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3.0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8.05%[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7556.42万元人民币同比扩大38.09%[1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亏损8236.11万元人民币同比扩大45.82%[19] - 基本每股收益-0.37元/股同比下降37.04%[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79%同比下降4.04个百分点[20] - 营业收入302,291,266.06元,同比下降38.05%[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5,564,870.45元,亏损扩大38.09%[4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82,361,100元,亏损扩大45.82%[40] - 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37.1%至3.02亿元,对比去年同期4.88亿元[137] - 净利润亏损扩大至7556.49万元,较去年同期亏损5472.26万元增加38.1%[138]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9.6%至2.86亿元人民币[141] - 净亏损扩大56.4%至7308万元人民币[142] - 基本每股收益从-0.23元/股下降至-0.36元/股[142] - 公司2023年度继续处于亏损状态[177] - 公司2023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为亏损7308.4万元[166] - 公司2022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为亏损4672.5万元[169]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54,615,529.93元[16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下降30.8%至3.55亿元,去年同期为5.13亿元[137] - 研发费用减少39.7%至1028.43万元,去年同期为1704.25万元[137] - 财务费用上升40.7%至1135.75万元,主要因利息费用达1115.49万元[137]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32.2%至3.34亿元人民币[141] - 研发费用同比下降41.3%至947万元人民币[141] - 利息费用同比增长10.2%至1016.6万元人民币[141]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921.83万元人民币同比改善92.18%[1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9,218,260.49元,同比减少92.18%[4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流出922万元人民币[144]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同比下降40.4%至3.14亿元人民币[144]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下降39.8%至3.08亿元[14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同比下降50.9%至3.25亿元[1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改善91.9%至-1170万元[14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下降70.4%至463万元[14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长68.5%至2.25亿元[147][148]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65.4%至2.1亿元人民币[14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629.8万元人民币[14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下降85.3%至1968万元[148]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26,297,596.31元,较上年末增长127.31%[52] - 应收票据16,913,154.58元,较上年末大幅增长284.63%[52] - 短期借款205,230,875元,较上年末增长30.57%[52] - 未分配利润8,146,789.25元,较上年末减少90.27%[52] - 货币资金从1156.92万元增至2629.76万元,增长127.2%[129] - 应收账款从5071.04万元降至4377.88万元,下降13.7%[129] - 其他应收款从37.73万元激增至8829.99万元,增幅达23,305%[129] - 存货从7709.25万元增至9510.39万元,增长23.4%[129] - 长期股权投资从1.39亿元降至4974.92万元,下降64.2%[129] - 短期借款从1.57亿元增至2.05亿元,增长30.6%[130] - 应付账款从1.64亿元增至1.89亿元,增长15.5%[130] - 未分配利润从8371.10万元降至814.68万元,下降90.3%[131] - 母公司货币资金从538.18万元增至1968.46万元,增长265.7%[133] - 母公司应收票据从4.50万元增至1296.61万元,增长28,715%[133] - 短期借款增长30.6%至2.05亿元,较期初1.57亿元增加[134] - 未分配利润下降65.3%至3882.39万元,较期初1.12亿元大幅减少[135] - 固定资产减少3.6%至7.09亿元,期初为7.36亿元[13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7539万元至8.96亿元[150][151] - 未分配利润减少7556万元至-7556万元[150][151]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未分配利润减少7308.4万元至3882.4万元[166][168]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所有者权益合计减少7308.4万元至85134.3万元[166][168] - 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177] 非经常性损益 - 获得政府补助119.23万元人民币[22] -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处置收益为800万元[23] -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为-40.94万元[23]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16.51万元[23] - 非经常性损益所得税影响额为-215.1万元[23]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679.7万元[23] - 投资收益大幅增至800万元,去年同期仅225.57元[138] 业务表现 - 成品纸行业疲软导致产品价格倒挂销售毛利率为负数[20] - 毛利率为负,成本与售价持续倒挂[37] - 