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光电(688011) - 2022 Q2 - 季度财报
新光光电新光光电(SH:688011)2022-08-15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369,244.09元[4]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3.06%至5836.92万元[21][22] - 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23.1%至5836.92万元,去年同期为7586.26万元[169]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3.7%至56.29亿元(2021年同期73.73亿元)[173] - 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720,158.92元[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54.52%至572.02万元[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63,460.69元[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同比下降138.61%至-166.35万元[22] - 净利润同比下降59.5%至505.87万元,去年同期为1249.27万元[17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54.5%至572.02万元,去年同期为1257.62万元[170] - 净利润同比下降45.2%至7476.84万元(2021年同期1.36亿元)[174]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54.76%至0.057元/股[21] - 睿诚公司光机电一体化产品等主营业务收入为500万元人民币,营业利润为432.61万元,净利润为17.45万元,净利润率为3.49%[88] - 天悟公司检验检测服务等业务营业利润为177.01万元,净亏损74.14万元,亏损率为78.33%[88] - 睿光公司光机电一体化产品等业务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12190.28万元,营业利润为1336.51万元,净亏损174.24万元,亏损率为1.43%[89] - 中久公司技术服务等业务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1882.79万元,营业利润为882.95万元,净亏损104.77万元,亏损率为5.56%[90] - 营业收入58,369,244.09元,同比下降23.06%[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20,200元,同比下降54.52%[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63,500元,同比下降138.61%[7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研发投入同比及占营业收入比例持续增长[4]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同比增加7.27个百分点至23.44%[21]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1.6%至1368.39万元,去年同期为1226.46万元[169]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4.0%至1.37亿元(2021年同期1.32亿元)[173]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27.8%至895.99万元,去年同期为701.02万元[169]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20.7%至7888.26万元(2021年同期6538.21万元)[173] - 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长83.15%至284.30万元[22] - 信用减值损失扩大至-659.19万元(2021年同期-338.02万元)[174] - 费用化研发投入本期为1368.39万元,上年同期为1226.46万元,同比增长11.57%[58] - 研发投入总额本期为1368.39万元,上年同期为1226.46万元,同比增长11.57%[58]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23.44%,上年同期为16.17%,同比增长44.96%[58] - 研发投入总额为1368.39万元,同比增长11.57%[67] - 研发费用投入1368.39万元,同比增长11.57%[71] - 研发费用13,683,863.91元,同比增长11.57%[82]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致力于服务国防科技工业先进武器系统研制等领域[5] - 公司在光学制导系统、光学目标与场景仿真系统、光电专用测试设备以及激光对抗系统等领域拥有多项领先核心技术[5] - 公司光学制导系统在高速条件下可保证武器装备命中精度,并成功将直接稳像技术应用于某重点型号装备,提高搜索作用距离[30] - 公司光学目标与场景仿真系统已研制四代系列产品,部分指标超过国外同类产品,总体技术水平达国际先进国内领先[31] - 公司激光对抗系统完成国内多台套激光发射系统样机研制,突破多项关键技术,技术水平位居国内前列[31] - 公司光电专用测试设备已完成10余项重点型号导弹配套任务,为武器系统提供光电检测装备保障[33] - 公司多款光电专用测试产品已实现批量生产,具备检测精度高、光谱覆盖范围宽等优点[33] - 公司在森林防火领域取得阶段性成果,已在黑龙江、南京、广州建立项目试点[33] - 公司军用产品实行以任务定产模式,适应多品种、小批量、短交期、严要求特点[34] - 公司采用统收统支结算模式,型号配套产品按暂定价签订合同,待军方审价后调整收入[36] - 公司在光学目标与场景仿真领域为国内龙头企业,多项产品填补国内空白[47] - 报告期内公司承接大型光环境实验室建设项目和可见光/激光/红外三模复合仿真系统研制项目[47] - 公司开展激光三维成像模拟技术和多通道红外细分光谱模拟技术研究[47] - 公司完成国产化光学动态场景生成软件开发工作[47] - 公司完成轻小型化和模块化的高能激光发射系统研制 具备便携式部署功能[51] - 公司完成基于OSG的国产化光学动态场景生成软件开发工作[51] - 公司完成可见光/激光/红外复合模拟器小型化设计[51] - 公司手持测量仪采用光学测量和惯性测量原理 能够校正武器和导航传感器[53] - 在役批产产品型号共5项(光学制导系统2项、光电专用测试设备3项)[76] - 暂无新增定型的批产产品[76] - 基于双通道微镜阵列技术实现红外场景动态范围提升[67] - 激光三维成像动态场景生成技术达256×256分辨率及100Hz帧频[67] 研发活动与投入 - 公司研发投入同比及占营业收入比例持续增长[4]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同比增加7.27个百分点至23.44%[21] - 公司完成2项国家纵向课题研究,涉及国防科技工业前沿领域[46] - 公司承担4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20余项国家重点武器型号配套研制工作[46] - 公司与军工集团完成100余项工程项目合作[46] - 