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表现 - 2016年营业收入为286,403,295.82元,同比增长10.61%[17] - 营业总收入为28640.3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61%[43] - 公司2016年营业总收入28640.33万元,同比增长10.61%[36] - 医药制造业营业收入286,017,316.59元,同比增长10.64%[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785,593.61元,同比增长10.19%[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78.5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19%[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78.56万元,同比增长10.19%[36] - 营业利润5383.10万元,同比增长12.84%[36] - 营业利润为5383.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84%[4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320.30万元,同比增长11.08%[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320.3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08%[43] - 基本每股收益为0.53元/股,同比增长6.00%[1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74%,同比下降2.99个百分点[17]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最高,达82,474,134.47元[19] - 第二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最高,为14,711,134.55元[19] 成本和费用表现 - 医药制造业营业成本189,382,798.90元,同比增长12.06%[50] - 直接材料成本137,020,593.57元,占营业成本72.35%[52] - 研发投入7,984,433.70元,占营业收入2.79%[57] - 医药制造业毛利率33.79%,同比下降0.84个百分点[50] - 微晶纤维素系列产品毛利率43.75%,同比下降2.85个百分点[50]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5,334,018.09元,同比增长29.72%[1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55,334,018.09元,同比增长29.72%[5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016年为-210,941.33元,较2015年-321,209.68元减少34.3%[23] - 政府补助收益2016年为3,474,185.80元,较2015年4,400,545.81元下降21.1%[23] -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投资收益2016年达3,357,116.46元,较2015年2,228,321.49元增长50.7%[23] - 其他营业外收支2016年为-52,619.57元,2015年为21,384.86元[23] - 所得税影响额2016年985,161.20元,较2015年949,356.37元增长3.8%[23] 业务和产品结构 - 公司持有22种药用辅料注册批件及40余个产品规格[27] - 主要产品涵盖填充剂/黏合剂/崩解剂/润滑剂/包衣材料五大类别[27] - 微晶纤维素产品具备双重用途(制药辅料及食品抗结块剂/分散剂)[29] - 硬脂酸镁在片剂中应用比例为0.25%-2.0%[29] - 羧甲淀粉钠作为崩解剂使用比例为2%-6%[29] - 纤维素及其衍生物类产品收入12678.17万元,占营业收入44.27%[48] - 医药制造业销售量15,767.54吨,同比增长11.41%[51] - 公司主营产品销售持续增长驱动业绩提升[36]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资产总额为512,849,865.51元,同比增长11.96%[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02,704,718.04元,同比增长10.88%[17] - 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增长34.23%[40] - 存货期末较期初增长58.42%[40] - 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长118.71%[40] -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长316.58%[40] -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长3004.70万元[40] - 货币资金为117,383,458.31元占总资产比例22.89%较2015年末下降0.96个百分点[61] - 应收账款为26,733,678.72元占总资产比例5.21%较2015年末上升0.19个百分点[61] - 存货为23,585,361.75元占总资产比例4.60%较2015年末上升1.35个百分点[61] - 固定资产为124,704,276.50元占总资产比例24.32%较2015年末下降2.18个百分点[61] - 其他流动资产为150,047,010.68元占总资产比例29.26%较2015年末上升3.06个百分点[61]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2015年首发募集资金总额14,868.60万元累计使用11,053.49万元[64] - 募集资金专户及理财产品余额4,020.92万元含利息净收入205.81万元[65] - 年产7100吨新型药用辅料项目投资进度74.82%实现效益1,068.31万元[67] - 硬脂酸镁和二氧化硅生产线改造项目投资进度93.10%实现效益48.05万元[67] - 药用辅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投资进度20.10%未实现效益[67]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9394.37万元[68] - 新型药用辅料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结余509.50万元[68] 子公司表现 - 合肥山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72] - 合肥山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478.15万元[72] - 合肥山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净资产1315.30万元[72] - 合肥山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收入2695.14万元[72] - 合肥山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营业利润222.47万元[72] - 合肥山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净利润166.81万元[72] 利润分配和分红政策 - 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总股本基数92,800,000股[6] - 公司2016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392万元人民币,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8.53%[88] - 公司201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928万元人民币,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0.96%[88] - 公司201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696万元人民币,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9.92%[88] -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92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人民币(含税)[85] -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464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人民币(含税)[85] - 公司201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9280万股[81] - 公司2016年度可分配利润为4878.56万元人民币[84] -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每年累计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81]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84] - 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6年6月3日实施完毕[81] - 公司现金分红比例承诺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20%且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利润分配的20%[134] 股份限售和减持承诺 - 公司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开发行前股份[90]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股份禁售期自动延长6个月[90]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91] -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禁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91] - 控股股东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额度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92] - 控股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不低于2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93] - 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数量不超过股份总数1%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转让[93] - 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数量超过股份总数1%时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转让[94] - 违反股份减持承诺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依法赔偿投资者直接损失[92][94] - 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时停止领取股东分红及超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薪酬[95] - 