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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环科技(300547) - 2018 Q3 - 季度财报
川环科技川环科技(SZ:300547)2018-10-22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1.41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10%[10]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4.71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68%[10]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58.7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74%[10]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89.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5.89%[10] - 本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49.6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4.55%[10] - 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6.1%至1.4177亿元(上期:1.5099亿元)[91] - 净利润同比增长21.7%至3358.7万元(上期:2759.0万元)[93] - 合并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3.7%至4.715亿元[98] - 合并营业利润同比增长36.4%至1.078亿元[100] - 合并净利润同比增长25.9%至9289.57万元[100] - 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4%至4.306亿元[102] - 母公司营业利润同比增长46.8%至7198.12万元[102] - 公司净利润为6300.91万元,同比增长32.8%[104]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2.0%至1.0014亿元(上期:1.0222亿元)[91]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21.2%至1006.9万元(上期:831.0万元)[91]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38.0%至1706.0万元(上期:1236.7万元)[91] - 管理费用本期发生额52,484,989.76元,同比增长44.55%,因职工激励限售股票成本摊销增加1087.72万元及研发费用增加496.97万元[42] - 财务费用本期为-1,034,595.84元,同比下降218.93%,因无银行借款利息支出[42] - 财务费用由正转负,本期为-123.81万元[102] -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下降77.3%至136.55万元[102] 现金流量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976.1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8.05%[11]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59,761,437.33元,同比增长158.05%,因销售货款回收增加[43]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5976.14万元,同比增长158.0%[106]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3.63亿元,同比增长15.5%[10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1.48亿元,同比下降2.2%[106]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235.58万元,同比改善39.5%[106]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5080.08万元,同比扩大11.0%[106] - 支付各项税费5564.35万元,同比增长14.8%[106]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903.43万元,同比增长107.6%[10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429,000元,同比增长102032.08%,因处置子公司股权及收到财政补助[43] - 分配股利支付现金61,744,215元,同比增长98.10%,系分配2017年股利增加[4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3,395,219.77元,同比改善69.27%,因投资及筹资活动现金流改善[44] 资产和负债关键指标变化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76亿元,较期初1.99亿元下降11.7%[80]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64亿元,较期初1.71亿元下降4.2%[80] - 存货期末余额为1.97亿元,较期初1.58亿元增长24.6%[80]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3251万元,较期初120万元大幅增长2602%[81] - 无形资产期末余额为1071万元,较期初2134万元下降49.8%[81]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9.85亿元,较期初9.19亿元增长7.2%[81]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9597万元,较期初8811万元增长8.9%[81] - 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为601万元,较期初169万元增长255%[8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为7.44亿元,较期初7.00亿元增长6.3%[82] - 母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45亿元,较期初1.88亿元下降22.8%[86] - 负债总额同比增长12.8%至2.1625亿元(上期:1.9168亿元)[88]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32,513,006.29元,较期初增长2601.17%,主要因募集项目投入及配套设施增加[42] - 无形资产期末余额10,707,738.12元,较期初下降49.83%,因闲置土地投资设立房地产公司减少土地使用权[42] - 预收账款期末余额6,006,360.45元,较期初增长254.92%,主要系预收客户货款增加[42] 股东结构和持股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3,611户[17] - 控股股东文谟统持股比例为16.19%,持股数量19,988,412股,其中质押1,460,000股[17] - 股东文建树持股比例为7.63%,持股数量9,425,736股,其中质押9,425,200股[17] - 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6.91%,持股数量8,533,492股,其中质押7,000,000股[17] - 股东王欣持股比例为5.54%,持股数量6,839,972股,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0[17]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股比例为2.42%,持股数量2,990,00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17] - 达州市中贸粮油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7%,持股数量2,559,074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949,764股[17] - 四川省水电集团大竹电力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72%,持股数量2,128,886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622,002股[17] - 股东欧如祥持股比例为1.57%,持股数量1,939,306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205,244股[1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17] 限售股和股权激励详情 - 达州市中贸粮油有限公司持有首发限售股609,310股,占76.19%[24] - 唐万干持有首发限售股569,782股,占80%[24] - 毛伯海持有首发限售股521,840股,占80%[24] - 朱俊仕持有首发限售股514,258股,占80%[24] - 四川省水电集团大竹电力有限公司持有首发限售股506,884股,占76.19%[24] - 唐莉华持有首发限售股466,964股,占80%[24] - 达州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持有首发限售股304,656股,占76.19%[24] - 张利持有首发限售股300,000股,占80%[24] - 蒋青春持有首发限售股253,768股,占80%[24] - 张富厚持有首发限售股233,962股,占80%[24] - 廖君持有80,000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分三期解锁:2018年9月26日解锁30%,2019年9月26日解锁30%,2020年9月28日解锁40%[27] - 邱锋持有80,000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分三期解锁:2018年9月26日解锁30%,2019年9月26日解锁30%,2020年9月28日解锁40%[27] - 