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营业总收入为2.0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69%[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98.13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85%[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1.05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2.90%[2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8元/股,同比下降11.11%[2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44%,同比下降2.26个百分点[26]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2.69%至2.08亿元[53] - 研发投入同比大幅增长65.90%至769万元[5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同比下降72.90%至611万元[5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同比扩大140.46%至-2284万元[53] - 货币资金同比激增703%至2.02亿元[53][60] - 短期借款同比增长76.14%至2.56亿元[53][60] - 注塑产品收入增长4.45%至1.73亿元(毛利率22.37%)[55] - 精密模具收入大幅增长44.32%至1650万元(毛利率42.25%)[55] - 资本公积同比下降68.16%至1255万元[54] - 报告期投资额同比增长32.41%至1099万元[62] - 公司2017年1至6月实现销售额20803.46万元,同比增长12.69%[46] - 公司2017年1至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8.13万元,同比增长11.85%[46] - 母公司营业收入为1.4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4%[163] - 母公司净利润为691.05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2.3%[163] - 资产减值损失大幅增至1137.70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87.2%[163] - 所得税费用为-42.25万元人民币,同比减少127.6%[163] - 投资收益639.60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0.0%[163] - 支付给职工现金4574.15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3.6%[16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2,058,205.69元,同比大幅下降8,362%[17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247,656,074.43元,同比增长80.7%[172]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239,700,000元,同比增长84.5%[172]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194,454,000元,同比激增3,851%[172]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9,138,281.25元,同比下降36.7%[172] - 公司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14,462,960.08元,同比增长约36.5%[178] - 公司总资产从4.9亿元增长至6.74亿元,增幅37.5%[156][157] - 短期借款从6216万元大幅增加至2.56亿元,增幅311.3%[156] - 营业收入从1.85亿元增长至2.08亿元,增幅12.7%[160] - 营业利润从1591万元增长至1721万元,增幅8.2%[160] - 净利润从1444万元增长至1555万元,增幅7.7%[160]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从1429万元增长至1598万元,增幅11.8%[161] - 流动负债从1.57亿元增加至3.41亿元,增幅117.3%[157] - 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2.02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440%[150] - 公司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2.56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311%[151] - 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07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10%[150] - 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为1.02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14%[150] - 公司流动资产合计为4.25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71%[150] - 公司资产总计为7.20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39%[150] - 公司负债合计为3.57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114%[151] - 公司股本期末余额为2.09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120%[152] - 公司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1255万元人民币,较期初下降90%[152] - 公司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1.29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6%[15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62,857,828.29元,较期初增长2.8%[174][175] - 资本公积减少至12,552,697.08元,同比下降89.9%[174][175] - 未分配利润增至128,572,965.66元,同比增长5.9%[174][175] - 股本增至209,000,000元,同比增长120%[174][175] - 公司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增至223,453,020.63元,较期初增长6.3%[179] - 母公司期末所有者权益为331,482,295.21元,基本持平[182] - 公司上年同期所有者权益变动增加18,326,169.88元[184] - 综合收益总额为人民币18,326,169.88元[185] 业务线表现 - 注塑产品收入增长4.45%至1.73亿元(毛利率22.37%)[55] - 精密模具收入大幅增长44.32%至1650万元(毛利率42.25%)[55] - 公司尝试开拓汽车零部件市场以完善产品结构并提升竞争力[11] - 公司已开始为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提供汽车零部件及模具产品[46] - 公司客户包括松下、SEB、东芝、科勒、大金、海尔等全球知名企业[42] - 公司模具技术指标达到长寿命500万次以上、耐磨500万次以上、外观高光亮0.05μm以下、高硬度HRC60以上[40] - 公司获得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备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41] - 公司2016年第四季度起开拓汽车零部件市场,相关资金投入对利润产生影响[46] 投资与项目进展 - 子公司海德欣正在实施新建年产500万件汽车功能件、汽车照明、汽车高端内饰件、汽车高端外饰件项目[10] - 子公司海德欣同时推进新建年产160套精密注塑模具及年产700万件汽车塑料零部件项目[10] - 公司拟投资12000万元设立嘉兴珈恒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嘉兴横河汽车电器有限公司)[47] - 嘉兴项目拟投资3.1亿元建设年产160套精密注塑模具及年产700万件汽车塑料零部件项目[48] - 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上海恒澎增资4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49] - 公司投资设立宁波港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投资金额187.6万元,持股比例67%[64] - 宁波港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投资总额为187.6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64] - 新建年产500万件汽车功能件项目累计实际投入金额为365.74万元[65][66][67] - 新建年产500万件汽车功能件项目进度仅为1.46%[65][66] - 新建年产500万件汽车功能件项目预计收益为7088.09万元[65][66] - 新建年产160套精密注塑模具及700万件汽车塑料零部件项目预计收益为6588.76万元[66] - 报告期内重大非股权投资合计投入金额为365.74万元[67] -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新建年产300套精密注塑模具和年产4500吨精密塑件产品项目"及"模具研发中心项目"实施期限至2018年12月31日[118] -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德欣取得慈溪市不动产权证书(浙(2017)慈溪市不动产权第0006779号)[121] - 公司拟注销境外子公司美国福施威[122] -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横河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120] 公司治理与股权结构 - 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志军、黄秀珠、胡永纪合计持有公司69.18%的股份[9] - 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志军、黄秀珠、胡永纪合计持有公司69.18%股份[77] - 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横河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2000.00万元[18] - 公司注册资本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由95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2.09亿元人民币[25] - 公司总股本从9500万股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至2.09亿股,增幅120%[126][127] -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从7125万股增至1.5675亿股,占比保持75%[126] -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从2375万股增至5225万股,占比保持25%[126] - 