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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钾国际(000893) - 2018 Q2 - 季度财报
亚钾国际亚钾国际(SZ:000893)2018-08-24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1.75亿元,同比下降74.67%[17] - 公司2018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74,828,284.24元,同比下降74.67%[39][46] - 公司2018年上半年营业利润253.76万元,同比增长114.12%[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266.77万元,同比收窄86.99%[17] - 公司2018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266.77万元,同比减亏86.99%[3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035元/股,同比改善87.08%[1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14%,同比改善0.34个百分点[17] - 钾肥业务营业收入134,410,069.14元,同比增长8.49%,毛利率44.55%[49] - 钾肥项目2018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3,441.01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41%[40] - 钾肥项目2018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1,456.35万元[40] - 海运业务营业收入11,041,848.65元,同比下降96.55%,毛利率-65.51%[4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公司营业成本同比下降81.82%至119,999,288.11元[46] - 销售费用同比大幅增长335.32%,主要因钾肥业务运输费增加[46] -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下降2,215.21%[46]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25,000元,同比下降85.30%,主要因贸易期货浮动盈亏所致[47] - 投资收益为322,241.47元,同比增长109.42%,主要因贸易期货盈亏所致[47] - 营业外收入为483,278.64元,同比增长284.80%,主要因收取客户违约金及出售废旧物资[47] - 除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78,978.29元[22] - 所得税影响额60,186.74元,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58,997.10元[22]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255,214.08元[22] - 存货跌价准备增加导致资产减值-627,369.67元,占利润总额-20.83%[52] 各条业务线表现 - 钾肥项目2018年上半年生产钾肥10.04万吨,销售8.64万吨[40] - 2018年上半年钾肥生产10.04万吨,销售8.64万吨[25] - 钾肥验证项目产能从10万吨/年提升至20万吨/年[25] - 钾盐矿石总储量10.02亿吨,折纯氯化钾1.52亿吨[25] - 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净利润为1341.51万元[68] - 广州东凌贸易有限公司净利润为91.45万元,净资产为负321.74万元[68] - 智联谷物(香港)有限公司净亏损为724.79万元,净资产为负1109.12万元[68] - 上海汇华农产品有限公司净亏损为63.49万元[68] - 北京东凌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净亏损为4.42万元[68] - 江苏东凌物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已注销,对生产经营影响很小[69][70] - 公司船运业务受中美贸易战及国际贸易疲软影响面临经营风险[77][78] - 公司决定注销控股子公司上海汇华农产品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汇华贸易有限公司[191]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5] -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86] - 公司正推进钾肥项目建设方案、融资计划及评估等事项,争取不晚于2018年年报披露前出具更正审计报告[116] - 老挝100万吨/年钾肥项目因资金未落实和钾肥价格下跌导致建设条件重大变化[161] - 公司聘请化工部长沙设计研究院评估老挝100万吨/年钾肥项目[161] - 原钾肥项目技术方案和设计方法被评估存在缺陷[162] - 公司推进老挝100万吨/年钾肥扩建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163] - 谷物进口成本预期增加,行业面临贸易风险及市场不确定性[76] - 公司面临人力资源风险可能因薪酬工作地点等原因造成人才流失[80] - 公司日常运营涉及美元等多种货币交易面临汇兑风险[81] - 公司经营与发展对资金需求量大面临财务风险[81] 重大诉讼和仲裁 - 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暂时无法判断对本期和期后损益的影响[79] - 公司就重大资产重组纠纷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涉案金额为现金赔偿24705.05万元人民币及赔偿股份224,872,234股[118] - 诉讼案件已开庭审理但暂未判决,目前无法判断对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118] - 公司就收购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重组纠纷向北京高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涉案金额102.9577亿元人民币[119] - 公司因东凌实业放弃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纠纷向广州南沙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120] - 公司因赖宁昌放弃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纠纷向广州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120] - 公司因李朝波放弃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纠纷向广州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120] - 北京高院已受理公司诉东凌实业案件并下达财产保全裁定[119] - 广州南沙法院受理公司诉东凌实业案件后管辖权移交广东高院审理[120] - 公司诉赖宁昌案件管辖权由广州中院裁定移交海珠区法院审理[120] - 所有诉讼案件均处于审理阶段且暂无判决结果[119][120] - 公司声明暂无法判断诉讼事项对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119][120] - 涉及美国三井公司仲裁申请的巴西大豆采购合同纠纷金额为8265.51万美元[121] - 诉讼请求包含货币业绩补偿2.4705046亿元及业绩补偿股份1.17400923亿股[121] - 诉讼请求包含减值补偿股份1.07471311亿股(暂计数量)[121] - 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诉讼案件涉案金额2101万元[124] - 中农集团请求确认公司董事会决议效力案件一审判决未生效[124] - 