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2017年营业收入232,532,881.95元同比增长30.72%[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688,840.99元同比增长9.74%[23] - 扣非净利润47,956,350.31元同比增长17.63%[23] - 公司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23253.29万元,同比增长30.72%[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68.88万元,同比增长9.74%[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4795.64万元,同比增长17.63%[47]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102,467,076.34元为全年最高季度[25]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92,453,543.85元同比大幅下降216.36%[2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41%同比下降1.49个百分点[23] - 基本每股收益0.57元/股同比下降1.72%[23] - 环境综合治理业务营业成本14021.14万元,同比增长52.37%[54] - 销售费用同比增加46.46%至1,281,731.08元[62]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37.18%至7,156,460.94元[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216.36%至-92,453,543.85元[66][6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363.87%至-105,260,596.16元[66][6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442.41%至158,287,160.20元[66][67] 各条业务线表现 - 污水处理业务营业收入11729.95万元,占比50.44%,同比增长1.83%[47][52] - 环境工程业务营业收入11507.87万元,占比49.49%,同比增长84.29%[47][52] - 环境综合治理业务毛利率39.66%,同比下降8.54个百分点[54] - 污水处理业务毛利率54.96%,同比上升0.16个百分点[54] - 环境工程业务收入1.15亿元,同比增长24.07%,占营业成本比重62.31%[55][58] - 污水处理业务成本5283.57万元,同比增长1.47%,占营业成本37.68%[58] - EPC业务新增订单14个,金额1.5亿元,已确认收入1.15亿元[55] - PPP业务新增投资订单2亿元,期末在手投资金额7878.07万元[56] - 泰安污水处理厂TOT项目营业收入5114.51万元,营业利润2020.15万元[56] - 宁阳县磁窑镇污水处理厂项目营业收入248.98万元[143] - 望江县污水处理厂项目营业收入60.3万元[143] - 公司采用BOT、TOT、DBO等多种业务模式[16] - 公司掌握城市污水精密脱氮除磷高效降解有机物工艺技术等核心技术[39] - 公司以中小规模污水处理厂为拓展点并发展成华东区域整体解决方案综合服务商[39][40] - 公司运营的华茂纺织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高浓度高色度印染废水[43] - 公司承接国轩高科污水处理工程完成验收达到预期效果[43] 各地区表现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全部来自安徽和山东两省[4] - 安徽地区营业收入16276.42万元,占比70%,同比增长58.68%[52] - 山东地区营业收入6976.87万元,占比30%,同比下降7.37%[52] - 安徽地区收入1.63亿元,同比增长34.03%,占总收入58.68%[55] - 山东地区收入6976.87万元,同比增长52.94%[55] - 公司业务全部集中于安徽和山东两省[97] 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 - 前五大客户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63.88%[4]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49亿元,占总销售额63.88%[60] - 最大客户销售额5100.39万元,占比21.93%[61]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7459.47万元,占总采购额41.83%[61] - 公司2017年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为63.88%[97]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资产总额1,071,138,166.91元同比增长32.48%[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97,469,526.21元同比增长56.13%[23] - 期末货币资金余额较期初下降60.05%[41] - 期末预付账款余额较期初增长191.85%[41] - 期末存货余额较期初增长576.01%[41] - 期末应收利息余额较期初增长3,320.47%[41] - 期末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期初增长604.96%[41] - 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较期初增长3,874.38%[41]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下降5.97个百分点至2.58%[73] - 存货占总资产比例上升5.27个百分点至6.55%[73] - 长期借款占总资产比例下降6.53个百分点至4.27%[73] - 其他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上升9.91个百分点至12.20%[73] 投资和融资活动 - 公司对桐城市清源水务有限公司增资30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100%[78] - 公司对桐城市清源水务有限公司再次增资50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100%[78] - 公司对桐城市中环水务有限公司增资44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80%[78] - 公司对夏津县中环水务有限公司增资24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80%[80] - 公司新设潜山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投资3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100%[80] - 报告期内重大非股权投资总额为1.51亿元人民币[80] - 桐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PPP项目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已完成投资进度25%[82]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亿元人民币[85] - 报告期内已使用募集资金1.21亿元人民币[85] - 期末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7878万元人民币[85] - 桐城市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PPP项目投资总额5500万元,累计投入5500万元,投资进度100%[87] - 桐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投资总额9106.83万元,累计投入1584.39万元,投资进度17.4%[87] - 夏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投资总额4000万元,累计投入4000万元,投资进度100%[87] - 宁阳县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中水回用工程项目投资总额1400万元,累计投入1044.37万元,投资进度74.6%[87] -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投资总额20006.83万元,累计投入12128.76万元[88]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9477.14万元[88]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745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492.54万元[88]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发生额14300万元[147] -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发生额21990万元[147] - 报告期末委托理财未到期余额12265万元[147] - 公司委托兴业银行理财金额5000万元,年化收益率4.10%,实际收益46.13万元[148] - 公司签订桐城市配套污水管网资产转让合同,交易价格20000万元,涉及资产账面价值18932万元[15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7万股,于2017年8月21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159] - 发行后总股本增至10667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8000万股(75%),无限售条件股份2667万股(25%)[160] - 有限售条件股份中境内法人持股5600万股(52.5%),境内自然人持股2400万股(22.5%)[160] - 公司对多家子公司进行增资以推进募投污水处理项目[155] - 公司2017年10月设立全资子公司潜山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155]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67万股[161] - 公开发行前公司股份数为8000万股[161] -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0667万股[163] - 发行价格为8.78元/股[161][162] - 每股净资产从5.58元/股增至6.54元/股增幅17.2%[161] - 募集资金净额为200068260.38元[163] - 发行费用为34094339.62元(不含税)[163] - 增加资本公积173398260.38元[163] - 支付保荐承销费用2650万元[127] 子公司表现 - 子公司泰安清源水务有限公司净利润1447.34万元[92] - 子公司安庆市清源水务有限公司净利润763.35万元[92] - 