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12.7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9.58%[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0.98%[1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1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65.16%[19] - 2021年全年营业收入12.72亿元,同比增长49.58%[2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8亿元,同比增长220.98%[28]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4.63亿元,环比增长52.0%[22] - 公司营业收入为12.72亿元,同比增长49.58%[38] - 营业利润为4.62亿元[37] - 净利润为3.28亿元[37] - 公司营业收入127,202万元,同比增长49.58%[41] - 2021年总营业收入为12.72亿元人民币,较2020年的8.50亿元人民币增长49.6%[175] - 营业利润从2020年的1.13亿元人民币大幅增长至4.62亿元人民币,增幅达307.8%[176] - 净利润为3.28亿元人民币,较2020年的0.67亿元人民币增长390.8%[17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8亿元人民币,较2020年的0.99亿元人民币增长220.9%[176] - 基本每股收益从2020年的0.07元人民币增至0.24元人民币,增长242.9%[177]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8.2%至8.49亿元[179] - 净利润同比增长96.2%至3.08亿元[180] - 母公司2021年实现净利润3.08亿元人民币[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4元/股,同比增长242.86%[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13%,同比增加5.45个百分点[21]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为6.74亿元,同比增长10.47%[38][39] - 财务费用为6650万元,同比减少23.95%[38] - 研发费用为251万元[38] - 营业成本67,436万元,同比增长10.47%[42] - 研发投入总额250.7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0.20%[48] - 研发费用为250.75万元人民币,2020年未列示此项费用[175] - 营业成本同比微增2.9%至3.10亿元[179]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21.6%至6995万元[179] - 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121.2%至1.03亿元[180] - 研发费用未披露具体金额[179] 各条业务线表现 - 长平高速和长春绕城高速通行费收入10.81亿元,同比增长48.44%[29] - 通行费收入108,133万元,同比增长35,288万元[41] - 机电工程收入18,183万元,同比增长6,494万元[41] - 高速公路通行业务毛利率52.53%,同比增加20.72个百分点[44] - 机电工程业务毛利率13.68%,同比增加10.01个百分点[44] - 通行服务收入为人民币10.81亿元占总收入的85.01%[159] - 全年ETC发行2.61万台,完成指标97.48%[28] - 吉高千方公司累计中标13个外部项目[30] - 2022年公司通行费收入计划总计约97,815万元,同比下降9.54%[62] - 长平高速通行费收入计划约75,534万元,同比下降10.27%[62] - 长春高速通行费收入计划约22,281万元,同比下降6.58%[62] - 吉高千方科技收入计划约18,766万元,同比增长3.21%[62] - ETC门架运维保障收入计划约2,066万元[62] - 产品营销及系统集成收入计划约16,700万元[62] 各地区表现 - (注:原文未提供明确的不同地区表现的关键点,此主题暂缺)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2022年公司通行费收入计划总计约97,815万元,同比下降9.54%[62] - 长平高速通行费收入计划约75,534万元,同比下降10.27%[62] - 长春高速通行费收入计划约22,281万元,同比下降6.58%[62] - 吉高千方科技收入计划约18,766万元,同比增长3.21%[62] - ETC门架运维保障收入计划约2,066万元[62] - 产品营销及系统集成收入计划约16,700万元[62] - 长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存在大额有息债务还款压力[67] - 2类和6类货车收费优惠政策固定为正式收费标准[66] - 4类和5类货车收费标准自2021年1月10日起降低[66] - ETC用户享受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66] 现金流状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8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3.53%[19] - 全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7.86亿元,其中第四季度贡献3.18亿元[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85亿元,同比增长93.53%[3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37,942万元[50]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3,732万元[50]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9,554万元[50]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93.5%至7.85亿元[18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下降51.1%至5655万元[18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56.3%至6.274亿元人民币[18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改善52.8%至-5096万元人民币[187] - 销售商品收到现金同比增长52.1%至13.77亿元[182] - 