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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300712) - 2017 Q4 - 年度财报
永福股份永福股份(SZ:300712)2018-04-22 16: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收入和利润 - 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为5.64亿元,同比增长26.91%[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96.61万元,同比增长5.00%[19] -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439.65万元,较上年增长26.91%[48] - 营业利润8972.63万元,较上年增长6.19%[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696.61万元,较上年增长5.00%[48] - 公司2017年总营业收入为5.64亿元,同比增长26.91%[61] - 持续经营净利润为7696.61万元[169]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成本和费用 - EPC业务成本2.60亿元,同比增长73.38%,占营业成本比重69.34%[67] - 销售费用1830.93万元,同比增长10.85%[73] - 管理费用6319.91万元,同比增长10.77%[73] - 研发投入金额2017年为14,855,522.17元,占营业收入比例2.63%[77] - 资产减值损失5,765,891.26元,占利润总额比例6.41%[83]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工程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及EPC工程总承包等领域[10] - 公司工程总承包业务采用EPC模式,强调设计在项目承接及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10] - 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含规划咨询)收入25465.13万元,较上年下降2.26%[48] - EPC总承包收入30573.99万元,较上年增长68.97%[48] - 配网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304.64万元,同比增长136.88%[49] - 清洁能源和新能源业务收入5965.7万元,占电源勘测设计收入87.89%[50] - EPC工程总承包收入3.06亿元,同比增长68.97%,占总收入比重54.17%[61][64] - 中标福建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项目总装机规模110万千瓦[36] - 取得福建南安高嵛山70MW风电场EPC总承包合同[40] - 取得福建永安贡川48MW风电场EPC总承包合同[40] - 中标海上风电勘察设计项目合同金额达1.29亿元[50] 各地区表现 - 福建省内收入3.99亿元,同比增长109.52%,占总收入比重70.62%[61][64] - 福建省外收入1.60亿元,同比下降30.99%,占总收入比重28.32%[61][64] - 国外收入596.57万元,同比下降73.91%,占总收入比重1.06%[61][64]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2018年力争实现营业收入70,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00万元[127] - 公司持续加大福建省海上风电研发中心的研发投入,重点突破海上风电建设的关键技术[121] - 公司组建数字化技术研究中心和智慧能源研发部,加大在人力和资金的研发投入[121] - 公司利用投资带动新能源EPC总承包业务、高端运维业务的发展[122] - 公司重点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智能配电网和海外工程业务,快速发展EPC工程总承包业务[128] - 公司开展智能运维、全过程数字化、存量系统再数字化、基于物联网的信息化等数字化技术研究[130] - 公司发展带融资的EPC总承包项目,尝试在新的业务领域进行投资[132] - 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应收账款余额呈上升趋势,主要客户为资信良好的大中型国有企业[135]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加,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也将相应增加[137] - 公司海外项目执行受当地社会安全、产业政策、商业环境、法律法规等影响很大[136] 其他财务数据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636.57万元,同比下降22.78%[20] - 基本每股收益为0.6940元/股,同比下降0.53%[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4.80%,同比下降4.35个百分点[20] - 资产总额达12.02亿元,同比增长49.05%[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70亿元,同比增长107.56%[20]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最高,达1.65亿元[22] - 第二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最高,为2024.74万元[22] - 第二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最高,为9442.26万元[22]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3,456,825.04元,同比大幅增长178.9%(2016年:1,239,324.89元)[2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长46.98%至493,454,662.99元[78][7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长66.37%至437,088,949.06元[78][7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激增3600.04%至306,523,728.98元,主因购买结构性存款[78][81] - 货币资金同比增长73.05%至202,617,016.85元,占总资产比例提升至16.85%[85] - 应收账款同比增长27.42%至296,065,867.14元,但占总资产比例下降至24.63%[85] - 短期借款同比下降14.49%至134,410,000.00元,占总资产比例降至11.18%[85] -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2811.89万元,占总资产2.34%,较年初减少68.5%[86] - 预收款项期末余额1045.48万元,占总资产0.87%,较年初减少41.8%[86] - 其他流动资产3.00亿元,占总资产24.98%,较年初增长161,400%[86] - 募集资金总额3.74亿元,本期使用2376万元,未使用金额3.50亿元[91]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74亿元,其中承销保荐费2777万元,其他发行费用1207.64万元[94] - 未使用募集资金3.50亿元,其中3亿元购买结构性存款(招商银行1.2亿/民生银行1.8亿)[95] -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投入2376万元,执行进度100%[97] - 勘察设计能力提升及EPC项目尚未投入资金,进度均为0%[97] - 