实施每10股派现0.92元并转增12股的权益分派方案[126][127] - 所有限售股拟于2017年8月30日解除限售[129][130] - 胡志军限售股增加3872.34万股至7099.29万股[129] - 黄秀珠限售股增加3840.79万股至7041.45万股[129] - 胡永纪限售股增加173.51万股至318.09万股[130]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4,645人[134] - 控股股东胡志军持股70,992,900股,占总股本33.97%[134] - 控股股东黄秀珠持股70,414,547股,占总股本33.69%[134] - 股东胡永纪持股3,180,945股,占总股本1.52%[134] - 股东邵跃持股2,640,002股,占总股本1.26%[134] - 股东蒋晶持股2,529,998股,占总股本1.21%[135] - 股东况小刚持股1,759,996股,占总股本0.84%[135] - 胡志军质押股份8,615,200股[134] - 邵跃质押股份2,200,000股[134] - 况小刚质押股份352,000股[135] - 公司控股股东胡志军本次质押前所持公司股票未被质押过[117] - 公司控股股东胡志军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4.12%[11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900万元[186] - 总股本为20,900万股[186] - 有限售条件流通A股15,675万股[187] - 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5,225万股[187] - 每10股分配股票股利12股[187] - 分配股票股利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0元[187] - 使用资本公积金人民币114,000,000元[187] 客户与市场风险 - 公司向前5大客户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维持在较高水平[6] - 公司前5大客户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处于较高水平[76] - 公司存在因汇率波动影响外币结算业务的风险[7][8] - 公司外销收入已成为销售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7] - 外销收入已成为公司销售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76] 管理层讨论与指引 - 公司2016年8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产和经营规模出现大幅增长[10]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13] -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83] - 公司报告期内实现销售额2.08亿元人民币[33] -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但存在一项涉案金额41.21万元的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原告已撤诉且未形成预计负债[100]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105]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106]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107]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108] -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109]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承包情况[110][111] -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104] - 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68]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及委托贷款[69][70][71] -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119] - 公司使用自有不动产权为交通银行宁波分行慈溪支行授信提供抵押担保[119] -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97] - 财务报表编制期间为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193] 承诺与协议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84] - 胡永纪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85] - 胡永纪承诺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85] - 胡永纪承诺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85] - 蒋晶等六位股东承诺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86] - 蒋晶等股东承诺若触发股价条件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86] - 蒋晶等股东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86] - 蒋晶等股东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86] - 杨学楼等两位股东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86] - 杨学楼等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86] - 所有股东减持价格承诺均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85][86] - 公司27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公开发行前股份[87] - 持股5%以上股东胡志军和黄秀珠承诺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不超过所持股份总额的20%[87] - 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第二年减持不超过所持股份总额的20%[87] - 公司承诺上市后三年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88] - 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88] - 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票、控股股东增持、董事及高管增持等[88] - 公司需在股价稳定条件触发后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具体方案[88] - 减持价格承诺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调整)[87] - 现金分红后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主营业务相关投资及运营资金补充[88] - 若公司营收增长快速且股价与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实施股票股利分配[88] - 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89]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2%[89] - 公司单一会计年度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8%[89]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上市后累计获得现金分红的20%[90] - 控股股东单一年度增持资金不超过上市后累计获得现金分红的50%[90] - 回购/增持价格均不超过上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89][90] - 实施期间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2016年8月30日至2019年8月30日)[89] - 董事及高管需在公司与控股股东实施措施后股价仍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启动买入计划[90] -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方式包括集中竞价、要约等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89][90] - 若实施前股价已高于触发条件则可终止稳定股价措施[89][90] - 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91] - 董事及高管单次买入股份资金不低于过去十二个月税后薪酬累计额的20%[91][92] - 董事及高管单一年度稳定股价动用资金不超过过去十二个月税后薪酬累计额的50%[91][92] - 股价稳定措施实施期限为2016年8月30日至2019年8月30日[91] - 实际控制人胡志军、黄秀珠、胡永纪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92] - 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及子公司资金[92] - 实际控制人承诺确保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92] - 稳定股价承诺于2016年8月18日签署并处于正常履行中[91][92] - 同业竞争承诺及资金占用承诺均为长期有效[92] - 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潜在补缴税款及相关费用风险[93] - 公司股票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93]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94] - 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若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94] -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管承诺职务消费约束及薪酬与填补回报措施挂钩[94] - 公司控股股东及管理层承诺严格履行所有IPO公开承诺事项[94] - 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子公司因厂房租赁问题导致的经营损失及相关费用[96] 子公司与关联方 - 公司境外资产横河国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净资产占比为100%[37] - 子公司深圳市横河新高机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万元,总资产3450.5万元,净资产2882.72万元,营业收入3060.93万元,营业利润588.95万元,净利润515.59万元[75]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为588.95万元,净利润为515.59万元[75] - 公司子公司宁波港瑞工商注册登记于201
横河精密(300539) - 2017 Q2 - 季度财报