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2015年营业收入36.16亿元同比增长47.75%[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3亿元同比增长5.36%[17] - 公司2015年营业收入为36.1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7.75%[35][3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36%[35]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10.70亿元为全年最高季度[22] - 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53亿元人民币[84]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为25.1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8.9%[35][43] - 销售费用1.5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9.68%[35] - 管理费用3.3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9.23%[35] - 财务费用893.93万元人民币,上年同期为-2607万元人民币[35]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29.68%至1.58亿元人民币,主要因合并范围扩大[48]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89.23%至3.36亿元人民币,主要因合并范围扩大[48][49] - 财务费用同比激增134.29%至893.93万元人民币,主要因发行16亿元公司债[49] - 研发投入同比增长133.52%至1.12亿元人民币,研发人员数量增长51.95%至468人[50]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关键功能件产品收入5.3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64.66%[36][39] - 智能电子系统产品收入6.3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46.27%[36][39] - 外饰件产品收入17.50亿元人民币,占比48.41%,同比增长1.74%[36][39] 各地区表现 - 参股公司北京比亚汽车零部件业务以欧元计价,注册资本700万欧元,报告期末总资产7586.27万欧元,净利润1472.8万欧元[75]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明确将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重点发展方向,以提升未来盈利能力[76]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5.51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20.09%[1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20.09%至5.51亿元人民币[53]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流出17.22亿元人民币,同比扩大347.35%[53]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流入10.99亿元人民币,主要因发行公司债[53] 资产结构变化 - 总资产68.72亿元同比增长40.89%[18] - 货币资金减少至8.75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下降5.87个百分点至12.74%[57] - 应收账款增至7.52亿元,但占总资产比例下降2.30个百分点至10.95%[57] - 存货增至9.56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下降0.90个百分点至13.91%[57] - 长期股权投资大幅增至6.64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上升9.11个百分点至9.66%[57] - 固定资产增至15.43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上升2.38个百分点至22.46%[57] 投资和收购活动 - 收购深圳五洲龙48%股权布局新能源汽车领域[32] - 投入约8000万元购置22条自动化生产线及56台机器人[33] - 公司收购吉林华翼100%股权,投资金额6.9998亿元[60] - 公司收购无锡星亿30%股权,投资金额7542.114万元[60] - 公司收购深圳五洲龙48%股权,投资金额5.52亿元[60] - 公司收购吉林省华翼汽车零部件等4家子公司100%股权,加速全国生产基地布局[75] 融资活动 - 公开发行16亿元公司债券利率4.5%[33] - 2015年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5.83亿元,其中12.8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63][66] - 公司债券发行余额为30,308.14万元人民币,利率4.50%[121] -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年末余额30,308.14万元人民币[124] - 公司债券于2015年12月10日发行,2017年12月10日到期[121] - 公司债券于2015年12月11日发行完毕[130][133] 募集资金使用 - 2012年IPO募集资金净额14.32亿元,截至2015年末累计使用15.23亿元[63][64]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4.32亿元人民币[67] - 超额募集资金总额为9.42亿元人民币[67] - 承诺投资项目总额4.90亿元人民币[68] - 汽车内外饰件产能扩充项目投资进度101.26%[69] - 超募资金用于支付中环投资房产土地款2.19亿元人民币[67] - 超募资金用于子公司增资2.55亿元人民币[67] - 超募资金用于收购福尔达100%股权款现金部分5519.25万元人民币[69] - 截至2015年5月31日超募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70] 子公司表现 - 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北京威卡威、北京埃贝斯乐铝材、秦皇岛威卡威等15家企业[8] - 秦皇岛威卡威子公司净利润4360.26万元人民币[74] - 福尔达子公司净利润1.09亿元人民币[74] - 参股公司深圳五洲龙新能源车制造业务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报告期末总资产27.7亿元人民币,净利润6709.25万元人民币[75] - 参股公司无锡星亿涂装环保设备业务注册资本2008万元人民币,报告期末总资产1.07亿元人民币,净利润1993.64万元人民币[75] 利润分配 -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7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4] - 2015年现金分红总额为2.25亿元人民币,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49.62%[84] - 