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业绩表现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7.33%至20.43亿元人民币[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82.81%至4.96亿元人民币[2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88.73%至4.41亿元人民币[21] - 公司全年营业收入20.43亿元,同比增长77.33%[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6亿元,同比增长282.81%[31] - 公司营业总收入为20.43亿元,同比增长77.33%[41][43][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96亿元,同比增长282.81%[41]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达7.48亿元人民币,为全年最高季度[24]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2.41亿元人民币,环比大幅增长[24] 成本与费用 - 营业成本为13.76亿元,同比增长44.32%[43][45] - 研发费用为2113.47万元,同比增长87.78%[43]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87.78%至2113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1.03%[58][59] - 直接材料成本为11.39亿元人民币,占总成本比例82.82%[51] - 化工行业营业成本为13.7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6.57%[47] - 营业成本13.75亿元同比增长46.57%[88] 现金流与资产状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03.65%至1.30亿元人民币[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0亿元,同比增长103.65%[43]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03.65%至1.30亿元[62] - 货币资金同比增长110.80%至4.73亿元,主要因IPO募集资金到位[64] - 应收款项融资同比增长172.41%至6.07亿元,因销售货款回笼增加[64] - 存货同比增长161.82%至1.31亿元,因原料及产品价格上涨[64] - 短期借款同比下降53.25%至5006万元,因募集资金到账[64] - 应交税费同比增长206.09%至8319万元,因销量增加[64] - 总资产同比增长82.84%至20.85亿元人民币[21] 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烧碱、甘油、环氧氯丙烷(ECH)、聚氯乙烯(PVC)等化工产品[12] - 化工行业营业收入为20.4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9.68%[47] - 化工行业整体毛利率为32.66%,同比增加15.21个百分点[47] - 氯碱类产品营业收入为16.16亿元人民币,毛利率34.60%[47] - MIBK类产品营业收入为3.1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6.43%[47] - MIBK产品生产量1.97万吨,同比增长82.41%[48] - 烧碱销售量33.64万吨,同比增长17.95%[48] - 液氯库存量0.03万吨,同比增长200%[48] 产能与利用率 - 烧碱年产能为35万吨[38] - 氯化石蜡年产能为7万吨[38] - 次氯酸钠年产能为20万吨[38] - ECH年产能为4万吨[38] - 公司烧碱产能35万吨/年,产能利用率102.57%[78] - 公司液氯产能30.68万吨/年,产能利用率109.94%[78] - 公司氯化石蜡产能7万吨/年,产能利用率95.71%[78] - 公司MIBK产能2万吨/年,产能利用率98.5%[78] - 公司ECH产能4万吨/年,产能利用率25.75%[78] - 在建PVC产能30万吨/年,已投资7979.36万元[78] 项目进展与投资 - ECH项目于8月底建成投产并实现当年盈利[32] - 年产30万吨乙烯基新材料项目已完成EPC总包合同签订并于2022年1月20日开工[32] - 年产4万吨ECH项目于2021年8月正式投产[87] - 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成功上市[31]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26万股,发行后总股本增至43480万股[195] - 公开发行新股6526万股[196][198][199] - 发行后总股本由36954万股增加至43480万股[196][199] - 发行价格为每股5.99元人民币[198] - 股票于2021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98] 采购与供应链 - 工业盐采购价格同比上涨52.19%,采购量57.27万吨[81] - 蜡油采购价格同比上涨14.16%,采购量3.34万吨[81] - 电力采购价格同比上涨3.05%[82] - 电力采购量与耗用量均为90925.03万KWH[82]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合计8.82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58.14%[56] 销售与客户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5.11亿元人民币,占销售总额25.02%[54]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5.11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25.02%[55] - 直销渠道营业收入11.70亿元同比增长81.30%[85] - 经销渠道营业收入8.72亿元同比增长77.55%[85] - 总营业收入20.42亿元同比增长79.68%[85] 公司治理与人员 -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时良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因该职位空缺超3个月[15]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未直接持有公司股权/股份[112]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报酬总额为610.54万元[118] - 董事长王时良2021年税前报酬总额为102.37万元[108] - 董事兼总经理周强2021年税前报酬总额为102.37万元[108] - 董事兼副总经理邬优红2021年税前报酬总额为85.12万元[108] - 职工董事谢滨2021年税前报酬总额为46.16万元[108] - 独立董事郑立新2021年税前报酬总额为8.00万元[108] - 独立董事吴建依2021年税前报酬总额为8.00万元[108] - 独立董事包永忠2021年税前报酬总额为8.00万元[108] - 职工监事李爱春2021年税前报酬总额为18.74万元[108] - 副总经理张远2021年税前报酬总额为57.07万元[109] - 副总经理石艳春2021年税前报酬总额为89.59万元[109] - 公司总在职员工数量为468人,其中母公司459人,主要子公司9人[132] - 员工专业构成:生产人员349人(占比74.6%),行政人员59人(12.6%),技术人员26人(5.6%),销售人员19人(4.1%),财务人员15人(3.2%)[132] - 教育程度分布:专科186人(39.7%),高中及以下162人(34.6%),本科108人(23.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12人(2.6%)[132] - 研发人员26人占公司总人数5.56%,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96%[60] 股东与股权结构 - 公司控股股东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交投集团)[12] - 国有法人持股数量为29352.12万股,占总股本比例67.51%[194]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数量为6526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5.01%[194]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41821户[200] - 年度报告披露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3278户[200] - 胡真通过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11%的股份[112] - 汇海合伙持有公司4.28%股权,其中王时良出资565万元占比15.06%,石艳春出资395.5万元占比10.55%,张远出资180万元占比4.80%,谢滨出资180万元占比4.80%[112] - 海江合伙持有公司4.28%股权,其中周强出资452万元占比12.05%,邬优红出资395.5万元占比10.55%,沈曙光出资320万元占比8.53%[112] 利润分配与审计 -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76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250,444,800元[6] - 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5] - 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为60万元人民币[184] - 公司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15万元人民币[184] - 2020年度现金分红总额5986.55万元,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2元(含税)[136] 行业与市场数据 - 全球烧碱行业总产能10001万吨,产量约8100万吨,开工率81%[36] - 中国烧碱企业总产能4507.5万吨,较上年增长37.5万吨[36] - 中国烧碱装置开工负荷达86%,较上年提高5%[36] - 中国烧碱总产能为4507.5万吨/年,聚氯乙烯总产能为2712.5万吨/年[70] - 国内ECH总产能137万吨,年产量约104万吨[70] - 公司获2020年度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烧碱)荣誉称号[34] 关联交易 - 公司向恒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烧碱及氢气,关联交易金额达7760.23万元[188] - 公司向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保荐承销服务,关联交易金额为1735.85万元[186] - 