公司获得2016年度国防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等重要奖项[46] - 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56件和授权软件著作权20件 其中2022年上半年新增授权专利12件和软件著作权3件[55] - 2022年上半年新增发明专利获得数3件 累计发明专利获得数26件[55] - 2022年上半年新增实用新型专利获得数8件 累计实用新型专利获得数29件[55] - 2022年上半年新增软件著作权获得数3件 累计软件著作权获得数20件[56] - 公司2022年上半年知识产权申请数合计20件 获得数合计15件[56] - 公司累计知识产权申请数139件 获得数76件[56] - 提出20项知识产权申请(发明11项、实用新型6项、软件著作权3项)[71] - 在研项目“远距离探测大口径变焦光学系统”预计总投资规模1290万元,本期投入262.93万元,累计投入786.54万元[59] - 在研项目“基于像扫描原理的高超声速制导技术研究”预计总投资规模1960万元,本期投入259.26万元,累计投入992.86万元[60] - 在研项目“模拟器性能提升”预计总投资规模1710万元,本期投入339.89万元,累计投入1007.62万元[60] - 在研项目“30KW激光切割头”预计总投资规模110.88万元,本期投入22.63万元,累计投入64.93万元[61] - 在研项目“基于多光谱成像技术终端硬件的开发”预计总投资规模1020万元,本期投入270.95万元,累计投入270.95万元[61] - 研发人员数量增至194人,同比增长21.25%[65][67]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1320.38万元,上年同期为951.6万元[65]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6.81万元,上年同期为5.95万元[65] - 研发人员中硕士、博士研究生占比30%,共58人[65] - 研发人员中30-39岁员工占比62%,共120人[65] - 公司研发人员占总员工比例保持44%[65] - 研发人员增至194人,同比增长21.25%[71] - 公司通过GJB9001C-2017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68] 各地区表现 - 第一季度国内疫情反复导致项目调试受阻产品无法按期验收[4] - 第二季度疫情得到控制生产经营活动有序恢复正常[4] - 公司在森林防火领域取得阶段性成果,已在黑龙江、南京、广州建立项目试点[33]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近年来将军用技术向其他领域转化[5] - 国防信息化建设支出占军费支出比重预计保持稳定或增加[5] - 军工电子信息行业承担信息系统一体化等重大战略任务,预计将持续高景气[38] - 光电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获多方支持加快培育产业集群与龙头企业[38] - 国家电网规划2019-2021年为战略突破期,目标2021年初步建成泛在电力物联网,2024年完全建成[39] - 国家林业局等规划2016-2025年森林防火总投资375亿元,用于预警系统建设等领域[39] - 部分产品销售业务实行增值税免税政策,存在退税流程不确定性[74] - 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94] - 公司半年度未拟定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96] - 公司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97] - 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98] -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涉及环境污染情形,无工业废水,噪声及生活废水检测符合国家标准[99] - 公司采取节能减排措施,采购先进节能设备并优化工艺流程以降低资源消耗[100] - 公司实际控制人康为民、康立新承诺股份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103] - 实际控制人承诺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03] - 实际控制人承诺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03]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03] - 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104] - 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每年减持不超过持有股份总数的10%[104][106]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04] - 主要股东及其近亲属承诺限售期内不出售发行前股份锁定期36个月[104]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06] - 监事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106] - 核心技术人员限售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07] - 公司承诺若股价连续20日低于上年末每股净资产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107] - 公司股份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价格不超过上一年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08] - 公司股份回购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08] - 单一会计年度累计回购股份比例不超过回购前公司股份总数2%[108] - 控股股东增持资金单次不低于上市后累计现金分红金额20%[109] - 控股股东增持资金年度累计不高于上市后累计现金分红金额50%[109] - 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年末每股净资产[109][111] - 公司需在触发回购义务起3个月内实施股份回购[108] - 控股股东需在触发增持义务起3个月内实施股份增持[109] - 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需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108][111] - 未履行增持义务时公司可扣留应付现金分红[111] - 稳定股价义务触发后3个月内需增持公司股份,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税后薪酬总额的20%[112] - 单一会计年度累计增持资金不高于上一年度税后薪酬总额的50%[112]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时公司将回购全部首次公开发行新股[112] - 股票回购程序需在违法违规行为被认定后1个月内启动[113] - 控股股东/实控人承诺在招股说明书虚假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113] - 董事/监事/高管承诺对招股说明书虚假导致的投资者损失依法赔偿[115] - 