公司拥有年产16万吨再生环保纸生产线和年产18万吨高强瓦楞原纸生产线[26] - 全国机制纸及纸板产量为6755.5万吨同比增长0.70%[36] - 规模以上造纸和纸制品业企业营业收入为6523.9亿元同比下降5.50%[36] - 公司所处粤东地区临近珠三角及福建地区包装纸需求较大[34] - 公司年产18万吨环保再生纸项目填补了本地高强瓦楞原纸供应空白[34] - 公司新增高强瓦楞原纸年产能18万吨[72] - 公司现有灰底涂布白板纸年产能16万吨[73] - 公司现有高强瓦楞原纸年产能18万吨[73] - 公司销售主要集中在广东和福建地区[69] - 公司2020年和2021年白板纸销售拓展至长三角区域但可持续性不确定[69] - 公司面临区域市场竞争加剧风险主要竞争对手包括玖龙纸业、理文造纸和联盛纸业[73] - 公司面临新增产能市场风险18万吨高强瓦楞原纸可能面临需求变化[72] - 公司主营业务为灰底涂布白板纸、高强瓦楞纸、热敏特种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172] 子公司和投资活动 - 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松炀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出资50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孙公司铜陵市松炀资源有限公司[55][56] - 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松炀资源控股有限公司转让宜丰县筠剑产业投资管理中心33.33%财产份额作价10,800.00万元人民币[60] - 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回投资款2,350.00万元人民币[61] - 主要控股子公司汕头市松炀新材料特种纸有限公司总资产41,857.5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9,583.83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047.83万元人民币[63] - 主要控股子公司松炀国际有限公司总资产601.1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601.1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40万元人民币[63] - 主要控股子公司松炀再生资源(广州)有限公司总资产11.3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97.51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6.66万元人民币[63] - 主要控股子公司汕头市松炀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总资产13,483.3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0,764.31万元人民币净利润811.56万元人民币[63] - 主要控股子公司海口市乐动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4,979.8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4,959.82万元人民币净利润-0.01万元人民币[63] - 铜陵市松炀资源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63] 税收和成本风险 - 公司生产成本中主要原材料废纸价格波动较大对生产成本产生重大影响[65] - 公司享受50%增值税返点税收优惠[67] - 公司适用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15%优惠税率[68] - 公司面临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可能影响财务状况[68] 环境、社会和治理(ESG) - 2023年上半年烟尘实际排放量0.724吨,远低于排污许可证限值20.94吨[86] - 二氧化硫实际排放量1.816吨,显著低于排污许可证限值111.7吨[86] - 氮氧化物实际排放量22.439吨,低于排污许可证限值139.63吨[86] - 氨氮实际排放量0.372吨,远低于排污许可证限值16.34吨[86] - CODcr实际排放量21.649吨,低于排污许可证限值183.86吨[86] - 总氮实际排放量1.664吨,远低于排污许可证限值24.52吨[86] - 公司被列为水环境和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85] - 报告期内未发生因环境问题受到的行政处罚[91] 股东结构和股份变动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0,350户[114] - 控股股东王壮鹏期末持股42,730,500股,占总股本20.88%[116] - 股东王壮鹏报告期内减持14,240,500股[116][119] - 股东黄逸贤通过股份转让新增持股10,232,500股,占比5.00%[116][120] - 股份转让价格每股15.76元,总转让金额161,264,200元[120] - 铜陵高新企航一号股权投资持股8,653,000股,占比4.23%,期内减持1,579,500股[116] - 股东王壮加持有6,000,000股,全部处于质押状态,占比2.93%[116] - 股东吴伟彬持股4,620,000股,占比2.26%[116] - 宁波宁聚资产持股4,056,500股,占比1.98%[116] - 深圳红荔湾投资持股3,840,000股,占比1.88%[116] 承诺与协议 -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壮鹏、蔡建涛承诺A股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公开发行前股份[94] - 王壮鹏、蔡建涛承诺锁定期满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25%[94] - 王壮鹏、蔡建涛承诺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94] - 王壮鹏、蔡建涛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94] - 王壮鹏承诺A股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公开发行前股份[94] - 所有承诺方均报告期内严格履行承诺且无未完成事项[94] - 蔡丹虹股份锁定期限为2019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1日[95] - 深圳市前海金兴阳投资有限公司股份锁定期限为2019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1日[95] - 汕头市新联新投资合伙企业股份锁定期限为2019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1日[9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9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9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离职6个月后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股份比例不超过50%[95] - 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95]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95] - 