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收入和利润 - 2017年营业收入151.11亿元同比增长27.57%[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9亿元同比增长34.98%[18] - 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为151.11亿元,同比增长27.57%[64] - 公司2017年利润总额为13.51亿元,同比增长36.69%[64] - 公司2017年净利润为11.66亿元,同比增长33.54%[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79亿元,同比增长34.98%[64]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成本和费用 - 触控显示类产品营业成本同比增长21.01%至83.92亿元,占营业成本比重从70.49%降至67.03%[74] - 其他显示类产品营业成本同比大幅增长150.91%至8.53亿元,占比从3.46%升至6.38%[74] - 摄像类产品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50.04%至9.11亿元,占比从3.70%升至7.28%[74]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38.94%至1.45亿元,管理费用同比增长36.17%至9.52亿元[8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现金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8亿元同比增长121.14%[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21.14%至5.08亿元[8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下降660.33%至-27.34亿元[85] 各条业务线表现 - 触控显示行业收入142.17亿元,占营业收入94.08%,同比增长28.54%[68] - 其他显示类产品收入11.66亿元,同比增长151.27%[69] - 摄像类产品收入10.20亿元,同比增长148.92%[69] - 化工产品销售量442,119.4吨,同比增长0.67%[72] - 电子纸模组/摄像头模组/指纹识别模组新产线投产推动销量增长[29] - 触显模组和摄像头模组出货量大幅提升[38] - 电子纸标签国内出货量占比较高且正扩大产能[38] - 全面屏模组已量产并快速提升市场份额[36] - 无线充电材料及模组产品快速扩充产能[37] - 公司摄像头模组产能达到35KK/月[36] - 公司产品涵盖触摸屏模组、全面屏显示模组、电子纸模组、摄像头模组、指纹识别模组及无线充电模组等[112] 各地区表现 - 境内销售收入129.89亿元,同比增长38.38%,占营业收入85.96%[69] - 境外销售收入21.22亿元,同比下降13.69%,占营业收入14.04%[69]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技术研发与产能布局 - 公司垂直整合供应链提升产品毛利率[41] - 江西信丰高阶FPC生产基地实现小批量生产[37] - 江西万安新建FPC产线预计2018年Q2释放产能[37] - 南昌工厂获国内品牌认证将生产高端单摄/双摄/三摄产品[45] - 公司掌握纳米晶材料核心技术并进入国内外品牌手机供应链,推出全球最薄无线充电模组方案[49] - 公司完成无线充电全产业链布局,涵盖带材生产、线圈设计至发射端成品制造[49] - COF方案FPC线宽线距需低于20微米,高分辨率产品要求达10微米以内[52] - 公司FPC极窄线路技术已导入全面屏应用,上海及信丰工厂开始小批量生产[52][53] - LCP材料介电常数在110GHz范围内保持恒定,正切损耗仅0.002-0.0045[56] - 公司布局智能家居及汽车领域无线充电,并进入量产阶段[51] - 公司联合全球顶尖客户研发软磁材料产品,实现大规模商用化[49] - COF技术主要由日韩厂商垄断,台系及国内企业积极研发双面方案[52] - 公司实现电子墨水显示屏、高清双摄像头、高精细多层柔性线路板等技术研发突破[108] - 公司布局5G时代智能终端产品包括全面屏显示模组、多摄像头模组及无线充电技术[110] - 公司布局FPC、COF技术及产能以满足智能终端对全面屏模组及轻薄化需求[111] - 公司布局LCP柔性线路板以应对5G时代智能终端对高速高频传输的需求[111] - 公司持续投入研发超细线路高阶FPC、无线充电核心材料、高频高速材料及吸波材料等5G核心材料[111] - 公司已针对远距离无线充电技术进行研发储备并将根据市场成熟度推出产品[115] - 公司无线充电产品从手机向车载、智能家居、穿戴设备及智能监控等领域延伸[116] - 公司开发新磁性材料应用于非无线充电领域包括电动马达和超薄大功率电源并于2018年实现批量生产[116]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市场与战略 - 全球无线充电市场规模预计从2016年34亿美元增长至2022年140亿美元,增长超4倍[48] - 电池密度年增约10%,但手机功耗需求增长推动电池体积增大[57] - 公司通过集团化采购和工艺改进实现原材料价格与产品售价同步以应对价格下降风险[113] - 公司2017年全面推进SAP智能管理系统以提升生产管理和资源配置效率[115] 其他重要内容:资产与投资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21%较上年下降2.43个百分点[19] - 总资产212.44亿元同比增长25.00%[19]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47.58亿元为全年最高单季[23] - 政府补助计入非经常性损益2.18亿元较上年增长166.36%[25]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2.60亿元占净利润比重22.04%[26] - 合并范围新增珠海晨新及上海蓝沛致业绩驱动[29] - 公司完成收购蓝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9.87%股权[31] - 研发投入金额同比增长31.98%至4.58亿元,研发人员数量增长44.04%至4386人[82]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38.13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25.23%,其中第一名客户占比13.90%[77]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26.96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21.53%,其中第一名供应商占比12.83%[77] - 公司合并范围新增11户子公司,减少1户,共35户子公司[75] - 资产减值损失为1.963亿元,占利润总额的14.53%[87] - 营业外收入为1.117亿元,占利润总额的8.27%[87] - 其他收益为2.04亿元,占利润总额的15.10%[88] - 货币资金减少8.74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下降8.57个百分点[89] - 应收账款增加13.6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上升2.90个百分点[89] - 短期借款增加16.9亿元,占总负债比例上升5.74个百分点[89] - 在建工程增加8.38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上升3.18个百分点[89] - 报告期投资额5.14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3.64%[94] - 收购珠海光宇产生投资收益236.57万元,占利润总额0.18%[87] - 