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业绩: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为11.61亿元人民币,较2016年调整后数据增长110.38%[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5亿元人民币,较2016年调整后数据增长149.04%[24] - 基本每股收益为0.53元/股,较2016年调整后数据增长130.43%[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7亿元人民币,较2016年调整后数据增长137.10%[24] - 稀释每股收益为0.53元,同比增长130.43%[2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2.90%,同比提升10.41个百分点[25] - 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116,117.58万元,同比增长110.38%[53] - 营业利润24,216.17万元,同比增长182.64%[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470.35万元,同比增长149.04%[53] - 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11.61亿元同比增长110.38%[77] 财务业绩: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自主生物制品营业成本小计同比增长16.37%至136,064,839.87元[83] - 销售费用同比激增180.07%至615,418,770.68元[88] - 研发投入金额大幅增长88.42%至119,275,170.23元[89] - 资产减值损失达18,690,552.04元[94] 业务线表现:疫苗产品销售 - 四联苗实现销售收入41,097.49万元,同比增长124.08%[55] - Hib疫苗实现销售收入28,444.52万元,同比增长133.18%[55] - 乙肝疫苗实现销售收入42,700.42万元,同比增长150.38%[55] - 乙肝疫苗和四联苗销量增加驱动业绩增长[39] - 二类疫苗收入10.34亿元同比增长148.26%占比89.04%[77] - 生物制品毛利率88.26%同比提升9.76个百分点[80] - 自主生物制品销售量4627.38万剂同比增长16.18%[82] 业务线表现:研发项目 - 公司拥有处于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或申请药品注册批件的在研项目共25项[8] - 公司拥有在研项目25项,其中5项已申请药品注册批件[33] - 在研疫苗项目25项[45] - 公司拥有处于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或申请药品注册批件的在研项目共25项[60] - 公司拥有处于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或申请药品注册批件的在研项目共25项[130] 业务线表现:产品管线与技术引进 - 公司产品线包括乙肝疫苗、Hib疫苗、麻风二联苗、四联苗等预防性疫苗[14] - 公司60μg重组乙型肝炎疫苗系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某研究所合作研发,用于联合干扰素治疗慢性乙型肝炎[14] - 公司自赛诺菲•巴斯德技术引进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MRC-5细胞)项目[14] - 公司自荷兰INTRAVACC技术引进sIPV疫苗/Sabin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Vero细胞)项目[14] - 60µg重组乙型肝炎疫苗和四联苗为国内独家产品[44] 业务线表现:研发进展 - 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已完成生产现场工艺核查[57] - 冻干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申请药品生产注册批件已获受理[57] - 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已完成生产现场工艺核查[61] - 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注册批件审评中[61] - 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正在进行生产现场工艺核查[61] - 冻干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2017年6月获受理通知书[61] - 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结合疫苗处于临床研究总结阶段[61] - 甲型肝炎灭活疫苗处于临床研究总结阶段[61] - 13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临床进行中[61] - Sabin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Vero细胞)已取得临床试验批件[63] - 公司重点推进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和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MRC-5细胞的产业化进程[121] - 公司推动13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和Sabin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的临床试验[121] - 公司推进重组肠道病毒71型疫苗汉逊酵母和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的临床试验[121] - 公司开展五联苗等临床前研究项目的研发进程[121] 地区表现 - 西北地区收入5583.11万元同比增长255.29%[77][78]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行业与风险 - 疫苗行业受新版GMP、《药品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监管[6] - 疫苗生产工艺复杂且对储存运输温度有特定要求,存在产品质量风险[7] - 疫苗研发周期长,通常需要7-15年时间[8] - 疫苗研发周期长通常需要7-15年时间[130] - 全球疫苗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578.85亿美元[116] - 2017年前三季度中国医药工业主营业务收入22,936.45亿元,同比增长11.70%[42] - 生物药品制造行业主营业务收入2,562.61亿元,同比增长11.17%[42]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战略与运营 - 公司由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转变为直销模式导致应收账款余额增长较快[131] - 公司因销售模式转变导致坏账准备计提增加和销售费用增加[131] - 康泰生物光明疫苗研发生产基地一期的生产厂房及设备已全部建成并通过验收[122] - 公司需推进乙肝疫苗生产线搬迁和康泰生物产业研发总部基地建设的衔接[123] - 公司放弃竞争性新业务机会后关联方从事该业务需给予公司收购或控制权[152]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财务与投资 - 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公司需追溯调整以前年度会计数据[22] - 研发支出资本化政策发生会计政策变更[25] -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35,600万元,净额34,691.94万元[60] - 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143名激励对象1,014.20万股限制性股票[59] -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期为2017年12月5日起[166] - 公司2017年5月公司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83] -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调整为每股13.83元[186] - 公司向143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10,142,000股限制性股票,占当时总股本的2.47%[186] -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金额为34,367,858.70元[188] - 公司2018年授予33名激励对象2,178,000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22.79元[187] - 公司回购注销20,000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8]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162] - 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在公开发行后均有较大幅度增长[162] - 公开发行后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将出现下降[162] 其他重要内容:子公司信息 - 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鑫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4] - 子公司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总资产为人民币1,195,486,696.78元[111] - 子公司北京民海生物科技净资产为人民币613,190,581.19元[111] - 子公司北京民海生物科技营业收入为人民币731,781,578.29元[111] - 子公司北京民海生物科技营业利润为人民币122,691,210.54元[111] - 子公司北京民海生物科技净利润为人民币112,831,085.87元[111] - 公司投资设立深圳鑫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000,000元[111] - 公司投资设立深圳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0,000元[112] - 新设两家全资子公司:深圳鑫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78] - 公司及子公司获得科特迪瓦GMP证书和乙肝疫苗注册证,以及巴基斯坦麻疹疫苗注册证[55] 其他重要内容:资产与负债变动 - 资产总额达22.11亿元,同比增长38.09%[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71亿元,同比增长45.72%[25] - 固定资产增加200,631,331.48元,增长75.25%[43] - 货币资金增加至1.597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从6.93%升至7.23%,主要因销售收入增加及收到IPO募集资金[96] - 应收账款大幅增至5.324亿元,占比从17.47%升至24.08%,因销售模式转为直销导致赊销收入增加[96] - 存货增至1.808亿元,但占总资产比例从8.81%微降至8.18%,因应对厂房搬迁满负荷生产导致库存增长[96] - 