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5.79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8.09%[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55.93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91%[24] - 公司2015年营业收入为5.795亿元,同比增长38.09%[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655.93万元,同比增长22.91%[45] - 利润总额为8409.22万元,同比增长49.93%[45] - 营业收入5.8亿元,同比增长38.09%[56] - 公司2015年度实现盈利5655.93万元[13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管理费用同比大幅增长52.21%至7609.32万元,主因工资费用增加及子公司并表[70] - 垃圾焚烧发电原材料成本同比增长42.11%至2.08亿元,占营业成本比重54.38%[63] - 钢铁原材料成本同比下降13.07%至6331.56万元,占营业成本比重16.54%[63] - 研发投入金额1572.3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2.71%,同比有所下降[73] 各业务线表现 - 烟气净化业务收入为2.6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07%[34] - 灰渣处理业务收入为1.71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67%[35] - 危险废弃物焚烧处置业务收入为1.054亿元人民币,实现利润2922.64万元人民币[36] - 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收入3.44亿元,占比59.3%,同比增长45.03%[56][59] - 工业废物处理业务收入1.05亿元,占比18.19%[56] - 废物处理业务毛利率52.55%[59] - 烟气净化系统设备毛利率26.99%,同比下降2.12个百分点[59] - 公司危废处置业务实现收入1.054亿元,占业务双驱动发展重要组成部分[101] 各地区表现 - 华东地区收入3.42亿元,占比59%,同比增长56.65%[56][59] - 西南地区收入4294.4万元,同比增长809.96%[56]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22.71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94.08%[24]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622.7万元,较2014年-3850.6万元实现大幅改善[51]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改善194.08%至3622.71万元,主因子公司并表贡献[75][76] 资产和投资变化 - 资产总额为14.06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0.28%[24] - 固定资产同比增长158.04%,主要因新增合并单位[38] - 在建工程同比增长249.77%,主要因胡埭募投项目投入增加[38]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同比增长200.56%,主要因新增对无锡滨湖兴福村镇银行投资[38] - 其他非流动资产同比增长207.02%,主要因支付收购康威东方环保股权预付款[38] - 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比增长147.92%,主要因计提坏账准备增加[38]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初数为2,493,000元,期末数增至7,493,000元,增长200.6%[81] - 报告期投资总额为193,600,00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83] - 支付无锡工废股权转让款118,000,000元,占总投资额的61.0%[83] - 支付康威东方股权转让款59,000,000元,占总投资额的30.5%[83] - 支付兴福村镇银行投资款5,000,000元,持股比例为5.0%[83][84] - 支付康威环保投资款6,500,000元,持股比例为65.0%[83][85] - 支付江苏汇丰增资款51,000,000元,持股比例为51.0%[83][85] - 无锡工废投资金额168,000,000元,持股比例51.0%[85] - 本期投资总盈亏为14,154,434.58元[85]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下降7.39个百分点至11.87%[78] - 固定资产占比上升6.06个百分点至14.51%,主因新增合并单位[79] - 短期借款占比上升3.05个百分点至8.62%,系流动资金贷款增多[79] 应收账款状况 -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3.26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9%[8] -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3%[8] 研发与技术创新 -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授权专利31项(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21项)[39] - 公司研发投入金额为1572.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2.71%[50] - 新获授权专利31项,其中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21项[50] 客户和销售集中度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2.07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35.65%[67] 子公司表现 - 子公司无锡市工业废物安全处置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4亿元,净利润2922.64万元人民币[100][101] - 子公司无锡市康威输送机械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45.21万元人民币,净利润299.64万元人民币[100] - 子公司江苏康威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5.99万元人民币,净利润99.61万元人民币[100] - 无锡工废公司总资产1.82亿元人民币,净资产9828.71万元人民币[100] 项目与合同 - 中标成都市万兴环保发电厂项目金额约1.15亿元[40] - 成都万兴环保项目合同交易价格11,487万元[185] 季度表现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2.044亿元人民币,占全年最高比例[26]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为535.87万元人民币[30]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581亿元人民币[88] - 报告期内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5,309.42万元人民币[89][93] - 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5936亿元人民币[87][93]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9,874.54万元人民币[87] - 其中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7][90] - 年产20套烟气净化与灰渣处理系统项目投资进度55.97%[93] - 研发中心项目投资进度23.25%[93] - 偿还银行借款项目投资进度100%[93] - 募投项目预计完成时间推迟至2016年3月31日[93] - 募集资金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基本一致为2.581亿元人民币[93]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256.21万元人民币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4] - 公司2015年1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5] - 公司2015年7月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5]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5] 利润分配和分红 - 公司拟以1.2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11] - 2014年度利润分配以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1元现金含税[125] - 2014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5股[125] -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20,000,000股[125] -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总额12,000,000元[128] -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比例100%[128] - 可分配利润为230,591,302.90元[128] - 201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31亿元[130] - 2015年度现金分红金额1200万元(含税)[130][131][133] - 2015年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1.22%[133] - 2014年现金分红金额800万元(含税)[131][133] - 2014年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7.39%[133] - 2013年未进行现金分红[133] - 2015年以总股本1.2亿股为基数实施每10股派现1元[130][131] - 2014年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131]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20%[130] 股权和股本变动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后数量为72,086,280股占比60.07%[193] - 无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后数量为47,913,720股占比39.93%[193] - 公司总股本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从80,000,000股增至120,000,000股[193] - 