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17年营业收入为250,401,283.80元,同比增长2.26%[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643,786.85元,同比下降8.10%[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237,798.35元,同比下降15.79%[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649,202.75元,同比下降29.30%[22]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9元/股,同比下降27.78%[2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98%,同比下降5.54个百分点[22] - 资产总额为484,714,185.01元,同比增长23.39%[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49,595,038.38元,同比增长65.12%[22] - 公司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250,401,300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6%[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4,643,800元人民币,同比下降8.10%[54] - 公司2017年总营业收入为2.504亿元,同比增长2.26%[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29.30%至14,649,202.75元[8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393.19%至-14,682,926.47元[8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871.74%至77,194,052.61元[8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上升827.81%至76,606,343.96元[81] 成本和费用变化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14.23%至1722万元[75]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4.36%至2702.6万元[75] - 财务费用同比激增5252.7%至516.87万元,主要因外汇汇率变动导致汇兑损失增加[75] - 直接材料成本占比55.73%,达9455万元,同比增长2.88%[70] - 汇率波动导致2017年财务费用增加512.99万元[105] 各业务线表现 - 建筑陶瓷领域金属基超硬材料制品广泛应用并奠定领先市场地位[34] - 石材加工领域新产品金刚石锯片、整体式金刚石磨块、组合铣平轮处于市场推广阶段且销售金额较小[36] - 飞行器耐磨部件硬质合金涂层已成功应用于多种型号飞行器并实现小批量产[37] - 电磁波吸收材料具备轻质宽频高效特点且已实现小批量产[38] - 防腐导静电材料集防腐与静电防护功能于一体且已实现小批量产[38] - 热障涂层主要应用于飞行器动力及转向部件目前处于工艺验证阶段且小批量供货中[38] - 金属基超硬材料制品收入占比86.43%,达2.164亿元,毛利率30.27%[63][66] - 金属制品行业收入占比90.7%,达2.271亿元,同比增长0.66%[63] - 金属制品销售量同比下降19.07%至1107万件[67] - 子公司科大博德生产的超细预合金粉仅对母公司销售少量对外销售应用于石材加工领域[35] - 公司启动视屏玻璃精密加工金刚石工具研制以拓展高端应用领域[57] - 公司开展多个军品研发项目包括热喷涂耐磨防腐涂层工艺研究等[57] - 复合金刚石磨块项目已实现金属基产品小批量生产[77] - 组合式复合基磨轮项目结案,研发出土耳其φ350/φ300高性能磨轮[77] - 高性能磨边轮项目结案并实现量产,开发出新型产品SAM4-J[77] - 新型树脂基弹性磨块项目处于中试阶段,预计新增1项发明专利[77] - 均布金刚石框锯项目已完成鉴定,进入批量生产和市场推广阶段[78] - 公司计划申请1项均布金刚石框锯的实用新型专利[78] 各地区市场表现 - 境外地区收入占比56.4%,达1.412亿元,同比增长12.99%[63] - 西北地区收入同比大幅增长266.62%,达1186万元[63] - 华东地区收入同比下降38.64%,至2245万元[63][66] - 公司2017年海外销售收入为13752.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55.98%[105] - 近三年海外销售收入分别为9858.10万元(2015)、12499.30万元(2016)、13752.5万元(2017)[105] - 海外销售收入占比从2015年40.57%提升至2017年55.98%[105] - 国内市场销售收入占比仍较高使业绩易受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影响[6] 管理层讨论和业务指引 - 公司主导产品金属基超硬材料制品主要应用于建筑陶瓷行业受房地产行业景气度直接影响[6] - 第一季度建筑陶瓷领域收入占全年比例较低存在明显季节性波动风险[6] - 2014年以来公司加强海外业务拓展外销收入结算以美元为主存在汇率风险[9] - 外销收入占比未来有望进一步提升公司采取调整出口价格等措施规避汇率风险[9] - 建筑陶瓷行业环保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下游企业关闭或停产短期内减少超硬材料制品需求[7] - 新产品开发需经过漫长周期及大量资源投入存在试制失败或市场推广风险[8] - 军用产品需经过国家军工产品定型机构审核存在未能通过定型批准的风险[8] - 公司通过拓展石材加工工具业务和海外市场优化产品结构降低市场波动风险[8] - 公司主动控制国内业务规模并加大海外市场开拓[99][102] - 持续推动金属基复合材料及制品在军用领域的应用[98] - 通过博士后工作站等机构增强研发实力形成自有知识产权[98] - 建立与上市公司匹配的管理标准提升治理水平[99] - 加强高层次研发技术及管理人员引进[101] - 建立健全绩效管理体系和人才晋升发展体系[102] - 2017年房屋施工面积同比增长3%但竣工面积同比下降4.4%[102] - 建筑陶瓷行业产能利用率处于较低水平[102] - 房屋竣工面积较上年度下降4.4%[54] - 人民币汇率全年上升幅度达5.81%,创近9年最高[54] - 海外业务收入在人民币升值背景下较上年增长10.03%[58] - 毛利率较高的单卖业务收入占比从65.64%提高至71.33%[58] 研发与技术能力 - 公司已获授权发明专利29项,其中国防发明专利1项、国际发明专利2项,已获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6项[45] -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国家发明专利4项,共有4项新产品通过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45] - 