固定资产增至4.672亿元,占比从16.65%升至21.14%,主要因光明疫苗研发生产基地一期房屋建筑物结转固定资产[96] - 在建工程降至3.860亿元,占比从30.32%大幅降至17.46%[96] - 长期借款降至2.274亿元,占比从17.58%降至10.29%[96] - 库存量3806.49万剂同比增长20.38%[82] 其他重要内容:现金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4亿元人民币,较2016年调整后数据增长96.60%[24]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第四季度净流入1.22亿元,实现季度转正[2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96.60%至153,984,559.15元[9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长47.30%至262,837,686.03元[91]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激增161.44%至146,850,471.96元[92] - 公司2015年调整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7亿元人民币,调整后为2.78亿元人民币[24] 其他重要内容:利润分配与股东回报 -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421,142,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送红股2股(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9] -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息1.2元(含税),送红股2股,转增3股[138] - 2017年度分配预案股本基数为421,142,000股[138] - 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息0.6元(含税),已于2017年6月7日实施完毕[136] - 2017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50,537,040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3.54%[141] - 2016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4,660,000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8.60%[141] - 2015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分红金额为0元[141] - 母公司2017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08,275,846.23元[139] - 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5,146,640.5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514,664.05元[139] - 现金分红占2017年度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37.50%[139] -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必须进行现金分红且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10%[150]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最低比例达80%[150]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最低比例达40%[150]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最低比例达20%[150] - 重大资金支出指十二个月内累计支出达最近审计净资产30%[150] - 半年度净利润超上年全年净利润时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150]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50] - 2015-2017年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期可供分配利润10%[150]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时将扣减其现金红利偿还资金[150] 其他重要内容:研发能力 - 公司研发人员120人,占职工总数12.02%[47] - 研发人员中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20%[47] - 公司拥有国内专利30项(发明专利29项,实用新型1项)[47] - 公司拥有国外发明专利1项[47] - 研发人员数量增至120人[89] 其他重要内容:政府补助与收益 - 政府补助金额为4086.16万元,较上年增长200%[30] - 其他收益显著增加至40,464,090.75元[94] 其他重要内容:担保情况 - 公司对子公司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5,415.31万元担保额度[198] - 公司对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际发生担保金额2,593万元[198] - 公司另为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198]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46,300.00万元[199]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3,241.44万元[199]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46,300.00万元[199]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5,834.44万元[199]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5.45%[199]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200]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199]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为0[199]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为0[199] 其他重要内容:关联交易与承诺 -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关联交易发生[189][190][191][192] - 公司报告期确认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168] - 控股股东杜伟民承诺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 无法避免时将按政府定价或市场价执行[154]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政府定价优先 其次政府指导价 市场价或成本价[154] - 杜伟民承诺促使康泰生物及民海生物不再与吉源生物发生业务关系[154] - 违反关联业务承诺时杜伟民将承担全额赔偿责任[154] - 控股股东杜伟民承诺赔偿公司因违反承诺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和开支[154] - 公司控股股东杜伟民承诺若因违反承诺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赔偿金额依据协商或监管机构认定方式确定[164]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违反承诺将在30日内以当年全年薪酬对投资者先行赔偿[164] - 公司控股股东杜伟民承诺不干预公司经营管理且不侵占公司利益,长期有效[164] -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职务消费约束及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无关活动[166] - 公司承诺不为股权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财务资助,包括贷款担保[166] - 公司承诺填补回报措施与董事高管薪酬及股权激励行权条件挂钩[166] - 全体董事及高管承诺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62] - 公司保证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162] - 董事及高管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162]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全部A股股票[160] - 股份回购义务触发后需在10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计划[160] - 股份回购窗口期为触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回购[160] - 回购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价与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之和[160] - 公司承诺对因招股说明书问题遭受损失的投资者三十日内依法赔偿[160] - 杜伟民个人承诺购回已转让原限售股份若发行条件认定存在重大虚假[160] - 杜伟民承诺对投资者损失自赔偿责任成立三十日内依法赔偿[160] - 杜伟民在承诺履行期间自愿不领取薪酬并冻结相应持股[160] - 投资者因招股说明书虚假陈述导致损失将在赔偿责任成立后30日内依法赔偿[162] - 公司承诺若违反招股说明书披露事项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62] 其他重要内容:股份锁定与减持 - 杜剑华、杜兴连、徐少华等股东承诺自2017年2月7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42] - 安凤悟、程艳芳、付长军等股东承诺自2017年2月7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42] - 招银国际资本管理承诺自2017年2月7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44] - 磐霖丹阳股权投资基金于2015年6月受让杜伟民130万股股份,承诺自2017年2月7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该部分股份[144] - 磐霖丹阳股权投资基金于2014年5月认购300万股增发股份,承诺自2017年2月7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该部分股份[144] - 甘建辉、李彤、刘建凯等股东承诺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44] - 杜伟民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自2017年2月7日至2020年2月7
康泰生物(300601) - 2017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