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42,302,609.45元,同比增长57.02%[9]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125,184,311.10元,同比增长19.16%[9]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190.95元,同比下降119.40%[9]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204,824.44元,同比增长7.33%[9]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012,436.87元,同比下降43.10%[9] - 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57.0%至4230.3万元,上期为2694.1万元[57] - 净利润由盈转亏,净亏损12.9万元,上期净利润为13.1万元[58]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9.2%至1.25亿元(上期1.05亿元)[64] - 净利润同比增长18.2%至1257.71万元(上期1064.49万元)[66]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7.3%至1220.48万元(上期1137.11万元)[66] - 基本每股收益0.1515元(上期0.1516元)[67] - 公司净利润为1356.89万元,同比增长10.69%[7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税金及附加本期金额628,753.63元,同比增长92.63%[19] - 销售费用本期金额18,354,646.23元,同比增长42.62%[19] -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金额518,614.66元,同比下降71.16%[19]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51.4%至3173.8万元,上期为2096.4万元[58]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64.8%至661.9万元,上期为401.5万元[58]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136.5%至667.3万元,上期为282.2万元[58]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3.7%至8339.56万元(上期7334.22万元)[64]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42.6%至1835.46万元(上期1286.96万元)[64]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25.4%至2093.24万元(上期1669.00万元)[64] 其他财务数据 - 总资产达到661,667,865.96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5.7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93,285,367.10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7.6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4,304,426.23元,同比下降18.90%[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8,556,492.27元[10] - 投资收益本期金额4,312,141.82元,同比下降41.53%[19] - 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8,580,492.27元,同比增长179.52%[19] - 营业外支出本期金额215,535.49元,同比增长288.87%[19] - 所得税费用本期金额2,437,590.37元,同比增长185.51%[19] - 少数股东损益本期金额372,324.42元,同比由负转正变动151.27%[19] - 投资收益同比下降41.5%至431.21万元(上期737.53万元)[66] - 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179.5%至858.05万元(上期306.97万元)[66] - 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185.5%至243.76万元(上期85.38万元)[66]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5430.44万元,同比改善18.89%[73]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48.98万元,去年同期为净流入353.82万元[73]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入14817.5万元,主要来自吸收投资15755万元[73][74]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017.31万元,较期初增长87.45%[74]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13950.35万元,同比增长16.45%[73] - 支付给职工现金3658.3万元,同比减少5.26%[73] - 母公司投资支付现金350万元[75] - 分配股利支付现金937.5万元[74][76]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07亿元较期初1.12亿元增长84.5%[49]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53亿元较期初1.03亿元增长48.8%[49] - 存货期末余额1.25亿元较期初0.63亿元增长97.9%[49] - 预收款项期末余额0.57亿元较期初0.26亿元增长116.1%[50] -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38.89万元较期初732.97万元下降94.7%[50] - 资本公积期末余额2.59亿元较期初1.26亿元增长105.8%[51] - 股本期末余额1.00亿元较期初0.75亿元增长33.3%[51] - 流动资产合计5.30亿元较期初3.24亿元增长63.7%[49] - 资产总计6.62亿元较期初4.54亿元增长45.8%[49] - 货币资金同比增长87.7%至1.99亿元,上期为1.06亿元[53] - 应收账款同比增长36.4%至1.39亿元,上期为1.02亿元[53] - 存货同比增长94.2%至1.25亿元,上期为6420.6万元[5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同比增长47.6%至4.93亿元,上期为3.34亿元[5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同比增长45.7%至6.62亿元,上期为4.54亿元[52] 股东承诺和股份锁定 - 公司股东王晓宇、付忠良、史志明、尹邦明、钟勇、刘小兵等承诺所持股份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21] - 上述股东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21]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1]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21] - 公司承诺若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1] - 公司承诺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1] - 所有承诺在承诺方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况下仍然有效[21] - 承诺方若未履行承诺,转让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1] - 公司上市之日起1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23] - 公司监事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10%[23] - 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23] - 申报离职起18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23] - 上市后第7个月至第10个月期间申报离职则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23] - 未履行承诺转让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3] - 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10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3] - 减持价格需根据除权除息相应调整[23] - 控股股东承诺锁定期为上市之日起36个月[23] - 特定投资机构(如宇恒、经纬等)锁定期为上市之日起12个月[23] - 若未履行股份转让承诺则相关股份收益归公司所有[9]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股份不超过2010万股[39] - 公司股东在2017年7月27日前未减持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份[17] - 股东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7] - 如遇除权除息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17] - 减持计划调整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17] - 宇中投资承诺锁定期满后每年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时持股数的10%[41] - 埃德凯森承诺锁定期满后每年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时持股数的8%[41] - 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发行价,遇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41] - 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41] 股价稳定措施和承诺 - 公司承诺在2017年7月28日起三年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审计每股净资产将启动稳定措施[9] -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25]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25]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25] - 公司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净利润的20%[25] - 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5] - 公司将在股价触发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订具体方案[25] - 