违反减持承诺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95] - 未按时交付违规减持所得将暂缓现金分红分配[95]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96]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反减持承诺时每笔减持金额20%归公司所有[96]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96] -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96] -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96] - 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时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96] - 减持期间遇派息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调整[96] - 违反减持承诺期间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96] - 未按时交付违规减持所得将暂停享受现金分红[96] - 深圳市前海金兴阳投资有限公司适用相同减持限制条款[96] - 股东减持若违反承诺每笔减持金额的20%归发行人所有[97] - 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比例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97] - 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单个受让方比例不得低于5%[97] - 控股股东王壮鹏王壮加承诺若未履行赔偿义务将扣减现金分红及薪酬[97] - 控股股东若因未履行承诺获得收益需在5个交易日内归还发行人[97] - 所有减持承诺需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适用[97] - 失信补救措施承诺时间为2017年12月6日且承诺期长期有效[97] - 公司承诺若未履行披露义务将在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说明原因[97] - 因不可抗力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时需提出替代承诺保护投资者权益[97]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若对未履行承诺负有责任将被调减或停发薪酬[97] - 董事及高管承诺若未履行招股书承诺事项将在5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分红[99] - 董事及高管承诺以税后工资作为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履约担保[99] - 公司承诺若未履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99] - 公司承诺上市后三年内(2019年6月21日起)履行股价稳定措施义务[99] - 所有相关承诺函均于2017年12月6日作出[99] - 董事及高管承诺规范职务消费行为且不进行无关投资消费活动[99] - 公司承诺推动薪酬制度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99] -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承诺无法履行将提出替代承诺方案[99] - 未履行承诺时需在指定媒体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99] - 股价稳定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99] - 公司股价稳定承诺期限为2019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1日[100] - 控股股东王壮鹏、王壮加承诺若未履行增持义务将赔偿投资者损失[100] - 公司有权截留未履行增持义务人员的现金分红用于股份回购[100] - 董事及高管若连续两次未履行增持义务可能被解除职务[100]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由王壮鹏、王壮加于2017年12月6日作出[100] - 同业竞争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100] - 控股股东承诺将同业业务机会优先提供给公司[100] - 未履行承诺时需及时披露具体原因并提出替代方案[100] - 承诺函自2017年12月6日起为不可撤销法律文件[100] - 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需依法进行赔偿[100]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同业竞争,若业务重叠将优先转让给公司[101] - 关联交易承诺函于2017年12月6日签署并长期有效[101] - 公司承诺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核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101] - 实际控制人王壮鹏、王壮加承诺规范关联交易并保障公司独立性[101] - 承诺确保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101] - 公司及关联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资金或资产[101] - 违反承诺所获经营利润将归公司所有[101] - 承诺函自出具日起为不可撤销法律文件[10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遵循公司章程及证监会规定[101] - 承诺范围涵盖实际控制人家庭成员及关联企业[101] 公司治理与合规 - 公司2023年半年度无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82] - 报告期内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83]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175.8万元人民币[110]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5.08%[11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为586.5万元人民币[110] - 公司及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无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等不良诚信状况[106] - 报告期内无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104] -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担保情况[105] - 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106] - 所有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均不适用披露要求
松炀资源(603863) - 2023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