比增长37.25%[24] - 云南大理洱源县西湖藻水分离站二期项目实现销售收入4103万元[90] - 合肥包河区巢湖沿岸深井加压控藻项目实现销售收入3901万元[90] - 运行维护服务收入依据处理量(藻泥产生量、藻水处理量、运行时长)和综合服务质量(蓝藻去除率、藻泥含水率等)按月确认,按季度或年度结算[40] - 运行维护服务通过公开招标或政府内部决策流程获取项目[41] - 公司为27座藻水分离站提供系统集成服务,并对多座站点进行升级改造和运营管理[81] 研发与技术 - 公司研发采用前瞻性研究(与中科院南京地理所、中国环科院等合作)与定制化研发双模式[43][44] - 报告期内新增专利5项,其中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59] - 累计已获得专利40项,其中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32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59] - 公司拥有4项核心技术,均处于规模化应用阶段,技术水平达到国际领先或国内领先[57] - 一体化二级强化气浮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可显著降低出水中的总磷、总氮、氨氮和COD指标[57] - 高效可调式涡井取藻技术可大幅提升打捞量并降低成本[57] - 蓝藻囊团破壁技术可提高絮凝沉淀效果、出水水质和蓝藻去除率[57] - 加压控藻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实现大通量、低能耗、无害化的原位控藻[57] - 研发人员数量为49人,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14.54%[75]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为3,119,161.97元,平均薪酬为63,656.37元[75] - 研发人员学历构成:硕士2人占4.08%,本科25人占51.02%,大专17人占34.70%,大专以下5人占10.20%[75]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50岁以上6人占12.24%,40-50岁5人占10.21%,30-40岁22人占44.90%,20-30岁16人占32.65%[75] 技术处理能力与效率 - 公司通过一体化二级强化气浮技术实现藻水分离,蓝藻清除率≥95%[13] - 藻渣含固率为2.5%~4.5%,藻泥含水率75%~90%,含蓝藻干物质10%~25%[13] - 每处理1,000吨藻浆可获得藻泥约5,000~10,000公斤,蓝藻干物质量约500~2,000公斤[13] - 公司采用加压控藻技术,对蓝藻施加0.5Mpa以上外压使细胞破碎[13] - 深井加压控藻平台日处理能力达86,400立方米藻浆,处理500立方米藻浆仅耗1度电[55] - 深井加压控藻平台处理成本为每立方米藻浆0.002元(按电费1元/度计算)[55] - 深井加压控藻平台利用0.7MPa自然压力破坏蓝藻细胞活性,实现无添加、无二次污染治理[55] - 车载式及组合式藻水分离装置针对湖湾、水库等区域提供机动应急治理能力[51][52] - 公司蓝藻处理技术对富藻水除藻率大于95%,对高浓度藻浆除藻率高达99.99%[79] 市场与行业前景 - 中国蓝藻治理市场覆盖618个水源地(面积约33,400平方公里)和60个富营养化湖库(面积约16,028.9平方公里)[47] - 蓝藻水华频发重点湖泊包括太湖、巢湖、滇池、洱海等19个湖泊(总面积约2,562.37平方公里)[47] - 蓝藻治理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受《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政策推动[45][46] - 公司在手订单金额超过9亿元[91] -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高,但未来可能因市场竞争采取降价策略[96] 研发项目投入 - 在研项目"深井加压蓝藻进入湖滨湿地迁移转化规律研究"预计总投资511万元,本期投入106.7万元,累计投入315.29万元[63] - 在研项目"大通量旋流式藻水富集装置"预计总投资231万元,本期投入53.64万元,累计投入53.64万元[63] - 水体藻类及漂浮物智能化打捞装备研究项目预算为430万元人民币,本期投入50.34万元人民币[64] - 藻泥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及深度脱水焚烧技术装备研究项目预算为596万元人民币,本期投入77.96万元人民币[64] - 底泥藻种清除及原位生态修复技术装备研发项目预算为427万元人民币,本期投入37.17万元人民币[66] - 富营养化水体水质提升技术集成装备应用研究项目预算为508万元人民币,本期投入80.27万元人民币[66] - 湖库富营养化与蓝藻爆发遥感监测诊断系统平台构建项目预算为649万元人民币,本报告期投入92.75万元人民币[69] - 藻源性肥料灌溉芦苇资源化利用研究项目预算为303万元人民币,本报告期投入1.38万元人民币[69] - 监测预警船油改电及自动巡航改造项目预算为374万元人民币,本报告期投入4.79万元人民币[69] - 水体网格化监测技术体系构建项目预算为278万元人民币,本报告期投入4.33万元人民币[69] - 新型高效移动式藻水分离车研发项目预算为132.2万元人民币,本报告期投入21.73万元人民币,累计投入64.88万元人民币[71] - 气液分离加压装置研发项目预算为178.7万元人民币,本报告期投入11.51万元人民币,累计投入22.15万元人民币[71] - 高效微纳米气泡发生装置研发项目预算为66万元人民币,本报告期投入18.4万元人民币[71] - 研发投入总额为49,964,600.00元,其中资本化金额为8,308,635.76元,费用化金额为5,684,801.77元[72] - 公司研发项目"纳米臭氧氧化气浮装置"投入3,125,600.00元,产生收益75,061.78元[72] - 公司研发项目"用于生物脱氧除磷的深度滤池装置"投入3,125,600.00元,产生收益75,061.78元[72] 技术研发目标 - 水质提升集成装备处理量设计不低于1000立方米/天,目标总磷去除率不低于60%[66] - 水质提升集成装备目标悬浮物(SS)去除率不低于80%,化学需氧量(COD)下降不低于40%[66] - 水质提升集成装备目标使水体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下降不低于15%,营养状态等级下降至少一级[66] - 藻泥深度脱水技术采用过热蒸汽干化工艺,旨在实现高效连续进料并提高传热效率[65] - 底泥生态抽吸技术专注于仅清除活性沉积层,避免扰动底层底泥结构[66] - 藻泥处理技术无需前置脱水设备及返混装置,可减少设备占地面积和故障点[65] - 水质提升系统运营成本不超过1元/立方米[68] - 新型高效移动式藻水分离车日处理能力从1000立方米/天提升至1500立方米/天[71] 子公司财务表现 - 合肥德林海蓝藻治理运营业务总资产为1,783.70万元,净资产为1,323.83万元,营业收入为832.21万元,净利润为286.72万元[113] - 大理德林海蓝藻治理运营业务总资产为5,801.72万元,净资产为4,420.63万元,营业收入为961.54万元,净利润为166.56万元[113] - 海生态蓝藻治理运营业务总资产为1,566.44万元,净资产为331.44万元,营业收入为887.77万元,净利润为177.05万元[114] - 昆明德林海蓝藻治理运营业务总资产为394.28万元,净资产为330.85万元,营业收入为58.34万元,净利润亏损38.38万元[114] - 玉溪德林海蓝藻治理运营业务总资产为5,723.57万元,净资产为2,034.69万元,营业收入为90.72万元,净利润为20.71万元[114] 股东与股权结构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胡明明承诺所持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121] - 公司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陈虹等承诺所持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124] - 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明明承诺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121] - 公司股东胡明明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121] - 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25][127] -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125][127]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25][128] -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25][128] - 