境内自然人持股变动后数量为63,967,680股占比53.31%[193] - 境内法人持股变动后数量为8,118,600股占比6.77%[193] - 公司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5股[195] - 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实施每10股转增5股[198]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使总股本增加4000万股[198] - 转增导致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被摊薄[198] - 股东杨建平期初限售股数为3139.08万股[200] - 股东杨建平本期增加限售股数为1569.54万股[200] - 股东杨建平期末限售股数增至4708.62万股[200] - 限售原因为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200] - 拟解除限售日期为2017年6月26日[200] 并购和业务扩展 - 公司通过收购无锡工废、江苏汇丰天佑等企业,涉足工业危废处理处置领域[10] - 收购子公司无锡工废实现营业收入1.05亿元,新增危废处置业务[66] - 公司收购无锡市工业废物安全处置有限公司扩大危废处置业务范围[101] - 公司通过收购无锡工废设立雪浪康威环保扩展业务[118] - 增资收购江苏汇丰并全资收购康威东方环保[118] - 公司以自有资金6,400万元收购无锡康威东方环保科技100%股权[187][188] - 合并报表范围新增三家控股子公司:无锡市工业废物安全处置有限公司(收购取得,注册资本160万元,出资比例51%)、无锡雪浪康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取得,注册资本1000万元,出资比例65%)、江苏汇丰天佑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收购取得,注册资本10000万元,出资比例51%)[160] 风险和挑战 - 公司作为钢铁行业烟气净化龙头企业,面临钢铁行业去产能政策带来的业务量下降风险[7] - 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工废从事危废处理,营改增政策可能需缴纳增值税并对业绩产生影响[11] - 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可能影响环保行业发展[6] - 公司上市后管理跨度与难度加大,存在管理风险[10] - 工业危险废物年产生量较高处置比例较低[112] 承诺和协议 - 公司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年审计每股净资产[135][136][137] - 股价稳定措施需在触发后10个交易日内启动[135][136][137] - 稳定措施执行顺序为公司回购股票优先于控股股东增持[135][136][137] - 董事及高管未履行稳定方案将扣发50%薪酬及奖金[135][136][137] - 未履行承诺的控股股东及董事需向投资者公开道歉[135][136][137] - 违规董事及高管将被取消当年现金分红资格[135][136][137] - 新聘任董事及高管须签署同等约束力承诺[136][137] - 稳定股价承诺有效期为公司上市后三年内[135][136][137] - 首次触发条件以每12个月为周期计算[135][136][137] - 薪酬延期发放期限为方案届满后12个月[135][136][137] - 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年审计每股净资产时触发稳定措施[138] - 稳定股价措施顺序为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董事及高管增持[138] - 未履行稳定承诺的董事高管50%薪酬(津贴)延期12个月发放[138] - 控股股东及董事限售承诺期为上市后36个月内[139][140] - 机构投资者限售期为上市后12个月内[139] - 杨珂杨婷钰承诺锁定期满后年减持不超过持股25%[140] - 离职后半年内不减持股份[140] - 离任6个月后12个月内减持不超过持股50%[140] - 杨建林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40] - 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条款适用于所有限售承诺主体[139][140] - 杨建平、许惠芬、惠智投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公司股票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141] - 杨建平、许惠芬、惠智投资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141] - 博信一期(天津)股权投资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按市场价减持所持公司全部股票[141] - 杨珂、杨婷钰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42] - 杨建平、许惠芬承诺长期不从事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142] - 杨建平、许惠芬承诺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及非公允关联交易[142] - 陆卫明承诺任职期间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143] - 汪崇标、张敏、周国忠、李哲、祝祥军、曾一承诺任职期间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143] - 杨建林、杨珂承诺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与雪浪环境及其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144] - 实际控制人杨建平、许惠芬承诺补偿因劳务派遣违规造成的公司经济损失[144] - 杨建平、许惠芬承诺全额补偿公司因补缴IPO前社保或住房公积金产生的支出或损失[145] - 杨建平、许惠芬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购回已转让原限售股份[145] - 回购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45] - 杨建平、许惠芬承诺依法赔偿投资者因虚假陈述导致的投资损失[145] - 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诉讼费及律师费等[145][146]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同意通过扣划分红或限售股票方式履行赔偿责任[146]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对招股说明书虚假陈述承担赔偿责任[14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承诺若持股则现金分红时直接扣划其应得红利的50%作为赔偿金[147] - 不持股高管承诺以上市后累计获得税后薪酬总额的50%作为赔偿金[147] - 2015年7月24日承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六个月[147] - 2015年7月24日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147] - 2015年1月23日承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六个月[148] - 2015年1月23日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148] - 2014年7月21日承诺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不得质押且不得直接支取[148] - 2014年7月21日承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六个月[148] - 2014年7月21日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148] - 无锡惠智投资承诺2015年7月9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总股本1%[149]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将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50][151]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将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50][151] - 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要求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152] - 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承诺不通过非公允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152] - 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利用上市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谋取利益,不从事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152] - 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承诺保证上市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152] - 公司董事杨建平、许惠芬承诺遵守信息披露义务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153] - 公司董事杨建平、许惠芬承诺若在上市后6个月内离职则18个月内不转让股份[154] - 公司董事杨建平、许惠芬承诺若在上市后7-12个月内离职则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154] - 公司董事陆卫明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并履行勤勉义务[154] - 公司董事陆卫明承诺按要求参加证监会和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154] - 公司董事汪崇标、周国忠等承诺遵守《公司章程》及交易所监管要求[155] - 公司董事汪崇标、周国忠等承诺及时答复交易所问询并提供所需文件[155] - 公司董事汪崇标、周国忠等承诺若违反承诺愿承担法律责任[155] -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争议管辖法院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住所地法院[153][154][155] -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授权交易所向证监会报告承诺资料[153][154][155] - 公司董事监事
雪浪环境(300385) - 2015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