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营业收入3305.09万元,同比下降56.02%[22]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56.02%[23] -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3305.09万元,同比下降56.02%[38][46]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56.0%至3305.09万元[150] - 营业收入大幅下降至368.05万元,同比减少94.2%[1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5707.66万元,同比扩大185.89%[22] -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07.66万元,同比下降185.89%[38] - 利润总额亏损5593.57万元,同比扩大182.79%[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亏损5309.82万元,同比扩大190.17%[22] - 基本每股收益为-0.50元/股,同比下降177.78%[23] - 稀释每股收益为-0.50元/股,同比下降177.78%[2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基本每股收益为-0.47元/股,同比下降193.75%[2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03%,同比下降4.49个百分点[23] - 扣非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61%,同比下降4.2个百分点[23] - 净亏损扩大至5852.04万元,同比增加193.4%[151] - 净利润亏损扩大至1953.08万元,同比增亏65.2%[155] - 公司2024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亏损1996.44万元人民币[169] - 公司2025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亏损1953.08万元人民币[173]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11,820,211.39元[17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公司营业成本3516.6万元,同比下降19.37%[46] - 公司销售费用697.04万元,同比下降31.67%[46] - 公司管理费用4232.26万元,同比上升15.38%[46] - 公司财务费用179.9万元,同比上升309.55%[46] - 公司研发费用331.79万元,同比下降26.98%[46] - 营业成本下降19.4%至3516.60万元[150] -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31.7%至697.04万元[150] - 管理费用同比上升15.4%至4232.26万元[150] - 研发费用降至190.33万元,同比减少52.8%[154] - 营业成本降至1383.20万元,同比减少66.1%[154] - 信用减值损失达2314.54万元,同比转负[151]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76.55万元[155]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34.16万元,同比微降0.39%[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34.16万元,同比下降0.39%[4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68.05万元,同比下降216.04%[4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8.21万元,同比上升3.89%[46]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934.16万元,同比基本持平[157][15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3768.05万元,同比由正转负(上年同期净流入3247.31万元)[158]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2.29亿元,同比增长74.4%[15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1.86亿元,同比增长100.7%[1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恶化,为-4038.06万元,较去年同期-5856.89万元改善31.0%[16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大幅下降至5227.43万元,同比减少54.2%[16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降至3504.98万元,同比减少57.1%[16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33.87万元,去年同期为5481.13万元[160] - 支付给职工现金为2485.53万元,同比基本持平[160] - 投资支付现金2575.50万元,较去年同期7000万元下降63.2%[16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136.31万元,主要为股利分配及利息支付[161] 资产和负债变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17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28.83%[22] - 总资产13.42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16.21%[22] - 货币资金期末金额1.07亿元,较期初下降42.89%[49][50] - 应收款项期末金额4.16亿元,较期初下降28.98%[49] - 预付款项期末金额208.38万元,较期初增长194.42%[49][51] - 其他应收款期末金额2308.33万元,较期初增长196.45%[49][53] - 应付账款期末金额1.55亿元,较期初下降44.16%[49][53] -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金额538.26万元,较期初下降60.79%[49][52] - 其他应付款期末金额2004.04万元,较期初增长111.10%[49][52] - 货币资金减少至1.075亿元,较期初1.882亿元下降42.9%[143] - 应收账款减少至4.155亿元,较期初5.851亿元下降29.0%[143] - 存货增加至1.231亿元,较期初1.042亿元增长18.1%[143] - 合同资产减少至1.137亿元,较期初1.278亿元下降11.1%[143] - 固定资产增加至2.924亿元,较期初2.437亿元增长20.0%[143] - 