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2015年营业收入为9.8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0.36%[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0.53%[1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69元/股,同比下降2.82%[1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57%,同比下降2.34个百分点[15] - 公司2015年营业收入为9.8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0.36%[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0.53%[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第四季度为4024.45万元人民币,环比增长78.5%[17] - 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为98,532.21万元,同比减少10.36%[44] - 营业利润为14,060.50万元,同比增长3.57%[44] - 净利润为12,475.45万元,同比减少0.53%[44] - 公司非轮胎橡胶制品营业收入为9.8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0.36%[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第四季度为4024.45万元人民币,环比增长78.5%[1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为69,063.64万元,同比减少13.81%[45] - 研发投入为3,277.30万元,同比减少8.87%[46] - 公司非轮胎橡胶制品营业成本为6.9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3.81%[52] - 公司非轮胎橡胶制品毛利率为29.91%,同比上升2.81个百分点[52] - 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同比下降16.55%至5.36亿元人民币,占营业成本比重77.59%[55] - 公司销售费用同比下降12.25%至3096.07万元人民币[59] - 公司财务费用为-231.63万元人民币,主要因利息收入增加至402.97万元[59] - 研发投入金额2015年为3277.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3.33%[62] 各业务线表现 - 汽车发动机附件系统软管及总成收入为76,826.90万元,占比77.97%,同比减少10.68%[49] - 汽车燃油系统软管及总成收入为17,730.00万元,占比17.99%,同比减少17.46%[49] - 汽车空调系统软管及总成收入为627.57万元,占比0.64%,同比增长84.48%[49] - 公司汽车发动机附件系统软管及总成营业收入为7.6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0.68%[52] - 公司汽车燃油系统软管及总成营业收入为1.7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7.46%[52] - 公司冷却管路及燃油管路产品在行业内保持技术领先地位[32] - 公司产品综合市场占有率超过30%[24] - 公司为国内50多家主机厂供货,主要客户包括一汽大众、上海大众等主流汽车品牌[26] - 公司销售量同比下降1.23%至9142.63万件,库存量同比下降18.33%至827.14万件[53] 各地区表现 - 华东地区收入为44,688.29万元,占比45.35%,同比减少13.67%[49] - 东北地区收入为34,130.04万元,占比34.64%,同比减少17.07%[49] 子公司表现 - 合肥鹏翎2015年净利润477.16万元,同比下降37.40%[80] - 成都鹏翎2015年净利润1,881.09万元,同比增长18.34%[81] - 江苏鹏翎2015年净利润-179.34万元,同比改善76.38%[83] - 成都鹏翎总资产6,203.54万元,净资产4,821.95万元[81] - 合肥鹏翎总资产2,696.92万元,净资产2,649.16万元[80] - 江苏鹏翎总资产28,319.65万元,净资产22,000.32万元[83]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69%[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第四季度为608.98万元人民币,远低于第二季度的5760.40万元人民币[1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6.69%至1.17亿元[6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减少50.50%,主因上期首发募集资金及股权激励2.56亿元[65] 资产和投资活动 - 在建工程年末余额为9126.11万元人民币,较年初增加378.92%[25] - 在建工程同比增长379%至9126.11万元,主要因PA吹塑管项目建设投入[67]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23.63%,同比增加1.08个百分点[67] - 应收账款占比11.04%,同比下降0.76个百分点[67] - 存货占比11.14%,同比下降3.55个百分点[67] -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8391.43万元,已累计使用8394.67万元[69] - 助力转向器及冷却水胶管项目累计投入资金1.102946亿元,投资进度88.39%[72] - 新型低渗透汽车空调胶管及总成项目累计投入资金4906.19万元,投资进度84.90%[72] - 汽车涡轮增压PA吹塑管路总成项目累计投入资金1.458656亿元,投资进度41.65%[72] - 新型低渗透汽车空调胶管项目累计实现效益68.07万元,未达预期且低于承诺20%[72][73] - 超募资金及项目节余资金合计4653.0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2][73]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1.427822亿元[73] - 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8391.43万元全部用于置换自筹资金[73]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73] - 