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收入与利润 - 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年度收益约为8.35153亿港元,较上年约7.36338亿港元增长约13.4%[12][17] - 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年度纯利约为1.22193亿港元,较上年约1.00411亿港元增长约21.7%[12] - 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年度毛利约为3.16834亿港元,较上年约2.77440亿港元增加约14.2%[20] - 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增加至约1.2219亿港元,同比上升约21.7%[31]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成本与费用 - 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年度销售成本约为5.18319亿港元,较上年约4.58898亿港元增加约12.9%[18] - 行政费用增加至约1.243亿港元,同比上升约19.9%,主要因雇员福利开支及新加坡上市相关法律专业费用增加[29] - 所得税开支增加至约2682.4万港元,同比上升约25.3%,主要因除税前溢利增加[30]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年度,雇员福利开支(含董事酬金)约为1.20766亿港元,较上年度的约1.09735亿港元增加约1103.1万港元(约10.1%)[94]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其他收入与收益 - 其他收入减少至约1043.6万港元,同比下降约18.2%,主要因银行存款利率下降导致利息收入减少[22][23] - 其他收益及亏损净额由约477.7万港元亏损净额转为约571.4万港元收益净额,主要因美元升值带来汇兑收益[24][25] - 贸易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项的预期信贷亏损拨备减少至约300万港元,同比下降约40.0%[26]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资产与负债 - 非流动资产增加至约2.2169亿港元,主要因物业、机器及设备由约8430万港元增至约1.5799亿港元[32][34] -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金融资产由约277.7万港元增至约762.3万港元,主要因购买债务证券[39][40] - 收购物业、机器及设备时支付的按金由约3087.6万港元降至零港元,因印尼新制造厂房验收后转拨至物业、机器及设备[41] - 银行及现金结余由约3.2189亿港元减少至约2.9603亿港元[50] - 非流动负债总额为1151.9万港元,较上年1073.4万港元增长7.3%[51] - 租赁负债(非流动部分)为441.4万港元,较上年273.2万港元增长61.6%[52] - 递延税项负债为710.5万港元,较上年800.2万港元下降11.2%[54] - 流动负债总额为2.06359亿港元,较上年2.25132亿港元下降8.3%[56] - 贸易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及其他应付款项为1.63119亿港元,较上年1.52023亿港元增长7.3%[57] - 银行贷款降至0港元,上年为3900万港元,已悉数偿还[61] - 即期税项负债为4009.8万港元,较上年3237万港元增长23.9%[63] -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无计息银行借款,而2024年同期为39,000,000港元[86] -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比率约为1.2%,较2024年同期的约7.4%显著下降[88] -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的流动比率约为3.0,略高于2024年同期的约2.9[88] -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持有受限制银行存款约19,175,000港元,低于2024年同期的约21,382,000港元[86][88] -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就收购物业、机器及设备的资本承担约为17,504,000港元,较2024年同期的约51,347,000港元大幅减少[92] -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持有租赁负债约7,556,000港元,高于2024年同期的约4,471,000港元[88]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为1.38256亿港元[65]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7631.3万港元[68] - 融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1.02305亿港元[68] 业务表现与运营 - 收益增长主要得益于亚太区域鞋履消费开支增加,所有地理区域收益贡献均有所提升[17] - 公司在中国、越南及印尼拥有三间制造厂房,并正在印尼兴建新制造厂房[77] - 公司于2024年11月以4,250,000美元(约33,150,000港元)购买用于印尼新制造厂房的机械及生产设备[90] - 公司中国及越南生产厂房收入约占集团总收入的86%[147] - 公司2025年胶黏剂生产量约为31,137公吨,2024年为27,154公吨[182] - 公司主要业务为制造及销售制鞋厂用胶黏剂、处理剂、硬化剂等相关产品[143]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预期中短期销售表现因关税及市场竞争不确定性而难以预测,但中长期销售额预计会平稳增长[84] 股息政策与派息 - 公司建议派付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10.3港仙[13] - 公司已派付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六个月中期股息每股10.2港仙[13] - 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年度总股息将为每股20.5港仙[13] - 建议派付2025财年末期股息每股10.3港仙,上年同期为10.8港仙[97] - 2025财年中期股息为每股10.2港仙,上年同期为7.2港仙[97] - 2025财年总股息为每股20.5港仙,较2024财年的18.0港仙增加2.5港仙[97] - 