受限资产总额15.113亿元,其中货币资金4.734亿元为承兑汇票保证金[93] - 生物识别模组项目投资额74,906.02万元,实际投入60,793.29万元,投资进度81.16%[102] - 电子纸模组项目投资额56,948.04万元,实际投入30,485.61万元,投资进度53.53%[102]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额42,544.83万元,实际投入42,544.83万元,投资进度100%[102] - 承诺投资项目总投资额260,780.13万元,实际投资额205,201.93万元[102] - 子公司江西合力泰总资产128.5亿元,净资产50.57亿元,营业收入90.44亿元,净利润6.13亿元[107] - 子公司深圳业际光电总资产15.81亿元,净资产5.51亿元,营业收入20.04亿元,净利润1.23亿元[107] - 子公司深圳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总资产43亿元,净资产14.01亿元,营业收入49.87亿元,净利润3.35亿元[107] - 公司子公司江西合力泰以募集资金96,167.7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3] 其他重要内容:利润分配与股东回报 -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128,310,67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5] - 2015年现金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总股本基数为1,422,474,212股[122] - 2016年现金分红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4元(含税),总股本基数为1,564,155,338股,并每10股转增10股[123] - 2017年现金分红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总股本基数为3,128,310,676股[124] - 2017年现金分红总额为118,875,805.69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10.08%[125] - 2016年现金分红总额为131,389,048.39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15.04%[125] - 2017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50,344,900.17元[126] 其他重要内容:承诺与协议 - 比亚迪股份承诺部品件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2,570.28万元、23,728.56万元及25,107.82万元[127] - 业际光电2015年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6700万元[129] - 业际光电2016年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9000万元[129] - 业际光电2017年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1.16亿元[129] - 平波电子2015年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130] - 平波电子2016年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130] - 平波电子2017年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130] - 超额利润奖励上限为超出累计预测利润部分的30%[130] - 股份回购价格为总价人民币1.00元[130] - 补偿金额以目标资产交易价格为上限[130] - 减值测试补偿需在期末减值额大于已补偿总额时触发[129] - 目标资产交易价格上限为补偿金额上限[131] - 上市公司以人民币1.00元总价定向回购锁定股份[132] - 超额利润奖励上限为超过累计预测利润数部分的30%[132] - 盈利补偿期间届满后6个月内完成超额奖励支付[132] - 比亚迪股份承诺避免从事LCD、FPC和摄像头等同业竞争业务[132] - 补偿股份数计算公式:当年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131] - 减值测试补偿公式: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131] - 现金补偿需在2个月内汇入指定账户[132] - 股份回购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2] - 转增或送股时补偿股份数调整公式: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131] - 比亚迪股份与实际控制人王传福于2015年2月12日出具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133]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优先参考可比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134] - 无市场价格参考时依据实际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确定收费标准[134] - 黄晓嵘等承诺方于2015年2月12日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134] -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五年内不从事与标的公司相同或相近业务[134] - 承诺方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134] - 违反承诺需承担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赔偿责任[133][134] - 关联交易决策需履行回避表决义务及信息披露程序[133] - 承诺函自签署即构成有效法律约束力责任[133][134] - 标的公司对新技术新产品享有优先受让生产权利[133] - 公司承诺通过出售竞争业务或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等方式避免同业竞争[135][136] - 公司承诺在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中优先采用可比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确定交易价格[136] - 公司承诺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包括参考第三方非关联交易价格或成本加合理利润[136] - 公司承诺不谋求在交易中获得优于市场第三方的利益[136] - 公司承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将履行回避表决义务并配合信息披露[136]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诺五年内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近业务[136] - 公司承诺若违反同业竞争承诺将承担赔偿责任[135] - 公司关联交易规范承诺在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136] - 公司承诺将商业机会优先让予标的公司[135] - 公司承诺在资产出售时给予标的公司不逊于第三方的条件[135] - 承诺人保证避免与标的公司同业竞争,若违反将承担赔偿责任[137] - 