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 - 营业收入为11.0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2.74%[20][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94.44%[20][24]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元/股,同比增长400.00%[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83%,同比上升5.32个百分点[20] - 公司营业总收入大幅增长至11.0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2.7%[99] - 净利润达2.11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4,269.5万元人民币增长394.3%[10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元,较上年同期0.04元增长400%[10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1亿元[112] - 公司本期净利润为4.01亿元人民币[117] 成本和费用(同比) - 营业成本为6.3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06.13%[26] - 财务费用为4008.94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2.31%[26] - 所得税费用为6649.48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86.29%[26] - 营业成本为6.3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06.1%[99] - 所得税费用为6,649.5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86.3%[101] - 支付的各项税费大幅增加至1457.74万元,同比增长1372%[108] 现金流量(同比)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1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73.56%[20][26]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10.13亿元人民币,同比恶化273.3%[104][106]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正8.07亿元人民币,主要来自新增借款26.07亿元人民币[10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恶化至-1464.22万元,同比下降7876%[10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467.29万元,同比下降89%[10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12.08万元,同比改善93%[109]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为3.12亿元,同比下降20%[108] 业务线表现 - 房地产开发营业收入为10.9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1.57%[28] - 房地产开发营业成本为6.2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9.93%[28] - 房地产开发毛利率为42.68%,同比增长2.09个百分点[28] - 物业服务管理营业收入为1378.31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32%[28] 地区表现 - 浙江省地区营业收入为8.5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47.46%[28] - 安徽省地区营业收入为1.6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6.38%[28] 销售和项目 - 合同销售金额为9.9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2.03%[24] - 合同销售面积为7.9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5.71%[24] - 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旺角城二期计划投资总额17.10亿元人民币,进度82.03%[34] - 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南丽锦计划投资总额15.65亿元人民币,进度97.37%[34] 资产和负债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9.45亿元,较期初10.56亿元下降10.6%[92]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19.86亿元,较期初9.91亿元增长100.4%[92] - 存货期末余额为103.97亿元,与期初104.13亿元基本持平[92]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20.72亿元,较期初15.31亿元增长35.3%[93] - 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为47.60亿元,较期初49.31亿元下降3.5%[93] - 长期借款期末余额为17.26亿元,较期初10.06亿元增长71.5%[94]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16.75亿元,较期初15.27亿元增长9.7%[94]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67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减少30.7%[107] - 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1.6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12.0%[98]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16.75亿元,较年初增长9.7%[112] - 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为31.55亿元,较年初增长4.9%[112] - 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为31.67亿元人民币[118] - 公司实收资本(或股本)保持10.46亿元人民币不变[118] - 公司资本公积保持5.39亿元人民币不变[118] - 公司盈余公积保持2.03亿元人民币不变[118] 母公司财务数据 - 母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19.55亿元,较期初15.62亿元增长25.1%[96] - 母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08.98万元,较期初17.99万元增长505.7%[96] - 母公司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2276.09万元,较期初0.17万元大幅增长[97] - 母公司投资收益为3.12亿元人民币,占母公司营业利润的72.5%[10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08.98万元,较期初增长506%[109] 关联交易 - 公司与万向集团关联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金额46.6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3.38%[47] - 公司向万向钱潮关联销售金额5.55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0.4%[47] - 公司向技术学院提供物业服务金额57.66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4.18%[47] - 公司向万向进出口销售商品金额5.55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0.4%[47] - 公司向万向财务销售商品金额1.04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0.08%[48] - 公司向纳德酒店出租房屋金额67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30.51%[48] - 公司向大鼎贸易采购招投标服务金额9.14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100%[48] - 公司向大鼎贸易采购设备金额151.21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0.2%[48] - 公司从万向财务拆入资金累计22.4亿元最高单笔金额5亿元[49][50] - 公司关联方借款利息支出总额达51.23万元涉及多笔不同利率借款[50] - 关联方万向财务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2.9946亿元,期初为2.8732亿元[52] - 关联方大鼎贸易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85.426万元,较期初197.999万元下降56.9%[52] - 公司及子公司在万向财务存款期末余额为1.4909亿元,较期初1.2785亿元增长16.6%[54] - 公司及子公司取得万向财务存款利息收入58.498万元[54] - 支付万向财务委托贷款手续费238.8万元[54] - 子公司向万向财务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1.9881亿元,偿还到期承兑汇票1.8393亿元[55] - 公司出租房产给纳德酒店确认租赁收益67万元[58] 担保和承诺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1亿元[61]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1.3亿元,占净资产比例41.2%[61][62] - 担保对象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金额为1.3亿元[62] -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余额13亿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的41.20%[71] - 子公司为购房业主提供按揭贷款保证担保涉及金额14.456亿元[72] - 公司对尚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进行专项披露[42] 股东和股权 - 原第二大股东深圳合利持有公司股份3360万股,占总股本3.21%,被通联资本吸收合并[67] - 万向资源有限公司限售流通股已于2012年6月18日全部解除限售[65] - 公司股份总数无变动,保持1,045,509,753股[76] - 无限售条件股份占比100%,数量为1,045,509,753股[76] - 万向资源有限公司为最大股东,持股比例73.65%,持股数量769,996,033股[78] - 