公司向宁波碧海供水有限公司采购工业水等,关联交易金额为692.19万元[188] - 公司向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商业保险,关联交易金额为152.87万元[186] - 公司向杭州德联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采购工程设备,关联交易金额为121.53万元[188] - 公司向交投集团采购软件及服务,关联交易金额为25.71万元[186] -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总额为10488.39万元[188] 环保与安全生产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但行业固有风险仍存在[97] - 报告期内环保设备运行良好,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未因环保问题受到处罚[97] - 公司酸碱废水排放口2021年污水排放总量为214,724吨[144] - 公司综合废水排放口2021年污水排放总量为76,049.6吨[144] - 公司核定的全厂废水排放总量为269,800吨/年[144] - 公司COD排放总量为3.261吨(酸碱废水排放口)[144] - 公司氨氮排放总量为0.038吨(酸碱废水排放口)[144] - 公司总氮排放总量为0.607吨(酸碱废水排放口)[144] - 公司总磷排放总量为0.011吨(酸碱废水排放口)[144] - 公司污染物排放指标中COD年排放总量核定為33.49吨[145] - 公司污染物排放指标中氨氮年排放总量核定為4.52吨[145] - 公司污染物排放指标中总氮年排放总量核定為7.25吨[145] - 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口数量为10个[146] - 气液焚烧炉尾气排放口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91.29 mg/m³,排放总量为0.643吨[146] - 气液焚烧炉尾气排放口烟尘排放浓度为7.05 mg/m³,排放总量为0.026吨[146] - 公司氮氧化物年排放总量核定为14.56吨[147] - 公司颗粒物年排放总量核定为3.85吨[147] - 固体废物中ECH滤渣委托处置量为196.34吨[148] - 固体废物中ECH废液自行处置量为200吨,通过气液焚烧炉焚烧[148] - 固体废物中盐泥委托处置量为5,648.78吨[148] - 气液焚烧炉处理能力为250kg/h,于2021年7月投运且运行正常[149] - 综合污水预处理系统处理能力为600吨/天,于2020年12月技改后投运且运行正常[149] - 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152] - 公司已投保2021.7-2022.7年度环境污染责任险[155] - 公司建立GB/T 24001-2016/ISO 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155] - 公司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年度自2016年起[155] - 公司通过2019年第一批清洁生产审核验收[155] - 盐酸炉节能改造项目实际节能量达685吨标煤[156] 承诺与协议 - 交投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镇洋发展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60] - 海江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镇洋发展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60] - 德联科技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镇洋发展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60] - 恒河材料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镇洋发展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62] - 汇海合伙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镇洋发展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62] - 海江合伙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镇洋发展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62] - 王时良等7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镇洋发展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62] - 所有承诺方均报告已履行承诺且及时严格履行[160][162] - 如违反承诺擅自减持股份,违规减持所得将归镇洋发展所有[160][162]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160][162] - 胡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镇洋发展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64] - 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164][165] - 控股股东交投集团承诺触发条件后5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增持计划[164][165] - 交投集团增持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总额[164] - 交投集团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股份[164]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金额不少于上一年度实际领取薪酬和现金分红总额的20%[165] - 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若3个月内股价未稳定(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将重新启动措施[164] - 交投集团若未履行承诺将被扣减现金分红直至达到应履行义务的上一会计年度分红金额[165] - 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条件为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166] - 董事及高管未履行增持义务将按月扣减薪酬20%[166] - 扣减薪酬及分红总额上限为上一会计年度税后总收入20%[166] - 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将触发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66] - 控股股东交投集团减持价格承诺不低于发行价[167] - 集中竞价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向交易所备案并公告[167] - 其他方式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167] - 控股股东海江投资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竞价及大宗交易等[167] - 德联科技等股东减持上限为法规允许的全部股份[167] - 所有减持操作需符合证监会及交易所减持实施细则[167] - 股东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镇洋发展股份数量的25%[169]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169]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169] - 通过其他方式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169]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时交投集团将购回上市后减持的原限售股份[169]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时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170] - 股份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加上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至回购公告日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170] - 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承诺依法赔偿投资者因虚假陈述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170] - 违反承诺时相关方将停止领取股东分红及转让股份直至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70] - 公司发生除权事项时股份回购数量将相应调整[170]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71] - 中泰证券承诺若其出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将先行赔偿[171] - 浙商证券承诺若其出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将先行赔偿[171] - 国浩律师事务所承诺经司法生效判决认定后将对投资者损失依法赔偿[171]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承诺若其出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71] -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承诺若其出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71] - 万隆资产评估承诺若其出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73] - 公司承诺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并完善投资决策程序[173] - 公司承诺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专款专用管理[173] - 公司承诺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实现预期效益[173] -
镇洋发展(603213) - 2021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