应付账款减少至1.551亿元,较期初2.777亿元下降44.2%[144] - 未分配利润亏损扩大至-4.690亿元,较期初-4.119亿元增加亏损13.9%[145] - 母公司货币资金减少至0.957亿元,较期初1.637亿元下降41.6%[146] - 母公司应收账款减少至2.849亿元,较期初3.207亿元下降11.2%[146] - 母公司其他应收款增加至2.659亿元,较期初2.188亿元增长21.5%[146] - 公司总资产从13.49亿元下降至13.05亿元,减少3.3%[147] - 合同负债大幅减少96.4%至147.74万元[147] - 短期借款保持2120.10万元未变动[147]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降至9611.19万元,同比减少57.1%[15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8854.44万元,较期初1.57亿元下降43.5%[16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5406.14万元至9.20亿元,主要因未分配利润减少[163] - 未分配利润减少5707.66万元至-4.69亿元[163]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9737.65万元人民币[171]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2.90亿元人民币[171] - 公司2025年上半年期初未分配利润为-4.03亿元人民币[173] - 公司实收资本保持稳定为1.13亿元人民币[166][171][173] - 公司实收资本为113,247,072.00元[174][176] - 资本公积为1,229,956,190.80元[174][176] - 盈余公积为42,252,010.35元[174][176] - 未分配利润为-156,603,380.94元[177] - 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228,851,892.21元[177] - 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1,324.7072万元[179] 业务表现和行业影响 - 水环境治理行业竞争加剧导致项目利润率下降[47] - 公司主营业务为水环境生态建设及饮用水销售[180] 投资和子公司表现 - 报告期内对外股权投资金额2750.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00%[54]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中股票投资公允价值减少276.55万元[56] - 公司持有凯云发展股票初始投资成本为20,188,679.05元,期末账面价值为20,424,242.22元,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2,765,457.78元[57] - 公司投资君安四号(台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认缴金额为10,000,000元,持股比例为4.83%[58] - 公司投资嘉兴小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认缴金额为20,000,000元,持股比例为21.28%[58] - 公司认购资阳临空经济区产业新城PPP私募投资基金份额金额为16,042,600元[58] - 子公司广东太和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为6,436,009.52元,已于2025年03月04日注销[60][61] - 新设子公司北京冉璟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亏损667,167.92元[62] - 收购子公司南昌中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亏损721,736.59元[62] 公司治理和股权变动 -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动,第三届董事会及监事会共12名成员离任,第四届董事会及管理层共11名成员被选举或聘任[69] - 公司控制权变更导致治理结构调整,2025年6月9日提前换届并取消监事会设置[70][71] - 原控股股东何文辉持有公司股份1196.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0.56%)[105] - 何文辉累计被冻结股份516.91万股[105] - 何文辉累计被标记股份679.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0.56%)[105] - 北京欣欣成为公司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何凡、蒋利顺、董津[137] - 控股股东变更后北京欣欣持有公司12%股份[180] - 北京欣欣合计拥有公司18%表决权[180] - 普通股股东总数8,486户[131] - 第一大股东北京欣欣炫灿科技中心持股13,589,649股占比12.00%[133][134] - 股东何文辉持股11,963,918股占比10.56%且4,721,218股处于冻结状态[134] - 股东炫灿科技中心6,794,824股处于质押状态[134] - 上海华翀股权投资基金持股7,250,000股占比6.40%[134] - 厉立新持股4,600,000股占比4.06%[134] - 南通国信君安创业投资持股3,879,500股占比3.43%[134] - 赵静明持股2,702,846股占比2.39%[134] - 范祖康持股1,932,200股占比1.71%[134] - 何文辉向北京欣欣转让股份数量为13,589,649股,过户完成日期为2025年5月23日[135][137] - 何文辉委托表决权股份数量为6,794,824股,占公司总股本6.00%[135] - 何文辉放弃表决权股份数量为5,169,094股,占公司总股本4.56%[135] - 北京欣欣承诺在2026年8月9日至2027年8月8日期间购买何文辉持有股份3,397,412股,占公司总股本3%[135] - 何文辉累计被冻结股份5,169,094股,被标记股份6,794,824股,合计占公司股份10.56%[136] - 公司前十大股东中赵静明持有人民币普通股2,702,846股[135] - 范祖康持有人民币普通股1,932,200股[135] - 侯丽娟持有人民币普通股1,918,367股[135] - 上海微林清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持有人民币普通股1,781,778股[135] 风险警示和退市风险 - 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若2025年度财务指标触及规定情形将面临终止上市风险[9] - 公司目前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25年度财务指标触及规定情形将面临终止上市风险[66] 应收账款和商誉风险 -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主要因项目结算需经第三方水质检测和业主审核导致回款周期延长[65] - 