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业绩: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为7.632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79%[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02.02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2.59%[2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71.3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9.39%[20]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3元/股,同比下降68.29%[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73%,同比下降13.33个百分点[20]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9.44万元人民币[22]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2.3384亿元人民币[22] - 第二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29.27万元人民币[22] - 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020,196.00元[105] -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66,880,170.72元[108]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93,114,082.05元[108] 财务业绩: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LED电源业务营业成本为4.84亿元,同比增长17.93%,毛利率同比下降4.28个百分点至30.73%[56] - 大功率产品毛利率同比下降4.53个百分点至29.82%[56] - 销售费用7430.15万元,同比增长28.74%;管理费用1.28亿元,同比增长53.75%[66] - 资产减值损失800.28万元,占利润总额28.26%[74] - 公司因材料成本及费用增加、产品利润结构变化、汇率波动、研发投入增加及股权激励费用分摊导致利润同比降幅较大[94] 业务线表现:LED驱动电源 - LED电源业务营业收入为6.99亿元,同比增长10.65%[56] - 大功率产品营业收入为4.54亿元,同比增长19.02%[56] - LED电源销售量562.29万件,同比增长12.19%;生产量606.41万件,同比增长19.41%[58] - 库存量81.63万件,同比大幅增长117.60%,主要因销售旺季战略备货[58] - 大功率产品产能利用率达101.28%,产量306.76万件[58] - 公司产品分类包括输出功率大于等于100W的大功率LED驱动电源[11] - 公司产品分类包括输出功率大于等于25W且小于100W的中功率LED驱动电源[11] - 公司产品分类包括输出功率小于25W的小功率LED驱动电源[11] - 公司LED驱动电源在整灯成本中占比20%-30%,为关键成本组件[33] -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模式,根据客户订单和销售预测制定生产计划[31] 地区表现 - 北美区营业收入为7693.69万元,同比大幅下降53.70%[57] - 亚太区营业收入为1.08亿元,同比增长64.64%[57] - 公司销售覆盖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2017年印度市场取得长足发展[33] - 美国英飞特实现营业收入1.56亿元,净亏损302.78万元[92] - 浙江英飞特实现营业收入3.83亿元,净利润816.90万元[92] - 欧洲英飞特实现营业收入4846.40万元,净亏损127.93万元[92] - 英飞特节能实现营业收入539.87万元,净利润34.29万元[92] 研发投入 - 研发人员数量为215人,占员工总数17.92%[69] - 全年研发投入7162.06万元,同比增长44.09%[68][69]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9.38%,较上年提升1.82个百分点[69] - 研发支出资本化率为0%,全部费用化处理[69]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523.7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4.88%[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5523.70万元,同比增长164.88%[71]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8448.32万元,同比收窄71.87%[71]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47亿元,同比下降144.99%[7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3.76亿元,同比下降176.26%[71] 资产和负债结构 - 资产总额为14.736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3.56%[20] - 货币资金大幅减少至1.37亿元(占总资产9.33%),同比下降20.74个百分点,主要因归还银行贷款[75] - 应收账款增至1.77亿元(占总资产12.01%),同比上升2.32个百分点[75] - 存货增至1.56亿元(占总资产10.56%),同比上升5.56个百分点,主要因战略备货[75] - 投资性房地产大幅增至2.89亿元(占总资产19.6%),同比上升15.08个百分点,因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75] - 长期借款降至0元(占总资产0%),同比下降14.82个百分点,主要因归还银行贷款[75] - 受限货币资金102万元,系保函保证金[77] 非经常性损益 - 公司2017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13,307,157.85元,较2016年10,053,876.53元增长32.3%[26] - 2017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3,522,519.12元,较2016年9,384,356.13元增长44.1%[26] - 2017年其他营业外收入为2,333,171.26元,主要为订单违约金及无需支付款项收入[26] - 2017年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87,100元,较2016年1,136,891元收窄91.3%[26] - 2017年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79,448.80元,较2016年500,639.18元大幅收窄84.1%[26] - 政府补助收入514.32万元,占利润总额18.16%[74] 募投项目与资金使用 - 报告期投资额7213.53万元,同比大幅下降64.65%[78] - LED照明产业基地项目(滨江)累计投入6.01亿元,实现收益2499.13万元[80] - LED驱动电源产业化基地项目(桐庐)累计投入2.26亿元,实现收益567.24万元[80] - 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4.6亿元,报告期内使用1.4亿元,累计使用3.62亿元[82] -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5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000万元已于2017年7月28日提前归还[84] - LED照明驱动电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6077.88万元,累计投入5375.24万元,投资进度达88.44%[86] - 桐庐LED照明驱动电源产业化基地项目总投资29443.12万元,累计投入20367.06万元,投资进度为69.17%[86]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全额投入1.05亿元,投资进度100%[86]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23亿元[87] - 截至2017年末,剩余9500万元募集资金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84][87] - 委托理财发生额总计8000万元,全部为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未到期及逾期金额均为0[154] 利润分配与股东回报 -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602,10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6] - 2017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4,254,644.27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7.00%[105][108] - 2016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14,520,00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1.71%[106][108] - 2015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分红比例为0.00%[108] - 2017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11,332,086.21元[105] -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105] - 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并每10股转增5股[106] - 公司总股本基数为202,602,108股[105] 管理层与治理 - 2017年7月31日GUICHAO HUA辞去总经理职务但仍任董事长及CTO[180][182] - 2017年6月22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组建第二届董事会[187]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薪酬总额为604.13万元[199] - 董事戴尚镯期末持股210,000股,全部为本期新增[186] - 董事张华建期末持股150,000股,全部为本期新增[186] - 董事华桂林期末持股1,065,000股,全部为本期新增[186] - 公司董事及高管合计持股期末达78,336,860股,较期初净增26,062,285股[186] 股权结构与股东信息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后数量为81,513,971股,占比40.23%[166] - 