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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002221) - 2017 Q2 - 季度财报
东华能源东华能源(SZ:002221)2017-08-14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143.6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8.96%[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92.41%[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3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4.52%[1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003元/股,同比增长150.04%[16] - 稀释每股收益为0.3003元/股,同比增长150.04%[1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09%,同比上升2.08个百分点[16] - 公司营业收入1,436,125.59万元,同比增长58.96%[38] - 利润总额67,018.54万元,同比增长188.06%[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655.48万元,同比增长192.41%[38]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8.96%,达到143.61亿元[49] - 净利润从期初1.67亿元增至期末4.93亿元,增幅195.60%[18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从1.66亿元增至4.87亿元,增幅192.50%[182] - 基本每股收益从0.1201元增至0.3003元,增幅150.04%[182] - 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9.7%至20.58亿元[184] - 母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82.2%至3448.3万元[184] - 基本每股收益0.0213元,同比增长55.5%[186] - 公司预计2017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00%至150%[79] - 公司预计2017年1-9月净利润区间为7.30亿元至9.12亿元人民币[7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销售费用112,894,583.08元,同比增长89.24%,主要因贸易量增加[46] - 母公司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8.4%至19.27亿元[184] - 母公司财务费用同比增长133.5%至9923.6万元[184] 各条业务线表现 - 液化气销售收入1,120,946.07万元,同比增长38%,占总营收78.05%[42] - 国内LPG销售收入541,207.60万元,国际贸易LPG销售收入579,738.47万元[42] - 液化石油气销售额同比增长38.00%,达到112.09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78.06%[49][51] - 化工品销售额同比增长246.28%,达到29.24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20.36%[49][51] - 公司已建立15个汽车加气站分布于江苏上海等区域[26] - 国际贸易业务覆盖东亚及东南亚市场包括日本韩国印度等[25] 各地区表现 - 华东地区(不含江苏)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06.63%,达到39.97亿元[49][51]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094.44万元人民币,同比改善81.92%[16]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改善81.92%,主要因利润增长[46]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改善61%,主要因宁波新材料项目完工转固[46] - 公司面临LPG原材料采购价格大幅波动风险[82] - 公司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并通过金融工具进行对冲[81] - 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涉及易燃易爆品存储运输[81] - 公司管理控制难度随业务扩展和跨区域经营增加[82] 资产和项目投资 - 宁波新材料项目转固导致固定资产增加31.76亿元[28] - 宁波新材料项目转固导致在建工程减少30.84亿元[28] - 宁波新材料装置于2016年11月投料试车2017年4月转固[27] - 货币资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9.66%,达到50.56亿元,占总资产比例21.70%[56] - 应收账款较上年同期减少46.27%,降至8.24亿元,占总资产比例3.54%[56] - 固定资产较上年同期增加54.45%,达到85.60亿元,主要因宁波项目转固[56] - 在建工程较上年同期减少93.56%,降至1.67亿元,因宁波新材料项目转固[56] - 短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2.81%,降至59.18亿元,占总资产比例25.39%[56] - 受限资产总额达88.32亿元,包括16.67亿元货币资金(保证金)及68.22亿元固定资产(抵押)[57] - 宁波新材料丙烷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报告期投入金额33,675.24万元人民币,累计实际投入金额344,614.69万元人民币[62] - 宁波新材料项目报告期实现收益5,763.65万元人民币,累计实现收益5,763.65万元人民币[62] - 宁波丙烷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累计投入86,636.44万元,投资进度达103.14%[70] - 宁波丙烷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二期)投资进度仅8.00%,累计投入8,000万元[70] - 收购张家港新材料44%股权项目累计投入50,000万元,投资进度100%[70] - 曹妃甸页岩气丙烷脱氢项目(一期)及聚丙烯项目(一期)均未投入资金,进度为0%[70]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入35,702.55万元,超额完成计划达100.02%[70] -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累计投入180,338.99万元,总投资额407,870.53万元[71] - 宁波丙烷项目(一期)本报告期实现效益5,763.65万元,达到预计收益[70] - 张家港新材料股权收购项目实现效益8,076.65万元,达到预计收益[70] - 曹妃甸项目因前期准备工作未完成尚未开工建设[71] - 公司货币资金从期初34.17亿元增加至期末50.56亿元[171] - 公司短期借款从期初33.66亿元大幅增加至期末59.18亿元[172] - 