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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智慧能源(01004) - 2025 - 中期业绩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收入大幅下降至3590万港元,同比减少62.9%[19] - 公司收入从9689.3万港元减少至3590.1万港元,同比下降63.0%[107][111] - 公司销售电力收入为3590.1万港元,同比下降63%[59] - 毛利为1516万港元,同比减少64.3%[19] - 公司毛利从4242.6万港元下降至1515.8万港元[115][118] - 其他收入为512.9万港元,同比增长421%[59] - 经营亏损扩大至2.967亿港元,同比增加1196%[19] - 除税前亏损扩大至4.035亿港元,同比增加355%[19] - 期内亏损扩大至4.097亿港元,同比增加352%[19]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净亏损约4.097亿港元[38]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净亏损为9059.9万港元[30]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归属股东亏损为4.097亿港元,相比2023年同期的9059.9万港元亏损显著扩大[68] - 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净亏损扩大至4.097亿港元,较比较期间9059.9万港元增长352.3%[109][112]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期内亏损为4.097亿港元,相比2023年同期的9,060万港元,亏损额大幅增加[22] - 公司基本及摊薄每股亏损从2023年上半年的0.97港仙恶化至2024年上半年的4.37港仙[22] - 每股基本亏损为4.37港仙,较比较期间0.97港仙增加350.5%[110][112] - 公司确认出售附属公司亏损2.967亿港元[59] - 其他亏损净额激增至2.967亿港元,同比增加512%[1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融资成本增加至1.068亿港元,同比增加62.6%[19] - 融资成本为1.068亿港元,同比增长63%[61] - 银行及其他借款利息支出为1.062亿港元[61] - 所得税开支为622万港元,同比增加215%[19]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即期税项支出为649.1万港元,较2023年同期的550.3万港元增长17.9%[68] - 公司2024年上半年递延税项抵免为27.3万港元,较2023年同期的353.1万港元大幅减少92.3%[68] -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支出为1427.7万港元[63] - 员工成本为372.7万港元,同比增长19%[63] - 2024年上半年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总额为978,000港元,同比下降18%[98] - 短期雇员福利从2023年上半年的1,176,000港元降至2024年同期的960,000港元[98] - 离職後福利支出保持稳定,2024年上半年为18,000港元[98] 现金流和流动性 - 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从2023年末的4,196万港元大幅减少至2024年6月30日的1,352万港元,降幅达67.8%[23] - 公司2024年6月30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仅约1352万港元[38] - 公司现金及银行结余截至2024年6月30日约为1,352万港元,较2023年末4,196万港元大幅减少[132] - 公司2024年上半年经营活动所用现金流量净额为1630万港元[33] - 公司2024年上半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2715万港元[33] - 公司2024年6月30日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约13.094亿港元[38] - 公司总资产减流动负债为负值,且从2023年末的负4.332亿港元恶化至2024年6月30日的负9.260亿港元[23] 资产和负债状况 - 应贸易账款及应收票据从2023年末的7.795亿港元急剧下降至2024年6月30日的1.130亿港元[23] - 公司2024年6月30日贸易应收账款净额为1.13亿港元,较2023年底的7.795亿港元下降85.5%[76] - 公司2024年6月30日贸易应收账款呆账拨备增至6748.3万港元,较2023年底的5415.2万港元增长24.6%[76] - 公司2024年6月30日3年以上账龄的贸易应收账款降为零,较2023年底的3.021亿港元实现100%回收或核销[77] - 非流动资产总额从2023年末的10.705亿港元大幅减少至2024年6月30日的3.834亿港元,主要由于无形资产从3.665亿港元减记至0及物业、厂房和设备减少[23] - 公司2024年6月30日无形资产账面净值降为零港元,较2023年底的3.665亿港元大幅减少[71][74] - 按公允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金融资产从35万港元减至零,全部亏损计入其他全面收益[105] - 非上市投资基金公允价值为4.2万港元,采用市场法估值[106] -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中,非上市投资基金公允价值为42,000港元,全部归类为第二层级[104] - 公司2024年6月30日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非上市投资基金保持为4.2万港元,与2023年底持平[80] - 公司累计亏损从2024年初的47.720亿港元扩大至2024年6月30日的51.832亿港元[28] - 公司2023年6月30日累计亏损扩大至45.63亿港元[30] - 