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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信息(300678) - 2017 Q2 - 季度财报
中科信息中科信息(SZ:300678)2017-08-17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总收入为8288.17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10%[28] - 营业总收入82,881,701.65元,同比增长6.10%[47]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10%至82,881,701.65元[65]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6.1%至8288.17万元[1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24.80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86%[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48,015.38元,同比增长9.86%[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05.3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2.47%[28] - 净利润同比增长20.8%至1270.60万元[166]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长9.9%至1224.80万元[16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633元/股,同比增长9.89%[28] - 基本每股收益从0.1486元增至0.1633元[16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60%,同比下降0.03个百分点[2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1.38%至51,657,218.23元[65]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1.4%至5165.72万元[165] - 销售费用同比大幅增长32.54%至11,735,544.03元[65] - 销售费用同比大幅增长32.5%至1173.55万元[165]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518.15万元,同比减少5.7%[172] - 支付的各项税费995.41万元,同比减少19.8%[172]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主营业务为行业客户提供定制化信息化解决方案,与客户重大事件(如政治选举)密切结合[8] - 公司主营业务为以智能识别及分析技术为核心的信息化解决方案[37] - 数字会议领域项目收入增加驱动总收入增长[47] - 毛利率较高的数字会议服务项目收入增加[47] - 技术服务与开发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5.49%至35,175,166.84元[68] - 智能票箱产品连续服务党的"十二大"至"十八大"及六届至十二届全国人大政协会议[49] - 印钞检测精度达微米级,检测可靠性高[49] - 烟草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覆盖农业工业商业全产业链[51] - 石油领域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实现远程巡井和自动预警[49] - 公司产品在医疗、手机屏图像检测、行为智能识别等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11] - 公司已在医疗、手机屏图像检测等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86] 各地区表现 - (注:原文未提供具体地区表现相关关键点)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下游客户集中在石油、烟草、政府行业,其信息化投入存在周期性波动风险[11] - 公司下游客户集中在石油、烟草、政府行业[86] - 政府选举周期为五年导致信息化需求波动[86] - 公司通过加强货款回收管控应收账款风险[12] - 公司依托智能识别与分析技术开拓市场,减少联营企业业绩影响[7] - 产品质量问题可能导致订单丢失或客户索赔[84] - 联营企业中钞科信利润下滑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83] - 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13] -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及股本转增[91] 投资收益和政府补助 - 对中钞科信投资收益为4,120,977.24元,同比下降3,059,395.52元或42.61%[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617.72万元人民币[34] - 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47] - 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27.54%达4,120,977.24元[70] - 政府补助收入占利润总额41.44%达6,201,220.03元[70] - 参股公司深圳中钞科信实现净利润10,302,444.11元[81] - 公司对中钞科信投资收益金额为412.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05.9万元或42.61%[83] - 投资收益同比下降42.6%至412.10万元[165] - 营业外收入激增152.9%至620.12万元[165]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现金400万元,全部来自投资活动[175] 应收账款和存货 - 应收账款金额为125,970,266.47元,较2016年末增加23,374,294.67元或22.78%[12] - 截至2017年6月30日应收账款金额为1.26亿元,较2016年末增加2337.4万元或22.78%[87] - 应收账款1.26亿元,较期初1.03亿元增长22.8%[155] - 存货1.08亿元,较期初6320.64万元增长70.4%[155] - 存货从期初的6421万元大幅增至期末的1.10亿元,增长71.8%[160] - 应收账款从期初的1.02亿元增至期末的1.21亿元,增长18.4%[160] - 货币资金从期初的1.06亿元减少至期末的6365万元,下降40.1%[160] - 存货占总资产比例上升8.09个百分点至22.01%[72]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下降8.97个百分点至15.74%[72] - 应收票据392万元,较期初1051.13万元下降62.7%[155] - 报告期末货币资金7700.70万元,较期初1.12亿元减少31.4%[155]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06.75万元人民币,同比改善32.49%[2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改善32.49%至-36,067,488.95元[6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06.75万元,较上期-5342.45万元改善32.5%[17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长23.8%至9600.51万元[171] - 销售商品收到现金增长23.0%至8015.04万元[17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29万元,同比转负[17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850万元全部来自其他筹资活动[17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034.19万元,同比下降34.4%[173]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1.265亿元,其中商品采购支出8148.99万元占比64.4%[175] - 母公司投资支付现金350万元,同比增长75%[176] - 母公司期末现金余额5698.42万元,同比减少34.1%[176] 资产和负债变化 - 总资产为4.8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7.77%[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3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0.86%[28] - 公司总资产从期初的4.54亿元增长至期末的4.89亿元,增幅为7.8%[156][158] - 流动资产合计从期初的3.24亿元增至期末的3.55亿元,增长9.7%[156] - 长期股权投资从期初的9709万元增至期末的1.01亿元,增长4.2%[156] - 应付账款从期初的3569万元增至期末的4886万元,增长36.9%[157] - 预收款项从期初的2649万元增至期末的3516万元,增长32.7%[157] - 应付职工薪酬从期初的733万元大幅下降至期末的83万元,减少88.6%[15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从期初的3.34亿元增至期末的3.37亿元,增长0.9%[158] - 公司股本保持稳定为7500万元[179][182] - 资本公积为1.258亿元[179] - 盈余公积增加185万元至2435万元,增幅8.2%[179][180] - 未分配利润增加102万元至1.118亿元,增幅0.9%[179][18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333万元至3.375亿元,增幅1.0%[179][180] - 综合收益总额为1271万元[179] - 利润分配总额为937.5万元[179] - 提取盈余公积185万元[179] - 股东分红937.5万元[179] - 少数股东权益增加46万元至511万元[179][180]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从期初的336,609,506.39元增长至期末的339,375,220.78元,增加2,765,714.39元[184][186]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12,140,714.39元[184] - 利润分配中提取盈余公积1,853,814.51元并对股东分配9,375,000.00元[184] - 未分配利润从期初的112,820,577.80元增至期末的113,732,477.68元,增加911,899.88元[184][186] - 资本公积保持稳定为126,295,571.61元[184][186] - 股本保持75,000,000.00元未变动[184][186] - 上期所有者权益总额为308,808,216.19元,本期初增至336,609,506.39元[187][188] - 上期综合收益总额为37,076,290.20元[187] - 上期资本公积增加100,000.00元至126,295,571.61元[187][188] 股东结构和股权信息 - 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591万股,持股比例47.88%[141] - 成都宇中投资管理中心持股2645.25万股,持股比例35.27%[141] - 