持股5%以上股东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上市前持股总数的80%[130] - 2018年12月增资入股股东锁定期为工商变更后36个月且上市后12个月[132] - 控股股东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33] - 违反减持承诺的股东需将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130][131][132] - 所有承诺自动适用股份锁定和减持规定的未来变化[126][128][129][131][132] - 核心技术人员限售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不超过上市时持股总数的25%[129] - 董事每年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135] - 持股5%以上股东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上市前持股总数的80%[136] - 减持价格承诺不低于发行上市价格(除权除息后调整)[135][136]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87万股总股本由4460万股增至5947万股[188]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7户[190] - 北京中科光荣创业投资中心持有公司股份800,000股,占总股本1.79%[194] - 股东吴震宇持有公司股份800,000股,占总股本1.79%[194] - 股东李伟持有公司股份800,000股,占总股本1.79%[194] - 股东胡明明与胡云海系堂兄弟关系[194] - 报告期末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适用[19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不适用[195] - 报告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不适用[196] - 报告期股权激励授予情况不适用[197] 股利分配政策 - 公司2020年半年度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总股本59,470,000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3,788,000元[6] - 公司2020年半年度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总股本59,470,000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3,788,000.00元[118]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且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68][169]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到80%[169] - 公司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到40%[169] - 公司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到20%[169] - 重大资金支出指对外投资累计支出达最近审计净资产40%或总资产20%[169]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情况时将扣减其现金红利以偿还资金[170] - 公司现金分红方案需董事会审议并论证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等事宜[171] - 现金分红具体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2] 股价稳定承诺与措施 - 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为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39] - 公司每年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140]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2%[140] -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现金分红总额的30%且不超过100%[141] - 控股股东连续12个月内累计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141] - 控股股东增持后6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股份[141] - 稳定股价方案需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140]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增持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或控股股东未如期公告增持计划[143]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资金需达上年度税后薪酬总额20%至50%[143] - 公司可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稳定股价[144] - 公司可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管薪酬、暂停股权激励提升业绩稳定股价[144] - 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条件包括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最近审计每股净资产或增持导致不满足上市条件[144] - 未履行稳定股价义务方需在5交易日内公告解释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145][146][147] 公司治理与承诺 - 公司承诺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149] - 控股股东胡明明承诺购回上市后已转让原限售股份价格按发行价加同期存款利息[149] - 公司承诺若欺诈发行将在证监会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购回全部新股[153] - 控股股东胡明明承诺若欺诈发行将购回全部新股及已转让原限售股份[153] - 公司承诺加强研发拓展业务提高持续盈利能力[154] - 公司承诺加强内部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盈利水平[154]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使用[155] - 公司承诺加快募投项目建设缩短建设期提升使用效率[155] - 公司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投资回报保护股东利益[155] - 控股股东胡明明承诺不干预经营不侵占公司利益[155] - 公司承诺若招股书虚假记载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58] - 公司承诺若不符合上市条件将回购全部新股[158] - 控股股东承诺促使公司回购新股并购回已转让限售股[160] - 董事监事高管承诺若虚假记载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61] - 公司承诺若未履行公开承诺将公开道歉并承担相应责任[163]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至消除未履行承诺的不利影响[165]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承诺不收取公司分红直至消除未履行承诺的不利影响[16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承诺将上市当年全部薪酬津贴用于对投资者先行赔偿[167] - 控股股东胡明明承诺避免同业竞争且不提供资金业务技术等帮助[174] - 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减少关联交易并按市场规则进行[175] 重大合同与交易 - 杞麓湖水质提升项目合同总金额36850.
德林海(688069) - 2020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