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萃华珠宝(002731) - 2018 Q1 - 季度财报
萃华珠宝萃华珠宝(SZ:002731)2018-04-25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6.2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2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1.28万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163.66%[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31.6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6.00%[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40元/股,同比增长157.14%[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53%,同比提升1.54个百分点[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长163.66%至641.28万元[15]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资产减值损失下降181.88%至-493.59万元,因收回前期应收账款[15] - 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74.59%至1131.9万元,因企业所得税增加[15]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992.68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0.20%[8]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增加54.43%至8.42亿元[15] - 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现金激增7504.54%至2.17亿元,因购置房产[1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41%至5594.62万元,含5000万元购房诚意金退回[1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增加56.25%至7.81亿元,因原材料采购增加[15] 资产和负债变动 - 其他应收款减少92.83%至359.11万元,因5000万元购房诚意金退回[15] - 固定资产增加108.83%至3.6亿元,因购置房产[15] - 预收款项增加432%至5317.65万元,因客户预付货款增加[15]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为13.75万元人民币[9]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4,423户[11]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2018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变动幅度为-30.96%至3.56%[30] - 2018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变动区间为3000万元至4500万元[30] - 2017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45.49万元[30] - 业绩变动主要受黄金租赁业务公允价值变动影响[30] 股份减持和限售承诺 - 马俊豪股份减持承诺:锁定期满后第一年转让不超过发行上市时持股的25%,第二年转让不超过当时持股的25%[20][21] - 马俊豪减持价格承诺: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除权除息调整)[21] - 马俊豪减持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21] - 郭英杰等股份限售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股份[22] - 郭英杰等承诺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2][23] - 郭英杰等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总数的25%[23] - 陈少巧等股份限售承诺:上市后一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股份[23] - 陈少巧等股份限售承诺已于2015年11月4日履行完毕[23] - 陈晓宇及君信投资有限公司股份限售承诺履行完毕,锁定期为2014年11月4日至2017年11月4日[24] - 郭琼雁及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股份限售承诺履行完毕,锁定期为2014年11月4日至2017年11月4日[25] - 金顺姬、朴昌建、朴燕股份减持承诺履行完毕,锁定期为2015年11月4日至2017年11月4日,首年减持不超过上市时持股的25%[25] - 金顺姬、朴昌建、朴燕第二年减持承诺不超过当时持股的25%,转让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25] - 股份减持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其他允许方式进行[25]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5] 竞争和业务承诺 - 郭琼雁等承诺不从事与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21][22] - 深圳市金山聚酯有限公司承诺不从事与公司构成竞争的生产经营和业务[22] 承诺履行和约束机制 - 郭英杰等多名股东IPO稳定股价承诺履行完毕,承诺期为2014年11月4日至2017年11月4日[26] - 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IPO稳定股价承诺履行完毕,承诺期为2014年11月4日至2017年11月4日[27] - 公司股价稳定承诺已于2017年11月4日履行完毕[28] - 违反承诺时股东需在股东大会及指定媒体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26] - 违反承诺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26] 公司治理和合规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31]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32]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等活动[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