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净收入14.40万元[95] 非经常性损益及特定收益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为2,335,488.91元,主要因处置广州房产及其他固定资产[25] - 政府补助收入为441,611.52元,同比下降73.6%(2016年:1,674,500元)[25] - 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1,257,825.00元,因鑫海冶金债务重组[25] - 其他收益为30.76万元[169] - 资产处置收益重分类导致营业外收入减少234.12万元[169] 资产与负债变动详情 - 货币资金期末同比增长73.02%,主要因首发募集资金到账及净现金流增加[34] - 应收票据同比下降99.32%,因上年末银行承兑汇票到期结算[34] - 预付款项同比下降60.45%,因总包工程预付款减少及上市费用置换[34] - 其他流动资产同比激增161,335.74%,因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34] - 长期待摊费用同比下降85.71%,因办公大楼摊销减少[34] - 股权资产同比增长50%,因新增投资永帆风电190万元(持股19%)[34] - 银行保函及承兑汇票保证金1784.95万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11.38万元[88] 人力资源与技术研发 - 公司技术人员404人占员工总数64%[37]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员工270人占员工总数43%[37] - 高级工程师100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人[37] - 各类国家注册师118人[37] - 研发人员数量70人,占比11.15%[77] - 2017年获得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15项[35] - 海上风电累计获得19项实用新型专利[36] - 本年度新增授权专利15项(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9项),累计有效专利72项(发明专利15项)[75] - 累计获得19项实用新型专利[53] - 报告期内获得各级奖项11项其中省部级以上10项[39] 利润分配与股东回报 -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0,08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5] - 2017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4,008,000元人民币,占利润分配总额比例100%[146] - 2017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966,118.46元人民币[149] - 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比例为18.20%[152] - 母公司2017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56,095,256.95元人民币[149] - 以总股本140,080,000股为基数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人民币(含税)[146][149][150] - 2016年度及2015年度均未进行现金分红,分红金额为0元[152] - 2017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733,228.79元人民币[149] - 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04,369,501.28元人民币[149] -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2017年14,008,000元、2016年0元、2015年0元[152] - 分红政策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决策程序完备[144] 承诺与减持相关 - 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154] - 若减持前6个月内预计出售股份达到或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需提前公告[154]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时若3个月内减持量超公司股份总数1%将不采用该方式[155] - 减持价格承诺不低于发行价且触发条件时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54][155] - 特定股东锁定期为自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154] - 领慧投资所持股份锁定期为自2015年12月29日起三十六个月[154] - 平潭卓成等机构锁定期满后2年内可减持所持股份数量的100%[155] - 减持计划公告后实施期限为6个月届满需重新履行公告[155] - 控股股东及相关方承诺不从事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155] - 同业竞争承诺有效期自2017年10月30日至2099年12月31日[155]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上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将启动稳定措施[156][157] - 稳定股价措施包括控股股东增持股份且增持价格不高于上年度每股净资产[157] - 单次增持资金金额不低于控股股东自上市后累计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157] - 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控股股东累计获得现金分红的50%[157] - 关联交易承诺遵循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标准[156] - 控股股东承诺逐步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156] - 股价稳定承诺有效期至2020年10月30日[156] - 同业竞争承诺有效期至2099年12月31日[156] - 若增持前股价连续10个交易日超过每股净资产可不再增持[157] - 所有承诺自2017年10月31日起生效[156][157] - 控股股东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其自公司上市后累计所获现金分红总额[158] - 单次回购股份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159] - 单一会计年度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159] -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总额[159]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59] - 若股价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超过上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可不再回购股份[159]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在触发条件后5个交易日内提出买入公司股份方案[159] -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限为2017年10月30日至2020年10月30日[158][159]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完毕[158] - 