公司股息政策无预定派息率,过往派息记录不作为未来股息水平的参考或基准[134] - 公司派息形式、频率及金额受开曼群岛公司法、上市规则、凯利板规则等法律及金融契约限制[134] - 公司持续检讨股息政策,保留随时更新、修订及修改的权利[134] - 公司股息政策不构成对未来股息的具法律约束力的承诺[134] 公司上市与资本市场活动 - 公司股份自2025年12月3日起于新交所凯利板上市[80] -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获接纳于新交所凯利板双重主要上市,并将采纳新加坡企业管治守则应用于2026财年[98] -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获准在新加坡交易所凯利板双重主要上市[142] - 公司于2025年12月在新交所进行双重上市[144] 公司治理:董事会组成与变动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年度,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4名执行董事及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98] - 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郑炳发先生于2025年8月25日获委任[98] - 董事会由7名成员组成,包括3名执行董事和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103] - 所有董事(除郑炳发先生外)均具备至少一间香港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的经验[101] - 杨渊先生及叶嘉伦先生已于2024年9月修毕上市实体董事课程(普通话)-核心课程[101] - 杨渊先生、叶嘉伦先生、Stephen Graham Prince先生及李倩敏女士将于新加坡上市首年年底前接受新交所规定之培训[101] - 李倩敏女士被指定为首席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5年8月25日起生效[101] - 叶展荣先生退任及离任自2025年8月25日起生效[101] - 汤庆华先生离任自2025年2月14日起生效[101] - 董事会由7名成员组成,包括3名执行董事及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108] - 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董事会多数席位(4/7,约57.1%)[108] - 公司计划在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后尽快委任两名符合规定的新独立非执行董事[108] - 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倩敏、陈永祐、陆东全及郑炳发已确认其独立性[107][108] - 独立非执行董事陆东全及陈永祐因服务超过九年,将在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辞任[108] - 公司已采纳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并从性别、年龄、文化背景等多方面考虑[109] - 提名委员会将至少每年检讨一次董事会组成及董事独立性[107][109] - 公司将于截至2026年9月30日止年度的报告中披露董事会多元化目标及进展[109] - 李倩敏女士自2025年8月25日起被指定为首席独立非执行董事[110] - 公司董事会主席与行政总裁由同一人杨渊先生担任,其作为集团创始人、主要股东及控股股东,董事会认为此架构有利于对快速变化的业务环境作出更准确及更迅速的回应[111] - 李倩敏女士已获指定为首席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5年8月25日起生效,其职责包括在主席利益冲突时发挥领导作用,以及在股东有顾虑时作为联系渠道[111][112] - 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陆东全及陈永祐因服务超过九年,将于新加坡上市后的下届股东周年大会(2025年)辞任,并不寻求重选连任[115] - 公司计划在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前委任两名符合凯利板规则第406(3)(d)条的新独立非执行董事[115] - 执行董事的服务合约为期三年,最近一期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115] -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委任函为期两年,最近一期自2025年8月25日起生效[115] - 执行董事Stephen Graham Prince将于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轮值告退并符合资格重选连任[116] - 独立非执行董事郑炳发先生于2025年8月25日获委任,任期至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并将符合资格于该大会上重选连任[116] - 全体董事须至少每三年轮值退任或接受重新提名及委任一次[115][116] - 董事会将于截至2026年9月30日止年度进行表现检讨及评估[118]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年度,董事会未进行任何关键性检讨,亦未聘请任何外部辅助人士评估董事会[118] 公司治理:委员会运作与会议 - 须经董事会批准的事宜包括董事任命、薪酬、审计意见、ESG报告、重大投资及股息等[102] - 董事会已成立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等董事委员会[103] - 董事会会议共举行9次,执行董事杨渊先生出席8次,出席率100%[104] - 审核委员会会议共举行4次,独立非执行董事陈永祐先生、陆东全先生、李倩敏女士均出席4次,出席率100%[104] - 薪酬委员会会议共举行2次,独立非执行董事陈永祐先生、陆东全先生、李倩敏女士均出席2次,出席率100%[104] - 提名委员会会议共举行2次,独立非执行董事陈永祐先生、陆东全先生、李倩敏女士均出席2次,出席率100%[104] - 股东周年大会及股东特别大会各举行1次,大部分董事出席率100%[104] - 独立非执行董事陆东全先生董事会会议出席7次,缺席1次,出席率87.5%[104] - 定期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4次,会议通知提前至少14天送达[105] - 会议文件通常在会议拟定日期前至少3天送出[105]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年度,董事会主席与独立非执行董事举行了一次无其他执行董事出席的会议[110] - 