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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丹股份(300641) - 2017 Q2 - 季度财报
正丹股份正丹股份(SZ:300641)2017-08-17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总收入为5.8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9.06%[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12.71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67%[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784.48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3.89%[1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2元/股,同比下降13.51%[19] - 稀释每股收益为0.32元/股,同比下降13.51%[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34%,同比下降8.47%[19] - 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82,752,294.38元,同比增长19.06%[40][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127,080.59元,同比下降4.67%[40][43] - 营业外收入9,929,592.93元,同比上升560.83%[43] - 营业外支出11,040.39元,同比下降94.65%[43]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9.06%至5.8275亿元,主要因偏苯三酸三辛脂和高沸点芳烃溶剂销售增长[45] - 公司营业收入为5.8275亿元,同比增长19.07%[190] - 净利润为7612.71万元,同比下降4.67%[190] - 营业收入为5.83亿元,同比增长17.4%[19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612.7万元,同比下降4.7%[19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2元,同比下降13.5%[191]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461,472,948.48元,同比上升31.74%[43] - 销售费用10,584,860.63元,同比下降9.78%[44] - 管理费用23,062,917.60元,同比下降17.78%[44] - 财务费用5,374,482.98元,同比上升154.44%[44]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31.74%至4.6147亿元,因产品销售增长相应增加成本[45] - 营业成本为4.6147亿元,同比增长31.74%[190] - 营业成本为4.61亿元,同比增长29.2%[192] 各条业务线表现 - 高沸点芳烃溶剂收入同比增长95.69%至2.0142亿元,毛利率为9.91%[47] - 偏苯三酸三辛脂收入同比增长63.94%至1.3936亿元,毛利率为16.99%[47] - 公司产品覆盖偏苯三酸酐、偏苯三酸三辛酯、乙烯基甲苯三大品类[75] 各地区表现 (提供的材料中未包含各地区表现的具体关键点)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推进募投项目包括10万吨/年碳九芳烃高效萃取精馏分离项目[35] - 公司推进4万吨/年偏苯三酸酐项目和3万吨/年偏苯三酸三辛酯项目[35]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6]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应达到40%[10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应达到20%[107] - 公司承诺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9] - 公司每次利润分配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次分配利润的20%[109] -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且不得损害持续经营能力[108] - 公司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109] - 公司每三年重新审视一次分红回报规划和计划[110] -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资金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111]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上年度每股净资产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124]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上限为人民币500万元[125]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2%[126] - 公司回购决议需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25] - 公司回购股份需在股东大会决议后30日内实施完毕[130] - 稳定股价措施触发后公司需在15个交易日内做出回购决议[130]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86.57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0.01%[1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40.01%至4786.57万元,因C9等原料采购增加[45]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下降2285.86%至-4.9853亿元,因购买理财产品[4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7亿元,主要来自吸收投资收到的7.08亿元[19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86.6万元,同比下降40.0%[197]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6.55亿元,同比增长23.9%[19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为5853.1万元,同比增长180.2%[197]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为6.51亿元,较上期5.25亿元增长24.0%[19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6.59亿元,较上期5.33亿元增长23.7%[19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为5.12亿元,较上期3.80亿元增长34.6%[199]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期为2091.0万元,较上期1857.0万元增长12.6%[199] - 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为3299.3万元,较上期2346.2万元增长40.6%[19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为4611.6万元,较上期3046.0万元增长51.4%[19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6.12亿元,较上期4.53亿元增长35.1%[19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4772.0万元,较上期8055.5万元下降40.7%[199] - 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为137.2万元,较上期165.1万元下降16.9%[199]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为651.9万元,较上期612.8万元增长6.4%[199]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增至3.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5.59%[29][30] - 存货增至1.5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4.20%[30] - 其他应收款增至568.8万元,较上年末增长810.51%[30] - 其他流动资产增至4.49亿元,主要因购买短期理财产品[30] - 在建工程增加至2346万元,较上年末增长248.94%[29] - 货币资金较上年同期增加至3.3964亿元,占总资产比例22.66%[51] - 短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19.15%至1.05亿元,因归还银行借款[52]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3.396亿元,较期初2.051亿元增长65.6%[180]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9993.67万元,较期初1.198亿元下降16.6%[180] - 存货期末余额为1.519亿元,较期初8720.13万元增长74.2%[180]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1.05亿元,较期初2.135亿元下降50.8%[181]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3.3929亿元,较期初增长65.58%[185] - 存货期末余额1.5190亿元,较期初增长74.19%[185]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1.05亿元,较期初下降50.81%[186] - 应付股利新增4263.3万元[186] - 资本公积期末余额6.7049亿元,较期初增长1602.95%[18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2.7892亿元,较期初增长135.57%[183] - 资产总计14.9857亿元,较期初增长76.08%[18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35亿元,较期初增长65.6%[19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IPO募集资金总额6.9882亿元,报告期内已投入1.6299亿元[59][60] - 公司使用3.