货币资金从期初11.14亿元增至期末14.56亿元,增幅30.68%[176] - 应收账款从期初3.42亿元大幅增至期末9.88亿元,增幅188.58%[176] - 短期借款维持在6.27亿元水平,变动较小[177] - 应付票据从期初12.84亿元增至期末19.03亿元,增幅48.22%[177] - 未分配利润从期初2.13亿元降至期末1.66亿元,降幅21.88%[17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2.46亿元人民币,相比上年同期的负值1.51亿元人民币有显著改善[193] - 投资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至31.04亿元人民币,上年同期仅为1.5亿元人民币[193]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为2239.96万元人民币[193] 子公司表现 - 新加坡国际贸易子公司总资产35.77亿元且上半年净利润0.61亿元[29] - 新加坡国际贸易子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达94.40亿元[29] - 新加坡子公司资产规模占母公司净资产比重为51%[29] - 子公司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净利润为1.84亿元人民币[78] - 子公司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94.40亿元人民币[78] - 子公司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营业利润为2.62亿元人民币[78] - 子公司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3.04亿元人民币[78] 融资和资金活动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118,347,919.15元,同比增长75.06%[4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81,375,476.65元,同比大幅增长1,387.65%[48] - 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21,688万元人民币,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2,626.77万元人民币[66][67] - 截至2017年6月30日,2014年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22,338.99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67] - 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89,999.99万元人民币,截至报告期末累计使用58,000万元人民币[68] - 2016年募集资金累计收到利息净额3,078.91万元人民币,期末余额233,254.18万元人民币[68]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显示,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0,338.99万元人民币[66] - 闲置募集资金中228,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产生收益167.98万元[72] - 公司债券15东华01发行规模6亿元人民币,票面利率5.88%[143] - 公司债券15东华02发行规模5.5亿元人民币,票面利率5.78%[143] - 非公开发行债券16东华01发行规模5亿元人民币,票面利率5.98%[143] - 非公开发行债券16东华02发行规模7亿元人民币,票面利率5.70%[143] - 截至2017年6月末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2.23万元人民币[145] - 2017年报告期内发行超短期融资券17东华能源SCP001规模6亿元人民币[146] - 2017年报告期内发行短期融资券17东华能源CP001规模3亿元人民币[146] - 联合信用评级给予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稳定[146] - 公司债券15东华01和15东华02信用等级均为AA[146] - 所有公司债券均无担保增信机制[147] - 公司承诺若无法按期偿付债券本息将暂停股东利润分配[153][156] - 公司承诺若无法偿付债券本息将暂缓重大对外投资及收购兼并项目[153][156] - 公司承诺若无法偿付债券本息将调减或停发董事及高管工资奖金[153][15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20%需强制披露[152][15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需强制披露[152][156] - 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需强制披露[152][156] - 16东华02债券每年付息1次2017-2021年8月22日为付息日[149] - 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负责15东华系列债券本息偿付保障[151] - 债券受托管理人工商证券负责16东华系列债券本息偿付保障[155] - 报告期内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157] - 公司完成兑付3亿元"16东华能源CP001"、3亿元"16东华能源SCP001"及3亿元"16东华能源SCP002"本息[162] - 公司发行3亿元"17东华能源CP001"及6亿元"17东华能源SCP001"[162] - 公司获得银行授信总额240.8亿元人民币,已使用126.35亿元人民币[163][164] - 公司2017年1-3月累计新增借款15.92亿元,占2016年末净资产23.99%[166] - 合并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入21.18亿元,主要来自借款39.15亿元和发行债券9亿元[19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3.3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的负值9441.44万元人民币有所扩大[193] - 股东投入普通股资本为235,270,456.00元,对应资本公积增加2,694,384,834.49元[199] -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692,346,184.00元[199] 关联交易和担保 - 与东华石化(长江)有限公司发生资金占用关联交易金额为2,032.32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为13.14%[101] - 与昆山东华大宇汽车能源有限公司发生液化气销售关联交易金额为1,145.77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为7.41%[101] - 与上海石化爱使东方加气站有限公司发生液化气销售关联交易金额为70.30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为0.45%[101] - 与浙江优洁能汽车能源有限公司发生液化气销售关联交易金额为571.08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为3.69%[101] - 