无限售条件股份增至121,088,137股,占比59.77%[166]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5股,合计转增6600万股[166] - 股份总数由1.32亿股增至2.026亿股,新增股份主要来自转增及新股发行[166] - 公司总股本增至19800万股,后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增加至202,602,108股[167] - 向14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602,108股[167] - 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为71,588,137股[167] - 新增股份70,602,108股导致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减少[169] - 股东Guichao Hua期末限售股数为76,911,863股[170] - 浙江尚志投资合伙企业解除限售16,934,643股,期末限售股数为0[171] - 浙江华睿泰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解除限售14,850,000股,期末限售股数为0[171] - 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获授限制性股票3,177,108股[172] - 限售股份变动合计:期初99,000,000股,本期解除71,588,137股,本期增加54,102,108股,期末81,513,971股[172] -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98,000,000股[175] - 公司向14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602,108股,授予价格为13.48元/股[174][175] - 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02,602,108股[174][175] - 控股股东GUICHAO HUA持股76,911,863股,持股比例为37.96%[175][178] - 股东浙江尚志投资持股16,934,643股,占比8.36%,其中质押16,917,700股[178] - 股东杭州誉恒投资持股11,636,311股,占比5.74%,其中质押10,322,750股[178] - 股东浙江尚全股权投资持股9,652,500股,占比4.76%,其中质押5,325,000股[178]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9,472户[17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9,623户[177] - 股东林镜持股1,371,450股,占比0.68%,且与公司副董事长存在关联关系[178] - 控股股东GUICHAO HUA持股期末增至76,911,863股,较期初增持25,637,288股[186] - 控股股东GUICHAO HUA国籍为美国且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180][182] - 实际控制人为境外自然人GUICHAO HUA[181][182]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优先股[184] 重大合同与交易 - 与华普永明重大合同已履行金额2355.82万元,占合同总金额22.44%[59][60] - 公司与杭州华普永明光电签订LED户外电源合同,交易价格1.05亿元,非关联交易[155] - 与浙江富泰建设签订LED照明驱动电源产业化基地二期施工合同,交易价格1.045146亿元[156] - 与南京中港电力签订DC&OBC集成控制器产品受托生产合同,交易价格700万元[156] 子公司与投资 - 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浙江英飞特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浙江英飞特光电有限公司等[11] - 恒英电子孙公司加工、研发、销售电子产品及配件,投资额1000万元,净资产2254.11万元,净利润-207.66万元[93] - 公司拓展新能源汽车车载充电产品业务,新设英飞特新能源子公司[93] - 公司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对浙江英飞特进行增资[93] - 公司新设持股100%的新能源科技公司并于2017年8月15日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132] 行业与市场 - 全球LED照明市场2017年产值规模达5360亿元,中国大陆占比55.4%达2969亿元[34] - 中国大陆LED照明产值2017年同比增长21%,预计2020年保持15%增幅[34] - 2017年全球LED照明市场产值规模达到5360亿元,中国大陆LED照明产值规模2969亿元,同比增长21%,全球占比55.40%[94] - 2017年全球LED照明渗透率达到40%左右,预计2020年中国LED照明市场规模增幅维持在15%[94] - 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创立于1982年的中国台湾电源供应商明纬企业股份有限公司[11] - 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包括荷兰皇家飞利浦电子公司,其为全球最大LED照明产品供应商之一[11] - 公司产品认证需符合美国保险商实验室(UL)标准以进入美国、加拿大市场[11] - 公司客户类型分为需遵守区域管理和价格政策的分销客户及直接下单的直销客户[11] 承诺与责任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相关股东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10][111]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6至18个月内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10] - 控股股东GUICHAO HUA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持股数量的20%[112] - 机构投资者(尚志投资、华睿泰信等)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上市时持股数量的70%[113] - 机构投资者在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市时持股数量的40%[113] - 所有股东减持价格均不得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除权除息调整后)[112][113] - 股东减持需提前5个交易日提交减持原因、数量及计划说明,并由公司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111][112]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发行条件重大实质影响,将依法回购全部首次公开发行新股[114] - 股份回购价格按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除权除息调整后)[114] - 相关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自2016年12月28日起正常履行中[110][111][112][113][114]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虚假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15]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虚假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116] - 公司董事及高管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17] - 公司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放弃履行赔偿承诺[118] - 公司承诺若股价连续20日低于上年度每股净资产将启动回购[118] - 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条件为连续20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118] - 回购价格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19] - 回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120] - 回购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或要约方式[120] - 回购方案实施前若股价已高于触发条件则终止实施[120]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上限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121] - 公司同一会计年度内稳定股价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121]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总额30%与上年度税后分红金额20%中的较高者[124] - 控股股东同一年度累计增持金额不超过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总额60%与上年度税后分红金额40%中的较高者[124] -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年度末每股净资产时将触发股价稳定措施[122] - 公司所有承诺均处于正常履行状态[125] - 公司通过强化募集资金管理等方式填补即期回报[124]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担保[125] 会计与审计 - 公司于2017年8月13日完成会计政策变更[128] - 执行新政府补助准则增加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其他收益1077.25万元并减少营业外收入同等金额[130] - 新政府补助准则对2017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影响为增加其他收益887.94万元并减少营业外收入887.94万元[130] - 会计政策变更使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资产处置收益减少50.06万元并减少营业外支出50.06万元[131] - 2016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资产处置收益减少49.95万元并减少营业外支出49.95万元[13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服务报酬为60万元且已连续服务9年[133]
英飞特(300582) - 2017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