公司通过并购形成商誉资产,若被投企业业绩持续低于预期可能触发商誉减值[66] 诉讼和仲裁事项 - 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起诉涉及金额839.407万元[100] - 公司涉及另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金额1126.044万元[100] - 公司在一审判决中获支持原告诉请但强制执行尚未到位[100] - 二审判决认定养护费为411.049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00] - 工程款养护费及逾期利息已全部执行到位[100] - 与中建(郑州)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仲裁裁决金额为2,968,067元[101] - 与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仲裁裁决金额为4,391,186元[101] - 与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同纠纷一审涉及金额3,369,302.80元[101] - 与云南展源投资有限公司、安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诉讼金额为4,619,538.76元[101] - 与乐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涉及金额11,365,044.88元[101] - 与文昌市水务局合同纠纷强制执行金额为2,735,110.39元[101] - 与阜阳市城南新区项目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诉讼金额为14,053,019.97元[101] - 与中铁四局集团市政工程分公司合同纠纷已撤诉涉及金额532,226.80元[101] - 公司涉及工程款合同纠纷诉讼金额为1122.14万元[102]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诉讼金额为1311.72万元[102] - 与上海嘉唐网络科技买卖合同纠纷案涉及金额1.43亿元[102] - 昆明滇池治理合同纠纷案金额为1191.19万元[极速版1] - 仲裁争议涉及金额3509.41万元[102] - 华翀基金诉何文辉业绩补偿合同纠纷一审被驳回[104] - 所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均已结案且公司胜诉[102] 承诺和协议 - 新控股股东北京欣欣承诺在2026年8月9日后12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购买原实控人何文辉持有的3,397,412股股份(占总股本3%)[76] - 北京欣欣承诺若无法购买上述3%股份,将在2027年8月8日前通过其他方式增持不低于3%的上市公司股份[77] - 北京欣欣承诺在股份过户完成后的18个月内不直接或间接转让相关股份(同一实控人控制主体间转让除外)[77] - 何文辉需永久放弃剩余3,397,412股股份(占总股本3%)的表决权[76] - 所有承诺事项中仅"新控股股东增持计划"一项处于履行中状态,其余11项承诺均未履行[75] - 3%股份购买价格约定为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下浮10%[76] - 何文辉承诺不谋求公司控制权包括不增持股份不增加表决权不与股东达成一致行动[78] - 北京欣欣等承诺保证公司人员独立高管专职任职不在关联方担任经营性职务[78][79][80] - 北京欣欣等承诺保证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不违规占用公司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80] - 北京欣欣等承诺保证公司财务独立建立独立财务核算体系独立银行账户独立纳税[80] - 北京欣欣等承诺保证公司机构独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各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极速版1] - 北京欣欣等承诺保证公司业务独立拥有独立经营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80][81] - 北京欣欣等承诺避免同业竞争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82][83] - 北京欣欣等承诺规范关联交易按市场化原则公允价格进行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84] - 持股5%以上股东锁定期满后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并提前通知公司公告[85] - 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真实性若存在虚假记载将回购全部新股并赔偿投资者损失[86] - 控股股东何文辉承诺若招股说明书虚假陈述将促成公司在证监会认定违法事实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新股回购[87] - 控股股东何文辉承诺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87] - 全体董事监事高管承诺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88] - 保荐机构中原证券承诺因文件虚假陈述将先行赔偿极速版1损失[88] - 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承诺因文件虚假陈述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89] - 公司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承诺因法律文件问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直接损失[89] - 实际控制人何文辉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并承诺若违反将赔偿一切直接间接损失[89] - 实际控制人何文辉出具规范关联交易极速版1并承诺若违反将赔偿一切直接间接损失[91] - 实际控制人何文辉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92] - 公司承诺若非不可抗力原因未履行承诺将提出新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93] - 控股股东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承诺时股份转让受限且利润分配暂停[94]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未履行承诺时需在5个工作日内归还所获收益[96] - 公司独立董事未极速版1时需主动申请调减津贴[97] - 公司因不可抗力
太和水(605081) - 2025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