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56亿元人民币[86] - 公司总股本为7.5亿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84] - 公司2013-2015年现金分红占净利润比例均保持在49%以上[84] 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额为18.59亿元人民币,占年度销售总额的51.40%[47] - 最大客户一汽-大众销售额为11.32亿元人民币,占年度销售总额的31.30%[47]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额为3.02亿元人民币,占年度采购总额的15.05%[47] 承诺履行和业绩补偿 - 宁波福尔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龚斌、秦皇岛方华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龚福根承诺所获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期限为2014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2日[88] - 苏州国发智富创业投资企业等承诺所获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期限为2014年11月13日至2015年11月12日且已履行完毕[88] - 福尔达投资及秦皇岛方华承诺若标的公司年度实际盈利低于预测数则以股份及现金进行补偿,补偿期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88] - 业绩补偿期间届满时将进行资产减值测试,若期末减值额大于已补偿金额需另行补偿[89] - 补偿方式优先以交易取得的京威股份股票进行(回购价格为1元总价),不足部分以现金补足[89] - 福尔达2015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实际业绩为1.4953亿元,超出预测业绩1.4636亿元317万元,实现程度102.17%[93][95] - 秦皇岛威卡威2015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实际业绩为4751万元,超出预测业绩4728万元23万元,实现程度100.49%[94][95] - 福尔达与秦皇岛威卡威累计实现净利润均超过业绩承诺值[95] - 公司与福尔达及秦皇岛威卡威股东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94] 非经常性损益 - 获得政府补助656.31万元计入非经常性损益[22] - 获得德方违反协议赔偿款2.7亿元[32] - 公司因德国威卡威集团违反市场划分协议获得仲裁赔偿100万欧元[102] 诉讼和仲裁 - 仲裁委员会认定德方两种产品违反市场划分协议[102] - 公司起诉股东德国埃贝斯乐股份有限公司后撤回诉讼[103]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426,436,400股,占比从80.00%降至23.14%[144] - 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426,436,400股,占比从20.00%升至76.86%[144] - 境外法人持股减少174,000,000股,占比从28.20%降至5.00%[144] - 境内法人持股减少251,720,000股,占比从47.17%降至13.60%[144] - 德国埃贝斯乐股份有限公司解除限售174,000,000股,剩余37,500,000股暂未解禁[147] - 北京中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解除限售225,000,000股,已全部解除限售[147] - 上海华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解除限售13,500,000股,已全部解除限售[147] - 宁波福尔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82,040,000股限售股,预计2017年11月12日解禁[147] - 龚斌持有27,340,000股限售股,预计2017年11月12日解禁[147] - 秦皇岛方华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持有20,000,000股限售股,预计2017年11月12日解禁[147] - 德国埃贝斯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8.20% 共211,500,000股[151] - 宁波福尔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94% 共82,040,000股[151] - 北京中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无限售股份225,000,000股[151] - 德国埃贝斯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无限售股份174,000,000股[151] - 龚斌持股3.65% 共27,340,000股[151] - 秦皇岛方华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67% 共20,000,000股[151] - 上海华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股1.29% 共9,709,000股[151]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持股1.17% 共8,811,939股[151] - 龚福根持股0.89% 共6,690,000股[151]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持股0.67% 共4,999,814股[151] - 主要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限售期为2012年3月9日至2015年3月8日[92]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和薪酬 - 董事长李璟瑜期末持股168,750,000股,占报告期内无变动[160] - 董事张志瑾期末持股56,250,000股,占报告期内无变动[160] - 董事龚斌期末持股60,156,000股,占报告期内无变动[160]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末持股总数285,156,000股,占报告期内无变动[161] - 董事汉斯·皮特·克鲁夫特(Hans-Peter Kruft)于2015年3月17日离任[162] - 董事菲特豪斯(Franz-Josef Feldhaus)于2015年3月17日离任[162] - 独立董事戴华、马朝松、金锦萍及监事杨巍、孙丹丹、闫蕊期末持股均为0股[160][161] - 董事会秘书鲍丽娜期末持股0股,占报告期内无变动[161] - 副总经理彩娟期末持股0股,占报告期内无变动[160]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仅董事长李璟瑜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彩娟及董事会秘书鲍丽娜未持有公司股份[168][169]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税前报酬总额495.62万元[174] - 董事长李璟瑜税前报酬总额82.8万元[174] - 董事龚斌税前报酬总额143.04万元[174] - 董事彩娟税前报酬总额80.78万元[174] - 独立董事戴华、马朝松、金锦萍税前报酬均为12万元[174] 员工情况 - 