与凯凌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发生化工品销售关联交易金额为8,989.18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为58.12%[101] - 与张家港市洁能燃气有限公司发生液化气销售关联交易金额为2,657.04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为17.18%[101] - 报告期内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5,465.69万元,获批交易额度总额为56,476.51万元[102] - 扬子江石化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总金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4年[110] - 公司为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为26,600万元[112] - 报告期内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0元[113] - 报告期内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为26,600千元[113] - 报告期末已审批对外担保额度合计48,400千元[113]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26,600千元[113] - 对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担保总额为211,000千元[113][114] - 对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担保总额为250,000千元[113][114] - 对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担保总额为188,200千元[113][114] - 对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担保总额为136,000千元[113][114] - 单笔最大担保额度为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60,000千元[113] - 所有担保均为连带责任保证类型且未履行完毕[113][114]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478,000千元[115]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1,088,200千元[115]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395,333千元占公司净资产比例56.36%[115]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余额85,872千元[115]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44,367.75千元[115] 股权和股东情况 - 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955,360股至345,293,261股占比21.31%[124] - 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1,955,360股至1,274,669,563股占比78.69%[124] - 股份总数保持1,619,962,824股不变[124] - 境内自然人持股减少1,955,360股至116,946,805股占比7.22%[124] - 境内法人持股保持228,346,456股占比14.10%不变[124]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总数达345,293,261股,占期末限售股总量的99.4%[128] -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非公开发行限售股19,685,039股,占比5.7%[126] - 建信基金-华鑫信托357号资管计划持有非公开发行限售股47,244,094股,占比13.6%[126] - 金鹰基金-渤海信托1号单一资金信托持有非公开发行限售股62,992,125股,占比18.2%[127] - 新华基金-华融国际信托计划持有非公开发行限售股31,496,062股,占比9.1%[127] - 董事长周一峰持有高管锁定股114,457,830股,占限售股总数33.1%[128] - 本期解除限售股总量为1,955,360股,较期初减少0.6%[128] - 陈建政持有的918,000股董监高锁定股于2017年6月21日解除限售[128] - 魏光明持有的855,160股董监高锁定股于2017年3月24日解除限售[128] - 赵树忠持有的180,000股高管锁定股因股票期权行权后锁定[127]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6,233户[131] - 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08%,持有325,360,000股普通股,其中106,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131] - 周一峰持股比例为9.42%,持有152,610,440股普通股,其中114,457,83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31] - 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10%,持有131,296,700股普通股,全部131,296,700股处于质押状态[131] - 金鹰基金-浦发银行-渤海信托-渤海信托科闻1号单一资金信托持股比例为3.89%,持有62,992,125股普通股[131] - 施建刚持股比例为3.72%,持有60,240,964股普通股,其中60,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131] - 建信基金-杭州银行-华鑫信托-建信基金-华鑫信托357号资产管理计划持股比例为2.92%,持有47,244,094股普通股[131] - 施侃持股比例为2.53%,持有40,999,670股普通股[131]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持股比例为1.32%,持有21,385,494股普通股[132]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中,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持有325,360,000股,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持有131,296,700股[132] -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36个月[97] - 限制性股票分两期解禁各50%比例[97] - 向403名激励对象授予2982万股限制性股票[99]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51元/股[100] - 授予股份类型为A股普通股[99] - 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为-16,455,334.14元[199] 诉讼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