承诺人保证规范与标的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137] - 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不发生资金占用[138] - 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高级管理人员专职任职[138] - 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建立独立核算体系[138] - 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138] - 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具备自主经营能力[138] - 承诺人保证目标公司资产独立,避免不规范资金占用[138] - 承诺人保证目标公司人员独立,高级管理人员专职任职[138] - 承诺人保证目标公司经营独立,通过合法程序推荐管理人员[138] - 目标公司承诺不进行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行为[139] - 目标公司承诺不进行非法转移、隐匿资产行为[139] - 目标公司涉及争议金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民事诉讼或仲裁程序[139] - 承诺人保证目标公司股权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140] - 承诺人保证目标公司股权未被执法部门实施扣押、查封等限制[140] - 承诺人保证与上市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140] - 承诺人保证未向上市公司推荐任何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140] - 承诺人承担因违反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140] - 承诺人保证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140] - 承诺人保证对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所涉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140] - 承诺人保证为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则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41] - 承诺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141] - 承诺人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141] - 承诺人最近3年不存在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141] - 承诺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最近36个月内未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141] - 目标公司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承诺人已依法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行为[141] - 承诺人为拥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具备签署重大资产重组协议的合法主体资格[141] - 承诺人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141] - 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10万元的民事诉讼或仲裁程序[142] - 非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期为自上市首日起12个月[142] - 部分认购方承诺非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143] - 文开福等相关方承诺非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143] - 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不发生资金占用[143] - 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高级管理人员专职任职[143] - 目标公司不存在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形[142] - 承诺人最近5年未受过证券市场相关行政处罚[142] - 承诺人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市场失信行为[142] - 目标公司不存在因交割日前事项导致损失时的赔偿机制[142]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避免同业竞争,不从事触摸屏和中小尺寸液晶显示屏及其模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144] - 控股股东承诺不从事浓硝酸、稀硝酸、硝酸铵、硝盐等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及运输相关业务[144] - 控股股东承诺若产生新同业竞争,将通过收购将相竞争业务集中到上市公司[144] - 控股股东承诺将任何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商业机会让予上市公司[145] - 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研发或合作开发的与公司相关新技术、新产品有优先受让和生产权利[145] - 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出售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业务或权益有优先购买权[145] - 控股股东承诺若上市公司拓展业务范围,已开展相关业务的,上市公司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收购权[145] - 控股股东承诺若上市公司拓展新业务范围,未开展相关业务的,将不从事该等业务除非股东大会同意[145] - 控股股东承诺若违反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将承担赔偿责任[145] -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无违反避免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承诺的情况[144][145]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146] - 交易对方承诺最近5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147] - 交易对方承诺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147] - 交易对方承诺不存在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147] - 交易对方承诺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合力泰(002217) - 2017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