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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达(600724) - 2020 Q2 - 季度财报
宁波富达宁波富达(SH:600724)2021-01-19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10.7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1.78%[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5.23%[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0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70%[23]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082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5.22%[26] - 稀释每股收益为0.1082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5.22%[2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0971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71%[2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3272%,同比下降5.6669个百分点[26] - 公司2020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0.71亿元同比下降24.79%[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亿元同比下降45.23%[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1.40亿元同比下降2.70%[38] - 利润总额2.76亿元同比下降40.70%[38] - 公司总营业收入10.71亿元,同比下降31.78%[47] - 营业收入从15.70亿元减少至10.71亿元,同比下降31.8%[156] - 净利润从3.78亿元减少至2.17亿元,同比下降42.7%[16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从2.85亿元减少至1.56亿元,同比下降45.2%[160] - 综合收益总额同比下降42.7%至2.17亿元(2020年半年度)vs 3.78亿元(2019年半年度)[16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同比下降45.2%至1.56亿元(2020年半年度)vs 2.85亿元(2019年半年度)[162]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45.2%至0.1082元/股(2020年半年度)vs 0.1975元/股(2019年半年度)[162] - 2019年同期综合收益总额3.78亿元,2020年同期2.17亿元,同比下降42.6%[185][183] - 公司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2.63亿元人民币[18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财务费用449万元,同比下降88.17%[47] - 营业总成本从11.70亿元减少至8.22亿元,同比下降29.7%[156] - 财务费用从3798万元减少至449万元,同比下降88.2%[156] - 利息费用从4334万元减少至569万元,同比下降86.9%[156] - 母公司财务费用同比改善105.6%至-210万元(2020年半年度)vs 3778万元支出(2019年半年度)[164]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16亿元人民币,同比上升55.95%[23]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5.16亿元,同比上升55.95%[4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61.8%至5.16亿元(2020年半年度)vs 3.31亿元(2019年半年度)[17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同比下降0.8%至13.87亿元(2020年半年度)vs 13.99亿元(2019年半年度)[17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同比下降6.9%至6.52亿元(2020年半年度)vs 7.01亿元(2019年半年度)[170] - 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下降45.4%至1.48亿元(2020年半年度)vs 2.71亿元(2019年半年度)[170] - 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下降54.1%至1785万元(2020年半年度)vs 3888万元(2019年半年度)[17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56.0%至5.16亿元[17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下降88.0%至4.07亿元[17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正转负,从15.02亿元转为-0.44亿元[17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下降50.4%至11.92亿元[17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同比扩大42.2%至6.25亿元[173]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下降80.6%至7.02亿元[177] - 母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下降52.0%至9.40亿元[179] 商业地产业务表现 - 商业地产营业收入2.13亿元(占公司营收19.89%),同比下降24.29%[39] - 商业地产利润总额1.14亿元(占公司利润总额41.23%),同比下降31.08%[39] - 和义路项目商业地产部分管理费率为年度经营收入的35%[74] - 托管业务产生收益892.42万元,其中和义大道项目托管收益865.11万元[85][89] - 月湖盛园项目股权托管产生收益27.31万元[85][90] - 子公司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实际减免租金(联营收益)含税金额4,537万元,影响当期收益4,308万元[121] - 子公司天一广场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初步预算8,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已投入2,029.30万元[121] 水泥建材业务表现 - 水泥建材营业收入8.58亿元(占公司营收80.11%),同比下降17.61%[39] - 水泥建材销售231.17万吨,同比下降11.05%[39] - 公司水泥年生产能力490万吨[31] - 宁波科环建材上半年生产水泥189.02万吨,实现净利润1.12亿元[67] - 蒙自瀛洲水泥公司上半年生产水泥76.60万吨,实现净利润0.44亿元[67] 资产和负债状况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6.8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8.01%[23] - 总资产为37.9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0.88%[23] - 公司资产总额38.00亿元其中投资性房地产11.93亿元[38] - 公司负债总额6.66亿元资产负债率17.54%[38] - 货币资金3.68亿元(占总资产9.69%),同比下降66.02%[54] - 长期借款降为0元,同比下降100%[56] - 理财产品余额从期初9.70亿元增至10.00亿元[59][63] - 货币资金从2019年末的9.92亿元大幅下降至2020年6月末的3.68亿元,降幅达62.9%[144] - 应收票据从2019年末的5.75亿元减少至2020年6月末的2.34亿元,降幅为59.3%[144] - 应收账款从2019年末的8514万元增加至2020年6月末的1.18亿元,增长38.5%[144] - 预付款项从2019年末的1986万元增至2020年6月末的3609万元,增长81.7%[144] - 其他流动资产从2019年末的10.17亿元略降至2020年6月末的9.80亿元,降幅3.7%[144] - 流动资产总额从2019年末的28.25亿元降至2020年6月末的18.88亿元,降幅33.2%[144] - 投资性房地产从2019年末的12.21亿元略降至2020年6月末的11.93亿元,降幅2.3%[147] - 固定资产从2019年末的6.00亿元降至2020年6月末的5.67亿元,降幅5.6%[147] - 短期借款从2019年末的1.93亿元降至2020年6月末的1.08亿元,降幅44.0%[147] - 应付账款从2019年末的2.77亿元降至2020年6月末的1.86亿元,降幅33.0%[147] - 总资产从36.82亿元减少至30.07亿元,同比下降18.3%[154] - 