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长120.4%至1.137亿元人民币[187]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37.5%至3.52亿元人民币[187]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减少19.8%至8070万元人民币[187] 资产和负债关键指标 - 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1.1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41%[19] - 总资产为66.46亿元人民币,同比微降0.10%[19] - 总资产为66.46亿元,同比减少0.10%[37] - 资产负债率为33.54%[37] - 所有者权益为44.17亿元,同比增长8.97%[37] - 货币资金增至11.55亿元,占总资产比例17.38%,同比增长32.72%[51] - 预付账款降至285万元,占总资产比例0.04%,同比减少67.48%[51] - 应付职工薪酬增至2206万元,占总资产比例0.33%,同比增长51.41%[51] - 应交税费增至6469万元,占总资产比例0.97%,同比增长58.44%[51] - 合同负债增至1.99亿元,占总资产比例3.00%,同比增长60.32%[51] - 其他流动负债降至185万元,占总资产比例0.03%,同比减少95.51%[51] - 总资产从2020年的61.18亿元人民币略降至60.75亿元人民币,减少0.7%[172][173] - 总负债从2020年的22.48亿元人民币降至18.63亿元人民币,减少17.1%[172] - 长期借款从2020年的15.60亿元人民币降至11.43亿元人民币,减少26.7%[172] - 所有者权益从2020年的38.70亿元人民币增至42.13亿元人民币,增长8.9%[173] - 货币资金同比增长32.7%至11.55亿元[168] - 应收账款同比增长8.5%至1.07亿元[168] - 存货同比增长11.7%至2.22亿元[168] - 固定资产同比下降5.6%至50.12亿元[168] - 合同负债同比增长60.3%至1.99亿元[169] - 长期借款同比下降26.7%至11.43亿元[169] - 未分配利润同比增长18.7%至18.24亿元[17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同比增长9.4%至41.10亿元[170] - 母公司货币资金同比增长20.0%至8.00亿元[171] - 母公司应收账款同比增长31.2%至3716万元[171] - 期末现金余额同比增长32.3%至11.49亿元[184]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增长20.0%至7.998亿元人民币[18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长9.4%至37.56亿元人民币[190] - 综合收益总额同比增长至3.284亿元人民币[190] - 资本公积增加3500万元人民币[190] - 未分配利润增加2.877亿元人民币[190] - 公司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416,752,388.06元[19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4,109,933,833.88元[195] - 少数股东权益为306,818,554.18元[195]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99,207,391.30元[195] - 资本公积为626,345,590.79元[195] - 未分配利润为1,452,925,716.20元[195] - 盈余公积为227,624,467.96元[195] - 实收资本(或股本)为1,350,395,121.00元[195] - 本期所有者投入资本增加3,700,000.00元[197] - 利润分配中提取盈余公积15,677,152.56元[197] - 固定资产公路及构筑物净值为人民币46.4亿元占资产总额的69.82%[157] - 公路及构筑物年折旧金额为人民币2.66亿元占营业成本的39.38%[157] - 公司银行贷款余额为15.58亿元[130] - 长平高速公路收费权质押对应路产金额41.44亿元[52] - 控股子公司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8.78亿元,净利润1617万元[55] - 控股子公司吉林省吉高千方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3.77亿元,净利润895万元[55] - 公司核心资产长平高速公路为双向八车道国家级干线,通行条件优质[58] - 公司长平高速改扩建工程总概算核定61.50亿元[131] - 四平至长春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预算总计为55.70310797亿元[132] 公司治理和人员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71] -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71] - 公司3名监事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和监事会[7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税前报酬总额252.72万元[75] - 监事会主席冯秀明税前报酬43.97万元[75] - 财务总监隋庆税前报酬31.12万元[75] - 副总经理张洪俊税前报酬30.02万元[75] - 副总经理苑剑光税前报酬30.54万元[75] - 原副总经理姜舟税前报酬28.35万元[75] - 职工监事张建华税前报酬23.91万元[75] - 公司2021年3月总经理变更为马越舒先生[79] - 公司2021年3月董事变更为马越舒先生[79] - 公司2021年12月副总经理姜舟先生辞职[79] - 公司现任董事长为郝晶祥先生[77] - 公司现任副董事长包括高晓兵和刘先福[77] - 公司现任财务总监为隋庆先生[79] - 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为隋庆先生[79] - 公司现任监事会主席为冯秀明先生[79] - 公司独立董事包括陈潮、于莹和战国义[77] - 公司职工监事为张建华先生[79]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252.72万元[82] - 第三届董事会年内召开会议次数为8次,其中现场会议0次,通讯方式召开7次,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1次[86] - 董事郝晶祥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8次,亲自出席7次,以通讯方式参加7次,委托出席1次,缺席0次[86] - 董事高晓兵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8次,亲自出席7次,以通讯方式参加7次,委托出席1次,缺席0次[86] - 