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总收入为1.53亿元,同比增长7.39%[19] - 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529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39%[40] - 营业总收入为1.53亿元,同比增长7.4%[1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14.42万元,同比下降7.88%[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1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88%[40] - 净利润为2514万元,同比下降7.9%[14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46.51万元,同比下降16.64%[1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204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64%[40] - 营业利润为2659万元,同比下降11.9%[143]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7元/股,同比下降6.9%[1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7元,同比下降6.9%[14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05%,同比下降1.19个百分点[19] - 母公司营业收入为1.38亿元,同比增长5.2%[146] - 母公司净利润为2430万元,同比下降8.2%[146] - 微晶纤维素系列产品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0.41%至3098.25万元[47] - 公司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2514.21万元[157] - 公司上年同期综合收益总额为4878.56万元[161] - 综合收益总额本期为24,296,981.96元[165]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为1046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95%[43] - 营业成本为1.05亿元,同比增长14.9%[143] - 销售费用为12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20%[43] - 销售费用为1212万元,同比增长6.2%[143] - 管理费用为105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17%[43] - 财务费用为-72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化42.62%[43] - 支付给职工的现金为1989万元,同比增长17.7%[150] - 所得税费用同比下降7.87%至425.99万元[44]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29万元,同比下降41.89%[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41.89%至1829万元[4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29万元,同比下降41.9%(从3147万元降至1829万元)[15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增长295.87%至7867.06万元[4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295.7%,从1987万元增至7867万元[15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长94.52%至8244.12万元[44]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1.30亿元,同比增长4.7%[149]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65亿元,较上年同期1.45亿元增长151.7%[15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59万元,同比增长72.1%[150] - 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现金982万元,同比增长142.7%[151] - 分配股利及偿付利息支付现金1337万元,同比增长50.1%[151] - 母公司投资支付现金2.8亿元,较上年同期1.25亿元增长124%[153]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81亿元,同比增长4.4%[153] 资产和负债关键变化 - 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增长70.23%,主要由于销售回款增加及理财产品到期赎回[27] - 货币资金同比增长70.23%至1.998亿元,占总资产比例37.94%[44][50] - 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99,824,681.96元,较期初117,383,458.31元增长70.3%[133] - 货币资金大幅增长74.9%,从110.75百万元增至193.78百万元[138] - 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显著增长179.41%,主要由于预付采购货款增加[27] - 预付款项同比大幅增长179.41%至658.49万元[44]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6,584,927.53元,较期初2,356,702.45元增长179.4%[133] - 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大幅增长289.26%,主要由于二期工程项目投入增加[27] - 在建工程同比激增289.26%至2049.9万元[45] - 在建工程显著增长289.4%,从5.27百万元增至20.50百万元[134] - 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长58.56%,主要由于备用金及其他款项增加[27] -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56.53%,主要由于理财产品到期赎回[27] - 其他流动资产大幅减少56.5%,从150.05百万元降至65.23百万元[134][138] -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84.85%,主要由于建设募投项目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27]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34,074,459.66元,较期初26,733,678.72元增长27.5%[133] - 应收账款增长26.5%,从25.16百万元增至31.82百万元[138] - 存货期末余额为20,933,057.48元,较期初23,585,361.75元下降11.2%[133] -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22,019,263.46元,较期初28,800,473.63元下降23.5%[133] - 应付票据增长36.9%,从30.63百万元增至41.91百万元[134][139] - 预收款项下降28.5%,从3.05百万元降至2.18百万元[135] - 未分配利润增长6.5%,从173.72百万元增至184.95百万元[136] - 未分配利润从上年期末的168,569,069.57元增至本期期末的178,946,051.53元,增加10,376,981.96元[163][166] - 总资产为5.27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69%[19] - 公司总资产从期初的512.85百万元增长至期末的526.64百万元,增长2.7%[134][1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14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88%[19]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长2.7%,从397.55百万元增至408.29百万元[140]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从上年期末的397,551,693.27元增长至本期期末的408,292,811.09元,增加10,741,117.82元[163][166] - 流动资产总额基本持平,从349.06百万元微降至348.91百万元[134]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998亿元,较期初1.174亿元增长70.2%[151]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金额为321.29万元[23]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金融资产投资收益为258.54万元[23] - 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75.5%至323.13万元[44] - 投资收益为259万元,同比增长72.1%[143] 募投项目进展与效益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22亿元,占募集资金总额14,868.6万元的82.1%[53] - 年产7100吨新型药用辅料生产线扩建项目累计投入资金10,217.77万元,投资进度达81.03%[55] - 年产7100吨新型药用辅料生产线扩建项目报告期实现效益539.82万元[55] - 新型药用辅料技术改造项目(硬脂酸镁和二氧化硅生产线改造)累计投入1,594.99万元,投资进度99.94%[56] - 新型药用辅料技术改造项目(硬脂酸镁和二氧化硅生产线改造)报告期实现效益32.01万元[56] - 药用辅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405.09万元,投资进度61.14%[56] - 药用辅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报告期实现效益0元[56] - 承诺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效益3,350.99万元[56]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394.37万元[56] - 新型药用辅料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结余509.50万元[57] 委托理财 - 公司委托理财实际损益金额合计29.13万元[59] - 委托理财总投资额达3亿元人民币,其中已收回本金2.7亿元人民币[60] - 委托理财总收益为209.84万元人民币,其中已实现收益149.14万元人民币[60] - 中信证券保本型理财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年化收益率4.10%[60] - 交通银行开放式理财投资8500万元人民币,年化收益率3.15%[60] - 华泰证券保本型理财投资1500万元人民币,年化收益率4.15%[60] - 浦发银行保本型理财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年化收益率3.95%[60] 技术与研发 - 公司拥有9项专利及25项非专利技术构成核心技术[30] - 公司核心技术主要应用于主营业务产品,构成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30] - 