深圳合利实业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3.21%,持股数量33,600,000股[78] - 长春高新光电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29%,持股数量13,458,223股[78]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3,973[78] - 股东通过约定购回交易涉及股份总计2,907,900股,占比0.28%[79] - 万向资源与深圳合利实业为一致行动人[78] - 股东吴广文通过信用账户持有2,183,894股[79] - 股东刘昌通过信用账户持有1,884,745股[79] - 公司最终控制方为自然人鲁冠球,母公司为万向资源[127] 融资和资本活动 -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860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68亿元,发行价格不低于5.10元/股[68] - 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后发行价格不低于5.04元/股,发行数量上限调整为3.905亿股[69] - 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3600万元人民币[121] - 公司1996年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增至5200万元人民币[122] - 公司1999年末总股本为145,010,000股,按10比3比例配股增加26,682,542股,配股后总股本增至171,692,542股[124] - 2001年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171,692,542股为基数按10比4比例转增68,677,016股,转增后总股本达240,369,558股[124] - 2004年深圳合利实业有限公司受让33,600,000股社会法人股,公司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125] - 2008年司法拍卖国有法人股88,749,558股,其中万向资源竞得33,651,838股,高新光电竞得44,374,779股,北京和嘉竞得10,722,941股[125] - 2008年股权分置改革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6股,以114,660,000股为基数转增68,796,000股,转增后总股本达309,165,558股[126] - 2009年向万向资源定向发行736,344,195股购买资产,发行后总股本增至1,045,509,753股[126] 利润分配和投资者回报 - 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人民币[35] - 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37]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款突出现金分红优先性[38][43] - 公司2013年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0.60元现金,总股本基数10.455亿股[69] - 对所有者分配利润6273.06万元[112] - 上年同期提取盈余公积6297.64万元人民币[120] 公司治理和投资者关系 - 公司通过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37][38][43] - 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44] - 公司制定《投资者投诉管理制度》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44] - 公司2014年3月31日举行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交流[39] - 独立董事对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37]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70] 诉讼和媒体事项 -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45] - 报告期内公司无媒体普遍质疑事项[46] 会计政策和估计 - 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131] -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130] -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136] - 处置子公司股权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138] - 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时每次处置价款与对应净资产份额差额在合并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138] - 购买少数股权成本与新增持股比例应享净资产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39] - 现金等价物定义为持有期限短于3个月流动性强价值变动风险小的投资[140] - 金融资产分为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损益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41] - 金融负债分为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损益负债其他金融负债[141] - 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后续计量除持有至到期投资及应收款项按摊余成本计量外均按公允价值计量[142] -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利得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资本公积[144] - 金融资产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时账面价值与对价及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45] - 金融资产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重大资产单独测试未减值资产纳入组合测试[148] -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标准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含)[151] - 账龄组合中1年以内(含1年)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为5%[152] - 账龄1-2年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为10%[152] - 账龄2-3年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为50%[152] - 账龄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为100%[152]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150] - 存货可变现净值依据估计售价减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确定[157] -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158]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按购买日合并成本确定[158]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确认减值[149] - 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35年残值率5.00%年折旧率2.71%[165] - 机器设备折旧年限6年残值率5.00%年折旧率15.83%[165] - 电子设备折旧年限5年残值率5.00%年折旧率19%[165] - 运输设备折旧年限10年残值率5.00%年折旧率9.5%[165] - 非正常中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资本化[172] - 专门借款资本化金额计算需扣除未动用资金利息收入[173] - 外币专门借款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173] - 一般借款资本化按加权平均利率计算[173] -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差额计提[163] - 固定资产减值以单项资产或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基础计提[166] - 物业保修金按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2%比例交纳[186] - 无形资产减值测试每年年末进行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177] - 开发阶段支出在满足5项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179] -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两类[192]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193] - 预计负债按最佳估计数初始计量并考虑风险和时间价值因素[182] - 提供劳务交易结果可靠估计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189] - 维修基金在开发产品销售时向购房人收取或公司计提[184] - 质量保证金根据施工合同从工程款中预留保修期满后退还[185] - 出租物业收入按租赁合同约定在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188] - 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以很可能取得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194] -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复核后可能减记或转回[194] - 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但企业合并和所有者权益交易除外[194] - 当期所得税资产及负债在满足条件时以净额列报[19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在满足条件时以净额列报[196] - 融资租赁标准包括租赁期占资产使用寿命75%以上[197] - 融资租赁标准包括最低付款额现值占公允价值90%以上[197] - 经营租赁租金按直线法确认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198] - 融资租赁未实现融资收益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当期收入[199] - 报告期无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事项[200]
顺发恒业(000631) - 2014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