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61]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69,881.91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6,299.2万元[62] - 10万吨/年碳九芳烃项目投资进度仅0.21%,累计投入29.02万元[62] - 4万吨/年偏苯三酸酐项目投资进度20.73%,累计投入4,615.51万元[62] - 3万吨/年偏苯三酸三辛酯项目投资进度13.76%,累计投入1,055.71万元[62] - 2万吨/年乙烯基甲苯项目投资进度0.24%,累计投入27.22万元[62] -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投资进度0.50%,累计投入21.02万元[62] - 公司使用3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64] - 委托理财总额44,000万元,其中39,000万元为闲置募集资金[68] - 委托理财预计收益421.7万元,实际收益0万元[68]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4,112.75万元,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64]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828.2万元,含政府补助861.5万元[23] - 远期外汇交易产生损失17.5万元[23] - 出口信用保险等政府补贴131.5万元[23]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1.06万元[23] - 所得税影响额146.2万元[23] 股东结构和股份锁定承诺 - 控股股东曹正国、沈杏秀股份锁定期为2017年4月18日至2020年4月17日[83] - 控股股东禾杏企业有限公司股份锁定期为2017年4月18日至2020年4月17日[86] - 控股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83][86] - 常州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股东股份限售承诺自2017年04月18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87] - 华杏投资(镇江)有限公司股份限售承诺自2017年04月18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88] - 曹翠琼股份限售承诺自2017年04月18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且每年转让不超过持股总数25%[89] - 曹丹股份限售承诺自2017年04月18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且每年转让不超过持股总数25%[91]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88][89][90] - 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88][89][90] - 除权除息后发行价调整机制适用于所有限售承诺[87][88][89][90] - 未履行承诺需依法赔偿公司及投资者损失[87][88][89][91] - 曹翠琼离职后股份转让限制根据离职时间不同为6-18个月[89][90] - 曹丹股份锁定期与曹正国任职挂钩[91] - 沈绿萍和沈锁芳承诺自2017年4月18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司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92] - 胡国忠、荆晓平和宋金留承诺自2017年4月18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司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93] - 董金才和袁卫忠承诺自2017年4月18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司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95] - 公司高管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93][95]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94] - 华杏投资(镇江)有限公司承诺长期有效遵守股份锁定期要求及法律法规规定[96]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价格不低于发行价[94] - 公司高管若在上市后6个月内申报离职则自离职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股份[93][95] - 公司高管若在上市后第7至12个月申报离职则自离职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93][95] - 公司高管若在上市12个月后申报离职则自离职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93][95] - 华杏投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其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总数的30%[98] - 华杏投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后价格)[98] - 香港禾杏与立豪投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其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总数的30%[100] - 香港禾杏与立豪投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后价格)[100] - 深创投与常州红土计划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完毕所持股份[102] - 所有股东减持前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97][99][101] - 股东持股比例低于5%时减持不受提前公告限制[97][99][101] - 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97][99][101] - 减持价格需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符合监管规定[98][100][102] - 股东未履行承诺造成损失需依法赔偿[98][10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7200万股,发行价格为10.73元/股[163] - 总股本由21600万股增至28800万股,增幅33.33%[161][163] - 有限售条件股份21600万股,占总股本75%[161] - 无限售条件股份7200万股,占总股本25%[161] - 境内法人持股14040万股,占总股本48.75%[161] - 境外法人持股7560万股,占总股本26.25%[161]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49,369人[165] - 华杏投资持股比例为28.13%,持股数量为81,000,000股[165] - 禾杏企业持股比例为26.25%,持股数量为75,600,000股[165] - 镇江立豪投资持股比例为9.38%,持股数量为27,000,000股[165] - 深圳市创新投资持股比例为6.75%,持股数量为19,440,000股[165] - 常州红土创新创投持股比例为4.50%,持股数量为12,960,000股[165] 公司治理与承诺 - 2016年度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75%[81] -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100%[81] - 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111] - 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资金占用或资产转移情形[111] - 控股股东承诺不从事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112][113] - 控股股东承诺不向竞争对手提供专有技术或商业机密[113] - 若产生业务竞争将以停止经营或转让业务方式避免[114] - 实际控制人及高管承诺不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114][115] - 承诺不利用控制地位进行利益输送[115][116] - 拓展业务范围时优先避免与公司产生竞争[116] - 公司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同业竞争,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117][118][119] - 若产生竞争业务,股东承诺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产品,或将其纳入公司经营或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117][119][120] - 股东承诺不向竞争对手提供专有技术、销售渠道或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118] - 公司承诺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确保价格公允不偏离市场价格[120][121][122][123] - 股东承诺不利用地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121][122][123] - 股东承诺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121][123] - 股东承诺不要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违规提供担保[121][123] - 所有关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承诺自2017年4月18日起长期有效且正常履行中[117][120][122] - 承诺方包括常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禾杏企业有限公司等机构股东[120] - 承诺方包括曹翠琼、曹正国、董金才等自然人股东[122]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发行条件不符,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并启动赔偿程序[103][104][105] - 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认定后十个交易日内启动新股回购程序[104] - 华杏投资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购回其公开发售的原限售股份[134][135]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对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导致的投资者损失依法赔偿[136][137] 风险因素 - 主要原材料包含碳九芳烃、辛醇、偏三甲苯和醋酸[77] - 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约80%[77] - 公司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环保安全监管趋紧及宏观经济波动三大核心风险[75][77][78] - 原材料价格上涨会直接压缩产品利润空间[77] 其他重要内容 - 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现金分红比例依发展阶段而定,成熟期无重大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07] - 重大资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且绝对值达人民币5000万元[108] - 控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