复星医药产业股份限售承诺为自山河药辅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96] - 复星医药产业承诺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内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山河药辅股份总数的60%[98] - 复星医药产业承诺锁定期满后第二年内可减持全部剩余所持山河药辅股份[98] - 复星医药产业减持价格承诺不低于山河药辅上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1.3倍[98] - 国元直投刘涛股份限售承诺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99]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00]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00]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禁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00] - 公司承诺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持股禁售期自动延长6个月[99] - 公司相关方违反股份减持承诺所获收益将归山河药辅所有[97][98] - 公司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03] - 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将触发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04]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104]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04] - 其他首发限售股东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06] - 稳定股价承诺履行期限为3年(2015年5月15日起)[106][107] - 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将停止领取股东分红及超额薪酬[105][107] - 未履行承诺期间持有股份不得转让[105][107] - 公司承诺全面有效履行稳定股价预案各项义务[107] - 稳定股价承诺涉及潘立生、朱堂东、余伟、胡浩、宋道才、陶峰等具体责任人[103][106]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公司总股本从46,400,000股增加至92,800,000股,增幅100%[139][140][142] -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从34,800,000股增至50,632,896股,但占比从75.00%降至54.56%[139] -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从11,600,000股增至42,167,104股,占比从25.00%升至45.44%[139] - 公积金转股导致股份增加46,400,000股[139][140] - 基本每股收益从转增前的1.07元/股调整为转增后的0.50元/股[142] - 稀释每股收益从转增前的1.07元/股调整为转增后的0.50元/股[142]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从转增前的7.83元调整为转增后的3.91元[142]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为10,353,552股[139][144]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为26,186,448股[139][144] - 国有法人持股从870,000股减至0股,占比从1.87%降至0.00%[139]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尹正龙持股比例为26.69%,持有24,769,556股[147][151] - 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5.00%,持有13,920,000股[147][152] - 股东刘涛持股比例为8.19%,持有7,602,538股,其中3,88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147] - 中国银行国投瑞银医疗保健基金持股1.90%,持有1,761,56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7][148] - 安徽兴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88%,持有1,74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7][148] - 中国农业银行新华行业轮换基金持股1.55%,持有1,433,77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7][148] - 股东潘立生持股1.98%,持有1,839,324股[147] - 股东朱堂东与余伟均持股1.06%,各持有980,972股[147] - 中国光大银行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基金持股0.87%,持有809,57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7][148] - 前10名股东中机构投资者合计持有至少5.30%无限售流通股份[148] -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39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172] - 安徽兴皖创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7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88%[172] -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为公司第二大股东[172]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董事长兼总经理尹正龙期末持股24,769,556股[157] - 董事兼副总经理潘立生期末持股1,839,324股[157] - 董事兼副总经理朱堂东期末持股980,972股[157] - 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胡浩期末持股490,486股[157] - 总工程师余伟期末持股980,972股[157] - 副总经理宋道才期末持股49,048股[157] - 董事刘路、陶峰及独立董事李健、陈俊、安广实期末持股均为0股[157][158] - 监事会主席郑新阳及监事杨志远、李远辉期末持股均为0股[158]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末持股合计29,110,358股[158] - 尹正龙为发明专利"崩解剂羧甲淀粉钠的制备方法"发明人之一[160] - 杨志远担任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财务部副总经理及投资总部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172] - 陶峰担任上海复星医药集团投资总部总经理[172] - 刘路担任安徽兴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172] - 公司总工程师余伟系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人才[171] - 余伟作为发明人之一获得淮南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71] - 余伟为淮南市首批"1133研发创新团队"带头人[171] - 公司总工程师主持开发新型药用辅料二氧化硅等产业化项目[171]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125.26万元[176] - 董事长兼总经理尹正龙从公司获得税前报酬24.48万元[176] - 独立董事安广实、李健、陈俊各自获得津贴3.6万元[176] - 监事杨志远和董事陶峰未在公司领取报酬[176]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相结合的制度[196]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9名,独立董事3名,占董事总数33.3%[184] -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52.81%[189] - 独立董事安广实出席董事会5次,其中现场4次,通讯方式1次[190] - 独立董事李健出席董事会5次,其中现场3次,通讯方式2次[190] - 独立董事陈俊出席董事会5次,其中现场3次,通讯方式2次[190] -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1次[190] - 公司未发生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183] - 公司控股股东未占用资金且未提供担保[183] - 公司设立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战略与投资、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184] - 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监事1名[184] - 公司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97] - 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合并报表比例100%[197] - 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单位营业收入占合并报表比例100%[197] - 公司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为0个[198] - 公司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为0个[198] - 公司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为0个[198] - 公司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为0个[198] - 公司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监督活动未发现存在风险[195] 采购、生产和销售模式 - 采购模式采用集中采购、询价采购和一般采购三种方式[32] - 生产模式严格按药用辅料GMP标准进行生产管理[33] - 销售模式以直接销售为主,少量采用经销商分销[35]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24,202,490.89元,占年度销售总额8.45%[54]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合计59,829,145.22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8.02%[54] 行业地位和政策环境 - 新型药用辅料被列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37] - 公司处于国内口服固体制剂药用辅料生产企业领先地位[37] 委托理财 - 公司2016年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金额达人民币49,
山河药辅(300452) - 2016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