子公司宁阳清源水务有限公司净利润753.18万元[92] - 对子公司泰安清源水务有限公司担保实际金额8000万元[143]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8000万元[144] - 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11.47%[144]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计划2018年加快全国市场布局[95] - 公司计划加大投资收购兼并力度以扩大经营规模[95] - 公司计划拓宽融资渠道并降低融资成本[96] - 公司计划扩大生态修复业务包括水处理及土壤修复[96] - 公司计划与中科院合肥智能所等科研机构深化产学研合作[96] 风险因素 - 公司存在PPP项目投资额较大及合作年限较长的运营风险[7] - 公司面临出水水质超标及环保处罚风险[8] - 公司经营区域集中可能影响盈利能力[4] - 公司PPP模式存在投资额大及合作年限长的运营风险[98] - 公司存在出水水质超标及被环保部门处罚的风险[98] - 发行后总股本和净资产大幅增加但净利润难同步增长[117] - 公司面临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118] - 公司面临应收账款回收风险[118] 利润分配方案 - 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10] - 利润分配方案为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10] - 公司总股本基数为106,670,000股[10] - 公司2017年现金分红总额为533.35万元,占可分配利润的10.52%[111] - 公司2017年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108] - 公司2017年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总股本增至16000.50万股[108] -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要求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103]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20%[104][108] - 公司2016年及2015年均未进行现金分红[109][111] - 公司重大资金支出指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30%或总资产20%[103] - 利润分配方案需经2/3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5] - 公司2017年可分配利润为1.68亿元[107] - 现金分红政策调整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6] - 公司承诺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度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113] - 公司现金分红条件要求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13] -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净资产30%或总资产20%[113]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最低80%[113]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最低40%[113]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最低20%[113] - 利润分配方案需经2/3以上独立董事同意[113] - 股东大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13]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4]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需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114] 非经常性损益和政府补助 - 非经常性损益中政府补助贡献2,628,375.24元[29] -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其他收益增加1273.56万元,营业外收入减少同等金额[124] 研发投入 - 研发投入金额为8,104,494.95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3.49%[63] 关联交易 - 与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合同金额800万元[137] - 关联交易需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15] - 关联交易需履行回避表决义务并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执行[115]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2671[165] - 前10大股东中张伯中持股21.56%为23000000股[165] - 控股股东张伯中持股比例未直接披露但通过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控制公司[168][170] - 股东周孝明持股比例为0.94%对应1,000,000股[166] - 股东张广定持股比例为0.14%对应150,700股[166] - 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36,159,487元[170] - 前10名无限售股东中张广定持股数量最高为150,700股人民币普通股[166] - 股东蔡炳钟通过信用账户持有133,300股无限售流通股[166] - 股东朱振兴通过信用账户持有79,200股无限售流通股[166] - 股东谢鸿伟合计持股61,800股含信用账户26,800股[166] - 报告期内公司前10名股东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167]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168][169] - 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12] - 安徽高新金通安益等多家机构及个人承诺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12] 公司治理和承诺 - 控股股东张伯中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直至其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之日起满两年为止[115] - 控股股东承诺不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资金否则将公开说明原因并归还资金及利息[115] - 公司现金红利可直接扣减用于偿还控股股东所占用的资金[115] - 控股股东承诺若发生同业竞争将在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相关业务[115] - 控股股东承诺不从事与公司产品相同相似或可能取代公司产品的业务活动[114] - 控股股东承诺将获得的竞争性商业机会让予公司[114] -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年度每股净资产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116]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超过上年度归母净利润的20%[116] - 公司回购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IPO募集资金总额[116] - 控股股东增持资金以其所获上年度现金分红为限[116] - 董事及高管增持资金不高于其上年薪酬总和的60%[117] - 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120%时召开投资者见面会[116] - 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增加1%时需在3日内公告[117] - 回购期间每月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上月回购进展[117] - 控股股东需在增持重大事项发生2个交易日内通报公司[117]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119] - 股份回购需在股东大会决议后3个月内完成[119] - 回购价格按发行价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执行[119] - 控股股东承诺对虚假记载承担法律责任[119] - 董事及高管承诺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18] - 离职人员两年内不得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118] - 公司2017年8月21日作出多项承诺,包括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将依法回购新股并赔偿投资者损失[120] - 公司控股股东张伯中承诺避免资金占用,若发生占用情况将公开道歉并归还资金及利息[121]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122]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董事长兼总经理张伯中持有公司股份23,000,000股,占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总额的100%[175][176]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仅张伯中持有股份,其余人员持股数量均为0[175][176]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期无增持及减持股份变动[175][176] - 监事会主席潘军于2017年4月7日因个人原因离任[177] - 董事张伯中年龄55岁,任期自2015年4月17日至2018年4月16日[175] - 董事袁莉年龄56岁,任期自2015年4月17日至2018年4月16日[175] - 董事会秘书宋永莲年龄48岁,任期自2015年4月17日至2018年4月16日[175] - 财务总监胡新权年龄43岁,任期自2015年4月17日至2018年4月16日[176]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末持股总数与期初一致,均为23,000,000股[176] - 副总经理马国友年龄52岁,任期自2016年10月8日至2018年4月16日[176] - 公司董事江琼女士1980年生现任桐城市中环水务有限公司
中环环保(300692) - 2017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