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42.9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2.00%[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0.32%[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8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7.68%[2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6元/股,同比下降29.41%[2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75%,同比减少4.74个百分点[23] - 营业收入42.96亿元同比下降12.00%[40]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07亿元同比下降30.32%[4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75%[40] - 营业收入从48.82亿元人民币降至42.9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2.0%[195] - 净利润从7.41亿元人民币降至5.2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9.4%[196] - 基本每股收益从0.51元/股降至0.36元/股,同比下降29.4%[197] - 营业利润为5.69亿元,较2019年11.89亿元下降52.2%[200] - 利润总额为5.69亿元,较2019年11.88亿元下降52.1%[200] - 净利润为5.75亿元,较2019年11.88亿元下降51.6%[20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研发费用361.31万元同比增长23.56%[42] - 主营业务成本32.62亿元同比下降7.25%[44] - 销售费用4984万元,同比下降42.44%[54] - 研发投入36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0.08%[55] - 研发费用从292万元人民币增至361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6%[195] - 信用减值损失从-1309万元人民币扩大至-515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加293.7%[196] - 管理费用为-1575.3万元,较2019年1.00亿元大幅下降[199] - 财务费用为2601.62万元,较2019年2154.58万元增长20.8%[199] - 利息费用为2954.17万元,较2019年2052.02万元增长44.0%[199] - 利息收入为356.08万元,较2019年43.73万元增长714.2%[199] 各条业务线表现 - 燃气行业营业收入41.77亿元,同比下降12.53%,毛利率21.90%,同比减少4.45个百分点[46] - 天然气产品营业收入31.14亿元,同比下降2.99%,毛利率7.44%,同比减少0.30个百分点[46] - 燃气工程安装业务营业收入7.34亿元,同比下降33.23%,毛利率77.42%,同比增加0.58个百分点[46][47] - 燃气具业务营业收入2.08亿元,同比下降37.47%,毛利率44.63%,同比增加3.73个百分点[46][48] - 主营业务收入41.77亿元同比下降12.53%[44] - 燃气销售总量12.6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0.68%[40] 各地区表现 - 河北地区营业收入25.02亿元,同比下降11.83%,毛利率22.88%,同比减少4.83个百分点[46] - 辽宁地区营业收入3761万元,同比大幅增长267.24%,毛利率48.73%,同比增加48.73个百分点[47]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9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7.44%[21]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8.93亿元同比下降37.44%[40][4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37.44%至8.93亿元[5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改善68.31%至-2.03亿元[5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恶化334.85%至-13.97亿元[58]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减少55.09%至6.05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从14.73%降至7.55%[58] - 在建工程减少51.52%至4.5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从10.14%降至5.61%[59] - 合同负债新增12.99亿元,占总资产16.22%[59] - 预收款项因新收入准则调整减少100%[59] - 长期应付款减少67.64%至1.43亿元[59] - 公司总资产从914.73亿元人民币下降至801.38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12.4%[188][189] - 货币资金从13.47亿元人民币大幅减少至6.05亿元人民币,下降55.1%[187] - 应收账款从9.24亿元人民币下降至7.07亿元人民币,减少23.5%[187] - 存货从3.62亿元人民币减少至3.02亿元人民币,下降16.5%[187] - 在建工程从9.27亿元人民币大幅减少至4.50亿元人民币,下降51.5%[187] - 合同负债新确认12.99亿元人民币,取代原预收款项14.01亿元人民币[188] - 短期借款从2.95亿元人民币略降至2.81亿元人民币,减少5.0%[188] - 长期借款从7.49亿元人民币减少至6.56亿元人民币,下降12.5%[18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从45.17亿元人民币降至42.38亿元人民币,下降6.2%[189] - 母公司其他应收款从16.22亿元人民币减少至10.99亿元人民币,下降32.3%[191] - 公司总资产从743.36亿元人民币增至795.4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0%[192][193] - 长期借款从4.10亿元人民币增至5.9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6.1%[192] - 固定资产从24.09亿元人民币增至46.7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3.8%[192] - 资本公积从49.66亿元人民币增至49.8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0.4%[193] - 库存股从3.61亿元人民币减少至2.0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4.3%[193] 季度财务表现 - 2020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5.07亿元[26] - 2020年第二季度营业收入为7.24亿元[26] - 