公司产品生产过程节能效果达15%以上,烧结温度降低30至50摄氏度[46] - 公司金刚石工具使用寿命相对普通合金粉产品延长约20%[47] - 金属基金刚石磨块寿命约为传统碳化硅磨块100-150倍,售价仅为碳化硅磨块的40倍左右[47] - 公司研发团队由40余名涵盖多专业背景的技术型人才组成[44] - 公司2008年以来共有1个研发课题获国家级立项、9个获省级立项、2个获市级立项[45] - 公司引进1名材料学博士提升研发能力[50][59] - 研发投入新增国家发明专利4项[76] - 4项新产品通过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76] - 公司已掌握内氧化法氧化铝弥散强化铜粉生产工艺,氢损低于0.3%[78] - 弥散强化铜(氧化铝铜)强度达600Mpa,软化温度达850℃,导电率大于90% IACS[78] - 弥散强化铜电极寿命可达铬锆铜电极的2倍以上[78] - 弥散强化铜电极成本较高,目前主要依赖进口[78] - 公司研发项目将开发3种新型弥散强化焊接电极产品,新增1项发明专利[78] - 传统金刚石框锯生产中存在金刚石分布不均问题,影响切割效率和使用寿命[78] 资产、负债与现金流状况 - 在建工程较上期增加598.25万元,主要系金属基超硬材料及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所致[42] - 投资性房地产增加521.91万元,系子公司江西劲刚部分建筑物及土地由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转换所致[42] - 货币资金同期增加126.98%,系IPO募集资金流入所致[42]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上升13.67个百分点至29.94%[85] -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下降6.09个百分点至30.64%[85] - 短期借款占总资产比例下降10.63个百分点至4.13%[85] - 资产减值损失占利润总额比例达14.51%[84] - 营业外收入占利润总额比例达12.79%[84] - 其他业务收入占利润总额比例达16.07%[8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4,517,253.33元,同比增长28.03%[2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总额为13,800.0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611.1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188.86万元[88]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4,714.19万元[89] - 募集资金尚未使用总额为6,473.31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88] - 金属基超硬材料及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进度为21.29%,累计投入1,179.14万元[91] - 企业技术中心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进度为2.48%,累计投入53.8万元[91]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投资进度为100%,已全额投入3,481.25万元[91] - 公司以募集资金2,106,520.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2] - 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6.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28元[88]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未发生可行性重大变化[9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目前处于初级阶段,暂未产生实际效益[91] 利润分配与股东回报 -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66,666,7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10] - 2017年现金分红总额666.667万元,占可分配利润比例27.05%[113] - 2017年母公司净利润2315.36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31.54万元[110] - 2016年未进行现金分红,2015年现金分红185万元占净利润8.40%[113] - 总股本6666.67万股,每10股派现1元并转增5股[109] - 2017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2464.38万元[113] - 累计未分配利润1.23亿元,分红后剩余1.03亿元[110]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要求至少每三年重新制定一次股东回报规划[121]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利润[123] - 现金分红条件要求公司实现盈利且无特别重大投资计划[123] - 公司可分配利润的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20%[123]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124]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最低占比80%[124] - 公司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最低占比40%[124] - 公司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最低占比20%[124] - 上市后三年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127] -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购买资产、购买设备、对外投资等投资支出[126] 公司治理与股东结构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刚、BING XIU