助力转向器及冷却水胶管项目累计实现效益9751.93万元[7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由2.1829亿元变更为2.1397亿元[73]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投入总额21,397万元,累计投入17,357.20万元,节余资金4,653.05万元[74] - 江苏鹏翎生产基地年设计产能为6000万件橡胶制品,已于2015年2月正式投产[34] - 江苏鹏翎子公司年设计产能10,000万件橡胶制品项目一期年产6,000万件[150] - 江苏鹏翎胶管有限公司年产10000万件橡胶制品项目完成试生产[170]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拟以总股本1.86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4] -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测2016年汽车销量约2,600万辆,增速6%[85] - 乘用车2016年预计销量2,276万辆,增速7.8%[85] - IHS预测2020年中国汽车销量达3,068万辆[85] - 公司计划投入1000万元用于自动化设备开发以提高生产效率[91] - 公司计划三年投入1000万元完成集团信息化管理体系建设[91] 分红和股东回报 - 公司201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3718.64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9.81%[103] - 公司201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3097.45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4.70%[103] - 公司201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634.14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7.48%[103] -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总股本基数为185,931,988股[98][100] -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3.4元(含税)并每10股转增10股,总股本基数为91,101,478股[97][101] - 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4元人民币(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153] 风险因素 - 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存在对主要客户依赖的风险[4] - 汽车零部件行业竞争加剧导致公司产品面临价格下降风险[4] - 公司面临燃料成本上升风险,因天津厂区锅炉煤改燃项目预计于2016年10月完成[89] - 公司作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面临持续的人工成本上升压力[89] -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橡胶、碳黑、尼龙等受国际原油价格不稳定影响[89] - 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比60.66%,合计5.98亿元人民币[56][57] 非经常性损益和政府补助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为498.94万元人民币[20] - 公司收到政府补助扶持资金人民币2,478.06万元用于研发活动[157] - 公司获得天津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补助人民币250万元[158] - 公司“汽车涡轮增压PA吹塑管路总成项目”获得政府补助金额3105万元[160] 研发和创新 - 研发人员数量2015年为114人,占比10.68%[62] - 累计获得发明专利66项,实用新型专利25项[63] - 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149] 股权和股本变动 - 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从88,691,478股增至91,101,478股[133] - 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总股本由91,101,478股增至182,202,956股[197]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8391.43万元[162] - 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3729032股限售期12个月[163] - 公司总股本由182,202,956股增加至185,931,988股,增幅为2.05%[198]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禁14,345,019股,占总股本15.75%,实际可流通13,739,469股占15.08%[180][182] - 2014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现3.4元并转增10股,总股本由91,101,478股增至182,202,956股[180][182] - 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3,729,032股,总股本由182,202,956股增至185,931,988股[181][183] - 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1,264,200股,占股本总额0.6799%,实际流通1,145,200股占0.6159%[181][183] - 离任董事监事解锁168,000股,占股本总额0.0904%,全部可流通[181][184] - 权益分派及增发导致2014年基本每股收益由1.43元追溯调整至0.71元,影响0.72元[185]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由10.11元追溯调整至4.95元,影响5.16元[185]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3,729,032股,发行价格为23.25元/股[195][196] - 公司获得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00万股新股[196] -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6年9月11日[196]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控股股东张洪起持股66,471,658股,持股比例为35.75%,其中质押股份10,620,000股[200] - 