2020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6.06亿元[26] - 2020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14.59亿元[26] - 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第一季度为1.94亿元[26] - 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第二季度为1.37亿元[26] - 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第三季度为8020.89万元[26] - 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第四季度为9663.34万元[26]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目标为50亿元[75] - 公司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目标为7亿元[75] - 2020年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同比增长6.8%至3250亿立方米[62] - 河北省2021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3057个(涉及52万户居民),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1万套[65] - 荆州市2021年计划完成975个老旧小区改造,涉及约10万户居民[66] - 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从2016年2086亿立方米增至2020年3250亿立方米,年复合增长率11.7%[71] - 临空经济区廊坊片区总面积100平方公里,2035年规划常住人口28万,就业人口43万[64] - 通州区与河北三县市协同发展规划推动区域发展,公司作为三河、大厂、香河天然气特许运营商持续受益[65] 分红和股东回报 - 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0元(含税)[5] - 2020年度现金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含税)[81] - 2020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449,793,564.33元[81] - 2020年度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88.63%[82] - 2019年度现金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5元(含税)[80] - 2019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597,398,629.03元[80] - 2019年度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82.03%[82] - 2018年度现金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并转增4股[82] - 2018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514,033,146.50元[82] 股份回购和变动 - 公司2020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0,071,139股[23] - 公司累计回购股份79,729,509股,占总股本5.53%[134] - 公司2020年首次股份回购完成,实际回购23,819,361股,使用资金总额200,983,501元[125] - 公司第二次股份回购完成,实际回购55,910,148股,使用资金总额294,932,780元[126] - 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38,300,316股,占比从2.80%降至0.14%[132]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增加38,300,316股,占比从97.20%升至99.86%[132] - 普通股股份总数保持1,442,740,310股不变[132]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37,719,540股于2020年10月14日流通上市[133] - 股改限售股580,776股于2020年12月8日流通上市[133] - 贤达实业解除限售30,175,632股[136] - 景湖房地产解除限售7,543,908股[136]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6,056户[138] - 年度报告披露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3,896户[138] - 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512,608,484股,占总股本35.53%[140] - 曹飞为第二大股东,持股194,872,726股,占总股本13.51%,报告期内减持300,000股[140] - 王东海为第三大股东,持股177,450,696股,占总股本12.30%,其中85,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140] - 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持股78,267,836股,占总股本5.42%,其中38,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140] - 红塔证券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持股26,480,000股,占总股本1.84%[140] - 王东江持股22,414,526股,占总股本1.55%[140] - 王东水持股19,938,281股,占总股本1.38%[140] - 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8,859,770股,占总股本1.31%[140] - 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7,958,391股,占总股本1.24%,为国有法人股东[140] - 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东海、王东江及王东水被确认为一致行动人[1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董事长王东海持股177,450,696股,年度内无变动,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税前报酬总额150万元[150] - 董事韩啸持股865,385股,年度内无变动,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税前报酬总额0元[150] - 独立董事倪军、邹振东、陆新尧均持股0股,各获得税前报酬7.2万元[150] - 监事马福有持股865,385股,年度内无变动,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税前报酬总额92.6万元[150] -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白恒飞持股0股,年度内无变动,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税前报酬总额92.2万元[150] - 