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诉讼案件暂未形成预计负债[124] - 所有诉讼案件均未产生最终判决结果[121][124] - 公司无法判断诉讼事项对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具体影响[121][124] - 仲裁案件未计算利息损失及法律费用(具体金额待裁决)[122] - 减值补偿股份最终数量需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121] - 公司就重大资产重组纠纷向北京高院起诉中农集团等10方并申请财产保全[163] - 公司起诉东凌实业等放弃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涉及中农国际100%股权收购[163] - 北京高院受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中农国际100%股权相关的增资纠纷[173]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公司诉讼东凌实业配套新增资本纠纷案管辖权[178]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裁定将三起公司决议纠纷案移送海珠区法院审理[178] - 公司就李朝波、赖宁昌放弃认购配套新增资本纠纷案获法院移送审理裁定[176][179] - 法院一审判决撤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183] - 法院一审驳回中农集团公司撤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的诉讼请求[183] - 法院一审确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第十四项内容无效[183] - 关于赖宁昌放弃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配套资本的诉讼案件被裁定中止[184] - 关于李朝波放弃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配套资本的诉讼案件被裁定中止[184] - 公司及中农集团就三项董事会决议相关案件均已提交民事上诉状进入二审程序[184][185] 资产和债务 - 总资产为23.22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13%[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9.06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0.15%[17] - 货币资金465,028,174.86元,占总资产20.03%,同比增长17.60个百分点[54] - 无形资产896,535,509.28元,占总资产38.62%,同比下降27.64个百分点[55] - 预付款项41,848,408.37元,同比下降87.14%[55] - 预收款项14,578,943.08元,同比下降95.42%[56] - 中农香港资产规模900,673,168.31元,收益16,116,703.83元[29] - 包括采矿权后资产规模1,790,933,824.07元,收益14,307,415.43元[29] - 境外资产占公司净资产比重93.97%[29]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初数为25,000元,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25,000元,期末数为0元[58]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期购买金额为28,142,770元,本期出售金额为22,673,900元[58] - 报告期投资额为3,755,618,759.68元,上年同期投资额为3,756,118,759.68元,变动幅度为-0.01%[60] - 衍生品投资期初投资金额为577.5万元,报告期内购入金额为2,814.28万元,售出金额为2,267.39万元,期末投资金额为0元[64] - 衍生品投资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为32.27万元[64] - 衍生品投资期末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为0.00%[64]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62]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未发生重大变化[58]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资产权利受限情况[59] -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66] - 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4.58亿元(45,800万元)[148]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148] - 公司对植之元实业的担保于2018年2月23日全部还清并注销抵押登记[150] -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150]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151] 现金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45.18万元,同比改善95.53%[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改善95.53%[46] 公司治理和股东结构 - 公司证券简称为*ST东凌,股票代码000893[13] - 报告期指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10] - 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延长至《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履行完毕[164] -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四项关键议案被否决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和年度报告[172] - 公司多次拒绝中农集团提出的董事会换届选举临时提案[169][170][171] -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但要求中农完善候选人资料[168] - 公司收到深交所多次关注函要求对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结果进行说明[168][172] - 股东中农集团与东凌实业就董事会换届事项存在严重分歧并互相发函质疑[165][166] - 公司聘请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对提名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核查[169] -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八项议案被否决包括财务决算报告和利润分配预案等[181] - 深圳证券交易所就股东大会否决议案向公司下发关注函要求说明原因及影响[181] - 监事会多次审议不同意起诉公司董事及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174][178] - 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43.21%[85] -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70.57%[85] - 报告期末股份总数756,903,27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356,161,322股(47.06%),无限售条件股份400,741,950股(52.94%)[195] - 外资持股增加112,500股(0.01%),全部为境外自然人持股[195] - 