公司员工总数8898人,其中技术人员862人占比9.69%,其他人员7511人占比84.41%[175] - 员工教育程度高中及以下7799人占比87.65%,本科562人占比6.32%[175]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9910人,总体薪酬发生额57182.04万元[175] - 总体薪酬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15.82%[175] - 高管人均薪酬金额87.61万元,所有员工人均薪酬金额5.77万元[175]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 公司治理状况与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187]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日期为2016年02月27日[197]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00%[197]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00%[197]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为0个[198]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为0个[198]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为0个[198]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为0个[198]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200] - 非财务报告不存在重大缺陷[200] - 会计师事务所未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0] 偿债能力和财务风险 - 公司流动比率从2014年4.33%下降至2015年3.77%,同比下降0.56个百分点[135] - 公司资产负债率从2014年14.24%上升至2015年35.67%,同比增加21.43个百分点[135] - 公司速动比率从2014年3.20%下降至2015年2.62%,同比下降0.58个百分点[135] - 公司利息保障倍数从2014年202.93下降至2015年55.48,同比下降72.66%[135] - 公司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均保持100%[135] - 公司获得商业银行授信额度共计2.31亿元人民币,未使用额度1.17亿元[138] - 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125] 关联交易和承诺 - 宁波福尔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龚福根、龚斌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长期有效承诺函[89] - 福尔达投资、龚福根、龚斌承诺避免与京威股份主营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90] - 福尔达投资、龚福根、龚斌承诺规范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市场定价原则[90] - 福尔达投资、龚福根、龚斌承诺确保京威股份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五独立[91] - 北京中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承诺避免与京威股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91] - 德国埃贝斯乐股份有限公司等承诺规范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定价原则[91] - 所有相关承诺均自2014年5月10日起长期有效并正常履行[90][91] - 竞争回避承诺覆盖中国境内及境外业务范围[90][91] - 关联交易承诺要求回避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90] - 存在竞争业务时需优先提供给京威股份[90][91] - 承诺方包括宁波福尔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多家实体[90][91] - 公司向中方主要股东中环投资租赁部分厂房[188]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及担保事项[106][107][114] 信息披露和审计 -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为2016年2月27日[1] -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审计机构签字会计师为李晓英、晁小燕[16] - 公司财务顾问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间至2015年12月31日[16] - 公司选定《证券日报》为信息披露媒体年度报告备置于公司证券部办公室[14] - 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年度审计报酬为180万元[101]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96] -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97][98]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证券简称京威股份证券代码002662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12] - 公司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均为北京市大兴区魏永路(天堂河段)70号邮政编码102609[12] - 公司董事会秘书鲍丽娜证券事务代表孙丹丹联系电话60276313传真60279917[13] - 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为李璟瑜[3][12] - 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使合并范围新增吉林华翼、吉林华翼盛、成都华翼、佛山华翼四家子公司[99][100] - 公司新设子公司使合并范围新增无锡威卡威[100] - 公司严格执行税收法规,每年被评为纳税先进单位[120] - 公司为员工建立完善薪酬福利制度包括社保和住房公积金[120] - 公司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保持沟通交流[120] - 偿债资金专项账户需在付息日前3个交易日存入全额利息,到期日前10个交易日存入本息总额20%[127] - 报告期内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132] -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42.86%[190] - 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16.67%[190] -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20.00%[191] - 201
峰璟股份(002662) - 2015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