副总经理杨轶男持股0股,年度内无变动,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税前报酬总额92.2万元[150] - 副总经理介保海持股0股,年度内无变动,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税前报酬总额91.8万元[150] - 所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合计179,181,466股,年度内无变动[150] -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税前报酬总额合计804.6万元[150]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实际获得报酬合计804.6万元[157] - 董事陆新尧、邹振东、倪军、朱杰、白恒飞、韩啸、王东海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均为5次[167] - 董事陆新尧、邹振东、倪军、朱杰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分别为5次、5次、5次、5次[167] - 董事白恒飞、韩啸、王东海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均为0次,均委托出席5次[167] 子公司和投资 - 公司控股子公司百川燃气注册资本3600万元,2020年资产总额4.9986088亿元,营业收入30.606761亿元,净利润3.121929亿元[71] - 荆州天然气注册资本600万元,2020年资产总额3.534991亿元,营业收入4.146747亿元,净利润6217.66万元[71] - 阜阳燃气注册资本1163.555万元,2020年资产总额1.1941202亿元,营业收入8.478321亿元,净利润1.579993亿元[71] - 2020年对外股权投资发生额为65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2446679443亿元,降幅97.19%[68]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为6009.838356万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150万元[69] - 投资收益为5.50亿元,较2019年12.20亿元下降54.9%[199] 会计政策和审计 - 会计政策变更导致预收款项减少1,401,497,238.29元[113] - 合同负债增加1,401,497,238.29元[113] - 递延收益减少132,786,517.15元[113] - 其他非流动负债增加132,786,517.15元[113] - 2020年12月31日预收款项减少1,299,432,816.85元[113] - 2020年12月31日合同负债增加1,299,432,816.85元[113] - 2020年12月31日递延收益减少111,194,003.59元[113] - 2020年12月31日其他非流动负债增加111,194,003.59元[113] -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110] -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报酬分别为110万元和40万元[115] -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170] 承诺事项 - 曹飞于2015年1月7日承诺保持上市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独立[84] - 曹飞于2015年1月7日承诺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84] - 曹飞、百川资管、王东海于2015年7月13日承诺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84][86] - 曹飞于2015年1月7日承诺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86] - 上市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承诺对中介机构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86] - 百川资管及王东海于2015年7月13日承诺承担资产瑕疵导致的损失[86] - 百川资管及王东海承诺承担社保公积金补缴费用及处罚损失[86] - 所有承诺方在报告期内均保持及时履行状态[84][86] - 无未履行承诺事项[84][86] - 承诺涉及时间跨度从2015年1月至2015年7月[84][86] - 百川燃气发起人可能需补缴整体变更改制相关的个人所得税,若未及时缴纳将由承诺方连带承担[87] - 若因中国银行廊坊分行永清支行借款合同诉讼导致损失超出472.87万元,超出部分由承诺方全额承担[87] - 承诺方保证交易资产无质押、担保、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87] - 承诺方杜绝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行为[87] - 关联交易需遵循公允价格原则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89] - 承诺方及关联企业不从事与百川燃气构成竞争的业务[89] - 若业务拓展后产生竞争,承诺方将通过停止经营或业务转让等方式避免[89] - 上市公司人员独立性受保障,人事关系独立于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89] - 百川燃气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职务且不领薪[90] - 百川燃气财务人员不在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90] - 百川燃气拥有独立业务体系和资产且办公生产经营场所完全分开[90] - 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占用百川燃气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90] - 百川燃气保持独立财务会计部门核算体系和管理制度[90] - 百川燃气保持独立银行账户不与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90] - 百川燃气具有独立自主持续经营能力[90] - 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从事与百川燃气实质性竞争业务[90] - 配套融资认购资金来源于积累与自筹为合法来源[92] - 因土地房产瑕疵导致经济损失将予以全额补偿[92] - 控股股东承诺避免与百川能源直接或间接业务竞争[93] - 关联交易将按公平公允原则及市场合理价格进行[93] - 控股股东承诺保持百川能源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五独立[93]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交易文件真实性承担连带责任[93] - 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管不存在被立案侦查或调查情形[93] - 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情形[93] - 若违反关联交易承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93] - 若调查发现违法违规锁定股份将用于投资者赔偿
百川能源(600681) - 2020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