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9.0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4.65%[21] - 营业收入90633.77万元,同比增长24.65%[29][33] - 营业总收入906,337,743.45元,较上年同期727,119,629.21元增长24.6%[128] - 营业收入增长至8.729亿元,同比增长21.1%[1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56.57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9.66%[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356.57万元,同比增长29.66%[29] - 净利润84,504,624.01元,较上年同期56,892,492.41元增长48.5%[130] - 净利润为8369.99万元,同比增长1.4%[1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404.3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5.35%[21] - 营业利润8205.75万元,同比增长18.49%[2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94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9.33%[21] - 基本每股收益0.194元,较上年同期0.150元增长29.3%[13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65%,同比增长0.70个百分点[21]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70752.79万元,同比增长29.64%[33] - 营业成本增至6.892亿元,同比增长29.2%[132] - 毛利率21.94%,同比下降3.01个百分点[33] - 财务费用385.54万元,同比下降37.29%[35] - 所得税费用1401.25万元,同比下降48.24%[35] - 所得税费用降至1361.79万元,同比减少49.3%[132] - 研发投入3611.98万元,同比增长4.15%[35] - 支付给职工现金1.272亿元,同比增长17.2%[135]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外延芯片业务收入33.87百万元,同比增长15.29%[40] - LED器件业务收入579.94百万元,同比增长21.59%[40] - LED组件业务收入213.87百万元,同比增长24.40%[40] - 照明应用类及其他业务收入76.76百万元,同比增长20.29%[40] 各地区表现 - 国内业务收入817.75百万元,同比增长21.85%[40] - 国外业务收入86.69百万元,同比增长22.47%[40]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85.64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6.50%[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5.64万元,同比大幅改善116.50%[35]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转为正485.64万元,上年同期为负2943.21万元[13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60.88万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139]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3.475亿元,同比增长9.7%[13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1.388亿元,主要用于购建长期资产1.204亿元[13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27亿元,同比扩大10.9%[13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4.07亿元,其中吸收投资收到4.03亿元[13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71亿元,上年同期为-7566.09万元[13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784亿元,上年同期为-1.891亿元[139]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增至11.45亿元,较期初增长21.8%[13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0.35亿元,较期初增长20.8%[139]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1.9亿元,较期初9.9亿元增长20.3%[120]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069,144,252.23元,较期初893,483,819.73元增长19.6%[125] 资产和负债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4.25亿元,较期初3.13亿元增长35.7%[120] - 应收账款从303,509,420.40元增至410,305,713.23元,增长35.2%[125] - 存货期末余额为4.62亿元,较期初4.76亿元下降2.9%[120]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为26.32亿元,较期初21.54亿元增长22.2%[120] -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12.77亿元,较期初12.46亿元增长2.5%[121]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2.45亿元,较期初1.72亿元增长42.5%[121] - 在建工程从119,112,852.77元增至195,853,882.16元,增长64.4%[126]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2830万元,期初无短期借款[121] -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4.46亿元,较期初3.78亿元增长18.0%[121] - 应付债券从518,595,035.68元减少至502,468,089.42元,下降3.1%[127] - 长期股权投资从502,242,284.59元增至570,742,284.59元,增长13.6%[126] - 总资产为43.25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7.56%[21] - 资产总额432458.16万元,较年初增长17.56%[29] - 公司总资产从期初3,342,258,189.01元增长至期末3,835,437,069.86元,增幅14.8%[1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6.90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8.54%[2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为26.9亿元,较期初22.69亿元增长18.5%[123] - 资本公积从1,255,122,584.40元增至1,611,108,032.12元,增长28.4%[127] - 股本期末为4.76亿元,较期初4.3亿元增长10.6%[123] - 股本增加至4.7575亿元,同比增长10.6%[141][142] - 资本公积大幅增加至16.072亿元,同比增长28.4%[141][142] - 未分配利润增加至5.196亿元,同比增长3.9%[141][142] - 少数股东权益增加至1.891亿元,同比增长21.1%[141][142] - 所有者权益合计增加至28.792亿元,同比增长18.7%[141][142] - 公司本期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增至23.58亿元[145] - 母公司本期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增至27.48亿元[148] 投资和募集资金 - 报告期对外投资额18.5百万元,同比增长143.42%[48] - 委托贷款金额18百万元,利率7.00%[52] - 募集资金总额2379.69百万元,报告期投入109.525百万元[53][54]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401.74百万元[57] - 新型表面贴装发光二极管技术改造项目投资19,189.07万元,进度100%,实现效益2,750.69万元[59] - 功率型LED及LED光源模块技术改造项目投资17,481.11万元,进度100%,实现效益1,857.75万元[59] - LED背光源技术改造项目投资7,466.83万元,进度100%,实现效益1,176.32万元[59] - 半导体照明灯具关键技术及产业化项目投资6,296.05万元,进度100%,实现效益717.57万元[59] - 小间距LED及户外表贴LED显示屏器件扩产项目投资20,865.86万元,进度仅5.83%[60] - 补充流动资金及备付公司债券回售项目投资19,307.85万元,进度6.78%[60] - 新型TOP LED制造技术及产业化项目投资22,479.86万元,进度100%,但实现效益1,413.32万元未达预期[60] - 品牌与渠道建设项目投资9,029.31万元,进度92.2%[60] -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投资1,000万元,进度66.87%[60] - LED显示屏器件扩产项目投资6,000万元,进度100%,实现效益326.7万元[60] - 品牌与渠道建设项目累计实际投资8,324.89万元[61] -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存在ERP系统结余资金待后续投入[61] - 超额募集资金总额为98,112.29万元[61] - 偿还银行贷款10,600万元[61] - 土地使用权购置支付1,780.10万元[61] - 新厂房及动力建设项目投入7,203.12万元[61] - 新型TOP LED制造技术及产业化项目全额投入22,479.86万元[61] - 对外投资国星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40,000万元[61] - LED显示屏器件扩产项目全额投入6,000万元且实现效益326.7万元[64] - 公司以6000万元人民币增资浙江亚威朗科技有限公司,并以1650万元人民币收购其少数股东25%的股份[77] - 公司以83万元人民币出售国邦睿源半导体照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3%的股份[78] - 公司2015年6月非公开发行A股45,751,66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98元[159] - 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至475,751,669股[159] 子公司和关联方 - 