超过年度回购标准时当年不再实施但下一年度触发时继续按原则执行[159] - 董事及高管单次稳定股价购买股份资金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税后薪酬及津贴累计金额的20%[160] - 董事及高管单一会计年度稳定股价购买股份资金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税后薪酬及津贴累计金额的50%[160] - 控股股东福州博宏等三家公司在触发条件时无条件实施股价稳定措施(2017年10月30日-2020年10月30日)[160]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承诺履行期限为2017年10月30日至2099年12月31日[161] - 未履行限售承诺需在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股票并延长锁定期3个月[161] - 违反限售承诺所获收入需在5日内归入公司指定账户[161] - 公司控股股东若未履行股价稳定承诺,其持有的股份将被禁止转让[162] - 公司若未履行股价稳定承诺,将冻结上一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用于履行承诺[162] - 公司若未履行利润分配承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163] - 公司实际控制人若违反承诺,其违规收益将全部归公司所有[163] - 公司实际控制人若违反承诺,其现金分红和薪酬将被暂扣[163] - 公司实际控制人若违反承诺,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63] - 公司承诺若未能履行承诺,将及时披露具体原因并接受社会监督[163] - 公司控股股东若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需公开说明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162] - 公司若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将立即停止制定现金分红计划[162] - 公司若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将停止发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162] - 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承诺有效期至2099年12月31日[164] 关联交易 - 公司向关联方漳浦国电投光伏有限公司提供设计施工服务,交易金额6068.63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7.65%[181] - 公司向关联方漳浦国电投光伏有限公司提供接入工程设计服务,交易金额225.2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0.28%[181] - 公司向关联方漳浦国电投光伏有限公司提供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服务,交易金额18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0.02%[181] - 向福建省新能海上风电研发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劳务服务的关联交易发生额为291.71万元,超出预计金额91.71万元[183] - 与福建永福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金额为21万元[188] - 与福建昌明建材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金额为8.40万元[188] - 与福建省永福博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金额为25.74万元[188] - 与福建省新能海上风电研发中心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金额为53.76万元[188] - 与福建省新能海上风电研发中心有限公司结算办公设备租赁金额为12.51万元[188] - 公司持股福建省新能海上风电研发中心有限公司比例为19%[182][183] - 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6,668.6万元,实际发生额为6,710.12万元[183] -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184] - 报告期内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185] 担保情况 - 公司对子公司福州新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197] - 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发生额为2,784.25万元[197]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3,000万元[197]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为2,784.25万元[197]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3,000万元[197]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0元[197]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为3,000万元[197]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为2,784.25万元[197]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为3,000万元[198]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0元[198] 诉讼与仲裁 - 公司与福建鑫海冶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为668.55万元,公司收回清偿款项125.78万元[175] - 公司与华安县耀南石材场高度危险活动损害责任纠纷案涉案金额为500万元,目前仍在法院审理中[176] - 公司与深圳蓝波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咨询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为13.2万元,法院判令支付咨询费12万元及逾期违约金1.2万元[176] 审计与合规 -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3] - 公司财务报表编制遵循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9] - 年度报告包含经营讨论与分析章节,提示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内容[5] - 公司独立董事陈冲因家庭原因未亲自出席审议年报的董事会会议[4] - 年度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 - 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60万元[171] - 支付华创证券承销及保荐费用3003.62万元[173] - 支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内控鉴证费用315万元[173] - 会计政策变更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