LEI、王婧[14] -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刚[19] - 控股股东王刚持股比例为36.04%,持有24,023,636股[195] - 第二大股东BING XIU LEI持股比例为8.52%,持有5,681,606股[195] - 第三大股东北京凯鹏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00%,持有4,000,000股[195] - 股东彭波持股比例为5.33%,持有3,551,000股,其中质押1,500,000股[195] - 股东李春义持股比例为2.08%,持有1,389,872股,其中质押1,207,800股[195] - 股东王婧持股比例为2.08%,持有1,386,719股[195]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章强持股数量最多,持有466,000股人民币普通股[195] - 杭州鸿淇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信用账户持有231,000股,占无限售流通股重要比例[196] - 实际控制人为王刚、BING XIU LEI和王婧三人,其中王刚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198]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197][198] - 公司总股本由5000万股增加至6666.67万股,增长33.33%[186][187] -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5000万股,占比从100%降至75%[186] - 无限售条件股份新增1666.67万股,占比25%[186] - 其他内资持股4431.84万股,占比66.48%[186] - 境内自然人持股4031.84万股,占比60.48%[186] - 外资持股568.16万股,占比8.52%[186]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8,795户[194] 股份限售与承诺履行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限售承诺,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114] - 赵立英、BING XIU LEI(雷炳秀)等股东承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14] - 雷淑云、彭平生、周琼丽等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115]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115] - 董学友、李正曦、王振明等承诺锁定期满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116] -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若上市后6个月内申报离职则18个月内不转让股份[116] - 若上市后第7至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股份[116] - 刘平安承诺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16] - 所有限售承诺均正常履行中,承诺时间为2017年3月24日[114][115][116] - 限售承诺涉及除权除息时发行价将相应调整[115][116] - 王刚与王婧股份锁定期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117] - 王刚与王婧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117]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117]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117] - 彭波股份锁定期同样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118] - 彭波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118] - 离职后半年内禁止转让所持股份[118] - 若上市6个月内申报离职,离职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直接持有股份[118] - 若上市第7-12个月申报离职,离职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直接持有股份[118] - 所有价格承诺将根据派息、送股等除权除息情况进行调整[119]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所持同类股份总数的25%[120] - 北京凯鹏达投资有限公司锁定期满后减持比例可能达到所持股份的100%[120] - 王刚持有期末限售股数为24,023,636股[189] - BING XIU LEI持有期末限售股数为5,681,606股[190] - 北京凯鹏达持有期末限售股数为4,000,000股[190] - 彭波持有期末限售股数为3,551,000股[190] - 杨淑英持有期末限售股数为2,056,429股[190] - 李春义持有期末限售股数为1,389,872股[190] - 王婧持有期末限售股数为1,386,719股[190] - 限售股份期末合计数量为50,001,300股[191] 稳定股价措施与承诺 - 稳定股价预案有效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128] - 稳定股价预案触发条件为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28]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129] - 控股股东单次或连续12个月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29]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130]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30] -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总额[130] - 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预案后若股价连续10个交易日超过每股净资产则终止回购[130] - 回购决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0]
新劲刚(300629) - 2017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