无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12,500股,主要因高管锁定股变动所致[195]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8,401户[198] - 第一大股东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67,298,554股(22.10%),其中质押167,290,000股[198] - 第二大股东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持股144,913,793股(19.15%),全部为限售股,质押88,740,470股[198] - 第三大股东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股60,086,206股(7.94%),全部为限售股,质押18,025,800股[198] - 高管郭家华新增限售股112,500股,原因为高管锁定股[198] - 上海劲邦劲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股数量为56,551,724股,占总股本比例7.47%[199] - 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数量为28,275,862股,占总股本比例3.74%[199] - 上海联创永津股权投资企业持股数量为19,439,655股,占总股本比例2.57%[199] - 天津赛富创业投资基金持股数量为19,439,655股,占总股本比例2.57%[199] - 黄家周持股数量为7,538,700股,占总股本比例1.00%[199] - 林锦明持股数量为7,469,665股,占总股本比例0.99%[199] - 吴光杰持股数量为7,412,263股,占总股本比例0.98%[199] - 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167,298,554股[199] - 林锦明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无限售流通股6,833,865股[200] - 公司因收购中农国际向十位发行对象发行股份共计353,448,272股[199] - 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上限为7200万元人民币[129] -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总人数不超过125人[129] - 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累计购买公司股票448500股占总股本0.06%[130] - 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成交均价14.4902元成交总金额6498837.00元[130] -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员工持股计划累计购买2772602股占总股本0.37%[132] - 员工持股计划累计购买成交均价15.7843元成交总金额43763636.44元[132] - 截至2016年1月5日员工持股计划累计购买4224603股占总股本0.56%[132] - 最终购买阶段成交均价15.3096元成交总金额64676827.73元[132] -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于2018年1月5日完成出售[133] - 员工持股计划于2015年7月21日启动并持续披露进展[134] - 员工持股计划于2016年1月6日完成股票购买[137]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于2016年12月28日展期[137] - 员工持股计划于2018年1月5日出售完毕并终止[137] - 公司及控股股东报告期内诚信状况良好无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128] 关联交易和承诺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138]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139]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140]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141] - 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89][90][91] - 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90] - 除已存在担保外不要求上市公司提供任何形式担保[90] - 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市场价格进行[90] - 关联交易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和报批手续[90] - 承诺解决植之元实业和东凌销售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91] - 相关承诺于2015年10月16日作出并长期有效[89][90][91] - 违反承诺将承担监管责任并赔偿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损失[89][90][91] - 公司承诺返还全部占用的非经营性资金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92] - 公司保证所提供重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否则依法承担赔偿责任[92] - 若因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调查将暂停转让股份并在2个交易日内申请锁定[92][93][94] - 调查发现违法违规情节时锁定股份将用于投资者赔偿安排[92][93][94] - 公司及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93] - 公司及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无重大失信记录[93] - 全体董事监事高管承诺资产出售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94] - 公司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资产的行为[94] - 所有文件签名印章均为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93] - 公司向中介机构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的原始书面资料[93] - 违反同业竞争承诺需向上市公司支付1000万元违约金[101][102] - 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承诺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101] - 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102] - 上海劲邦劲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承诺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102] - 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102] - 赖宁昌承诺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102] - 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承诺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102][103] - 关联交易需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