董事刘先福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8次,亲自出席8次,以通讯方式参加7次,委托出席0次,缺席0次[86] - 董事马越舒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8次,亲自出席8次,以通讯方式参加7次,委托出席0次,缺席0次[86] - 独立董事陈潮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8次,亲自出席8次,以通讯方式参加7次,委托出席0次,缺席0次[86] - 独立董事于莹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8次,亲自出席7次,以通讯方式参加7次,委托出席1次,缺席0次[86] - 独立董事战国义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8次,亲自出席8次,以通讯方式参加7次,委托出席0次,缺席0次[86] - 高晓兵在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分公司担任党总支书记、经理,任期从2019年11月至2021年1月[81] - 母公司在职员工数量为631人,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数量为421人,合计1,052人[92] - 公司员工专业构成中生产人员821人占比78.0%,技术人员91人占比8.6%,行政人员122人占比11.6%[92] - 员工教育程度中研究生及以上36人占比3.4%,本科341人占比32.4%,专科364人占比34.6%[92] - 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为39人[92] -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88] -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议案[8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考核系数议案[89] - 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补选董事及聘任总经理议案[90] - 劳务外包工时总数和支付报酬总额均为0[95]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4元(含税),总计分配3240.95万元[5] - 控股股东吉高集团股份限售承诺期限至2021年5月27日[107]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137,195,121股限售股于2021年5月28日解除限售[140] - 报告期末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为48,183户[141]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持股733,998,728股占比54.35%[143] -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持股189,662,887股占比14.04%[143] - 股东陈坚报告期内增持8,021,100股期末持股0.59%[143] - 股东陈涵锐报告期内增持3,916,000股期末持股0.29%[143] - 股东吴耀波报告期内增持2,186,100股期末持股0.20%[143] - 股东冼杰辉报告期内减持108,900股期末持股0.19%[143] - 股东杨雪珍报告期内增持2,578,500股期末持股0.19%[143] - 高盛通过高华-汇丰持股2,372,800股占比0.18%[143] - 控股股东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由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履行出资人职责[147] -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178,211,497元[149] 关联交易 - 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房屋土地租赁费用为1263.54万元[120] -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房屋土地租赁收入为514.34万元[120] - 公司接受关联方技术服务费用为280.74万元[120] - 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费用为70.07万元[120] -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收入为931.42万元[120] - 公司向关联方购买产品商品支出为416.54万元[120] - 公司与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关联交易金额达5977.13万元[122] - 公司关联债权债务期初及期末余额均为581.48万元[125] 诉讼和或有事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3028.82万元[25] - 子公司东高油脂应收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款项1072.5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118] - 法院判令林达国际贸易公司需返还东高油脂货款1050万元[117] - 法院判令林达国际贸易公司需支付产权交易税费22.5万元[117] - 东高油脂因缺乏进项税发票导致未缴纳增值税销项税3743.87万元[117] - 法院裁定香港林达贸易公司需在32万美元注册资本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116] - 案件涉及美元金额32万美元[114] - 法院判令林达国际贸易公司需支付逾期货款利息(2003年6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117] - 东高油脂目前处于破产清算程序[118] - 公司报告期内无新增重大诉讼仲裁事项[116] - 公司及控股股东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债务违约情况[119] - 公司收到长春市政府2019年补偿款2000万元[134] - 公司收到长春市政府2020年补偿款2000万元[134] - 公司2021年收到补偿款3000万元[134] - 公司2020年7月收到东高油脂破产财产分配款1870.818625万元[135] - 公司2020年9月收到东高油脂破产财产分配款129.583779万元[135] - 公司2020年10月收到东高油脂破产财产分配款5.547129万元[135] - 公司2021年8月收到东高油脂破产财产补
吉林高速(601518) - 2021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