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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002217) - 2016 Q1 - 季度财报
合力泰合力泰(SZ:002217)2016-04-27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16.9亿元,同比增长113.6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74.29万元,同比增长106.72%[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857.45万元,同比增长170.90%[8] - 基本每股收益0.0497元/股,同比增长56.78%[8]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13.62%至16.90亿元,主要因收购及销售规模扩大[15] - 2016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增长193.78%至219.10%[40] - 2016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2.9亿元至3.15亿元[40] - 201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71.44万元[4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11.43%至14.17亿元,与收入增长同步[15] - 支付职工现金同比增长234.11%至2.59亿元,因人员增加[16]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6.3万元,同比下降90.27%[8] - 销售商品收到现金同比增长140.40%至16.11亿元,反映销售规模扩大[15] - 购买商品支付现金同比增长178.78%至12.83亿元,因合并范围变化[16] - 取得借款收到现金同比增长104.84%至7.35亿元,因资金需求增加[16] 融资与借款活动 - 长期借款同比激增775.49%至2.36亿元,因短期借款转为长期借款[15] - 长期应付款同比增长105.45%至3.52亿元,因融资租赁增加[15] - 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8亿元公司债券[17]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28亿元用于扩产及补充流动资金[17] 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 合力泰2013年7-12月预测利润数为人民币9880万元[20] - 合力泰2014年扣非净利润预测值为17992.18万元[20] - 合力泰2015年扣非净利润预测值为24985.71万元[20] - 合力泰2016年扣非净利润预测值为31975.11万元[20] - 业绩补偿期间为2014年至2016年三个会计年度[20] - 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时需按公式进行现金或股份补偿[20] - 补偿金额计算基准为交易总价格与累计利润差额比例[20] - 股份补偿不足部分需以现金形式补足[20] - 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公式为应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22] - 期末减值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期末减值额减利润补偿期内已支付补偿额[22] - 减值补偿股份数量计算公式为应补偿金额÷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22] - 补偿责任人合计补偿股份数量不超过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尚未出售股份数量[22] - 补偿责任人合计补偿总金额不超过重大资产重组支付的全部对价[22] - 文开福及其一致行动人按重组前持股比例计算各自补偿份额并承担连带责任[22] - 部品件公司2015年扣非净利润承诺不低于人民币2.257亿元[32] - 部品件公司2016年扣非净利润承诺不低于人民币2.373亿元[32] - 部品件公司2017年扣非净利润承诺不低于人民币2.511亿元[32] - 业际光电2015年扣非净利润承诺不低于人民币6700万元[33] - 业际光电2016年扣非净利润承诺不低于人民币9000万元[33] - 业际光电2017年扣非净利润承诺不低于人民币1.16亿元[33] - 比亚迪股份承诺若部品件公司业绩未达标将进行股份或现金补偿[32] - 业际光电全体股东承诺若业绩未达标将优先使用股份进行补偿[33] - 补偿金额计算以目标资产交易价格为上限[32] - 业绩补偿安排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32][33] - 业际光电2015至2017年扣非净利润承诺分别不低于2500万元、3000万元及3500万元[34][35] - 平波电子2015至2017年扣非净利润承诺分别不低于2500万元、3000万元及3500万元[35] - 补偿金额以目标资产交易价格为上限[34][35] - 股份补偿不足部分需以现金补足差额[34][35] - 补偿股份数需按转增或送股比例调整[34][35] - 减值测试后若期末减值额>已补偿总额需另行补偿[35] - 盈利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补偿程序[34][35] - 现金补偿需在2个月内支付至指定账户[34] - 股份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00元[34] - 上市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00元回购锁定股份[36]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承诺 - 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不占用资金及资产[23] - 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建立完整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23] - 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建立独立核算体系及银行账户[23] - 比亚迪股份及王传福承诺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36] - 比亚迪股份及王传福承诺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36] - 比亚迪股份及王传福承诺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36] - 比亚迪股份及王传福承诺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36] - 比亚迪股份及王传福承诺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36] - 黄晓嵘等承诺方保证目标公司资产独立完整[37] - 黄晓嵘等承诺方保证目标公司人员独立[37] - 黄晓嵘等承诺方保证目标公司财务独立[37]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承诺 - 承诺人保证避免同业竞争不从事触摸屏及液晶显示屏相关业务[23] - 承诺人及附属公司承诺通过收购、业务转让或放弃等方式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新的同业竞争[24] - 上市公司对承诺人及附属公司的相关业务、资产和权益拥有优先受让、生产和购买权[24] - 承诺人保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参考可比市场价格或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25] - 承诺人作为控股股东期间不利用地位谋求优先权利或优于第三方的交易条件[25] - 截至目前所有承诺人均未违反关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各项承诺[24][25] - 承诺人保证不从事与标的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1] -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五年内承诺人及其关联方避免同业竞争[31] - 承诺人保证其关联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标的公司相同业务[31] - 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时标的公司享有优先受让和生产权利[31] - 资产出售时标的公司享有优先购买权且条件不逊于第三方[31] - 关联交易需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定价[31] -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交易决策程序[31] - 股东大会表决关联交易时承诺人履行回避表决义务[31] 交易对方承诺与保证 - 交易对方承诺所提供的重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承担法律责任[25] - 承诺人保证合力泰已依法完成出资义务,不存在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行为[25] - 交易对方文开福等十名自然人承诺最近5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26] - 交易对方行健投资等五名法人及星通投资承诺最近5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26] - 交易对方行健投资等五名法人及星通投资承诺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26] - 交易对方行健投资等五名法人及星通投资承诺最近3年不存在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26]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等承诺人保证所提供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27]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等承诺人如因信息虚假需承担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27] - 交易对方文开福等十名自然人承诺不存在到期未清偿的数额较大债务[26] - 交易对方行健投资等五名法人及星通投资承诺不存在到期未清偿的数额较大债务[26] - 所有承诺方保证其持有的股权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26][27] - 所有承诺方保证其持有的股权不存在任何信托安排或股份代持[26][27] - 比亚迪股份等承诺人确认其作为合法存续主体,拥有签署并履行重组协议的合法资格[29] - 承诺人确认不存在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29] - 承诺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未受过证券市场相关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29] - 承诺人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29] - 承诺人确认最近3年不存在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29] - 承诺人及其关联方未因涉嫌本次重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侦查[29] - 承诺人最近36个月内未曾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证监会处罚或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9] - 承诺人保证有权签署承诺函且具有法律约束力[31] - 违反承诺需承担赔偿责任并立即停止竞争业务[31] 股份锁定承诺 - 上海星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等承诺非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自2014年7月11日起[20] - 文开福等承诺资产重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自2014年3月31日起[20] - 部分股东承诺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28] - 部分股东承诺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锁定期至2018年10月26日[29] 业绩增长驱动因素 - 业绩增长主因合并范围新增比亚迪电子部品件、业际光电和平波电子[40] - 江西合力泰募投项目产能释放及客户结构优化推动利润增长[40] 其他财务与运营事项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74.9万元[9]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3,115户[11] - 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末余额200万元[43] - 资金占用原因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占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比例0.04%[43] - 资金占用预计2016年4月以现金200万元清偿[43]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41]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调研接待活动[44] 超额利润奖励机制 - 超额利润部分按30%上限奖励管理团队[34] - 超额利润的30%上限用于奖励管理团队[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