四川埃德凯森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57.5万股,持股比例6.10%[141]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7.85元/股[134] - 网下最终发行数量2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10%[134] - 网上最终发行数量22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90%[13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00万元[190] 承诺和协议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93] - 董事及高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93] - 董事及高管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93] - 董事及高管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93] - 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93] - 减持价格承诺不低于发行价且遇除权除息时作相应调整[93] - 未履行承诺转让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93] - 监事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93] - 监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93] - 监事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93] - 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94] - 公司股票上市后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94]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94] - 离职后六个月内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股份总数的10%[94] - 未履行减持承诺时转让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94] - 公司股票上市后十个交易日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94] - 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不得由公司回购[94] - 除权除息时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94] - 承诺有效期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而失效[94] - 特定股东承诺上市后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94] - 公司股东王勇、杨红梅、张勇、付忠良、史志伟、傅明伟等作出股价稳定承诺[24] - 承诺人承诺若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将启动稳定措施[24] - 稳定股价措施包括控股股东增持股份[24] - 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份[24] - 稳定股价措施包括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24] - 所有增持行为需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24] - 承诺人声明截至报告期末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24] - 相关承诺于2017年作出并持续有效[24]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2%[97] - 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总额[97] - 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97] - 年度稳定股价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年度归母净利润的50%[97] - 回购价格不超过每股净资产[97] - 回购实施需符合上市条件要求[97] - 回购股份需通过集中竞价或要约等方式进行[97] - 回购后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实施情况[97] - 股价稳定措施触发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制定方案[97] -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99] - 控股股东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其最近一年获得现金分红的20%[99] - 控股股东增持资金超过现金分红50%时当年度不再实施稳定措施[99] - 董事及高管增持公司股份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审计每股净资产[99] - 董事及高管用于稳定股价的资金不超过其税后薪酬津贴累计额的20%[99] - 董事及高管增持资金上限为其税后薪酬津贴累计额的50%[99] - 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6] - 若公司未履行稳定股价措施 控股股东承诺暂停股份转让直至股价高于每股净资产[9][12]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若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 将停止领取薪酬及分红[13][14] -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的条件为连续10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1][6] - 控股股东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时需向投资者公开道歉[8][10] - 公司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时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16][17] - 董事及高管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时 其持有股份不得转让[14][15] - 稳定股价方案公告后90日内若出现触发情形则需实施措施[3] - 公司回购或增持股份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7] - 控股股东未履行承诺时 自事项发生日起暂停股份转让[11] - 公司承诺在获得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启动股份回购措施[27] - 公司承诺按市场价格进行股份回购[27] - 若因违规事实导致启动股份回购,将以股票停牌前个交易日平均交易价格为回购价格[27] - 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7月27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7] - 承诺履行完毕承诺的情况需在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通报[27] - 股份回购措施需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27] - 若股票停牌则回购价格按停牌前交易日平均价格确定[27] - 公司明确股份回购的具体触发条件和执行流程[27] - 所有承诺事项均需通过正式股东大会程序审议[27] - 公司承诺若因公开募集上市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投资者遭受实际损失将依法赔偿[103] - 公司承诺若违反上述赔偿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开道歉并赔偿实际损失[103] - 公司控股股东国科控股承诺对2017年7月27日前因文件虚假陈述造成的投资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03]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对因文件虚假陈述导致的投资者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03] - 赔偿标准将按照监管机构或有权限机关认定的实际经济损失执行[103] - 公司承诺通过第三方调解或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先行赔付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103] - 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回购价格将按总成交额除以总成交量进行相应调整[103] - 控股股东国科控股承诺若违反补偿承诺将在指定媒体公开说明履行情况[103] - 公司承诺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103] - 回购价格调整以除权除息事项发生后的成交额为计算依据[103] - 公司承诺如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将先行赔偿投资者[105] - 全体董事及高管承诺确保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105] - 公司承诺不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105] - 公司承诺约束董事及高管职务消费行为[105] - 公司承诺董事及高管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05] - 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05] - 公司承诺若监管要求变化将按规定补充承诺内容[105] - 公司承诺如违反承诺将在指定媒体公开说明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105] - 公司承诺因违反承诺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105] - 相关承诺于2017年7月27日出具[105]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依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9] - 违反承诺所得需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29] - 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需依法承担补偿责任[29] - 公司有权暂时扣留违反承诺者薪酬和津贴[29] - 公司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正式生效[29] - 承诺人需严格信守利润分配相关承诺[29]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优先考虑现金分红方式[107]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