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2.93亿元,同比增长12.2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40万元,同比下降1.90%[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247.57万元,同比下降13.08%[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52%,同比下降0.25个百分点[7] -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13元/股,与上年同期持平[7] - 2017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变动幅度为-10.00%至20.00%[33] - 2017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变动区间为5,317.8万元至7,090.4万元[33] - 2016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08.67万元[33]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销售费用为17,773,060.15元,同比增长151.73%[18] - 管理费用为26,040,765.51元,同比增长84.29%[18] - 财务费用为3,031,879.71元,同比增长59.63%[18] - 资产减值损失为263,780.23元,同比下降96.06%[18] - 股权激励费用在2017年上半年摊销金额较大影响经营业绩[33]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40.94万元,同比大幅改善107.1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达到740.94万元,同比增长107.10%[2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大幅增长至2.06亿元,同比增加196.82%,主要因出口业务增长及银行承兑汇票收回[2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量减少至4682.02万元,同比下降66.69%,因购建固定资产增加且无新增理财产品购买[2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量增至1.14亿元,同比增长30.89%,主要因子公司获得6610万元政府专项补助[21][2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量降至5146.70万元,同比减少32.38%,因归还银行借款减少[2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改善至3652.18万元,同比增长121.05%[21] 业务线表现 - 公司手动变速器总成升级换代优化产品结构[33] - 自动变速器零部件业务实现量产且销售收入增长[33] - 公司出口业务收入增加促进经营增长[33] 政府补助和营业外收入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为572.15万元[8] - 营业外收入为5,721,518.07元,同比增长107.94%[19] - 子公司获得璧山高新区政府专项补助资金6610万元,用于变速器产业化项目[23] 资产和负债变化 - 总资产为23.35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5.9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04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17%[7] - 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为40,996,895.67元,较年初增长50.79%[16] -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9,329,577.17元,较年初下降50.15%[16]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112,332,950.86元,较年初增长47.91%[16] - 开发支出期末余额为13,438,300.00元,较年初增长47.35%[16] - 递延收益期末余额为215,668,545.75元,较年初增长41.62%[16] 股权和股份变动 - 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堂福持股比例为51.48%,其中质押股份4368.14万股[1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56万股,授予价格14.01元/股,并于2017年1月完成登记[24] - 回购注销7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17年4月完成手续[24] 重大投资项目 - 子公司变速器产业化项目总投资额20亿元,首期投入6亿元,2017年2月厂房开工[25] 股东承诺和股份锁定 - 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条件为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28] - 朱堂福和熊敏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5%[28] - 陈小红等高管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28] - 北京友合利华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50%[28] - 所有股份减持承诺均于2015年6月12日作出并正常履行中[28][29]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于2012年3月10日作出并正常履行中[28] 稳定股价措施 - 稳定股价启动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年度审计每股净资产[29] -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中单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29] - 公司为稳定股价连续十二个月内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2%[29] - 稳定股价承诺期限为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29] - 控股股东朱堂福单次增持公司股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30] - 控股股东连续十二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30]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资金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获得薪酬的30%[30] - 未能履行稳定股价方案时控股股东限售股锁定期延长六个月[30] - 未能履行稳定股价方案时董事及高管每月扣减薪酬30%直至达到上年度薪酬30%[31] 违规和赔偿承诺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时公司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31] - 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存款利息[31] - 控股股东违反股份转让承诺时需将转让收益上缴公司[31] - 董事及高管违反股份转让承诺时需将转让收益上缴公司[31] - 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友合利华违反承诺时需将转让收益上缴公司[31] 公司治理和合规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35]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36]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活动[37]
蓝黛科技(002765) - 2017 Q1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