公司累计取得22种药用辅料注册批件[35] - 公司已拥有自主研发的国家发明专利9项[41] -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享受15%税率优惠[37] 知识产权与资产 - 公司拥有10项注册商标,覆盖原料药、人用药、药用辅料等第5类商品[29] - 公司拥有3宗土地使用权,总面积约20,680.73平方米[29] 子公司表现 - 子公司合肥山河医药科技净利润84.72万元人民币[66] 风险因素 - 公司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主要原料为木浆、精制棉、玉米淀粉等[68] - 公司通过工艺革新和材料替代应对原材料涨价风险[69] - 药用辅料市场需求向中高端升级,公司加大研发力度应对市场变化[69] 股东与股权结构 - 公司股份总数92,8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50,632,896股占比54.56%,无限售条件股份42,167,104股占比45.44%[114] - 有限售条件股份中境内法人持股13,920,000股占比15.00%,境内自然人持股36,712,896股占比39.56%[114] - 控股股东尹正龙持股比例为26.69%,持有24,769,556股[119] - 第二大股东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5.00%,持有13,920,000股[119] - 股东刘涛持股比例为8.19%,持有7,602,538股,其中3,88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119] - 尹正龙持有限售股24,769,556股,占有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48.92%[116] - 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限售股13,920,000股,占有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27.49%[116] - 刘涛持有限售股7,602,538股,占有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15.01%[116] - 潘立生持有限售股1,839,324股,占有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3.63%[116] - 朱堂东持有限售股980,972股,占有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1.94%[116] - 余伟持有限售股980,972股,占有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1.94%[116] - 胡浩持有限售股490,486股,占有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0.97%[116] - 宋道才持有限售股49,048股,占有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0.10%[116] 股东承诺与减持安排 - 实际控制人尹正龙股份限售承诺期限为36个月[75] - 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承诺期限为2年[75] - 实际控制人稳定股价承诺期限为3年[75] - 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额度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5%[78] - 减持后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不低于20%[78] -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78] - 预计一个月内出售超1%股份时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转让[79] - 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时实际控制人停止领取股东分红及超标准薪酬[81] - 复星医药产业承诺自山河药辅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82] - 复星医药产业承诺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内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山河药辅股份总数的60%[83] - 复星医药产业承诺锁定期满后第二年内可减持全部剩余所持山河药辅股份[84] - 复星医药产业减持价格承诺不低于山河药辅上年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1.3倍[84] - 刘涛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84] - 刘涛承诺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触发条件,所持股份禁售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85] - 刘涛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85] - 刘涛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85] - 刘涛承诺禁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86] - 相关方承诺若违反股份减持承诺,所获收益归山河药辅所有[83][86] - 公司股份限售承诺期为36个月[88]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89]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90]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90] - 稳定股价承诺履行期限为3年[91] - 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时需在指定报刊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92] - 未履行承诺期间停止领取股东分红及超额薪酬津贴[92] 利润分配 - 公司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74] - 公司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为1392万元[157] - 公司上年同期对所有者分配为928万元[161] - 公司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4640万元[161] -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为13,920,000.00元[165] - 公司上年同期提取盈余公积471.17万元[161] 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 -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59.87%[73] -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93] -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131] - 报告期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95] - 报告期无关联交易及关联债权债务往来[98][101] - 公司报告期内无优先股发行[123] - 公司合并范围包括子公司合肥山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70] - 财务报表编制基础为企业会计准则[171] -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评估无重大疑虑[172] -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177] 会计政策 - 现金等价物定义为三个月内到期投资[182] - 外币交易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183] - 金融资产分类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85] - 持有至到期投资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确认利息收入[185]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未归类于其他三类的金融资产[186]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金额为取得公允价值与相关交易费用之和[187]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87] - 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187] -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88] -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时账面价值与对价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90][191] -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92] -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满足法定抵销权利时可按净额列示[192] - 金融资产减值客观证据包括债务人严重财务困难或违约[193]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187] -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时按相对公允价值分摊账面价值[191] - 单项金额重大应收款项标准为应收账款超过5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应收款超过10万元人民币[198] - 账龄1年以内(含1年)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为5%[200] - 账龄1-2年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为10%[200] - 账龄2-3年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为20%[200] - 账龄3-4年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为40%[200] - 账龄4-5年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为80%[200] - 账龄5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为100%[2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跌幅度达50%或持续下跌超过12个月可认定为减值[195] -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时按原实际利率折现未来现金流量确认损失[194] - 公允价值计量优先使用活跃市场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一层次输入值)[197]
山河药辅(300452) - 2017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