公司承诺通过规范募集资金使用降低即期回报摊薄影响[115] - 募集资金将开设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116] - 公司明确募集资金支出审批手续及内部考核审计流程[116]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将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与综合竞争力[116] - 公司承诺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119]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需达80%[119] - 公司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需达40%[119] - 公司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需达20%[119]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需达20%[119] -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可能导致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短期内被摊薄[118] - 控股股东承诺不干预公司经营及督促落实填补回报措施[118] - 董事及高管承诺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18]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20] - 公司未提出现金分红时需在年报中详细说明原因及资金使用计划[120] - 公司承诺严格履行所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公开承诺事项[121] - 如承诺未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公司将及时披露具体原因[121][122][123] - 公司将在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对未履行承诺事项予以纠正[121][122][123] - 对于可继续履行的承诺,公司将采取措施消除违反承诺事项[121][122][123] - 对于无法履行的承诺,公司将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或替代性承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1][122][123] - 在完全消除未履行承诺的不利影响前,公司不得发行任何证券[121] - 在完全消除未履行承诺的不利影响前,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121] - 承诺未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21][122][12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未履行将停止领取股东分红且股份不得转让[12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未履行将停止领取股东分红(如有)[123] -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或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130] -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130] -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担保情况[129] - 报告期内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129]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同业竞争,若发现新业务机会需在30日内书面通知公司[125] - 公司承诺通过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文件规范关联交易[127] - 控股股东承诺若违反承诺将赔偿公司遭受的一切实际损失[127]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72,007.14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为82.76%[132]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采用市场价格[132]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为银行转账[132] - 公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1,760,355.57元[133] - 向哈尔滨翔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物业费人民币606,186.71元,占关联交易总额的34.4%[133] - 与哈尔滨工业大学的技术开发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402,821.03元,其中接受劳务233,009.71元,提供劳务169,811.32元[133] - 向哈尔滨工业大学销售商品金额为人民币424,778.76元,占关联交易总额的24.1%[133] - 向哈尔滨新光飞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汽车租赁服务费人民币54,561.93元,占关联交易总额的3.1%[133]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88.06%至-537.84万元[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78,387.86元,同比改善88.06%[8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433,623.81元,同比改善132.47%[82]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537.84万元(2021年同期-4504.21万元)[176]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改善至4843.36万元(2021年同期-1.49亿元)[17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21.67万元,同比改善76.5%(从-4349.95万元)[18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123.02万元(去年同期为-15167.93万元)[180]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7.625亿元,同比增长13.9%(去年同期为6.69亿元)[180] - 投资支付的现金为6.946亿元,同比下降14.5%(去年同期为8.12亿元)[180] 资产与负债 - 应收账款账龄增长导致信用风险增加[22] - 应收账款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