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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联科技(002642) - 2015 Q1 - 季度财报
荣联科技荣联科技(SZ:002642)2015-04-26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 - 营业收入为2.4608亿元,同比下降14.1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6.35万元,同比下降48.11%[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95.62万元,同比下降48.12%[8] - 基本每股收益0.0164元/股,同比下降53.0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608.57万元,降幅48.11%,主要因软件行业子公司季节性微利或亏损[17] 成本和费用(同比) - 营业外收入增加259.51万元,增幅166.72%,主要因增值税退税款增加[17] 现金流量(同比)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2247亿元,同比恶化41.18%[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4484.82万元,增幅3,114,069.67%,主要因理财到期收回本金[17]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减少2.0028亿元,降幅42.88%,主要由于支付采购货款及日常经营费用[16] - 应收票据增加324.62万元,增幅86.75%,主要因票据结算的销售货款增加[16] - 其他流动资产减少4331.56万元,降幅45.03%,主要因理财产品到期赎回[16] - 短期借款增加2701万元,增幅47.64%,主要因补充营运资金增加银行贷款[16] - 应付票据减少1.7135亿元,降幅86.21%,主要因票据到期承兑且使用票据结算减少[16] 业务表现 - 营业收入减少4044.5万元,降幅14.12%,主要因部分项目未结算[16]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增长0.00%至30.00%[29] - 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区间为4906.37万元至6378.28万元[29]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06.37万元[30] - 业绩增长主要由于公司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保持稳定增长[30]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60.73万元,主要来自金融资产投资收益63.58万元[9]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5,433户,前十大股东持股占比61.83%[12] - 控股股东王东辉持股23.62%(9,440.53万股),其中质押7,776万股[12] 收购和业绩承诺(车网互联) - 车网互联2013年净利润承诺不低于6276万元[23] - 车网互联2014年净利润承诺不低于8312万元[23] - 车网互联2015年净利润承诺不低于10910万元[23] - 车网互联2016年净利润承诺不低于13733万元[23] - 业绩承诺基准年2012年经审计净利润为4348.69万元[23] - 锁定期涵盖2013年11月28日至2016年度最后一次盈利补偿完成日[2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需保持正数否则等额冲减净利润[23] - 需进行期末减值测试补偿总额不超过总收购对价[23] - 所有承诺方包括上海翊辉投资和上海奥力锋投资[22][23] 收购和业绩承诺(泰合佳通) - 泰合佳通2014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3810万元[25] - 泰合佳通2015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5456万元[25] - 泰合佳通2016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7470万元[25] - 2014年至2016年承诺净利润总和为16736万元[25] - 业绩承诺期为2014年5月9日至2016年度最后一次盈利承诺补偿和减值补偿完成之日[25] - 盈利预测补偿以股份形式进行,计算公式基于累积承诺与实际净利润差额[25] - 减值补偿在2016年度届满后三个月内进行测试[25] - 补偿总额不超过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对价[25] - 资产评估报告预测净利润分别为3810.11万元、5455.74万元和7469.89万元[25] 股东承诺(车网互联相关方) - 黄翊、张春辉及翊辉投资、奥力锋投资承诺避免与荣之联发生同业竞争,若出现竞争情况将停止经营或转让业务[24] - 黄翊、张春辉及翊辉投资、奥力锋投资承诺规范关联交易,确保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4] - 黄翊、张春辉及翊辉投资、奥力锋投资确保不发生占用荣之联资金资产行为,不要求荣之联提供担保[24] - 关联交易表决时黄翊、张春辉及翊辉投资、奥力锋投资承诺依法履行回避表决义务[24] - 翊辉投资和奥力锋投资承诺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承担连带法律责任[24] - 所有承诺在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违反承诺将承担全部经济损失[24] - 承诺自2013年5月24日起长期有效[24] - 车网互联相关方作出不竞争和兼业禁止承诺以保证公司利益[24] 股东承诺(泰合佳通相关方) - 交易对方承诺避免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并确保不控制或投资与公司业务构成竞争的经济实体[26] - 交易对方承诺规范关联交易并确保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26] - 交易对方承诺不占用公司资金或资产且不要求公司提供担保[26] - 交易对方承诺在涉及关联交易的股东大会表决时依法履行回避义务[26] - 交易对方承诺不谋求优于市场第三方的业务合作权利[26] - 交易对方承诺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26] - 霍向琦等交易对方于2014年5月9日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并长期有效[26] - 霍向琦等交易对方于2014年5月9日出具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并长期有效[26] - 霍向琦于2014年10月出具关于任职期限的承诺并长期有效[26] - 所有承诺在交易对方作为公司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26] 管理层任职和股份承诺 - 霍向琦等五人承诺签署不少于五年(60个月)聘用合同否则股份回购[27] - 任职不满12个月离职需回购全部股份对价人民币1元[27] - 任职满12个月不满24个月离职需回购80%股份对价人民币1元[27] - 任职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离职需回购60%股份对价人民币1元[27] - 任职满36个月不满48个月离职需回购40%股份对价人民币1元[27] - 任职满48个月不满60个月离职需回购20%股份对价人民币1元[27] - 离职后两年内禁止从事竞争业务否则收益归公司所有[27][28] 其他重要承诺和安排 - 王东辉吴敏承诺关联交易遵循市场规则不损害公司利益[28] - 王东辉吴敏承诺禁售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25%[28] - 公司承诺12个月内不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28] - 认购股份锁定期为上市之日起36个月[22] - 股份锁定期为自认购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25] 公司融资和投资 -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于2015年3月5日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8][21]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31] -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32] 其他财务数据 - 总资产30.276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5.6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959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