颜川铁持有80,000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分两期解锁:2019年1月24日解锁50%,2020年1月24日解锁50%[27] - 陈方云持有60,000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分三期解锁:2018年9月26日解锁30%,2019年9月26日解锁30%,2020年9月28日解锁40%[27] - 张化川持有50,000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分三期解锁:2018年9月26日解锁30%,2019年9月26日解锁30%,2020年9月28日解锁40%[27] - 李世友持有50,000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分三期解锁:2018年9月26日解锁30%,2019年9月26日解锁30%,2020年9月28日解锁40%[27] - 沈军持有50,000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分三期解锁:2018年9月26日解锁30%,2019年9月26日解锁30%,2020年9月28日解锁40%[27] - 谢林红持有50,000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分三期解锁:2018年9月26日解锁30%,2019年9月26日解锁30%,2020年9月28日解锁40%[27] - 程海春持有50,000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分三期解锁:2018年9月26日解锁30%,2019年9月26日解锁30%,2020年9月28日解锁40%[27] - 文尤树持有50,000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分三期解锁:2018年9月26日解锁30%,2019年9月26日解锁30%,2020年9月28日解锁40%[28]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多名高管及员工,每人授予数量为40,000股或30,000股或20,000股[31][32][33][34] - 2018年9月26日首次解除限售比例为30%[31][32][33][34] - 2019年9月26日第二次解除限售比例为30%[31][32][33] - 2020年9月28日第三次解除限售比例为40%[31][32][33] - 部分人员于2019年1月24日首次解除限售比例为50%[34] - 部分人员于2020年1月24日第二次解除限售比例为50%[34] - 授予40,000股人员包括饶江荣、陈小康、王辉文等共17人[31][32][33] - 授予30,000股人员包括欧娟、蒋玉东、吴小莉共3人[34] - 授予20,000股人员包括廖保荣、王文刚、黄龙等共6人[34] - 限售解除时间分三阶段:2018年9月、2019年9月、2020年9月及2019年1月、2020年1月[31][32][33][34] -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多名高管,每人授予20,000股[35][36][37] - 杨庆、周木兵、陈祥成等高管限制性股票将于2019年1月24日解除50%[35] - 唐成、张远秋、何绪刚等高管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锁:2018年9月26日30%、2019年9月26日30%、2020年9月28日40%[36][37] - 唐兴建高管增持限售1,800股,预计2019年8月31日解禁[38] - 公司期末限售股份总额为61,873,261股[38] - 限售股股东数量较多,前十大股东限售股份变动情况需详细披露[39] - 限售原因需在报告中明确说明[38] - 拟解除限售日期需在报告中明确标注[38] 每股收益和收益指标 - 年初至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为1.1213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16%[11]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41.1%至0.272元(上期:0.4615元)[94]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9.1%至1.1213元[101] - 基本每股收益0.7606元,同比下降3.7%[104] 非经常性损益和特殊收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处置非流动资产收益为1084.6万元人民币[13] - 投资收益大幅增加至1202.2万元(上期:0元)[91] - 资产处置收益新增1111.5万元[91] - 其他收益同比增长29.2%至404.1万元(上期:312.7万元)[91] - 营业利润本期107,847,957.19元,同比增长36.35%,主要因处置土地及子公司股权收益[43] - 投资收益新增1202.23万元[102] 股东承诺和锁定期安排 - 公司股东文谟统和文建树承诺禁售期满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总数的25%[48] - 公司股东文秀兰等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前股份[50] - 担任董事及高管的股东王继胜等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且任职期间年转让不超过25%[50] - 股东王欣等承诺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转让股份不超过上市日持有可转让总额的50%[52] - 股东黄益民等承诺自股份工商变更登记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53] - 股东吴兵等承诺自股票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54] -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等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54] - 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转让股份不超过上市日可转让总额的75%[55] - 国有法人股东需转持合计149.5万股国有法人股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56]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56] - 公司股东文谟统等承诺所持股份的20%自上市流通日起10年内锁定[57] - 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所持股份的10%自上市流通日起10年内锁定[58]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文谟统等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58][59] - 股东王欣等承诺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转让股份不超过上市日可转让股份总额的50%[60] - 股东王欣等承诺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累计转让股份不超过上市日可转让股份总额的50%[60][61] - 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转让股份不超过上市日可转让股份总额的75%[61][6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62]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24个月[59] - 若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63]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63] 公司治理和承诺履行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64][65] - 控股股东文谟统承诺以二级市场价格回购首次公开发行全部新股若招股书存在重大虚假[64] -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65] - 公司现金分红比例承诺不低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20%[66] - 现金分红政策承诺有效期为公司A股上市后3年内[66]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从事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67] - 控股股东承诺其控制企业不与公司进行非公平条款交易[67] - 公司主要股东文谟统、文建树等均遵守利润分配承诺[66] - 承诺人自2012年8月起长期遵守避免同业竞争承诺[67] - 公司承诺在满足经营资金需求前提下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66]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保持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方面的独立性[6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承诺不从事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活动[68][70]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规范关联交易并以公允市场价格进行[69][70]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间不存在任何未予披露的关联交易行为[71] - 公司A股上市后3年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将触发增持及回购义务[72] -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75] - 公司报告期内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74] - 公司报告期内所有承诺均得到按时履行[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