流动资产从17.99亿元减少至11.30亿元,同比下降37.2%[154] - 其他流动资产从10.00亿元减少至9.70亿元,同比下降3.0%[154] - 其他应付款从4.51亿元增加至5.50亿元,同比上升22.0%[15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从年初29.21亿元下降至期末26.87亿元,减少2.33亿元(降幅8.0%)[183] - 未分配利润从年初9.57亿元下降至期末7.23亿元,减少2.34亿元(降幅24.4%)[183] - 所有者权益合计从年初34.15亿元下降至期末31.33亿元,减少2.82亿元(降幅8.2%)[183] - 少数股东权益从年初4.93亿元下降至期末4.46亿元,减少0.48亿元(降幅9.7%)[183] - 2019年同期未分配利润为5.43亿元,2020年同期为7.23亿元,同比增长33.2%[183][185] - 2019年同期所有者权益合计29.18亿元,2020年同期31.33亿元,同比增长7.4%[185][183] - 公司实收资本为14.45亿元人民币[187][189][192] - 公司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1.26亿元人民币[187] - 公司资本公积为6.33亿元人民币[189][192] - 公司盈余公积为2.38亿元人民币[189] - 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01亿元人民币[189] - 公司利润分配减少所有者权益3.90亿元人民币[189] - 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4.45亿股[196] - 公司担保总额为220亿元,占净资产比例8.19%[94] 投资和融资活动 - 收购新平鲁奎山水泥公司资产实际价格2.2亿元,技改预计投入2.88亿元[59][62] - 已支付收购价款2.15亿元,技改已投入0.23亿元[59][62] - 现金管理授权额度10亿元,期末理财余额9.7亿元[95] - 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总额37亿元,年化收益率3.96%-4.05%[95] - 赎回理财产品40亿元,实现收益704.22万元[95] - 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余额6亿元,预期年化收益率4.10%[96] - 重大资产出售交易成交价格39.67亿元,分四期付清,最后一期交易款已于2019年10月底前付清[126] - 宁海宁房置业有限公司将获得补偿款8,000万元人民币,其中6,000万元于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支付,2,000万元于项目结顶后支付[126] - 母公司取得投资收益同比下降47.2%至1.29亿元[177] - 母公司投资收益同比下降47.1%至1.28亿元(2020年半年度)vs 2.43亿元(2019年半年度)[164] - 2019年度现金分红3.90亿元,股息率6.14%[45] - 利润分配总额4.98亿元,其中对股东分配3.90亿元,少数股东分配1.08亿元[183]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总额为3297.27万元,其中购买商品类交易包括向宁波四明化工采购氨气117.63万元,向宁波自来水公司采购自来水303.53万元,向宁波兴光燃气采购燃气0.23万元[82] - 销售商品类关联交易中,向宁波路威建材销售水泥1070.11万元,向浙江广天构件及盛源实业合计销售水泥570.45万元,向宁波建工建乐工程销售水泥47.94万元[82] - 提供劳务类关联交易涉及向宁波海城投资开发及宁波海盛投资提供劳务服务898.13万元[82] - 租入租出关联交易涉及房屋建筑物租赁55.56万元[82] - 所有关联交易均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并以现金方式结算[82]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控股股东宁波城投股份出售价格承诺不低于15.00元/股[76] - 控股股东承诺有效期至2021年9月10日[76] -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112,148,455股,占总股本比例76.95%[130] - 宁波市银河综合服务中心持股20,103,747股,占总股本比例1.39%[130] - 股东王跃旦持股5,871,169股,占总股本比例0.41%[130]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567,000股,占总股本比例0.32%[130] - 股东张志汉报告期内减持453,500股,期末持股2,697,700股,占总股本比例0.19%[130] - 股东王建飞报告期内增持112,000股,期末持股2,385,400股,占总股本比例0.17%[130] -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最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有1,112,148,455股人民币普通股[132] - 宁波市银河综合服务中心持有20,103,74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2] - 王跃旦持有5,871,16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2]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567,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2]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最低持股量为盛芬娥的1,881,500股[132] - 余姚制药厂持有249,6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132] - 上海博元汽车维修设备有限公司持有48,0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132] - 余姚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73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132] - 余姚塑料工业科技研究所持有77股有限售条件股份[132]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96] 公司治理和承诺 -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于2020年完成换届选举,钟建波当选董事长[136] - 所有承诺事项均得到及时严格履行[74] - 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79] - 公司报告期内无破产重整事项[79] - 公司无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73] - 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77] - 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万元[77] -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77] -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等11家子公司[197] - 公司财务报表编制基础遵循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及证监会第15号编报规则[198] -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199] - 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余姚市[196] 非经常性损益和特殊项目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1599.83万元包含政府补助340.82万元[27][29] - 公司减免租金含税金额4537万元影响当期收益4308万元[36] - 为中小微商户减免租金含税金额4,537万元,影响收益4,308万元[68] 环保合规信息 - 科环公司颗粒物年排放许可量112.45吨[101] - 科环公司二氧化硫年排放许可量65.28吨[101] - 科环公司氮氧化物年排放许可量730.4吨[101] - 蒙自水泥氮氧化物年排放许可量620吨[105] - 蒙自水泥二氧化硫年排放许可量82.17吨[105] - 科环公司一般排放口监测频次为16个1次/半年和49个1次/两年[110] - 蒙自公司一般排放口监测频次为9个1次/半年和45个1次/两年[110] - 新平公司一般排放口监测频次为13个1次/半年和25个1次/两年[110] - 废气污染物核定年排放总量颗粒物65.999998吨[109] - 废气污染物核定年排放总量SO2 17.9吨[109] - 废气污染物核定年排放总量NOx 620吨[109] - 氨气排放浓度许可限值为10mg/Nm³[108] - 颗粒物排放浓度许可限值为20mg/Nm³[108] - 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许可限值为200mg/Nm³[108] - 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许可限值为0.05mg/Nm³[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