公司总权益(负债净值)从2023年末的负5.424亿港元显著恶化至2024年6月30日的负9.421亿港元[25][26] - 公司2023年1月1日权益总额为负2.417亿港元[30] - 公司2023年6月30日权益总额为负3.192亿港元[30] 借款和融资成本 - 银行及其他借款从2023年末的12.340亿港元减少至2024年6月30日的7.181亿港元[23] - 公司2024年6月30日银行及其他借款总额约7.181亿港元,且全部为即期借款[38] - 计息借贷截至2024年6月30日约为7.18亿港元,较2023年末12.34亿港元下降[132] - 银行及其他借款总额从2023年末的12.34亿港元下降至2024年中的7.18亿港元,降幅达41.8%[82] - 有抵押银行贷款从2023年末的4.86亿港元降至2024年中的0港元,降幅100%[82] - 有抵押其他贷款(附注ii)从2023年末的5.27亿港元略降至2024年中的5.24亿港元,降幅0.7%[82][87] - 有抵押其他贷款(附注iii)从2023年末的2.07亿港元降至2024年中的1.94亿港元,降幅6.1%[82][87] - 有抵押其他贷款(附注iv)从2023年末的1339.8万港元降至2024年中的0港元,降幅100%[82][87] - 所有借款均以人民币计价[87] - 附注ii贷款年利率7.9%,逾期罚息率为利率的150%[87] - 附注iii贷款年利率7.0%,逾期罚息率为利率的150%[87] - 附注iv贷款年利率6.0%[87] - 其他贷款523,745,000港元年利率7.9%且违约,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150%[148] - 其他贷款194,377,000港元年利率7%且违约,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150%[148] - 其他贷款13,398,000港元年利率6.00%且违约[148] - 银行借款486,370,000港元违约并重分类为流动负债,由附属公司提供人民币440,758,000元担保[140] - 其他贷款减少因出售附属公司所致[142][145] 业务运营表现 - 公司发电装机容量从172兆瓦减少至72兆瓦,项目分布省份由四个减至三个[114][118] - 山东德州冠阳项目发电量增长4.5%至381.8万千瓦时,但收入下降0.9%至358.1万港元[117][119] - 山东德州鸿祥项目发电量大幅增长114.3%至394.0万千瓦时,收入增长92.6%至357.6万港元[120] - 山东德州金德项目发电量达到296.7万千瓦时,收入为254.6万港元[121] - 山东德州佳阳10兆瓦项目本期售电量5,344,000千瓦时,同比增长6.9%[122] - 山东德州佳阳10兆瓦项目本期销售收入约518.9万港元,同比增长5.2%[122] - 安徽长丰红阳20兆瓦项目本期售电量10,109,000千瓦时,同比微增0.5%[123] - 安徽长丰红阳20兆瓦项目本期销售收入约1,174.3万港元,同比下降5.3%[123] - 江西高安金建20兆瓦项目本期售电量8,122,000千瓦时,同比下降8.4%[124] - 江西高安金建20兆瓦项目本期销售收入约926.6万港元,同比下降12.0%[124] - 山东德州宏祥8兆瓦项目本期售电量3,940,000千瓦时,同比激增114.3%[126] - 山东德州宏祥8兆瓦项目本期销售收入约357.6万港元,同比增长92.6%[126] - 公司所有收入及非流动资产均集中在中国内地[54] - 公司六家附属公司获得太阳能业务税收优惠[64] - 员工总数从2023年12月26人减少至2024年6月17人,降幅34.6%[144][147]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未购入任何物业、厂房及设备,与2023年同期情况一致[70][7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无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计划[153][158] - 未实施任何外汇对冲合约,主要运营货币为人民币和美元[143][146] 法律诉讼和公司事件 - 公司股份自2024年4月2日起暂停买卖[4] - 诉讼及索偿拨备从2023年末的2.312亿港元大幅减少至2024年6月30日的1,025万港元[23] - 附属公司金昌锦泰光伏于2024年6月3日被法院接管导致集团失去控制权[150][155] - 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上海典阳于2023年12月26日被法院裁定清盘[151][156] - 金昌锦泰因逾期付款被仲裁,涉及金额人民币22,027,000元(相当于23,750,000港元)[159][161] - 公司需向甘肃锦泰支付人民币29,122,000元(相当于31,389,000港元)及滞纳金人民币3,439,000元(相当于3,708,000港元)[159][161] - 公司需向第三方支付人民币21,706,000元(相当于23,403,000港元)及滞纳金人民币5,275,000元(相当于5,688,000港元)[159][161] - 金昌锦泰于2024年3月26日被中国法院裁定破产重整[159][161] - 金昌锦泰于2024年6月3日被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失去控制权[159][161] - 金昌锦泰破产重整程序于2024年12月19日终止,重整计划获批准[160][162] - 公司收到安柏财经提交的清盘呈请,聆讯延期至2025年10月8日[160][162] - 接管人已接管Gorgeous Investment Group Holding Co., Limited及Golden Value Worldwide Limited持有的4,363,014,000股质押股份[28] 公司治理和股东结构 - 无建议中期股息[19]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未派发中期股息,与2023年同期情况一致[68] - 董事会不建议就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支付中期股息(2023年同期:无)[199] - 公司采用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未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48][49] - 