子公司佛山市国星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356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5.233亿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8706.91万元人民币,营业利润为-1072.93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355.96万元人民币[68] - 公司与先域微电子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签订技术合同,涉及资产账面价值1995.93万元,交易价格1995.93万元[91] - 公司与同一合作方另签订技术合同,交易价格为1764万元[91]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37,103,500股,占比从31.62%降至23.00%[102] - 国有法人持股新增60,335,200股,占比达14.03%[102] - 其他内资持股减少97,438,700股,占比从31.62%降至8.96%[102] - 境内法人持股减少60,335,200股,占比归零[102] - 境内自然人持股减少37,103,500股,占比从17.59%降至8.96%[102] - 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37,103,500股,占比从68.38%升至77.00%[102] - 股份总数保持430,000,000股不变[102] - 西格玛创投股东性质变更为国有法人[102][104] - 个别董监高减持股份导致限售股数量下降[103] - 离任董监高满18个月后股份全部解除限售[103]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7,367人[106] - 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4.03%,持有60,335,200股普通股,其中质押27,150,840股[106] - 王垚浩持股6.14%,持有26,400,000股普通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19,800,000股[106] - 蔡炬怡持股4.55%,持有19,550,000股普通股,报告期内减持3,450,000股[106] - 余彬海持股3.57%,持有15,350,000股普通股[106]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持股2.23%,持有9,597,741股普通股,报告期内增持8,698,077股[106] - 辛文持股1.54%,持有6,612,000股普通股,报告期内减持2,188,000股[106] - 雷自合持股1.19%,持有5,110,000股普通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3,832,500股[106] - 靳立伟持股1.06%,持有4,560,000股普通股,报告期内减持160,000股[106] - 王垚浩、蔡炬怡、余彬海于2015年7月1日解除一致行动协议[107] 利润分配和承诺 -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以总股本4.3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450万元人民币[69] - 公司报告期内不进行半年度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71] - 公司承诺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94] - 公司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比例若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45%,将限制再融资行为[94] - 持股5%以上股东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自2014年10月16日起)[94] - 西格玛若违规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上缴公司[95] - 公司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金额为-43,000,000元[151] - 公司本期向股东分配利润4300万元[144] - 母公司本期向股东分配利润6450万元[147] 会计和审计 - 公司改聘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为2015年度审计机构[18] -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96] - 公司财务报表编制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证监会披露规定[163] - 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163] - 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167] -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169] -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174]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期初数[174] - 子公司财务报表按公司会计政策调整,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175] -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时抵销[175] - 少数股东权益及损益在合并报表中单独列示,亏损超过期初份额部分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175] - 丧失子公司控制权时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处置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净资产份额差额计入投资收益[176] - 金融工具初始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交易费用按类别计入损益或初始金额[183] - 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损益、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83]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185] -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185] - 贷款和应收款项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186]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187]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187] -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或组合测试[187] -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时将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188]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188] -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时,账面价值与对价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90] -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191] -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标准为单个年末应收款项超过人民币200万元[193] - 账龄1年以内(含1年)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均为2.00%[194] - 账龄1-2年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均为10.00%[194] - 账龄2-3年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均为30.00%[194] - 账龄3-4年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均为50.00%[194] - 账龄4-5年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均为80.00%[194] - 账龄5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均为100.00%[194] - 存货发出计价采用加权平均法[196] - 存货跌价准备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198] -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摊销采用一次摊销法[200] 其他重要事项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645.41万元人民币[26] - 公司报告期内共计召开1次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会议、2次监事会会议[74] - 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及媒体质疑事项[75]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81]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82] -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84]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租赁及担保情况[88][89][90] - 公司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事项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具备持续经营能力[164]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中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付出资产及发行证券的公允价值[171] - 合并成本大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部分确认为商誉[171] - 购买日后12个月内可调整或有对价并相应调整合并商誉[17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随时支付存款及持有期限短
国星光电(002449) - 2015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