公司需在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告实施情况[25] -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管需在股价触发条件时履行增持义务[25] - 稳定股价措施包括股份回购/控股股东增持/董事及高管增持[25] -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资金不超过最近一次从发行人获得现金分红的20%[27] - 控股股东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7] - 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启动稳定措施[27]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在5个交易日内制定增持计划[27] - 增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监管部门允许的方式[27] - 单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最近分红额的20%[27] - 实施稳定措施后股价仍低于净资产需再次启动措施[27] - 增持股份行为需符合上市条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7] - 公司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29] - 用于稳定股价的资金不超过其从上一年度领取的税后薪酬和津贴累计额的20%[29] - 在增持期间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股份[29] - 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将触发稳定股价措施[29] - 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时终止稳定股价措施[29] - 未按预案采取稳定股价措施需在指定媒体公开说明原因并向股东和投资者道歉[29] - 控股股东未履行承诺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股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或稳定措施实施完毕[29]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时将停止领取薪酬及分红直至股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或稳定措施实施完毕[29]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停止领取薪酬的期限为5个工作日[29] 信息披露和赔偿责任承诺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对信息披露真实性承担责任[1] - 若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 - 违反承诺将在指定媒体公开道歉并接受监管措施[1] - 相关承诺于2017年7月27日正式作出[1] - 涉及承诺人员包括张勇、杨晓宇等管理层[1] - 赔偿责任涵盖因虚假陈述造成的投资损失[1] - 承诺履行情况将向股东大会说明[1] - 公司确保招股文件信息披露准确完整[1] - 公司为2010年7月27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及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12]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导致发行条件不符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12] - 公司承诺若出现违法违规情形将按监管部门认定进行赔偿或补偿[12] - 公司承诺若因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等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7] - 公司承诺若违反回购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指定媒体公开道歉并进行赔偿[12] - 回购价格按停牌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确定(计算公式:成交总额/成交总量)[5] - 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回购价格和数量将相应调整[6] - 国科控股承诺对2017年7月27日前因虚假陈述造成的投资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5] - 公司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或通过调解等方式优先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10] - 回购计划需经董事会决议及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启动[3] - 若因违规导致回购启动则回购价格为股票停牌前价格[4] - 赔偿金额按监管机构认定的投资者实际直接经济损失计算[13] - 国科控股承诺若违反赔偿承诺将在指定媒体公开道歉并履行赔偿义务[17] -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因首次公开发行文件虚假记载需对投资者先行赔偿[33]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损害公司利益并约束职务消费[33] - 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33] - 公司全体董事高管承诺不从事与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33] -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监督[33] - 相关承诺于2017年7月27日出具[33]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四川中一律师事务所同负赔偿责任[33] - 承诺人声明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33] - 赔偿责任适用于文件存在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的情形[33]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回报填补措施需切实履行[33] - 公司违反承诺时需依法承担补偿责任[35] - 公司有权暂扣违反承诺者的薪资津贴直至义务履行完毕[35]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规定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80%[35] - 公司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40%[35] - 公司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需按章程规定程序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35] -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现金方式[35] - 公司进行中期分红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35] - 公司利润分配需兼顾投资者回报与持续发展需求[35] - 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应采取现金方式分红[35] - 董事会提出分红方案需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和发展阶段等因素[35] - 重大资金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37] - 现金分红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7] -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累计对外投资或资产购买支出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36] - 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审计机构对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37] - 现金分红需满足公司现金流充裕且不影响持续经营[37] - 公司可分配利润为正且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仍有盈余[37] - 重大资金支出包括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36] - 董事会拟定分红方案需经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表决通过[37] - 监事会需对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37] - 盈利年度未提现金分红方案需在报告中详细说明原因[37] - 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9] -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39] - 公司派发2016年度现金股利937.5万元[44] 避免竞争和关联交易承诺 - 公司及实控人承诺不开展与中科信息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41] - 若未来取得竞争性企业权益,将通过转让或纳入中科信息体系等方式处理[41] - 公司承诺承担因违反竞争承诺给中科信息造成的全部损失[41] - 相关承诺自2017年7月27日起生效[41] - 承诺持续有效至公司不再作为中科信息控股股东[41] - 关联交易将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关联交易[41] 报告基本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1,562户[13] - 所有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20] - 公司全称为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2] - 报告期为2017年第三季度[22] -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由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4] -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由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6] - 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超过标准50%[27] -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8] -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报告主体[32] - 公司名称为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4] - 报告期为2017年第三季度[34] - 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77]
中科信息(300678) - 2017 Q3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