提名委员会在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年度内举行了两次会议,主要工作包括建议委任李倩敏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首席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建议提名委任郑炳发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113] - 提名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包括陆东全先生(主席)、陈永祐先生、郑炳发先生、李倩敏女士及叶嘉伦先生,其中四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114] - 公司已采纳董事提名政策,该政策载列了提名董事的多项因素,包括与集团业务相关的技能经验、董事会多元化、投入时间的承诺、品格诚信以及独立性的要求[114] - 提名委员会负责评估董事会组成、制定提名程序并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115][117] - 薪酬委员会在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年度曾举行两次委员会会议[120] - 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已于2025年9月29日修订[127] - 审核委员会负责监管公司的财务申报制度、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系统[127] - 审核委员会负责检阅公司主席、行政总裁及财务总监就财务记录及报表作出的保证[127] - 审核委员会负责就内部及外部核数师的委任、薪酬及聘用条款提出建议[127] - 审核委员会由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两人具备所需会计或财务专长[128]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年度,审核委员会举行了四次会议,管理层均未出席[129] - 审核委员会与外部核数师举行了四次会议,讨论审计计划及审阅业绩[129] 公司治理:薪酬与激励 - 执行董事薪酬与集团表现及个人绩效挂钩,不收取董事袍金[121] - 独立非执行董事仅收取固定董事袍金,薪酬委员会评估其独立性不受影响[121]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年度,董事会并无委聘任何外部薪酬顾问就薪酬事宜提供意见[120] - 高级管理层薪酬总额约为619.2万港元,相当于103.2万新加坡元[123] - 高级管理层薪酬结构:吴向明先生固定部分占73%,浮动部分占27%[123] - 高级管理层薪酬结构:沈凯联先生固定部分占97%,浮动部分占3%[123] - 高级管理层薪酬结构:郑国良先生固定部分占53%,浮动部分占47%[123] - 高级管理层薪酬结构:钟烜烽先生固定部分占42%,浮动部分占58%[123] - 公司披露五位最高薪人士及董事酬金详情于财务报表附注[122] - 公司无已授出且尚未行使的购股权,亦无存续的股权挂钩协议[124] - 薪酬委员会定期检讨董事及主要管理人员薪酬,参考市场惯例[122] 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与内部监控 -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年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系统充分有效[125] - 公司已获得管理层对财务记录妥善保存及财务报表真实公允反映运营和财务状况的保证[126] - 公司已获得管理层对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系统充分性及有效性的保证[126] -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年度无重大不明朗因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126] - 公司设有举报政策,鼓励员工及持份者举报不当行为,并确保举报人信息保密[127] - 审核委员会负责持续监管及监察举报工作,确保举报人不受有害或不公平待遇[127] - 公司委聘Baker Tilly Consultancy (Singapore) Pte. Ltd.对集团内部监控程序进行检讨[128] 公司治理:审计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年度,独立核数师收取审计服务费382万港元[129]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年度,独立核数师收取非审计服务费约119万港元[129] - 审核委员会认为非审计服务不影响核数师的独立性[129] - 董事会与审核委员会对续聘核数师罗申美及RSM SG Assurance LLP无意见分歧[129] - 公司已委任RSM SG Assurance LLP及罗申美会计师事务所为联席独立核数师[137] 公司治理:股东沟通与投资者关系 - 公司评估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年度的股东沟通途径被视为有效[130] - 持有不少于公司实缴股本十分之一(10%)的股东可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130] - 股东特别大会的通知期限为最少14个整日[131] - 股东提名董事参选需在股东大会日期前最少14日提交书面通知[131] - 股东大会上所有决议案须强制性以按股数投票方式进行表决[132] - 全体董事及罗申美会计师事务所均已出席2025年2月24日举行的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132] - 除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及2025年9月25日的股东特别大会外,公司在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年度未举行其他股东大会[132] - 公司章程细则未就股东大会上缺席投票作出规定[132] - 公司会议记录在股东大会日期后一个月内于联交所、新交所及公司网站刊载[133] - 公司目前无正式投资者关系政策,亦无专责的投资者关系团队[135] - 公司指定并授权高级管理层担任发言人,按需要回应查询[135] - 公司网站为 www.infinitydevelopment.com.hk,用于与持
星谦发展(00640) - 2025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