博正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995,558股,持股比例为3.76%[200]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持股3,004,400股,持股比例为1.62%[200] -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相关资管计划合计持有非公开发行股票860,215股[194]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1,136户,较上期末10,239户增加8.76%[200] - 股东张洪起期末限售股66,176,608股,含增持部分解锁日2016/1/4及首发解禁日2017/1/27[187] - 博正投资持有限售股6,995,558股,首发承诺解禁日2017/7/27[187] - 刘世菊与孙伟杰分别持有限售股5,543,466股和5,400,000股,首发解禁日均为2017/1/27[187] - 李金楼持有首发及股权激励限售股共3,994,458股,解锁需满足条件[188] - 张兆辉持有首发限售股3,628,628股,解锁日为2017年1月27日[188] - 王泽祥持有首发限售股3,593,848股,解锁日为2017年1月27日[188] - 张宝海持有首发限售股3,086,386股,解锁日为2017年1月27日[188] - 李风海持有首发及股权激励限售股共1,959,310股,解锁需满足条件[188] - 王忠升持有高管锁定股及股权激励限售股共977,118股,每年解禁25%[188] - 张洪利持有首发及股权激励限售股共543,350股,解锁需满足条件[189] - 刘丽持有高管锁定股271,470股,每年解禁25%[189] - 王绍国持有高管锁定股242,412股,每年解禁25%[190] - 张金来持有首发及股权激励限售股共70,000股,解锁需满足条件[190]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公司股份1,502,221股,限售股数量为3,004,442股,限售承诺类型为首发承诺,预计解锁日期为2017年7月27日[192] -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添利10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非公开发行股票159,140股,限售至2016年9月11日[193] - 财通多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非公开发行股票559,140股,限售至2016年9月11日[193] -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另一资产管理计划持有非公开发行股票2,150,537股,限售至2016年9月11日[193] - 张宝新持有股权激励限售股260,000股,其中已解锁130,000股,未解锁390,000股,须满足解锁条件[192] - 高贤华持有股权激励限售股120,000股,其中已解锁60,000股,未解锁180,000股,须满足解锁条件[192] - 刘世玲持有股权激励限售股90,000股,其中已解锁45,000股,未解锁135,000股,须满足解锁条件[192] - 刘志伟持有股权激励限售股80,000股,其中已解锁48,000股,未解锁112,000股,须满足解锁条件[192] - 张熙成持有股权激励限售股75,000股,其中已解锁36,000股,未解锁136,500股,须满足解锁条件[192] - 王健持有股权激励限售股75,000股,其中已解锁45,000股,未解锁105,000股,须满足解锁条件[192] 承诺和协议 - 公司承诺当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启动回购机制,具体触发条件为股价跌破每股净资产值5%时回购股本总额1%[104] - 若股价跌破每股净资产值10%则回购股本总额5%(含之前已回购的1%)[105] - 若股价跌破每股净资产值15%则回购股本总额10%(含之前已回购的5%)[106] - 若股价跌破每股净资产值20%则回购股本总额15%(含之前已回购的10%)[106] - 若股价跌破每股净资产值30%则回购股本总额20%(含之前已回购的15%)[106] - 回购行为以一年一次为限且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07] - 回购股份中不超过股本总额5%部分可用于奖励职工[107] - 回购股份超过股本总额5%部分将全部注销并办理减资[107] -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全部首次公开发行新股[107] - 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时公司将按司法裁决赔偿损失[108] - 控股股东承诺若招股说明书虚假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09] - 控股股东承诺在触发回购义务后30个交易日内完成股票回购[110] - 回购价格按触发时点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确定[110] - 控股股东所持全部股票可被限售直至赔偿责任履行完毕[111] - 公司董事及高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11]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12] - 控股股东承诺当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进行增持[112] - 增持资金额为税后现金分红50%或人民币1000万元中较高者[113] - 增持义务触发后需在10个交易日内完成增持行为[113] - 若未履行增持承诺每违约一日需支付增持基金万分之五的违约金[113]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洪起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15] - 公司第二大股东博正投资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15] - 控股股东及七名主要股东承诺承担因股权纠纷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赔偿款、利息、律师费等)[117] - 张洪起等八名主要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所持股份[114] - 违反增持承诺需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履行义务[114
鹏翎股份(300375) - 2015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