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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股份(002671) - 2018 Q1 - 季度财报
龙泉股份龙泉股份(SZ:002671)2018-04-23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1.87亿元,同比增长183.2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6.05万元,同比增长112.29%[8] - 2018年1-6月预计净利润扭亏为盈,区间为500万至1500万元人民币[24] - 2017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921.66万元人民币[24]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销售费用减少308.94万元,同比下降30.65%[16] - 管理费用增加1524.70万元,同比增长57.82%[16] - 财务费用增加447.88万元,同比增长50.87%[16] 现金流和资产变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172.79万元,同比下降135.44%[8] - 预付款项增加2936.52万元,同比增长1.15倍[15] - 在建工程增加1036.66万元,同比增长1.57倍[15] 债务和应付款项 - 应付票据增加2000.00万元,同比增长32.41%[15] - 长期应付款增加3900.00万元,同比增长52.43%[15] 股份回购和锁定承诺 - 公司于2018年3月6日完成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4,140,582股[17][18] - 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刘长杰、王晓军、张宇、赵效德承诺所认购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20] - 交易对方茅昌牛、马永军等承诺认购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20] - 交易对方朱全明、朱全洪等承诺认购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20] - 交易对方张兴平承诺所获股份自上市满12个月后可解禁15%[20] - 交易对方张兴平承诺所获股份自上市满24个月后可解禁35%[20] - 交易对方王晓军承诺以新峰管业3%股权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20] - 交易对方徐李平承诺以2015年9月受让的新峰管业15万股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20] - 控股股东刘长杰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22] - 董事及高管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22] -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22] 业绩承诺与补偿 - 新峰管业2015至2018年业绩承诺净利润分别为2090万元、4200万元、4950万元和5850万元,累计承诺总额17090万元[21] - 若新峰管业累计净利润低于17090万元,承诺人将以股份及现金补偿差额[21] - 若期末资产减值额大于已补偿金额,承诺人需进一步补偿差额[21] 关联交易与承诺履行 - 控股股东承诺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遵循公平交易原则[23] - 关联交易需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避免损害公司权益[23] - 所有承诺在报告期内均按时履行[23] - 无超期未履行承诺事项[23] 业务表现与展望 - 业绩变动原因为业务订单执行情况较好,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24] - 2018年1月2日电话沟通新峰管业基本情况、主要产品及客户[28] - 2018年1月5日电话沟通公司新业务拓展及鄂北项目供货情况[28] - 2018年2月14日电话沟通公司PPP业务开展情况[28] - 2018年2月23日沟通公司参与雄安新区地下管廊建设情况[28] 公司治理与合规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26]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27] - 2018年1月2日接待个人投资者沟通融资租赁事项[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