公允价值计量采用三级分类体系,区分可观察与不可观察输入数据[99] - 公司法定股本为12亿股,总面值3亿港元;已发行股本为937.44万股,面值23,436港元[86] - 新计划下可发行股份上限为已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10%[90]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新计划下可发行股份总数为594,491,440股,占已发行股本的6.3%[93] - 任何12个月内授予单一参与者的期权行权后发行股份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的1%[96] - 已授予但未行使期权行权后发行股份总数上限为已发行股份的30%[96] - 向大股东或独董授予超过已发行股份0.1%或总值超500万港元的期权需股东批准[96] - 公司旧购股权计划已于2014年8月10日到期[164][168] - 新购股权计划无尚未行使的期权[165][168]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董事及高管无持股权益或淡仓[163][167] - Gorgeous Investment Group Holding Co., Limited实益拥有4,092,084,312股,占已发行股份43.65%[173] - Shandong Hi-Speed Investment Fund Management Ltd.实益拥有831,000,000股,占已发行股份8.86%[173] - Shandong Hi-Speed Group Co., Ltd.通过受控制法团权益拥有1,497,372,364股,占已发行股份15.97%[174] - Safe Castle Limited实益拥有677,736,364股,占已发行股份7.11%[174] - DayShine Agricultural Supply Chain Investment Fund L.P.实益拥有650,000,000股,占已发行股份6.93%[174] - Cheer Hope Holdings Limited作为信託受益人拥有688,900,000股,占已发行股份7.35%[176] - China Construction Bank Corporation通过受控制法团权益拥有688,900,000股,占已发行股份7.35%[177] - Central Huijin Investment Ltd.通过受控制法团权益拥有688,900,000股,占已发行股份7.35%[177] - Ho Kwok Leung Glen作为接管人控制4,363,014,000股,占已发行股份46.54%[177] - Industrial Bank Company Limited, Hong Kong Branch作为承押人持有4,363,014,000股,占已发行股份46.54%[177] - 截至2024年6月30日,Gorgeous Investment及另一公司合计持有4,363,014,000股股份,占公司总发行股本的46.54%[180] - 上海国之杰持有Gorgeous Investment 100%股权,间接控制46.54%公司股份[180] - 上海谷元持有上海国之杰75.66%股权,间接控制公司股份[180] - 富冠国际和创安集团分别持有上海谷元59.79%和40.21%股权[180] - 高天国持有富冠国际和创安集团100%股权,为最终实际控制人[180] - 山东高速投资基金管理持有Shandong Hi-Speed Investment Fund 100%股权[180] - 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持有山东高速投资基金管理49%股权[181] - 山东高速集团全资控股山东高速投资控股[181] - 东营市黄河三角洲持有山东高速投资基金管理41%股权[181] - 秦中月持有东营市黄河三角洲100%股权[181] - 截至2024年6月30日,睿烜(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DayShine Fund 100%权益[18] -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国民生投资持有中民新能投资有限公司90%股权[21] -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建行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57.11%股权[27] - 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内未购回或赎回任何上市证券[188] - 公司确认所有董事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六个月内遵守《上市规则》附录C3的《标准守则》[189] - 公司已采纳《企业管治守则》所有适用守则条文作为其企业管治实践准则[190] - 公司董事认为截至2024年6月30日六个月内完全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第二部分所有守则条文[191] - 审核委员会已审阅集团截至2024年6月30日六个月未经审核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192] -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主席为卢家麒先生[194] -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内未进行任何上市证券的购买、出售或赎回[195] - 全体董事确认在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内遵守上市规则附录C3的证券交易标准守则[196] - 公司声明在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完全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第2部所有条文[197] - 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简明中期综合财务报表[198] -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